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4日 星期二

降為至卑的基督:存心虛己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祂本有上帝的形象,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5-8)
  
  當有人請奧古斯丁(Augustine)列舉一些基督徒生活的中心原則時,他的回答是:「第一是謙卑,第二也是謙卑,第三還是謙卑」。這就是保羅所要強調的主題。在這個關鍵時刻,他最關心的是腓立比信徒應該「同有一個心志,站立得穩,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27)。然而我們已經提過,根據保羅的意思,基督徒若要達到真正的合一,就必須謙卑。
  
  這幾節以及接下去的一段,是新約中描述基督的人性與工作最偉大的經文之一。保羅在這段經文裡,精彩地闡述了上帝兒子的降卑和升高。
  
  新約裡大概沒有任何一段經文能像本段經文,吸引了學者如此大的興趣。這段經文像詩一般華麗,使我們不禁想探究它的源起:這是一首早期基督教的聖詩嗎?有些版本的聖經編排第六節到第十一節的方式,似乎暗示本段的用詞是引自一首有六段,每段三行的詩歌(第八節中「且死在十字架上」可能是保羅自己加上去的)。如果這段經節真的取材自一首早期的聖詩,作者會是誰呢?是保羅嗎?還是另有其人?我們不確定。但最重要的是,這段經文說明了基督的身份。
  
  我們必須特別留意保羅為什麼要採用這幾節經文。他在第5節提出了解釋,這一節可直譯為:「你們要用基督耶穌的思考方式來思考」,也就是說:「傚法基督的思考方式」,或者用另外一種說法:「在團契中要發展出一套思維,這是在基督耶穌裡的人一致擁有的唯一思維。」
  
  第二種解釋或許比較適當。然而無論哪一種詮釋,保羅都是在繼續闡釋基督謙卑的心,他鼓勵我們用實際的方式在生活中彰顯出我們與謙卑救主的聯合。驕傲完全不符合真正屬基督之人的品格,謙卑才是在基督裡的人最真實的特質。
  
  保羅在此重申基督徒生活的基本架構。他也在書信中一再用不同的方法,來詮釋這個基本公式:我們是在基督裡,所以我們會越來越像基督。所謂傚法基督,並不是靠自己的資源去採取行動,而是完全依靠基督所供應的恩典。
  
上帝的虛己
  
  主耶穌甘願離棄那滿有公義的至高之處,降到卑微的人間,由此就顯明了祂的謙卑是何等偉大。祂本有上帝的形象(6),或「擁有上帝的本質」。保羅在下一節清楚地指出,基督與上帝是同等的,但上帝的兒子並沒有「強奪」或堅持祂與上帝同等的權利,相反的,祂甘願為了拯救墮落、毫無盼望的人類,而來到世上。其實祂沒有義務這樣做。
  
  耶穌反倒虛己(7),或「倒空自己」。保羅不是指耶穌放棄祂神性的權能,而是指祂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雖然主耶穌有上帝的榮耀,祂卻倒空自己,這不是指祂減少自己上帝的屬性,而是說祂取了人性。祂本是以馬內利,與我們同在的上帝,祂具有完全的神性,卻也是一個真實的人。
  
   這種令人驚訝的謙卑,又有了第二階段的發展:上帝的這位僕人順服了父神,甚至到一個地步,被羞辱地當作罪犯,釘死在十字架上。如果一個善良的人,願意為 了別人的益處而如此降卑,已足以讓人驚嘆;更何況是一位榮耀的上帝,甘願承受這般羞辱,我們怎能不打從心底敬畏、頌揚祂!
  
  保羅用了幾個論述來說明基督奇異的恩典。這些句子指出,耶穌是「與亞當相反的」(參考羅五12-21)
  
  1.祂本有上帝的形象,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6),這裡提醒我們亞當的失敗。亞當是上帝照著自己形象創造的(創一26),但他卻想與上帝同等(蛇說你會像上帝一樣[創三5])。反觀耶穌,祂雖與上帝同等,卻存心順服(8)
  
  2.上帝的兒子反倒虛己(倒空自己),取了奴僕的形象(7),這裡回應了以賽亞書五十二章13節至五十三章12節的偉大預言,受苦者「將命傾倒,以致於死」(賽五十三12),耶穌被上帝描述成「我的僕人」(賽五十二13),祂做了亞當所拒絕作的事:服事上帝。
  
  3.祂成為人子,存心順服,以至於死。在羅馬書五章12-21節,保羅將耶穌與亞當作對比,來闡述這段話的意義。亞當的悖逆把罪和死亡帶進這個世界,相反的,耶穌的順服卻為世界帶來公義和生命。   

   上帝的兒子降世就是為了要解決亞當的悖逆之後果,並且親身承擔亞當所帶給人類毀滅性的審判。為要完成這個任務,耶穌必須順服父神的旨意和計劃。祂終其一 生,從搖籃到十字架,都是如此行。即使在客西馬尼園中,祂的人性本能地使祂對順服上帝有所猶豫,於是祂跪下禱告說:「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 意思」(路二十二42)
  
  因此,保羅對耶穌虛己的描述中隱含著兩種對比;一種是介於祂的本性和祂因恩典而穿上的樣式之間的對比;另一種是介於最後一個亞當與第一個亞當之間的對比。難怪這樣的神學能產出詩來。
  
  我們可以從這些經節中看出保羅式神學的一個偉大原則:凡與基督聯合的人,都很自然地會去傚法基督。讓我們思考像基督那樣的謙卑是什麼:不堅持我們所謂的權利,而是願意為了他人的緣故而放棄這些權利。
  
  保羅在此用神學語言所描繪的,在福音書裡,約翰福音用耶穌在樓上的房間,謙卑為門徒洗腳的事,作了生動的描述:
  
  「耶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裡…就離席站起來,脫了衣服,拿一條手巾束腰…就洗門徒的腳」(約十三35)
  
  「他本有上帝的形象,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就自己卑微…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68)
  
  「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約十三14-15)
  
  讓我們每個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參考腓二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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