2013年12月24日 星期二

基督道成肉身是上帝無限量的愛


我們好比可以從玻璃中看到父神無限量的愛﹔當我們因著罪而沉淪的時候,上帝出於祂豐盛的恩典,差派了祂的愛子,為女子所生,來救贖我們。

並且我們可以看到基督無限量的愛,因祂甘心樂意地屈尊自己,取了人的肉體。可以確定的,天使一定厭惡取得我們的肉體﹔因這會成為它們的羞辱。但是基督卻不介意地取了我們的肉體。

哎呀!基督的大愛!如果基督沒有取人的肉體,我們就成了咒詛﹔祂若沒有成為肉身,我們就被囚禁,並將永遠被關在監獄裡。

上帝差派天使來宣告有關基督成肉身這大喜的信息是應該的:"看哪!我報給你們大喜的信息﹔……今天在大衛的城裡,為你們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

如果我們思想下面的事,更可以將基督決定被我們的肉體所囚禁之愛顯明出來:

基督從何而來?祂來自天堂,且從天堂中最富裕的地方而來,,祂父的懷裡,那是甜美的源頭。

  基督為誰而來?基督為祂的朋友而來嗎?不是的﹔祂為罪人而來,那些違背祂神性的人,玷污祂的愛,而成為叛徒的人﹔但祂卻為人而來,祂喜悅藉著慈悲來勝過剛硬。如果祂可以來到任何受造物的面前,為什麼不來到天使的面前呢?"祂並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來二16)。

天使源自比我們更高貴的來源,是更聰明的受造之物,更能夠服事上帝﹔是的,但你看基督的愛,祂不是為了墮落的天使而來,而是為了人類。

基督離棄天使,那些好比金子和珍珠一樣高貴的靈,祂來到可憐的罪人面前,將他們吸引到祂的懷裡。

  祂以何樣式而來呢?祂不是以一位君王的尊榮,貼身護衛隨伺在側的身份而來,而是以貧窮的身份而來﹔這不像是天堂的後嗣,而像一位出身卑微的人。

祂的出生之地也是貧窮的﹔不是出生在一個尊貴的城市--耶路撒冷,卻出生在伯利恆城,一個貧窮、不顯眼的地方。祂出生在客棧裡,而且馬槽是祂的搖籃、蜘蛛網為祂的窗簾、野獸成了祂的同伴﹔祂來自貧窮的父母。

人們這麼想:如果基督來到這個世上,祂會選擇從一位皇后,或尊貴的人物而出﹔但祂卻喜悅從毫不起眼的父母而來。因為從他們的奉獻中,我們可以知道他們是貧窮的。"……用兩雙雛鴿獻祭"(路二24),這通常是貧窮人所獻的祭物(利十二8)。基督是如此的貧窮,以至於當祂缺錢的時候,祂必須行神來獲得錢(太十七27)。當祂死的時候,祂沒有立下任何遺囑﹔祂貧窮地來到這個世上。

  祂為何而來呢?祂來,可以因此取得我們的肉體,並且救贖我們﹔因此,祂可以引領我們進入一個國度。祂曾經貧窮,使我們因此成為富足(林後八9)。

祂由童女所生,好讓我們由上帝而生。祂取了我們的肉體,好讓祂把祂的靈賞賜給我們。祂躺在馬槽裡,好讓我們得以躺在樂園裡。祂從天堂而來,好讓我們得以進入天堂。這些除了愛之外,還有什麼呢?如果我們的心不是岩石的話,這基督的愛將會感動我們。

看哪!這過於人所能測度的愛(弗三19)!

耶穌基督為何要取得人形


  1)首要之因是白白的恩典。父上帝差派基督是出於上帝的愛,而且基督願意成肉身亦是出於基督的愛。愛是祂內在的動機。

基督是二性,因為祂愛人。基督對於我們是出於祂的憐憫和慈悲﹔奧古斯丁說:"這不是因為我們的功勞,而是因為我們悲慘的景況",使基督取得肉身。

基督取肉身是白白的恩典計劃,且是惟獨出於愛的計劃。上帝自己雖然是全能的,祂卻被愛所征服。基督的道成肉身,總而言之,即是愛遮蓋著肉體。就像基督取我們的人性是一種智慧的作,照樣,道成肉身成了祂白白恩典的紀念碑。

  (2)基督取了我們的肉體,以至使祂得以背負我們的罪。路德說:"祂成為罪人中的罪魁,並背負了世人一切的罪孽。"

祂取了我們的肉體,為的是要擔當我們的罪,也因此平息了上帝的震怒。

  (3)基督取得我們的肉體,好讓祂使人性在上帝面前成為可親的,且使上帝性在人面前亦看為可親的。

   祂可以使人性在上帝面前成為可親的。人墮落後,我們的本性在上帝面前就變成可憎惡的﹔人性擺在上帝面前,遠比蛆擺在人面前更為噁心。當我們原本聖潔的人 性墮落之後,人就好比儘是敗壞的潰爛傷口,是令人憎惡的。對上帝而言,人性是可憎惡的,甚至到無法容忍我們的地步。基督取得了肉體,使得這人性在上帝面前 成為可喜悅的。就像太陽照在玻璃上閃亮的光輝﹔照樣,基督因取得了我們的肉體,使人性在上帝面前成為可愛的。

  既然基督取了我們的肉體,使人性在上帝面前成為可喜悅的﹔照樣,祂使性在人面前也成為可喜悅的。

對人而言,上帝本體的性聖潔是可怕的,我們無法看到祂而存活﹔但基督自己取了我們的肉體,使得性對我們而言,變得可愛和可喜悅的。我們可以不害怕地透過基督的人性來仰望上帝。基督也穿上我們的肉體,好讓性在我們眼裡更成為可喜悅的。

人性是一面鏡子,藉此我們可以看到上帝榮耀的愛、智慧和榮耀,清楚的顯明在我們面前。藉著基督,祂人性的這盞燈籠,我們可以看到性的光。因為基督成了肉身,使得我們看到上帝不再是恐怖的事,而是可喜悅的事了。

  (4)耶穌基督與人聯合,"好讓人能夠更親近上帝"。上帝在基督成肉身之前,因著我們的罪是與我們為敵的﹔然而當基督取了我們的肉體之後,為我們代求、調解,並且讓我們在上帝面前得蒙喜悅。

就好比一個君王因他的臣屬為之氣結,而當君王的兒子娶了他的女兒之後,藉此平息、調解了王怒,爾後,臣屬再次地在王面前得著喜悅﹔照樣,當父上帝生我們的氣,基督取了我們的人性,並且現在為我們在父面前代求、調解,使我們再次成為朋友,並且使我們在上帝面前得蒙喜悅。

耶穌基督使我們得蒙上帝的喜悅和上帝的愛。所以祂應被稱為使人和睦者,因為祂取了我們的肉體,在我們和父的面前,使我們雙方和睦。

基督為童女所生


為什麼基督為女子所生呢?

 (1)好應驗上帝在創世記三章15節的應許。"女人的後裔要傷蛇的頭"(創三15)。

  2)基督為女子所生,好讓祂除去夏娃所帶給女子的羞辱。夏娃因著蛇的引誘而使她犯了罪。基督從女子取了祂的肉體,使得女性得著了尊榮﹔正如女人首先使男人成了罪人﹔照樣,現在為了使男人獲得更新,女人該為男人生出一位救主。

  為什麼基督為童貞女所生呢?

 (1)為了貞潔的緣故。惟有童女適合作上帝的母親,並且童貞女除了生一位上帝之外,不適合生另外一種兒子。

 (2)因為是必須的。基督要當大祭司,是最純潔和聖潔的。如果祂是按一般自然的法則而出生的話,祂就受到玷污了。因為從亞當來的後裔都受到了玷污,但為了保守"基督本質的純潔和聖潔不受玷污",祂為童貞女所生。

 (3)為了應驗舊約的預表。麥基洗德是基督的預表,他被稱為"無父無母"的。基督因童女所生,就應驗了這預表﹔基督無父也無母﹔以上帝的身份而言,祂沒有母親,以人的身份而言,祂沒有父親。

  基督如何能同時取童貞女的肉身,而沒有罪呢?

  因為連最清白、純潔的童貞女也曾受到了原罪的污染!

  聖經替我們解決了這個難題。"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因此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上帝的兒子"(路一35)。"聖靈要臨到你身上", 那就是說,聖靈當時的確分別為聖,並潔淨了童女她孕育基督的身體部分。就像煉金者除去冶煉中黃金之渣滓而萃取純金一樣,照樣,聖靈淨潔並分別為聖童貞女的 那個身體部分,將她與罪分開。雖然童貞女馬利亞本身有罪,然而孕育基督的那個部分是無罪的﹔否則,那必定是不潔淨的懷孕。

  聖靈的能力要蔭庇童貞女是什麼意思呢?

  巴西流(Basil)說:"那就是聖靈要祝福童貞女孕育基督肉體的那個部分。"但這裡面還含有更深的奧秘﹔當聖靈在童貞女的子宮裡孕育了基督的時候,聖靈曾以一種奇妙的方式把基督的人性和基督的神性聯合在一起,所以基督的神性和人性成了一個人,在一個位格里。這是一個奧秘,就連天使也帶著景仰崇敬之心詳細看。

基督是怎麼樣成肉身的呢

  這是因祂父上帝特別的計劃。

"……上帝就差遣祂的兒子,為女子所生"(加四4)。父上帝用一種特殊的方式計劃,定意差派基督成肉身﹔這教導我們,在任何主要的事工上,呼召是不可或缺的:沒有呼召就行動,就等於沒有祝福就行動。直到基督受了呼召,祂才道成肉身,接受中保的事工。

  難道上帝除了道成肉身以外,沒有另外挽回墮落之人的方式嗎?

   我們千萬不要問上帝,在祂的旨意中選擇這個方法的理由﹔偷窺上帝的約櫃是一件很危險的事﹔我們不該質問,反而應該景仰。這位智慧的上帝認為,為了我們的 救恩而選擇基督道成肉身是最好的方法。除了上帝之外,沒有一個人能夠成就這個大事。所以基督既是上帝,又是人。祂最適合來成就這個救贖的工作。

降為至卑的基督:存心虛己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祂本有上帝的形象,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5-8)
  
  當有人請奧古斯丁(Augustine)列舉一些基督徒生活的中心原則時,他的回答是:「第一是謙卑,第二也是謙卑,第三還是謙卑」。這就是保羅所要強調的主題。在這個關鍵時刻,他最關心的是腓立比信徒應該「同有一個心志,站立得穩,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27)。然而我們已經提過,根據保羅的意思,基督徒若要達到真正的合一,就必須謙卑。
  
  這幾節以及接下去的一段,是新約中描述基督的人性與工作最偉大的經文之一。保羅在這段經文裡,精彩地闡述了上帝兒子的降卑和升高。
  
  新約裡大概沒有任何一段經文能像本段經文,吸引了學者如此大的興趣。這段經文像詩一般華麗,使我們不禁想探究它的源起:這是一首早期基督教的聖詩嗎?有些版本的聖經編排第六節到第十一節的方式,似乎暗示本段的用詞是引自一首有六段,每段三行的詩歌(第八節中「且死在十字架上」可能是保羅自己加上去的)。如果這段經節真的取材自一首早期的聖詩,作者會是誰呢?是保羅嗎?還是另有其人?我們不確定。但最重要的是,這段經文說明了基督的身份。
  
  我們必須特別留意保羅為什麼要採用這幾節經文。他在第5節提出了解釋,這一節可直譯為:「你們要用基督耶穌的思考方式來思考」,也就是說:「傚法基督的思考方式」,或者用另外一種說法:「在團契中要發展出一套思維,這是在基督耶穌裡的人一致擁有的唯一思維。」
  
  第二種解釋或許比較適當。然而無論哪一種詮釋,保羅都是在繼續闡釋基督謙卑的心,他鼓勵我們用實際的方式在生活中彰顯出我們與謙卑救主的聯合。驕傲完全不符合真正屬基督之人的品格,謙卑才是在基督裡的人最真實的特質。
  
  保羅在此重申基督徒生活的基本架構。他也在書信中一再用不同的方法,來詮釋這個基本公式:我們是在基督裡,所以我們會越來越像基督。所謂傚法基督,並不是靠自己的資源去採取行動,而是完全依靠基督所供應的恩典。
  
上帝的虛己
  
  主耶穌甘願離棄那滿有公義的至高之處,降到卑微的人間,由此就顯明了祂的謙卑是何等偉大。祂本有上帝的形象(6),或「擁有上帝的本質」。保羅在下一節清楚地指出,基督與上帝是同等的,但上帝的兒子並沒有「強奪」或堅持祂與上帝同等的權利,相反的,祂甘願為了拯救墮落、毫無盼望的人類,而來到世上。其實祂沒有義務這樣做。
  
  耶穌反倒虛己(7),或「倒空自己」。保羅不是指耶穌放棄祂神性的權能,而是指祂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雖然主耶穌有上帝的榮耀,祂卻倒空自己,這不是指祂減少自己上帝的屬性,而是說祂取了人性。祂本是以馬內利,與我們同在的上帝,祂具有完全的神性,卻也是一個真實的人。
  
   這種令人驚訝的謙卑,又有了第二階段的發展:上帝的這位僕人順服了父神,甚至到一個地步,被羞辱地當作罪犯,釘死在十字架上。如果一個善良的人,願意為 了別人的益處而如此降卑,已足以讓人驚嘆;更何況是一位榮耀的上帝,甘願承受這般羞辱,我們怎能不打從心底敬畏、頌揚祂!
  
  保羅用了幾個論述來說明基督奇異的恩典。這些句子指出,耶穌是「與亞當相反的」(參考羅五12-21)
  
  1.祂本有上帝的形象,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6),這裡提醒我們亞當的失敗。亞當是上帝照著自己形象創造的(創一26),但他卻想與上帝同等(蛇說你會像上帝一樣[創三5])。反觀耶穌,祂雖與上帝同等,卻存心順服(8)
  
  2.上帝的兒子反倒虛己(倒空自己),取了奴僕的形象(7),這裡回應了以賽亞書五十二章13節至五十三章12節的偉大預言,受苦者「將命傾倒,以致於死」(賽五十三12),耶穌被上帝描述成「我的僕人」(賽五十二13),祂做了亞當所拒絕作的事:服事上帝。
  
  3.祂成為人子,存心順服,以至於死。在羅馬書五章12-21節,保羅將耶穌與亞當作對比,來闡述這段話的意義。亞當的悖逆把罪和死亡帶進這個世界,相反的,耶穌的順服卻為世界帶來公義和生命。   

   上帝的兒子降世就是為了要解決亞當的悖逆之後果,並且親身承擔亞當所帶給人類毀滅性的審判。為要完成這個任務,耶穌必須順服父神的旨意和計劃。祂終其一 生,從搖籃到十字架,都是如此行。即使在客西馬尼園中,祂的人性本能地使祂對順服上帝有所猶豫,於是祂跪下禱告說:「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 意思」(路二十二42)
  
  因此,保羅對耶穌虛己的描述中隱含著兩種對比;一種是介於祂的本性和祂因恩典而穿上的樣式之間的對比;另一種是介於最後一個亞當與第一個亞當之間的對比。難怪這樣的神學能產出詩來。
  
  我們可以從這些經節中看出保羅式神學的一個偉大原則:凡與基督聯合的人,都很自然地會去傚法基督。讓我們思考像基督那樣的謙卑是什麼:不堅持我們所謂的權利,而是願意為了他人的緣故而放棄這些權利。
  
  保羅在此用神學語言所描繪的,在福音書裡,約翰福音用耶穌在樓上的房間,謙卑為門徒洗腳的事,作了生動的描述:
  
  「耶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裡…就離席站起來,脫了衣服,拿一條手巾束腰…就洗門徒的腳」(約十三35)
  
  「他本有上帝的形象,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就自己卑微…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68)
  
  「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約十三14-15)
  
  讓我們每個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參考腓二4)
 

基督道成肉身的降卑

 
 "大哉,敬虔的奧秘……就是上帝在肉身顯現"(提前三16)。

  基督的降卑在於什麼?

  基督的降卑在於祂降生為人,生於卑微的環境中,處在律法之下,忍受今生的苦難,上帝的震怒,和十字架被咒詛的死,暫時服於死權之下。

  基督的降卑在於祂的道成肉身,祂取了肉身,並且出生在世界上。基督所取的肉體是真正的肉體﹔並不是一個虛幻的身體,而是真正的身體。所以祂被說成"為女子所生"(加四4)。

基督為女子所生:祂的身體是童貞女馬利亞身體的一部分。"上帝在肉身顯現",這是榮耀的奧秘。在創造的工作上,人是按著上帝的形象造的﹔在道成肉身上,上帝取了人的樣式。

基督的降卑


使徒保羅告訴我們,基督為了完成祂的救贖工作,就「自己卑微」(28)。在回答「基督的卑包括什麼意義?」這方面時,小要理問答說的非常簡單明了︰「基督的卑包括祂的出生,是在一種卑微的地位,且生在律法之下,忍受了人生的苦難,上帝的忿怒和十字架上咒詛的死;被埋葬,並且暫時服在死權之下。」
根據這種說法,基督卑 的第一步就是祂的出生,因為這位 榮耀的 君王,祂原有父神同樣的屬性,卻降世為人,並且暫時取了一個比祂原有的本性無限低下的人性。即使祂來到世上是作為一個君王穿著紫色袍,戴著金冠冕,祂還是 無限的降卑了祂自己。何況祂生為一個無助的嬰孩,完全依靠祂的母親,成為那樣的貧窮,甚至沒有枕頭的地方?祂 生下來不久有一個殘忍的王就要尋索祂的性命,祂的父母必須帶著祂逃避這個王的忿怒,這種卑微的作為是我們的思想所完全不能想像的。當祂長大了祂要使祂自己 適應於人的生活方式的限制。祂雖然是賜律法者,祂還是受割禮,把自己放在律法之下,就像一般的以色列人一樣,站在人的地位,替人盡義務。就如路德會神學家 約瑟夫‧斯坦普博士(Dr.Joseph Stump)所講的︰「祂的家是一個 卑微的人所看不起的小村莊拿撒勒,住在粗野和無知鄰舍中間,在一個窄狹和窮困的環境當中,並且是非常微賤的地方……雖然祂是萬有之主,但是祂還順服約瑟和 馬利亞像一個普通的孩子那樣,在木匠的作坊中工作,使祂自己承受貧窮與卑微的痛苦和限制……祂的公開傳道使祂與各種人物接觸,其中較好的人也不過是一些軟 弱和犯罪的人,其中比較壞的那就更不用說了,是最敗壞的人。祂雖然是神聖的,但祂卻每天和這些人來往,好像祂是他們中間的一份子,祂和各種各類的人混在一 起,祂和人所看不起的稅吏與自以為義的法利賽人一同進餐。祂時常飢渴,沒有枕頭的地方,好像是最低級的人,在猶太人統治階級的手下忍受著苦毒敵視與逼迫。
耶穌在地上生活的時期中,祂的卑 和受苦的程度雖有大小之分,但在祂的一生快結束的時候,這些事情就越來越明顯。祂的仇敵對祂的反對與憤恨也就更加強烈。百姓冷淡與不關心,和祂所預見將要 臨到整個猶太國的命運也是同樣可怕──因為那是祂所屬的和祂所愛的國家──重重的壓在祂身上。祂忍受羞辱的痛苦,在被釘十字架時達到頂點,那是人所想出來 的最可怕殘酷的死法。祂在十字架上不僅要忍受所有肉體上的痛苦,作為祂百姓的贖罪祭,祂自己也被看作為有罪的。父神這時也掩面不看祂,正好像太陽的光也黑 暗了。祂那傷痛的心被撇下單獨地忍受痛苦,並與那在最後拚命地找機會要使祂毀滅並破壞祂救贖工作的邪惡勢力抗衡,那痛苦的呼叫,「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 什麼離棄我?」就是表明祂的極端的痛苦。事實上我們不太明白祂被掛在那裡所受的苦究竟是什麼滋味。
但我們知道祂沒有犯過罪,祂是不應該受死的,祂是甘願取代 我們的地位而擔當我們的刑罰,這個刑罰本來是我們的,祂為我們的罪做了贖罪祭。我們不能把釘基督於十字架上的責任推給當日的猶太人或羅馬人,在廣義上來 說,我們應當存悔改的心承認,使祂上十字架的不但是他們的罪,也是我們的罪。在得救贖的個人來說,不拘人居住在哪個時代,基督都為他們擔當了罪擔。
基督的降卑在祂的埋葬上得以完全,祂的聖體被放在墳墓中,正好像祂分享了一般人生的末路︰死了、葬了、身體見朽壞。可是祂的身體並未見朽壞。三天之後祂在榮耀的復活中復活了。

《海德堡要理問答》-- 基督的降卑 (3)


問40︰基督為何必須受死呢?
答︰因為按著神的公義和真理(a),除了神兒子的死之外,沒有別的贖罪之法(b)。

(a) 創世記2︰17
(b) 羅馬書8︰3-4,希伯來書2︰14-15

罪債必須要償還
死必須降到神兒子的身上,是為 了神的公義和真理的緣故。神的公義規定了罪人必死。他曾對亞當說︰「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創世記2︰17)。神豈能言而無信呢?若是神說話不算數,他就違背了自己的真理。要還清罪債,除了神的兒子受死,沒有別的辦法。基督成為我們的擔保人。 就像一位擔保人為一個自己無法還債的人付債一樣,基督把他所有子民的債都算在他自己的帳上。

永世以來
基督從創世以來就是我們的擔保人。他擔當了所有選民的罪孽和刑罰。他生來就是擔保人,一生都在為我們擔保。因此,基督必須承受他的選民必須承受的一切,包括極刑的死--不僅是肉體上的滅亡,而且是靈性上的死和永死。

必不可少
對這個問題的答案告訴我們︰基督對我們每一個人來說都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我們不悔改歸正就死了,死在基督以外,我們就要永遠在地獄裡為自己的罪受罰。曾經有一首詩這樣寫道︰「基督以外沒有生命,只有靈魂永遠的沉淪。」

問41︰他為何「埋葬」了?
答︰借此表明他實在是死了(a)。

(a) 使徒行傳13︰29,馬太福音27︰59-60,路加福音23︰53,約翰福音19︰38
在墳墓裡
基督的死具有重大的意義,只有這樣神的公義才得到滿足,我們才能與神和好。因此我們知道他確實死了就極其重要。他被埋葬意味著他已入墳墓,與死人為伍。這是他已死了的確切證據。

因為罪
關於基督,經上說︰「既成就了經上指著 他所記的一切話,就把他從木頭上取下來,放在墳墓裡」(使徒行傳13︰29)。埋葬不僅是主耶穌死亡的一個明證,也是他降卑的更深一步。人為神創造,不是 為了死,而是為了生。但因為罪,人終有一天要被葬在墳墓裡。神定了墮落的罪,對亞當和他所有的後裔說︰「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創世記3︰19)。 這是人徹底的卑微處境。基督也降卑到這種程度,他也被葬在墳墓裡。

問42︰既然基督為我們死了,為何我們也要死?
答︰我們的死並不是為了補償我們的罪(a),只是終止我們的罪行,並進入永生(b)。

(a) 馬可福音8︰37,詩篇49︰8
(b) 腓立比書1︰23,約翰福音5︰24,羅馬書7︰24

補償
基督為他的子民死了。他承擔了對罪的刑 罰,他的死是他們罪的贖價。他已經戰勝了死亡。主耶穌基督代替了我們受苦受死。那為什麼他的子民還是得死呢?對於他們來說,死亡已不再是對他們罪行的懲 罰,基督已經把這懲罰完全除去。死亡成了罪的終止和進入永生的一個必經階段。終止罪意味著他們死時,就永遠脫離了罪。他們一生都在與罪搏鬥。信徒在這個世 界上從來不曾完美,但他們死時就大敗了罪。死亡對於他們來說就是完全獲救。那時神的兒女們就進入完美。

永生
死還是到達永恆榮耀,就是永生的一個必經 階段。為了進入天國,神的兒女必須經過死亡的幽谷。死後神把他們生前憑著信心已經擁有的生命賜給他們。基督曾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 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約翰福音5︰24)。

他們對勝利充滿信心,但他們還是要死。死亡把他們帶入永生。這是永遠與神相交的生命,是出死入生。這是神為他的兒女保留的途徑。
問43︰我們從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犧牲和受死,有否另外得到什麼益處?
答︰借他的能力,我們的「舊我」與他同釘十字架,死了,並且埋葬(a);好叫肉體 的情慾,在我們裡面不再作王(b),我們可以把自己獻給基督,作為感恩的祭物(c)。

(a) 羅馬書6︰6
(b) 羅馬書6︰6-12
(c) 羅馬書12︰1

釘死舊我
到目前為止,《要理問答》一直在強調 基督的犧牲。現在我們來看他的受苦和受死在神的子民生活中的果效。它在信心生活的經歷中有什麼重要意義呢?基督的犧牲和受死對我們有著重大意義。靠著他的 能力,我們的舊我與他同釘十字架,死了,並埋葬了。這裡討論的是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在我們生命中的大能。

基督的十字架對罪和舊我有一種釘死的功效。釘十字架是讓罪死,這是痛苦的歷程。每一個在罪的重負之下學習到仰望基督 十字架的人,都會靠著它向罪死。只有那時我們才會明白罪是如何可怕,對罪的貪戀必須在我們裡面被釘死。「與他同釘十字架,死了,並且埋葬」的目的,是使肉 體的邪情私慾和罪惡念頭不再轄製我們。
邪情惡欲轄製著未獲重生的人,它們是他們樂此不疲的玩具。但它們不再在神的兒女心裡作王。雖然它們還會在他們裡面,但他們已不再是罪的奴僕。
保羅寫道︰「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羅馬書6︰6)。
感恩
神的兒女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把自己獻作感 恩的活祭。他們把自己的生命獻給神,以表現對基督受死犧牲,使他們得以與神和好的感恩。罪如今不再能轄製他們,基督才是他們的主。因此,從那一刻起,他們 的生活就成為感恩的活祭。他們願意讓自己的天賦,才能,他們的整個生命成聖,好獻給主耶穌。他為他們進入死亡,好叫他們能通過他而活。

問44︰信經為何加上「降在陰間」呢?
答︰好使我在個人的危機與試探中,可以確信我主基督,借他那不可用言語表達的悲 痛,苦楚和恐怖,就是他的靈魂在十字架上及其以前所受的苦楚(a),已經救贖我脫 離地獄的慘痛和苦難(b)。

(a) 詩篇18︰4-5,116︰3,馬太福音26︰38,27︰46,希伯來書5︰7
(b) 以賽亞書53︰5

地獄般的痛苦
《海德堡要理問答》所說的「降在 陰間」指的是基督臨死前所經歷的地獄般的痛苦。他作為我們的擔保人,不僅要經歷肉體的死亡,而且靈性的死亡和永死也落在了他頭上。他必須經受地獄般的苦 楚,就是永恆的刑罰。他在所有的苦難中都經歷了地獄般的苦楚,在十字架上尤其如此。無法言表的悲痛,苦楚,恐怖和地獄般的痛苦緊緊地籠罩著他。他在客西馬 尼園所遭受的痛苦已經如此深重,以至於他的汗珠如血點滴落下來。在十字架上他不得不痛呼︰「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馬太福音27︰46)

這些試探都是撒旦瘋狂的襲擊。撒旦要爭奪我們去天國的權利。主耶穌知道他的子民會遭遇試探。詩人說︰「死亡的繩索纏繞我,陰間的痛苦抓住我;我遭遇患難愁苦」(詩篇116︰3)。
安慰主耶穌遭遇了這些陰間的痛苦,這樣神的兒女在他們靈魂的痛苦中,可以相信那永遠的刑罰永遠不會降在他們頭上。這 是他們確信的,也是他們的安慰。先知以賽亞驚異地說︰ 「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以賽亞書53︰5)。

《海德堡要理問答》-- 基督的降卑 (2)


問37︰你對「受難」這詞有什麼瞭解?
答︰我所瞭解的,是他活在地上的整個時期,特別是最後階段,他在身體和靈魂裡擔當 了神對全人類罪惡的忿怒(a),以便借他的受難,作為唯一的贖罪祭(b),他可以救 贖我們的身體和靈魂脫離永遠的沉淪(c),並為我們取得神的恩典,公義和永生(d)。

(a) 以賽亞書53︰4,彼得前書2︰24,3︰18,提摩太前書2︰6
(b) 以賽亞書53︰10,以弗所書5︰2,哥林多前書5︰7,約翰壹書2︰2,
  希伯來書9︰28,10︰14,羅馬書3︰25
(c) 加拉太書3︰13,歌羅西書1︰13,希伯來書9︰12,彼得前書1︰18-19
(d) 羅馬書3︰25,哥林多後書5︰21,約翰福音3︰16,6︰51,希伯來書9︰15,10︰19

身體和靈魂
談過耶穌的降生以後,《使徒信經》 緊接著談起他的受難。他的整個一生都在身體和靈魂上都飽經磨難,比如在沙漠中受魔鬼的引誘,常為人們恥笑和謾罵。基督來到世上受苦受死。因為我們在身體和 靈魂上犯罪,他就必須在身體和靈魂上受苦。他所受的苦難在十字架上達到頂點,那時他擔當了神對全人類罪惡的忿怒。他大聲呼喊︰「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 棄我?」(馬太福音27︰46)

神的震怒
雖然基督擔當了神對全人類罪惡的震怒,但他只代替他的選民受難。只有這些選民被救脫離神的震怒,其他人依然暴露在神的震怒下。

基督論到他自己說︰「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約翰福音10︰11)。
綽綽有餘
即使基督是為所有人受難犧牲,他受的苦難也已足夠。在他的犧牲中有一種大能,足以拯救全世界的人。

基督必須擔當神的全部忿怒。這是考慮到神對整個人類,包括選民的忿怒的程度。以賽亞預見到這些,就預言說︰「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以賽亞書53︰4)。
基督付了贖罪祭,他的受難就是為使我們人與神和好所獻的祭物。
他的受難達到了什麼目的呢?首先,基督將我們從神的震怒下拯救出來,因為犯罪,我們本來應該永遠沉淪。其次,他為我 們獲得了神的恩典,公義和永生。神的恩典就是神的眷顧。基督通過他的順從和代贖,取得了公義,並將它賜予他的教會。這是神答應我們,若是遵行律法,就能得 到的永生。
問38︰他為何在審判官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
答︰他雖然原本是無罪的,卻被屬世的審判官定罪(a),好使我們從本來當受的神嚴 厲審判中被拯救出來(b)。

(a) 約翰福音18︰38,馬太福音27︰24,路加福音23︰14-15,約翰福音19︰4
(b) 詩篇69︰4,以賽亞書53︰4-5,哥林多後書5︰21,加拉太書3︰13

本丟彼拉多
基督是被本丟彼拉多定罪的。這個判 決是由一個在地上代表神權炳的審判官宣佈的。基督被一個合法的權力執行者--彼拉多定罪。這個定罪雖然本身是罪惡的,卻有約束力。這是從神那裡來的定罪, 因為神決定基督必須受死。通過這個方法,所有相信他的人都免於神的定罪。因為基督被定罪,我們才可以被宣告無罪。

保羅說︰「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哥林多後書5︰21)。
神和他的教會
透過彼拉多,我們必須看到是聖父定了基督的罪。基督為他的子民承擔了罪孽。在基督後面,我們必須看到他用這種方法所拯救的選民--教會。聖父宣佈聖子有罪,這樣他就能宣告選民無罪。

問39︰他「被釘在十字架上」,比起他以其他的方式來受死,有什麼特殊意義呢?
答︰有;因此我確知他已把那加在我身上的咒詛,擔在他自己身上(a),因為十字架 的死法是神所咒詛的(b)。

(a) 加拉太書3︰13
(b) 申命記21︰23

受咒詛的死法
保羅說︰「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說︰『凡掛在木頭上的都是被咒詛的』」(加拉太書3︰13)。保羅在這裡提醒我們神在《舊約》裡所宣佈的︰「被掛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詛的」(申命記21︰23)。

被釘十字架堪稱奇恥大辱。被釘的人要被脫得赤條條,當眾掛在十字架上,任人恥笑辱罵,人神共棄。只有那些犯了極其可 怕的罪行的奴隸才會被羅馬人判決釘十字架。這種極刑還痛苦異常,受刑的人要遭受長時間的折磨,直到死亡降臨才得到解脫。《要理問答》強調被釘十字架是神所 咒詛的一種死法,是遭萬人唾棄,也為神棄絕的。
我們所應得的咒詛
基督是我們的中保,也是我們的擔保人。我們既違背了律法,就不配得別的,只配得咒詛。保羅說︰「經上記著說︰『凡不常照著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加拉太書3︰10)。

當基督願意成為我們的救主時,就意味著他必須承擔這樣的咒詛。他就是這樣作了。他被釘在十字架上,遭咒詛,好把我們從咒詛下救贖出來。
那咒詛本該落在我們身上,因為是我們沒有遵行神的律法。但是,在各各他山上,基督被掛在十字架上,願意為我們受咒詛。

《海德堡要理問答》-- 基督的降卑 (1)


問35︰「因著聖靈感孕,從童貞女馬利亞所生」是什麼意思?
答︰意即神永恆的兒子--他現在(a),永遠(b)都是永恆的真神--因聖靈的運作 (c),自己取了人性和由童貞女馬利亞(d)而來的血肉,為要叫他也可作為大衛的 真後裔(e),凡事與他的弟兄相同(f),只是沒有犯罪(g)。

(a) 約翰壹書5︰20,約翰福音1︰1,17︰3,羅馬書1︰3,歌羅西書1︰15
(b) 羅馬書9︰5
(c) 馬太福音1︰20,路加福音1︰35
(d) 加拉太書4︰4,路加福音1︰31,42,43
(e) 羅馬書1︰3,詩篇132︰11,撒母耳記下7︰12, 路加福音1︰32,使徒行傳2︰30
(f) 腓立比書2︰7,希伯來書2︰14,17
(g) 希伯來書4︰15

卑微的誕生
聖子降卑的第一步是他卑微的誕生。 主耶穌從童貞女馬利亞取了人的血肉之軀。保羅說︰「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加拉太書4︰4)。耶穌生為人子,降 生在伯利恆,他的出生非常平凡,但他的受孕卻是超自然的。靠著聖靈的運作,童貞女馬利亞懷了一個孩子。這件事全無人的介入。我們都是通過父輩的方法在罪中 受孕誕生(見主日3),而耶穌是由聖靈受孕的。因此他沒有罪。他生自童貞女馬利亞則告訴我們他是真實的一個人。

人性
《要理問答》教導我們︰基督現在,永遠都 是永恆的真神。他僅是取了人性和由童貞女馬利亞而來的血肉。他的人性不是從天國帶來的。有人說,因為馬利亞聖潔,基督才沒有罪,這不是真的。馬利亞同其他 任何人一樣,都是在罪中受孕,罪中出生的。《聖經》預言了基督將要從大衛的世系中出來︰「為要叫他也可作為大衛的真後裔」,保羅說︰「論到他兒子--我主 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羅馬書1︰3)。神是這樣應許的。

他凡事與他的弟兄相同--是一個與所有信徒一樣的人,只是沒有犯罪。他全然聖潔。
問36︰你從基督聖潔的感孕和出生得了什麼益處?
答︰他是我們的中保(a),他用他的純潔和他完全的聖潔,在神面前除掉我的罪,我 是成胎在罪中的(b)。

(a) 希伯來書7︰26-27
(b) 彼得前書1︰18-19,3︰18,哥林多前書1︰30-31,羅馬書8︰3-4,
  以賽亞書53︰11,詩篇32︰1

中保
我們從基督的誕生中得了什麼益處呢?它給 了我們什麼樣的祝福呢?首先的益處,乃在於他是我們的中保。這與主日五和六所談的是一致的。那時我們談到,要拯救我們,他必須既是真神,又是完全無罪的 人。耶穌基督完全符合這些條件。他是神的獨生子,取了我們的人性。在樂園墮落以後,我們需要這樣一位中保。中保是在兩方之間進行調和的人。基督是插身於一 位震怒的神和有罪的人之間的中保。通過他的降世為人,他能作我們的中保,在神面前代表我們。他是以馬內利(就是「神與我們同在」的意思)。

純潔和聖潔
第二個益處,是基督用他的純潔和完 全的聖潔,在神面前遮蓋我的罪。這罪是我從母腹就有了,並帶到世上來的。我們的成胎和出生,就是我們得到的途徑,就已充滿罪。我們從出生那天起,就是罪 人。耶穌的救贖工作正是從這裡--成胎和出生開始。這位中保並不是在生命的最後階段才受苦受死成為我們的中保,而是在成胎的那一刻就作了我們的中保。

他用他的純潔和聖潔遮蓋了我們的罪,就是說,為它們付了贖價。大衛在一首悔罪的詩中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詩篇32︰1)。

《海德堡要理問答》-- 論聖子 (3)


問33︰既然我們也是神的兒女,為何他卻被稱為神的獨生子呢?
答︰因為唯有基督才是神永恆的,本來的兒子(a);我們卻是因他的緣故,靠著恩典 藉著基督被收納為神的兒女(b)。

(a) 約翰福音1︰14,希伯來書1︰1-2,約翰福音3︰16,約翰壹書4︰9,羅馬書8︰32
(b) 羅馬書8︰16,約翰福音1︰12,加拉太書4︰6,以弗所書1︰5-6

基督徒是神的兒女
在《約翰壹書》三章1節中我 們讀到︰「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對於人來說,沒有什麼比成為神的兒女更大的福分了。亞當在樂園裡本是神的孩子,但因為墮 落,他認魔鬼作父,對魔鬼在他耳邊悄聲吩咐的遵行不諱。我們作為他的後裔,所作所為也沒有什麼不同。這個父只想要我們毀滅。靠神的更新,魔鬼的兒女再次成 為神的兒女。這個奇蹟只有神自己才能創造。我們因此接受了一顆作神的兒女的心。

神的兒子
主耶穌也是神的兒子,但與神的眾兒女有所不同。他不是被造的,而是永世存在。他永遠是神的獨生愛子。

想像一下一個家庭有兩種孩子︰一種是親生的,一種是收養的。後者被養父母收養,並得到親生兒女一般的待遇。只有藉著基督的緣故,通過這種被收養的方法,我們才得以成為神的兒女。
收養
因此,我們必須被神收養,才與魔鬼脫離父子關係,有神成為我們的父。然後我們才能與我們父神的愛有分,他將總是供養我們。有一天我們將與神一起永遠住在天家。那時我們會有神的樣式,因為他是聖潔的,我們也會成為聖潔。

神也賜給他收養的人一顆孩子的心。如果我稱神為我的天父,就要在我的生活和言行中表現出我這種身份。
收養怎麼可能呢?是因為基督的緣故。他願意離開他父的家,降世為人,死在罪人的位置上,以便神能夠收養我們。神的兒女要永遠因此感謝主耶穌。
我們自己不能促成這樣的收養。相反,我們全都活該受死。一個人成為神的兒女,只是因為恩典。想像一下,這就好比一個 國王不僅赦免一個該死的罪犯,而且收養他作自己的孩子。這罪犯變成王宮中的王子,接受王室的供養和教育。這只是一幅蒼白的畫面,神的兒女得到的救恩和祝福 是無法言表的,而且將存到永遠。
問34︰你為何稱他為「我們的主」呢?
答︰因為他不是用金銀,卻是用他的寶血,把我們的身體和靈魂,從罪惡和魔鬼一切的 權勢中,買贖,拯救出來,叫我們歸屬他自己(a)。

(a) 彼得前書1︰18-19,2︰9,哥林多前書6︰20,提摩太前書2︰6,約翰福音20︰28
罪的奴僕
因為墮落,人不僅成為魔鬼的兒女,而且成為奴僕--魔鬼和罪的奴僕。因此一個人犯某種罪時,總是會有一種快感,即使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他不想再犯那種罪。他不可能放棄犯罪。只有那時,他才會明白罪的吸引力是多麼大,他是如何受它的奴役。

一般來說,一個奴僕可以買贖他的自由,或者別人可以買他的自由。這另一個人也可以買下這個奴僕來服侍他。約瑟就是一個例子。波提乏將他從奴隸市場上買來作自己的家奴(創世記39)。
魔鬼成為我們的主人,我們成為它的奴僕。公正地說,這全都因為我們自己的過失。
但這對神是極不公正的。魔鬼從神那裡攫取了美麗的創造。它這樣作,我們是助了一臂之力,而且表示贊同了的。
主的奴僕
神沒有任憑我們作魔鬼的奴隸。他不願把自己的創造留在魔鬼的手中。因此他將自己的愛子送到世上,來拯救整個世界。基督對尼哥底母說︰「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

藉著他的受苦和受死,主耶穌為神的選民付清了必要的贖價,買贖拯救了他們。這包括他付清了罪人欠神的還不勝還的罪 債。不過,這還不夠。他也必須把他們從撒旦的勢力下拯救出來。當主取了人的樣式來到世間時,這件事就成就了。他在他們心裡播撒下他的愛。這個人願意從此事 奉他,但覺得受捆綁束縛--撒旦不肯放過他,結果就導致一場生與死的搏鬥。但主大獲全勝,被贖者永遠成為神的財寶。他認識了三一神,也認主耶穌為他自己的 恩主。在《約翰福音》二十章28節裡,多馬承認主︰「我的主,我的神﹗」
這樣的歸屬在他的生活中充分表現出來,那時我們可以看到他從此事奉的是誰︰主還是撒旦。

《海德堡要理問答》-- 論聖子 (2)

問31︰為何稱他為基督,意即受膏者呢?
答︰ 因為他被父神任命,又被聖靈膏立(a),作我們的大先知和教師(b),他完全地 向我們啟示有關神對我們救贖的奧秘計劃和意旨(c);他又是我們唯一的大祭司(d), 一次獻上他的身體而救贖了我們(e),且永遠活著,為我們向神代求(f);他也是我 們永遠的君王,他用他的話語和聖靈管理我們,又保護並保守我們在他為我們預備的救 贖中(g)。

(a) 詩篇45︰7,希伯來書1︰9,以賽亞書61︰1,路加福音4︰18
(b) 申命記18︰15,使徒行傳3︰22,7︰37,以賽亞書55︰4
(c) 約翰福音1︰18,15︰15
(d) 詩篇110︰4
(e) 希伯來書10︰12,14,9︰12,14,28
(f) 羅馬書8︰34,希伯來書9︰24,約翰壹書2︰1,羅馬書5︰9-10
(g) 詩篇2︰6,撒迦利亞書9︰9,馬太福音21︰5,路加福音1︰33,
  馬太福音28︰18,約翰福音10︰28,啟示錄12︰10-11

基督這個名字
使徒保羅在《提摩太前書》二章5 節裡說︰「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因此主耶穌還有其他名字。上一個主日我們講到耶穌這個名字的意思是「救 主」,我們可以說這是他本人的名字。但是一個有職務的人除了本人的名字以外,還有一個職務上的名稱,如總統,國王或法官。

基督這個名字也是這樣。除了他本人的名字 「耶穌」以外,他還有一個職務上的名字-- 「基督」。這是一個希臘詞,是在《新約》裡才有的。在《舊約》中,我們找到的是希伯來名「彌賽亞」。「基督」和「彌賽亞」的意思同是「受膏者」。我們在 《聖經》中讀到,當一個人接受一個職務時,別人要用油膏他的頭,比如大祭司亞倫,大衛王,先知以利沙。油代表聖靈的恩賜。有了聖靈的恩賜,被膏者才獲得執 行職務的資格。
經上說耶穌是基督,也就是受膏者。神在《詩篇》第二首6節中說︰「我已經立我的君在錫安我的聖山上了。」父神立了救 主執行這一職務,就是說父神揀選了他,派遣了他作救主。主耶穌接受了這個職務。主耶穌不是被油,而是被聖靈親自膏立。基督接受了聖靈所有的恩賜,好完成他 的使命。他接受了三個職務︰先知,祭司和君王。
基督的三個職務
在舊約時代,先知的職責是向人們傳達神的話語並加以解釋。基督使人認識了救恩的道路,也確保他們從心裡真正明白他所傳達的信息。這樣,人心得到開啟,受到更新。

在舊約時代,祭司有三重使命。他獻羔羊或其他潔淨的牲畜;然後為人們代禱;再祝福他們。《要理問答》稱基督為唯一的 大祭司。舊約時代的以色列有許多祭司,全都在一位大祭司的指導下服事。但這裡基督被稱為唯一的大祭司。為什麼呢?祭司們也是有罪的人,他們必須先為自己獻 祭,然後才能為人們獻祭。他們從來沒有獻完全的祭,因為牲畜的血不能真正贖罪。但基督既是祭司,同時也是獻祭的羔羊。他在十字架上獻上自己,從此我們再也 不需要獻牲畜的祭了。
祭司的祈禱是不完全的,並不總蒙垂聽。而基督的代禱總是蒙父神的垂聽。因此,我們應該在每次祈禱時祈求基督的代禱。
當祭司祝福時,他並不能把祝福的實體給人們。而當基督祝福時,我們實際上已經接受了祝福。
舊時的以色列是君王製度。國王頒佈法令,管理國家,對抗外敵。《要理問答》稱基督為永遠的王。地上所有的王都死了,或將要死,而基督現在是王,也將永遠作王。
國王或女王擁有民心,這是他們的特權。耶穌王用他的愛征服人心,用他的話語和聖靈管理他們。基督的話語對他的子民來說,是一部愛的律法,他們必須用順從來回應。這位慈愛的王也教導他們怎樣順從。
神的兒女在世上有三個大敵︰撒旦,世界和他們自己罪惡的心。耶穌王保護他的子民,對抗這些仇敵。他一路保守他們,直到他們抵達天家。
問32︰你為何被稱為基督徒呢(a)?
答︰因為憑著信心,我就是基督的肢體(b),並因此也在他的受膏上有份(c);為此 我也可以承認他的名(d),可以把自己當作感恩的活祭獻給他(e),又可以用自由的 良心在今生與罪惡和魔鬼對抗(f),並且以後,在永恆中與他作王一起掌管萬物(g)。

(a) 使徒行傳11︰26
(b) 哥林多前書6︰15
(c) 約翰壹書2︰27,使徒行傳2︰17
(d) 馬太福音10︰32,羅馬書10︰10
(e) 羅馬書12︰1,彼得前書2︰5,9,啟示錄1︰6,5︰8,10
(f) 彼得前書2︰11,羅馬書6︰12-13,加拉太書5︰16-17,以弗所書6︰11,
  提摩太前書1︰18-19 (g) 提摩太后書2︰12,馬太福音25︰34

基督徒
我們在《使徒行傳》十一章26節中讀到 ︰「門徒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起首」。當時,安提阿人意識到這群人與猶太人以及那些皈依猶太教的人有所不同。基督是他們生活和談話的中心,因此就稱他們為 基督徒。基督徒把這個名字當作一個榮譽接受,今天仍然如此。作基督徒豈不是一種特權和榮耀,而且這個名稱有一種非常深刻真實的含義嗎?這就是本問題所討論 的。

「基督徒」一名指向與基督的一種聯繫。一個人若自誇為基督徒,就必須審視自己,看自己與基督之間是否有一條紐帶連 接。一個人不會僅僅因為受了洗或加入一間基督教會就成為基督徒了,雖然受洗和入會都是一種特權。一個人只有憑信心與基督相連並與他的受膏有分才配稱為真正 的基督徒。「與他的受膏有分」的意思是聖靈住在他心裡,他經歷聖靈對他生命的引領。
基督徒的三重職務
一個基督徒擁有三重職務︰先知,祭司和君王。

一個基督徒是先知。作先知首先要承認基督的名,就是認他為主,作見證,勸戒他人,指出救恩的道路。一個人並不需要是宣道士,布道家或長老才能作這些事。
一個基督徒是祭司。這就意味著他的生活必須是活祭,不為自己而活,而為神和他人而活。他時常為自己,也為別人禱告。他過仁慈愛人的生活,追求成為他人的祝福。他作這一切,都是出於對神所賜給他的恩典的感激。
一個基督徒是君王,他的這一身份在他盡心盡責的行動中展露無遺。靠著基督的力量,他與罪,與魔鬼搏鬥並取得勝利。有一天他將與基督同坐在寶座上,一起作王,管理萬物。這是多麼有福的未來啊﹗

《海德堡要理問答》-- 論聖子 (1)


問29︰為什麼神的兒子要起名叫耶穌,即救主呢?
答︰因為他把我們從罪惡裡救出來(a),我們不能從其他人尋求或得著拯救(b)。

(a) 馬太福音1︰21,希伯來書7︰25
(b) 使徒行傳4︰12,約翰福音15︰4-5,提摩太前書2︰5,以賽亞書43︰11,
  約翰壹書5︰11

耶穌這個名字
《馬太福音》第一章講到神通過天 使,把救主即將降生的大喜信息告訴了與馬利亞訂婚的約瑟。第21節紀錄了天使傳遞的話︰「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父神 給他獨生愛子起名叫耶穌,這個名字一定有特殊的含義。它的意思是︰神拯救--拯救正是他使命的一部分。拯救意味著把他們從最大的邪惡中救出來,帶進至大的 幸福。

什麼是最大的邪惡?是戰爭?是疾病?是死亡?還是地獄?不,是罪﹗因為罪,我們與神完美的聯合破裂了;因為罪,我們與神與人之間的紐帶斷了。後果是可怕的︰戰爭,疾病,死亡和地獄。我們耳聞目睹和親身經歷的苦難都是罪的結果。
什麼是至大的幸福呢?是生命?是健康?是財富?是成功?還是天堂?不﹗是與神的聯合﹗是與神和好,與神相交,在主裡喜樂。至大的幸福是最有福的。「有福」的真實意思是完滿,因此被祝福意即滿是福氣。主耶穌是唯一能拯救我們的。神的兒子就是救主。
我們無法自救,馬利亞,阿拉,菩薩也不能救我們。那些沒有基督而活的人仍是墮落之子,禍不離身,將永遠失喪。彼得在五旬節時說︰「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使徒行傳4︰12)。
問30︰這樣,那些向聖徒,向自己,或向其他地方尋求拯救和幸福的人,真是相信獨一救主耶穌嗎?
答︰不;雖然他們誇耀他們是屬他的,卻在行為上否認獨一的救主耶穌(a)。因為除 非耶穌不是一位完全的救主,否則,凡用真信心接受這位救主的,就必定在他裡面, 擁有一切凡為他們得救所必須的東西(b)。

(a) 哥林多前書1︰13,30-31,加拉太書5︰4
(b) 希伯來書12︰2,以賽亞書9︰6,歌羅西書1︰19-20,2︰10,約翰壹書1︰7

唯一的道路
這裡警告那些在耶穌以外尋求幸福和拯救的人︰他們注定找不到。基督說︰「我就是道路」(約翰福音14︰6)。這就告訴我們︰沒有別的道路可以取得救恩。所有別的道路都是死路一條。《要理問答》說得非常直率︰救恩不能通過任何其他方法尋求到。

但是,我們在生活中卻常常表現出對這一真理的不信。羅馬天主教會教導說,在基督的工作以外,還要加上聖徒的功德和信徒自己的好行為。耶穌是救主,但只是一位幫助我們的救主。我們所缺乏的,由他來補足。
我們不需要是羅馬天主教徒才相信這種教導。靠作什麼和不作什麼,加上一位幫助我們的耶穌來獲取救恩,比「所有的都出自他」這一真理 對我們更有吸引力。如果是這樣,我們就是在口頭上稱耶穌的名,卻用行為抵賴他。
抵賴是什麼意思呢?它是承認的反義詞。抵賴就是在說你不認識某人。抵賴並不一定要用言語,你作的和不作的與你承認的 相反,你就是在抵賴。如果我們說︰「只有耶穌才能拯救我們」,卻同時聲稱我們必須是個好人才能得救,那我們就是用行為抵賴耶穌。真正的信心說︰「我什麼也 不能作,但主耶穌能為我作萬事。」那是從心底說出來的,那才是把自己完全交託給他。
是一切
信心在耶穌裡找到了一切︰高達諸天的罪 孽被贖清;不安寧的心得到平安;完全為神的榮耀而活的公義。相信神的罪人在耶穌基督裡找到了完全的救恩。人要是想在上面加點什麼,他就是在貶低耶穌,耶穌 就不成其為完全的救主。如果耶穌不是完全的救主,他在十字架上就不能說︰「成了」。如果他的工作有任何不足,父神也不會將他從死裡複活。那麼就永遠不會有 複活節的存在,也沒有人能獲救。使徒約翰寫道︰「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翰壹書1︰7)。

基督的身份

基督身份的教義乃是在十七世紀時才演展而成的。我們所討論的身份問題,乃是 中保之位格的身份,並不如路德宗所堅持的是所謂基督人性的問題。我們必須注意,身份與狀況有所不同。身份乃是論到一個人在人生中的地位,尤其是指一個人與 法律所發生的關係;狀況卻是指一個人生存的方式,尤其是指一個人受人生環境所限製的情形。若有人在法庭上被判為有罪,他就有了罪犯的身份,會受到處罰;同 時這被定罪的罪犯會入獄監禁,這就表明了他有羞恥及褫奪公權的狀況。中保身份通常也附帶從身份而有的狀況。事實上,通常我們若列舉基督降卑與升高的身份, 就能使因身份而產生的狀況更覺顯著。
一、降卑的身份
降卑的身份包括以下兩點︰他把屬神的尊榮,即宇宙至尊統治者的身份放下,並取得人性,有了奴僕的形狀;同時他雖是至高的賜律者,卻甘願服在律法的要求與咒詛之下。這個教義是基於以下的經文︰太315;加31344;腓268。這個身份也由相符的狀況反映出來;我們將此狀況分為以下數個階段︰
1、道成肉身與基督降生
道成肉身時神的兒子(有時也被稱為「道」,約1118)成了肉身。然而這並不是說,他已不再是神的兒子,而蛻變為人。在他的本質上,不論是道成肉身之前或之後,他都有神兒子的本性。意思不過是說,在他的神性之外,又取得了一個完全的人性,包括身體與靈魂(114;羅83;提前316;約壹42;約貳7)。由於道成肉身,他確實成了人類之一員,因他從馬利亞獲得了人性的實質。這個教義很顯然地證明重洗派(Anabaptists)是 錯謬的;因為他們認為他乃是從天上就獲得了人性,馬利亞不過是一個媒介,或管道,通過了她基督才降世。但聖經的教訓卻指出,道成肉身是藉著童貞女而生,所 以我們的教義如此說︰「基督的人性是由童貞女馬利亞被聖靈的能力蔭庇,懷孕而來,並不是由於人。」這個教義是基於以下的經節︰賽714;太120;路13435。聖靈的工作與基督降生的關係是雙重的︰(1)在馬利亞的懷中聖靈使她有了基督的人性的孕;(2)聖 靈在基督人性的開始時就使其成聖,因之一直沒有受到罪的玷污。童貞女生子的教義在教會初期時就被公認,但今天卻受到了自由派的攻擊,因為他們認為這個教義 與自然律衝突。有些人又認為道成肉身並不是基督降卑的一種狀況,他既然仍保有他的神性,所以並不能算是降卑的身份。然而我們必須認識清楚,神的兒子取得了 人性並不一定是降卑,然而他取得了人的「肉身」卻大大地降低了他的身份,就是說,人性自人類墮落之後,已有了軟弱,服於痛苦和死權之下;基督雖無罪,但他 取得了這樣的人性當然也降低了他的身份。
2、基督的受苦
我們通常都認為基督所受之苦,是他最後釘死十架之苦。但是他的一生就是受苦 的一生。萬軍之主有了奴僕的生活;無罪者活在因罪而受咒詛的世上。從撒但的多方攻擊,仇敵的各種逼迫,以及他自己百姓的不信,他都傷心難過。他的孤單也無 人瞭解,他的責任極其重大;他真正的痛苦遠超過肉體方面的不適或痛楚;他所受的苦乃是心靈的憂傷以及為罪擔憂的重壓。因他的完全與公義,因他的聖潔與真 實,使他所受的苦遠超過我們所能計數,所能想像。無人能像耶穌一樣感到罪惡的痛苦、憂傷與可憎。耶穌基督所受的試探,也是他所受的苦,而且是很深的痛苦。 惟有領受了人類的痛苦,他才能成為同情體恤我們的大祭司,能夠安慰那些受試探的人(4111;路2228;約1227;來218415579)。無人能完全解答以下的問題︰那位無罪者耶穌,怎麼能受試探?然而我們必須記得,一方面他確實曾受了試探;但另一方面我們也必須認清這些試探並不能叫他犯罪。
3、基督之死
當我們在此提到基督之死時,我們的意思只是指他肉身之死。基督不是由於意外 而死,也不是被人謀殺而死,卻是受到人的律法判決而死。這一點非常重要,正因如此,他被算為罪犯之一。更有甚者,他受到羅馬判官的審判一事,也非常重要, 因為羅馬律法代表當時最高的法律,而且也是以神的名字來執行律法,似乎是神所親自設立而賜福的律法。不但如此,基督之死,乃是釘死,不是殺頭,也不是被眾 人投石打死,這一事實也含有特殊的意義。他受到了羅馬式的刑罰,所以被認為是最可憎的罪犯,是人類的渣滓;因此而迎合了律法最嚴禁的要求;同時他受的死刑 是被咒詛的死;也因此證明他確是為我們的罪而成了被咒詛的(2123;加313)
4、基督之埋葬
按照基督在十字架上所說的最後一言「成了」,似乎是指他的死亡為他最後的降卑狀況;然而這兩個字可能是指他肉身上實際的痛苦。顯然地,他的埋葬也是降卑的一部分。人必須歸回塵土,是由於人類罪孽所應受的刑罰(319);不但如此,別的經節似乎也指出,基督被埋於墳墓,是他降卑的狀況(1610;徒22731133435)。罪人與基督同葬也表明了我們必須脫去並毀滅(舊人)(616)。顯然地,基督被埋葬也是他降卑的一部分。基督被埋葬的目的,是要為那些得蒙救贖的人,除去墳墓的恐怖。
5、基督降到陰間
使徒信經提到了救主受苦與釘死之後,接著說︰「他又降到陰間。」有許多人對這句話加以不同的解釋。羅馬天主教說︰這句話是指基督死後下到「先祖居住的煉獄」(Limbus Patrum)── 即基督誕生前善人死後的去處,亦即舊約聖徒被監禁的地方,將他們從那裡領到天堂。路德宗認為基督下到陰間,也就是他被升高的初步,是在他的死與複活之間的 得勝信號,可以說是慶賀他克服黑暗權勢的凱歌。英國國教認為基督身體在墓中時,他的靈魂去到了陰間一方;陰間這一方被稱為樂園,即義者居住之處,在那裡向 這些義人詳細講解真理。最後,改革宗教會通常用象徵法註解這句「降到陰間」的話;此語乃是表示基督在客西馬尼園中,以及在十架上受盡了一切地獄之苦。總 之,這種解法似乎將兩個意思解釋得最合宜︰(1)基督在客西馬尼園中及十架上受盡了一切地獄之苦;(2)在他死亡之時他降到最卑微的地步。證明「降至陰間」教義的經文如下︰詩1610;弗49;彼前3181946
二、升高的身份
由於基督升高的身份,他為罪人完全了律法並為罪付上了刑罰的代價;更由於他 的恩約而使罪人得稱為義,並賜他們永生。他現在成了中保,因之受到神特別的恩寵與喜悅;並被神冠予至尊的榮冕。同時也很顯然地,在他升高的狀況中,所有罪 的刑罰已被免去。他的升高也就是他的榮耀。羅馬天主教以及信義宗或路德宗認為基督升高是始於他下到陰間;但改革宗教會卻認為是始於基督複活。有四個階段。
1、基督的複活
基督之複活是他身份的極大轉折點。
(1)複活的性質
基督的複活並非只是他複生了,即靈魂與身體重新聯合起來。如果他的複活只不過是如此,那麼他就不能被稱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1520),也不能被稱為「是從死裡首先複生的」(西118;啟15)。 基督複活的真正性質,乃是包括他的人性、身體與靈魂被複原到元始的純潔、能力與完全;甚至在他的身體與靈魂與活著的機體聯合時,也使這一切元始的特性被提 升到更高的境界。很顯然地,他複活之後的身體,確是經過了極大的變化。似乎是相同的,然而又極為不同;這一點是顯而易見的。雖真正是體的實質,然而可以出 其不意地忽隱忽現;也就是說︰這個身體已變成靈的機體,因之也可以說是完全「屬靈的」(24313639;約2019217;林前1550)。顯然地,基督的靈魂也有了變化;但這並不是說,他的敬虔之心與道德之心有了改變,乃是說,他的靈魂已被賦予新的特質,完全能適應他將去的天庭環境。由於複活的事實,他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1545)
(2)複活的重大意義
基督的複活在三方面顯出非常重要的意義。□基督的複活包括了聖父的宣告︰就是基督已完成了律法的要求,完成了神的恩約;□基督的複活也表示了信徒所要獲得的稱義、屬靈的新生,以及將來的複活(6459811;林前614152022;林後4101114;西212;帖前414);□基督的複活也是我們稱義、重生、複活的動因(425510;弗120;腓310;彼前13)
(3)否認複活教義的看法
耶穌基督的複活是一件神蹟,任何人都無法完全清楚的解釋。為了這個理由,今 天有許多人就否認複活,認為在物質方面來看,複活是不可能發生的。他們說︰物質的分子在時間長久的過程中,進入了許多不同的身體,因之這些分子所組成的身 體,將來絕不可能重新組成身體。然而那些否認複活的人,也當解明基督教初期一般人都相信耶穌真正複活那無可否認的事實。所以他們提出了各種不同的理論。例 如︰□他們說︰使徒及那些目睹的人,哄騙了那些輕易相信的人;□或是認為耶穌並沒有真正死去,只不過昏暈過去了,而使徒們卻以為他真的死了;□有的人又說 ︰使徒與婦女們不過是在他們心情激奮時,看到耶穌的異象,卻誤以為耶穌真正的向他們顯現;□又有人以為︰複活的故事實際上不過是一種東方宗教的傳說,是由 外邦神話推演出來的。然而以上所有各點理論都不能解釋聖經中真正敘述的複活事實。
2、基督的升天
耶穌基督升天的記載,在聖經中沒有複活的記述那樣多。基督的複活是耶穌生命中最主要的轉折點,升天乃是一種陪襯,以顯出複活的重要性。但這並不是說,升天並沒有其本身的重要性。聖經的明證足夠我們相信這一事實。耶穌自己在受死之前就曾不斷地提到此事(662142121651017281752017)。路加更是兩次提到升天的事(245053;徒1611)。保羅也不斷地提到此事(1204810;提前316);同時希伯來書也不斷地叫我們注意基督升天的重大意義(13414924)
(1)升天的性質
按照基督的人性來說,升天被描述為這位中保從地上在眾目所視之下直接升到天 上。是一種地點的轉折,從某一地點移至另一地點。這種講法,顯然是意指天堂為另一地方,象地上一樣。然而基督的升天,卻不單是地點的轉換,也包括了耶穌基 督的人性更進一步的改變。他的人性已賦有屬靈榮耀的豐富,並能完全適應天上的生活。近代有些基督徒學者認為天堂並不是一個地方,只是一種狀態,因之認為升 天並不一定是地點的轉換。但聖經卻顯然地認為天堂是一個地點,是受造者居住的地方,如天使與聖徒(1810;林後51);同時聖經也時常提到天與地(代上1631;傳52;賽661)。不但如此,聖經也總是叫我們想到天堂是向上,地獄是向下(3012;書211;詩1398;羅1067)
(2)信義宗對於升天的觀點
信義宗(或路德宗)對於升天的看法與改革宗不同。他們並不認為是地點的轉換,乃是狀態的改變;因此基督的人性被賦予最豐滿的神性,有神性一切的權能與自足,本來道成肉身時基督就有了這些,但現在卻更完全。
(3)升天的重大意義
在升天的事上,我們看到基督成了我們的大祭司,並進入天上的至聖所,完成了他向聖父所獻之祭。基督升天對於所有的信徒極大的鼓勵,因他們今天已和基督一同坐在天上(26),也必會與他同在至到永遠(1724)。最後,耶穌升天也是先去為那些屬於基督的人預備地方。主自己指出,他必須先到父那裡去,如此可為我們預備地方(1423)
3、基督坐在神的右邊
升天之後,基督取了父右邊的寶座。他自己也曾預言他將要坐在權能者的右邊(2664)。彼得在他的講道中也提到這一點(23336531);各書信中也提到這一點(12022;來1012;彼前322;啟321221)。 當然,所謂「右邊」並不是完全照字意解,「右邊」乃是象徵一種權能與榮耀的地位。基督坐在父神的右邊,真正的意義乃是表示他對於教會的治理之權,他也是宇 宙的主宰,也表明他與神同受尊榮,更表示他公開地取得了「神──人」職位。當他坐在神的右邊時,基督不但治理,而且也保護他自己的教會;為了他自己的百 姓,他也掌管宇宙萬事;他將自己當作祭物獻上給父神;又不斷地為信徒代求,使他們得益處;也繼續藉著聖靈與他的僕人,來教訓他的百姓。
4、基督的再臨
基督升高的頂點,要到他以審判全地之主的身份再臨時才達到。他自己曾提到他將獲取這個特權(52227);使徒們也提到這一點(10421731)。其他幾處經文也提到他審判全地的事(1928253134;路317;羅216149;林後510;提後41;雅59)。有些人認為耶穌再臨是已成就的事,他們說他再臨的應許在五旬節聖靈降臨時已經成就了。然而這不過是屬靈的、肉眼看不見的降臨;但聖經卻明明指出,當他再臨時,乃是眾目所睹的(111)。甚至於五旬節過後,聖經仍叫我們要等候基督降臨(林前17451126;腓320;西34;帖前41517;帖後1710;多213;啟17)。基督第二次降臨的目的乃是要審判全世界,同時也要完成他對他百姓的救恩。所以基督再臨乃是表明他救贖的大工的最後勝利。

基督的地位


神人基督在他的經歷中所居的不同地位,自降世時起,直到他榮耀的再臨。在這整個過程中,基督曾先後居處兩種不同的地位中,即貶降的地位和高昇的地位。他的經歷包括降世、受苦、遭難、埋葬、降到陰間、複活、升天、掌權、和再臨。主要的經文是腓立書二章6~11節。(參路廿四︰26;林後八︰9;加四︰4~5;來一︰3;二︰9~10;四︰14~15)。
一、貶降的地位
1.降世
1)道成肉身。道為何要成肉身呢?基督為何要降臨到世上來呢?亞當若沒有罪犯罪,神子是否會取納人的形體,降世為人呢?根據聖經的啟示,聖子的降世直接與人的犯罪有關(路十九︰10;約三︰16;林十五︰3;加四︰4~5;提前三︰16;來二︰14~15)。
加爾文提出四點理由,解釋聖子降世的原因︰
□罪人與神之間築有一條鴻溝,是人所無法通過的。惟有神親自降世為人,並且取得人的形像與性格,才能在神與罪人之間,建立起一條通達的道路。
□藉著聖子的降世,使罪人感覺到救世主的接近,減除無法高攀的頹傷心理(提前二︰5;來四︰15)。
□ 聖子降世,成為我們的弟兄,並且將他的恩典和加給我們,使我們靠著恩典,也成為神的兒女。他說︰根據聖子降世為人的事實,「我們可以相信,我們是神的兒 女,因為那本來為神的兒子,從我們的身體取得身體,從我們的骨肉,取得骨肉,這樣就成為和我們一致的。我們所特有的,他不拒絕,因此他所特有的,我們也可 以得著,所以他和我們同樣可以在一方面是神的兒子,一方面又是人的兒子,他自己說過︰?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約 廿︰17)。因為這個緣故,我們有承受天國產業的保證,因為神的獨生子已認我們為他的弟兄;我們既是弟兄,當然和他同為繼承產業的後嗣(羅八︰17)」(2122金陵譯本)。
□ 因為世人都是罪人,非但無法代替別人贖罪,甚至沒有能力為自己贖罪。而且人的罪不能藉著其他動物代贖,因此惟有依靠聖子。一方面他是聖潔無瑕疵的神,另一 方面,藉著降世,成為一個真正的人,來完成這救贖之工。他將自己獻上,救贖我們脫離一切的罪惡,並且滿足了神的公義。他在人的軟弱上忍受死亡,而在神的大 能上獲致複活。
2)處女懷胎。四卷福音書只有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記載耶穌誕生之事,但這兩卷書都證實,耶穌是童貞女所生(太一︰20~23;路一︰26~35)。最早的使徒信經,已經把這件事實放在信條內。歷代教會的信條,也都包括這項真理。
我們可從三方面來分析處女懷胎的意義及其重要性︰
第一,處女懷胎基督的神性及先存性有關。一般人的生命,是靈魂和肉身同是地開始存在的。(此處我們不是討論醫學上關於受精的卵子在何一階段時才能被稱為是胎兒的問題。)但基督卻在母腹前已經存在(約一︰1~4;八︰58)。否認耶穌為處女所生,也就是否認他是永存的神。人無論怎樣讚許他的人格道德,但基督若非神人,即沒有代人贖罪的資格。
第二,處女懷胎與基督的無罪性有關。瑪利亞的受孕,是由於聖靈運行的大能,胎兒被稱為「聖者」,神的兒子(路一︰35)。所以,耶穌在開始受胎時,就未被罪惡所侵,也不擔負亞當原罪之罪責。他是屬靈的,並是屬天的(林前十五︰45~47)。按肉體和人情而言,他是亞當的後裔,大衛的子孫,但按聖善之靈而言,他是神的兒子(路三︰23~28;羅一︰3~4)。
但是,基督從處女受胎並不暗示,夫婦的性愛有何不潔淨之處。性是神所賜的,凡神所賜的,都是好的(提前四︰3~4)。人的不潔淨,不是因為他是父母性愛的成果之故,而是因為他是出亞當,擔負亞當違背行為之約所致的罪責和敗壞。
第三,處女懷胎和基督的人性及代表性有關。基督若不是藉著母體出生,而由其它方式進入世界,就不能成為一個真實人的形象和血肉之體,不是一個幻影或特殊的靈體,故能代表人類,稱我們為弟兄。
3)虛己。他本有神的形象,並與神同等,卻為了拯救罪人,甘願謙遜虛己,敗降為人,作我們的大祭司,實現救恩之應許。
對於基督的「虛己」之意義,會引起神學上的問題。有些人認為,當基督在世.的一段時期中,聖子會自動「倒空」神性方面的性格,或將神性暫擱置一邊。他們主要的根據,大致如下︰□耶穌的智慧和知識,如常人一般,是逐漸增進的(路二︰52)。□耶穌承認,他不知道末日的正確日期(可在十三︰32)。□耶穌也承認,他的一切工作,是按照天父的旨意而行(約五︰19~30)。□耶穌告訴門徒,天父比他更大(約十四︰28)。□基督在複活以後被神高舉,那麼在受難前必已暫時放棄神權和地位(腓二︰6~7)。
這 種解釋乍看起來似乎有理,但實際上卻是把聖子的神性和人性混為一談,也沒有劃分清楚聖子和基督(神人)的地位。以基督身份而言,神確是高於他;聖子來到世 上也確是實行天父的旨意。但神始終是神,「道」並不因成肉身而改變他神性的本性。三位一體的真神,並不因聖子的降生而暫時減成兩位。耶穌會對尼哥底母說, 他「從天降下而仍舊在天的人子」(約三︰13)。
耶穌在世時的確有時隱蔽他的神性和神權(太十六︰20;廿六︰53),但這是為著一意要成就他來到世上的目的。世人的確並不都認出他的神性,而只以常人待他,甚至他自己的兄弟,起先也不信他(可六︰3;約七︰5)。然而,信他的人,卻都能認出他是基督(太十六︰16;約一︰414549)。
「虛己」在此是指聖子自動紆尊降貴的態度。他不因與天父有同等的高貴地位而緊抓不放,反倒謙虛下降為人。按他的神性而言,並無變化,但卻取帶了人的形體和性格。神與人聯合,形式雖然不同,實體卻並無更改。
2.受苦
聖子降世之目的,是要拯救罪人。為此基督「存心順服,以至於死」(腓二︰8)。貶降的第二步,就是基督因我們之故而受苦。
1)居住在罪惡之社會中。聖潔的神卻居住在罪惡的環境中。基督天天與罪人接觸(太九︰10),看到一般猶太人對神的無知和仇視(約五︰39;太廿三︰37),及法利賽人的固執和偽善,並對他的敵對行為和誹謗(太廿三︰1536。約十︰3133;太十二︰24)。他經常受到魔鬼的試探和騷擾,並親屬的誤會(可三︰21);甚至他的門徒,有時也不瞭解他(太十六︰22~23;可十︰3537)。最後,他還被一個門徒出賣。
由於他神性的全備知識,這些環境加得了他內心的痛苦。他從起初就知道誰要出賣他(約六︰64),也早知道必須要經受許多苦難(太十六︰21;可九︰12)。
2)經歷十字架的道路。基督的受苦,在他遇難前的一段時間,更為酷烈。十字架的痛苦促使他祈求天父移開苦杯(可十四︰36)。他受到同胞的控告和遺棄(太廿六︰5967),(路廿三︰35~36),彼拉多的枉判(路廿三︰24~25),門徒的否認(可十四︰6672)。當世人之罪完全放在耶穌雙肩上時,在剎那之間耶穌甚至感到,神也掩面不顧他(太廿七︰46)。
3.遭難
基督受苦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8),巡撫彼拉多受到猶太人的壓力而屈服,判決耶穌死刑。他忍受羅馬刑法最殘酷和羞恥的懲罰,被以色列國認為是受咒詛的一種死刑(申廿一︰21~23;加三︰13)。基督被列在罪犯之中,擔當了我們的罪(賽五十三︰10~12;太廿七︰22~26;林前五︰21)。
4.埋葬
基督的身體被埋葬,除了證明他受死的真實性,中有深刻的意義。第一,他代替我們擔負一切的罪孽,為我們經歷罪的後果,包括身體之被葬,象徵「出於土,歸於土」的後果。叫我們信主的人,不再懼怕死亡。所以保羅稱已死的信徒為在基督裡睡了的人,等候複活的日子(林前十五︰20~23)。
第二,基督的身體雖被埋葬,但救恩的成果卻在此階段已經開始顯露。大衛的預言,在他身上得到應驗(詩十六︰10;徒二︰30~31)。他的身體不受朽壞,製勝了「出於土,必歸土」的咒詛和後果。
第三,基督的身體被埋葬,象徵死亡和隔離。所以信主的人,藉著洗禮也像征舊人的死亡,過去的消逝,罪身和滅絕和罪惡的隔離,以致與基督一同複活,成為新造的人(羅六︰3~13)。
5.降到陰間
關於基督降到陰間的實性,我們無法得到圓滿的解釋。一個原因是我們對陰間的實情缺少瞭解。詩篇十六︰10的文字,不一定要按字面直解。上下兩個半句可作並行文解釋,意指基督的死難並非是生命的結束,因為神要使他從死裡複活。上半句的「靈魂」和下半句的(身體)「朽壞」,連起來代表人的生命,即神必不讓耶穌的死,作為他生命的終了。
天主教相信,基督在被葬後會周遊舊約聖徒靈魂的居所,向他們宣告,救恩已經完成,並帶領他們進入天堂。這種解釋同對嚴重的困難。因為,根據彼得前書三︰18~20,那些靈乃是在挪亞時代不信的人,而且主詞是複活的靈,不是在陰間的靈。
加 爾文的辦法是把「降到陰間」這句話用意喻作解,即基督在十字架上受到猶如地獄之苦。改革宗教會採取這種看法。海德堡教義問答第四十四條問︰「為何加上?他 降到陰間?呢?」答︰「為要叫我在面對最大的試探時握有確信並完全的安慰,因我主耶穌基督,在他一生受難中,尤其是在十字架上,已藉著他所受的無法形容的 傷和痛苦及恐怖,猶如地獄的苦楚,救我脫離地獄的憂煩和痛苦。」
但 是這種解釋似乎與使徒信經的原意不符。使徒信經在論到耶穌的條文上,處聖靈感孕起,到二次再臨止,句句都是按照時間的先後而陳,。若單把「降到陰間」的語 詞解作例外,把它放在「受死」之前,未免牽強。再者,「降到陰間」這句信條不屬原來的使徒信經,而是教會後來添入的,很可能是欲在使徒信經內包含詩篇十六 ︰10的含意,即是指通常人死後身體的狀態。基督在受死後,如常人一般,他的身體進入死的狀態,直到第三天複活。長老宗教會(和改革宗屬同一個宗派)一般作此解釋。作者也認為,這種解釋較為合理。
二、高昇的地位
1.複活
基督的複活是他的地們改變之初步。「神將他升為至高」(腓二︰9;參羅一︰4)。他不複在半隱匿的狀態下生存。基督於複活後留在地上四十天之久,向眾門徒顯示他複活的真實性,並對他們作新的指示(林前十五︰5~8;徒一︰3~8)。
1)複活之性質。基督的複活,不是所謂精神複活或正氣常存。四福音都描述耶穌被葬的墳墓內所發生之情形。他的屍體已經不在墓內,因為他已經複活了(太廿八︰6;可十六︰6;路廿四︰3~6;約廿︰11~16)。他的身體和靈魂重新結合,成為複活的救主。他複活的身體與他受死的身體相仿,雖不全然相同。耶穌的手上留有釘痕,肋旁仍有刺痕。另一方面,他能在關閉的房間中自由出入(約廿︰19~2026~27;路廿四︰4143)。他複活的軀體,不會受到朽壞的侵害(林前十五︰50),並帶著身體升入天堂(徒一︰9)。
反 對複活的自然主義神學家,否認基督身體複活的可能。他們想出各種其它的可能性,設法解釋複活之奇事。除了所謂精神永存的理論外,有些人認為,耶穌在十架上 只是進入昏迷狀態,誤被認作已經死亡。過後他又甦醒過來,恢復活力。又有人聲稱,耶穌的門徒們私下偷移了他的屍體,然後對眾宣佈,他已複活。又有人認為, 門徒們的悲痛之餘,眼目迷糊,幻覺中似乎看到耶穌。
但這些解釋與福音書及保羅的見證,完全相左。羅馬士兵和其他觀望的人,都看見耶穌斷氣的情景(路廿三︰4648~49;約十九︰32~35);他的屍體並按照猶太人的規矩,用麻布和約一百斤的沉香沒藥裹紮綁緊,斷無只是昏迷狀態之可能(約十九︰39~40)。關於門徒們的態度,他們起先尚不信耶穌真已複活,豈會私偷屍體或受錯覺之愚呢?(路廿四︰11~1237~38)。何況墓口封閉,並有羅馬士兵看守(太廿七︰62;二十八︰4)。最後,耶穌的複活後會開露面,絕非能以死當活欺哄人的。
2)複活之意義。第一,基督之複活,表明製勝罪惡和死亡。罪不再能在信徒心中作王,死也不再能使信徒驚悸(羅八︰33~341~211;林前十五︰55~57)。
第二,基督之複活,使信他的人得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基督已為他們付償罪的工價,滿足了神律之公義要求,並獲得屬天的產業(羅四︰24~25;彼前一︰3~4)。
第三,基督之複活保證信徒的複活。他的複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叫一切信徒得到複活的憑據和盼望,都會換上那不朽壞的身體(林前十五︰20~2351~54;林後四︰14;帖前四︰14~17;啟一︰5)。
2.升天
1)升天之性質。基督有形的升天,表明天堂是一個確實的處所。按他的人性而言,他從地上升到天上。按他的神性而言,他始終是無所不在,充滿天地的。基督的升天也一明。他在地上的工作已經完畢,以後藉著他的靈指示教會,推廣天國在地上(路廿四︰50~51;徒一︰9;太廿八︰19~20)。
雖然只有路加描述基督升天之事(路廿四︰51~52;徒一︰9~11。馬可福音的記載可能不是出自原著者之筆,因為許多古卷抄本只到第八節為止),但約翰曾在數處記載,耶穌對門徒提過此事(約六︰62;廿︰17)。彼得在五旬節講道時,也證明此事(徒二︰33~34)。
2)升天之意義。基督升到天上,獻上一次完成的祭,差遣聖靈來到世上,為信徒預備居所,象徵信徒在天上之地位,並繼續履行他的職位之任務(來六︰20;約十四︰16~18;十六︰7~10;十四︰2~3;弗二︰6)。
3.掌權
1)「坐在右邊」之含意。保羅對以弗所教會說,神叫基督升到天上,坐在他的右邊,「還超乎一發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又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弗一︰2022)。這是應驗大衛的預言(詩一一O1)。基督站在大祭司前受質詢時,也曾當眾預言,他將坐在天父的右邊(太廿六︰64;參來一︰3;九︰24;彼前三︰22)。
神既是無形之靈,基督之「右座」顯然不是指方位,而是一種象徵性的文字,表示權柄。按照一般世上的習俗,主人的宴客時,主客坐在主人的右邊,象徵榮耀和敬意。雅各和約翰曾請求耶穌,在他的榮耀裡,賜他們兩人坐在他的左右兩邊(可十︰36~37)。
我們不必為著有形或無形的坐位而操心,應當注意的乃是它的象徵性,即基督被神高舉到榮譽的地位(腓二︰9~11)。
2)「坐在右邊」之職務。當基督升天時,他在世的工作確已完畢,但仍有未了之事。他坐在神的右邊之主要任務,可以用一節經文簡括之︰即他要建立他的教會,並製勝陰間的權員,並克服一切惡勢力之權力。關於這一點,我們將在討論基督之職務時陳述,故在此從略。
4.再臨
1)再臨之方式。正如他升天時之方式,基督將會有形地來到世上。這是在耶穌升天之日,天使向門徒指示的(徒一︰10~11)。保羅曾多次提到耶穌再臨的真理。他勉勵信徒要等候基督從天上降臨(腓三︰20;西三︰4),並安慰他們說,當主來臨之時,無論是已睡了的信徒,或當時尚存活的世的信徒,都將一起與主見面(帖前四︰15~17)。約翰在拔摩島上見證說,主要在雲中降臨,眾人都要看見他(啟一︰7;太廿四︰30~31)。
2)再臨之目的。基督第二次來臨,是結束他作中保的任務,並徹底顯明他的王權(林前十五︰24~28)。那時,他要來審判世界,將硬心不悔改的罪人分別出來,永遠並全然的與神隔離(太廿五︰41~46;帖後一︰8~9),但凡真心悔改,相信並遵行他旨意的人,將領受天國之福分(太廿五︰31~40;帖後一︰10;多二︰13),永遠與主同在(啟廿一︰1~3)。罪惡的勢力將被全部消滅,基督的國度永遠建立(啟廿︰10~15;廿二︰1~5)。

2013年12月17日 星期二

基督的王權

    基督的王權包括兩方面,即恩典的王權和權柄的王權。前者是指基督統治教會之權,而後者則是指基督統治宇宙之權。

1)恩典的王權

    恩典的王權是屬靈性的,因為教會是一個屬靈的團體,其中的會員也是按屬靈的資格加入的(約三︰5)。

    耶穌向彼拉多承認,他是王,但解釋說,他的國不似世上的國家和王權(約十八︰36~37)。

    基督的國不是靠武力之征服或統治,而是用恩典和慈愛來領導(提前五︰1~2;參約六︰15)。

    故此,恩典之國的特徵是以愛為原則(加五︰21下,22);耶穌的登山寶訓,詳細說明瞭這特處之運用。

    論到基督與教會的關係,保羅用丈夫與妻子的關係作比喻,說︰基督是教會之首,愛她如同丈夫愛妻子一般(弗五︰2225;參啟廿一︰2)。

    基督並教導門徒,應當彼此相愛,如同他愛他們一般(約十三︰34)。

    信徒如同一個身體的四肢八體,彼此護衛,和諧運行,漸漸長進,連於元首基督(弗四︰15~16;參林前十二︰26~27)。

    恩典之王權雖是在耶穌復活以後更為顯著,但是在他復活之前,即已存在了(約一︰49)。他不但藉真理之宣揚,操施王權,也藉著治病等神蹟,證明他的王權(約十八︰37;可一︰42)。

    如今基督在天上,坐在上帝的右邊,繼續執行王權(太十六︰19),並召集信徒,直到教會會員的人數召滿(可四︰2632;羅十一︰26;太廿四︰31)。

2)權柄的王權

    基督不但是教會之首,他也是宇宙之主。有些解經家誤把世界的權勢,歸諸魔鬼;認為耶穌只是統治光明方面的世界,而魔鬼則統治黑暗方面的世界。原因是聖經稱魔鬼為「這世界的王」(約十四︰30),「鬼王」(可三︰22~23),「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弗二︰2),及「管轄這幽暗世界的惡魔」(弗六︰12;參路廿二︰53)。聖經也稱屬世的人為「魔鬼的兒女」(約壹三︰10),「悖逆之子」(弗五︰6),及「屬於默認和幽暗的」(貼前五︰5)。

    要正確瞭解這些經文,我們應當注意兩件事:

    第一,魔鬼的權勢是有限度的,不能超越上帝的旨意。

    第二,魔鬼的權勢是暫時的,並且漸漸縮小,直到最後被全部消滅。

    基督在世傳道時,他不但能治病,也能趕鬼(太九︰33;可五︰2起);並且鬼魔見他而驚懼(可一︰2327)。耶穌也把趕鬼的權柄,賜與門徒(路九︰1;十︰17),斷言魔鬼的勢力受到約制(路十︰18)。

    耶穌的受難,看似他的失敗,實是勝利。所以,在踰越節的前數天,耶穌知道他受難之日已到,卻對門徒說︰「這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約十二︰31~32;十三︰1)。魔鬼暫時的勝利,卻是他失敗的前奏曲,而十字架的羞恥,則將變為榮耀(比較約十四︰20與十二︰1332)。

    基督的王權,在他復活升天以後,更為顯明。他坐在上帝的右邊,等候他的仇敵完全之屈服(詩二︰79;一一O1;徒五︰31;來十︰12~13)。他的權柄「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今世的,來世的」權能(弗一︰21)。最後,他要毀滅魔鬼一切的權勢,普遍建立天國;然後將國度交與天父上帝(林前十五︰2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