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7日 星期三

保羅說的『肉體』是否等於內在的罪?

 

 

一、先給清楚結論

保羅所說的「肉體」(σάρξ, sarx
不等於「內在的罪」,
但「內在的罪」是「肉體」最核心、最深層的表現。

👉 「肉體」比「內在的罪」更廣、更根本。


二、為什麼不能直接畫上等號?

如果我們說:

肉體 = 內在的罪

會立刻產生三個嚴重誤解:

  1. 以為保羅在說「心理狀態」
  2. 以為罪只是「裡面的壞念頭」
  3. 以為身體本身是邪惡的(這是諾斯底主義,不是保羅)

所以我們必須精確理解保羅語境中的「肉體」


三、保羅的「肉體」是什麼?(核心定義)

在保羅書信中,「肉體」(sarx不是指身體(那是 soma,而是:

人在亞當裡、離開上帝、以自我為中心而活的整個存在狀態

📌 關鍵詞是:
「存在狀態」而不是「單一層面」


用一句神學式的話說:

「肉體」是人不倚靠上帝、卻以自己為生命根基的整體生命取向。


四、聖經證據:肉體不是只發生在「裡面」

加拉太書 5:19–21(肉體的行為)

你會發現一件很重要的事:

「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
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分黨……

👉 這些包括:

  • 內在的(忌恨、惱怒)
  • 外在的(姦淫、結黨)
  • 宗教性的(拜偶像)
  • 社會性的(紛爭)

📌 所以「肉體」不能只等於內在心理或內心罪念。


五、那「內在的罪」在保羅神學中屬於哪一層?

我們可以這樣分層來看(這很重要):

🔹 第一層:肉體(sarx

  • 整個悖逆上帝的生命取向
  • 以自我為中心
  • 不信靠上帝
  • 與聖靈對立(加 5:17

🔹 第二層:內在的罪

  • 驕傲
  • 私慾
  • 苦毒
  • 不信
  • 控制慾
  • 扭曲的愛

🔹 第三層:外在的罪行

  • 言語
  • 行為
  • 關係破壞

👉 內在的罪是「肉體」在心靈層面的具體運作方式。


六、羅馬書 7–8 章:最關鍵的文本

羅馬書 7

「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7:18

注意:
保羅不是說「我心裡有一些壞想法」,
而是說:

👉 在「靠自己」的生命狀態裡,人無法活出上帝的律法。


羅馬書 8

「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8:5

這裡的「體貼」不是單純感覺,
而是整個生命方向的選擇


七、那基督徒還有「肉體」嗎?(關鍵問題)

聖經的答案非常精妙:

  • 不再「在肉體裡」(羅 8:9
  • 但肉體仍「在我們裡面」

也就是說:

肉體不再作王,但仍在反抗。

這正好解釋了:

  • 為什麼內在的罪仍存在
  • 為什麼成聖是真實的爭戰
  • 為什麼我們需要天天倚靠聖靈

八、把話說得最清楚(請記住這段)

你可以這樣理解:

  • 肉體
    👉 整個「不靠上帝而活」的生命體系
  • 內在的罪
    👉 肉體在心思、情感、意志中的具體表現
  • 外在的罪
    👉 肉體在行為與關係中的結果

九、屬靈操練上的重要提醒

這個分辨非常實際:

如果你把「肉體」只當成內在罪

你會只想「管好念頭」

若你理解保羅真正的意思

你會知道真正的關鍵是:

我今天是靠自己活,
還是靠聖靈活?


十、一個牧養性的總結(請慢慢讀)

當你在靈修中面對內在的罪時,
保羅不是要你只說:

「主啊,拿走這個壞念頭」

而是引導你禱告:

「主啊,我又想靠自己活了。
求你讓我回到聖靈的生命裡。」

這,就是保羅所說
**
「治死肉體的行為」(羅 8:13**的真正意思。

 

如何在靈修與禱告中對付內在的罪?

 

 

一、先給一個重要前提

對付內在的罪,不是靠「更用力」,而是靠「更真實地來到上帝面前」。

若沒有這個前提,靈修會變成:

  • 自我審判
  • 情緒內耗
  • 或屬靈表現主義

二、整體路徑總覽

在靈修與禱告中,對付內在的罪通常經過 五個層次

  1. 安靜在上帝面前(不是馬上認罪)
  2. 讓上帝的話光照內心
  3. 向上帝命名內在的罪
  4. 在恩典中悔改,而非自責
  5. 把更新交給聖靈,而不是控制結果

我一個一個帶你走。


三、第一步:安靜在上帝面前(對抗逃避)

為什麼這一步很重要?

因為我們對內在的罪,最自然的反應是:

  • 逃避
  • 合理化
  • 屬靈化

操練方式(很簡單)

你可以這樣開始禱告:

「主啊,我現在不急著說話,
我願意在你面前成為真實的人。」

📖 配合經文:

「你們要休息,要知道我是上帝。」(詩 46:10

👉 內在的罪通常不在忙碌中顯露,而在安靜中浮現。


四、第二步:讓上帝的話光照,而不是審問自己

關鍵原則

不是問:「我今天犯了什麼罪?」
而是問:

「上帝的話如何照出我心裡的樣子?」

推薦經文(非常適合)

  • 詩篇 139:23–24
  • 詩篇 51
  • 馬太福音 5–7
  • 羅馬書 6–8

你可以這樣禱告:

「上帝啊,求你用你的真光照我,
不是為定罪,而是為醫治。」

📌 聖靈的光照帶來清晰,不帶來混亂。


五、第三步:向上帝「命名」內在的罪(關鍵轉折)

這一步非常重要,也很不容易。

什麼叫「命名」?

不是說:
-
「我很軟弱」
-
「我不夠好」

而是具體地說:

  • 驕傲
  • 控制
  • 苦毒
  • 嫉妒
  • 不信
  • 對上帝的不滿

📖 詩篇的榜樣:

「我向你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詩 32:5

👉 未被命名的罪,最容易在暗中繼續作工。


六、第四步:悔改,但站在恩典裡(最容易走偏的地方)

這裡一定要小心分辨:

錯誤的悔改

  • 一直責怪自己
  • 情緒越來越沉重
  • 禱告後反而更遠離上帝

福音式的悔改

  • 承認罪
  • 抓住基督
  • 重新回到上帝的懷抱

你可以這樣禱告:

「主啊,這是真實的我,
但不是我最終的身份。
我把這罪交在十字架下。」

📖 根基經文: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羅 8:1


七、第五步:把改變交給聖靈,而不是控制自己

這一步對「內在的罪」尤其重要

因為內在的罪通常:

  • 不是一次就消失
  • 不是靠意志壓制

👉 所以禱告不是說:

「主啊,讓我以後再也不要這樣」

而是說:

「主啊,今天我願意順服你一點點。」

📖 加拉太書 5:16

「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


八、實際靈修結構(給你一個可用的範例)

你可以試試這個 15–20 分鐘的靈修流程

  1. 安靜 2 分鐘(呼吸、交託)
  2. 讀一段經文(慢慢讀)
  3. 問一個問題:「這段話如何照出我的心?」
  4. 向上帝命名一個內在的罪
  5. 把它交給基督
  6. 用一句話結束禱告:「主啊,今天我願意跟隨你」

九、一個牧養性的安慰(請慢慢讀)

如果你發現:

  • 同樣的內在罪反覆出現
  • 禱告多年仍在掙扎

請記得:

靈修不是讓你變成完美的人,
而是讓你越來越成為倚靠恩典的人。

成聖不是「越來越沒有罪」,
而是「越來越不躲避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