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4日 星期二

基督的降卑


使徒保羅告訴我們,基督為了完成祂的救贖工作,就「自己卑微」(28)。在回答「基督的卑包括什麼意義?」這方面時,小要理問答說的非常簡單明了︰「基督的卑包括祂的出生,是在一種卑微的地位,且生在律法之下,忍受了人生的苦難,上帝的忿怒和十字架上咒詛的死;被埋葬,並且暫時服在死權之下。」
根據這種說法,基督卑 的第一步就是祂的出生,因為這位 榮耀的 君王,祂原有父神同樣的屬性,卻降世為人,並且暫時取了一個比祂原有的本性無限低下的人性。即使祂來到世上是作為一個君王穿著紫色袍,戴著金冠冕,祂還是 無限的降卑了祂自己。何況祂生為一個無助的嬰孩,完全依靠祂的母親,成為那樣的貧窮,甚至沒有枕頭的地方?祂 生下來不久有一個殘忍的王就要尋索祂的性命,祂的父母必須帶著祂逃避這個王的忿怒,這種卑微的作為是我們的思想所完全不能想像的。當祂長大了祂要使祂自己 適應於人的生活方式的限制。祂雖然是賜律法者,祂還是受割禮,把自己放在律法之下,就像一般的以色列人一樣,站在人的地位,替人盡義務。就如路德會神學家 約瑟夫‧斯坦普博士(Dr.Joseph Stump)所講的︰「祂的家是一個 卑微的人所看不起的小村莊拿撒勒,住在粗野和無知鄰舍中間,在一個窄狹和窮困的環境當中,並且是非常微賤的地方……雖然祂是萬有之主,但是祂還順服約瑟和 馬利亞像一個普通的孩子那樣,在木匠的作坊中工作,使祂自己承受貧窮與卑微的痛苦和限制……祂的公開傳道使祂與各種人物接觸,其中較好的人也不過是一些軟 弱和犯罪的人,其中比較壞的那就更不用說了,是最敗壞的人。祂雖然是神聖的,但祂卻每天和這些人來往,好像祂是他們中間的一份子,祂和各種各類的人混在一 起,祂和人所看不起的稅吏與自以為義的法利賽人一同進餐。祂時常飢渴,沒有枕頭的地方,好像是最低級的人,在猶太人統治階級的手下忍受著苦毒敵視與逼迫。
耶穌在地上生活的時期中,祂的卑 和受苦的程度雖有大小之分,但在祂的一生快結束的時候,這些事情就越來越明顯。祂的仇敵對祂的反對與憤恨也就更加強烈。百姓冷淡與不關心,和祂所預見將要 臨到整個猶太國的命運也是同樣可怕──因為那是祂所屬的和祂所愛的國家──重重的壓在祂身上。祂忍受羞辱的痛苦,在被釘十字架時達到頂點,那是人所想出來 的最可怕殘酷的死法。祂在十字架上不僅要忍受所有肉體上的痛苦,作為祂百姓的贖罪祭,祂自己也被看作為有罪的。父神這時也掩面不看祂,正好像太陽的光也黑 暗了。祂那傷痛的心被撇下單獨地忍受痛苦,並與那在最後拚命地找機會要使祂毀滅並破壞祂救贖工作的邪惡勢力抗衡,那痛苦的呼叫,「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 什麼離棄我?」就是表明祂的極端的痛苦。事實上我們不太明白祂被掛在那裡所受的苦究竟是什麼滋味。
但我們知道祂沒有犯過罪,祂是不應該受死的,祂是甘願取代 我們的地位而擔當我們的刑罰,這個刑罰本來是我們的,祂為我們的罪做了贖罪祭。我們不能把釘基督於十字架上的責任推給當日的猶太人或羅馬人,在廣義上來 說,我們應當存悔改的心承認,使祂上十字架的不但是他們的罪,也是我們的罪。在得救贖的個人來說,不拘人居住在哪個時代,基督都為他們擔當了罪擔。
基督的降卑在祂的埋葬上得以完全,祂的聖體被放在墳墓中,正好像祂分享了一般人生的末路︰死了、葬了、身體見朽壞。可是祂的身體並未見朽壞。三天之後祂在榮耀的復活中復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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