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9日 星期日

「陰間」在聖經中不同用法


  舊約說到陰間除了最常用之「痛苦的陰間」外,舊約中還提到其他兩種特別含義的「陰間」。一是指「墳墓」而言,是所謂埋葬死屍之處(參創三十七35,四十二38);另一則指與世人存活的「陽間」相對之境(參傳九10;伯十四13;詩八十九48;徒二2731)

這樣的「陰間」用法是泛稱人死後的「居間之境」,不論是敬畏上帝的以色列人或拜偶像的外邦人,身後都將前往的所在。故舊約中,不僅說惡人死後要下「陰間」(參伯二十一713,二十四19),就連「義人」死後,也要下到陰間(參詩十六10;伯十四13)

因此陰間是所有世人死後都得立即報到的地方,然而其中又可分成兩大部分,且有深淵限定。一在亞伯拉罕懷裡的快樂部分(參路十六22),另一是在火焰中燒熬的痛苦部分(參路十六24)

在新約中,前者被成為「樂園」,而後者則沿用陰間一詞。故基督徒死後靈魂並非下到陰間,而是直接升入樂園(參路二十三43),並等候那復活的日子,在得到榮耀不朽屬靈的身體後將與靈魂復合,而進入永恆的天堂或稱「新天新地」(參彼前三22;來十24;啟二十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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