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會」是指李常受(Witness Lee)/水流職事站(Living Stream Ministry)所代表的「主恢復」傳統,那麼兩者確實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差異。
最簡單地說:
傳統大公教會的「道成肉身」主要是在回答「基督是誰」;召會所說的「神而人者/神人生活」,則把基督論進一步延伸到「信徒成為怎樣的人、教會是怎樣的群體」。
但這裡需要非常精確,因為「神而人者」若單指基督是神又是人,與傳統「道成肉身」其實沒有本質上的衝突;真正產生差異的是:召會把「神人」這個觀念延伸到基督徒。
一、首先:兩者在基督本身上,其實非常接近
傳統基督教說:耶穌基督是真神,也是真人。
也就是:一個位格 → 神性 + 人性
「道成肉身」就是:永恆的聖子取了真正的人性,成為人。
這與召會講「神而人者」的第一層意思其實相當接近。
例如你提供的加爾文材料所說,基督是上帝的兒子,為了救贖我們「取得人的肉身」;祂的死、復活、升天都具有救贖性的意義。
而材料引用的經文也很清楚:
「上帝在肉身顯現」——提前 3:16
「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提前 2:5
「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羅 1:3
因此,若有人說:「召會認為基督是神而人者,而傳統基督教相信道成肉身。」
不能因此就說兩者在基督論上不同。
二、真正的差別出現在「神人」這個概念是否延伸到信徒
這才是問題的核心。
傳統大公教會通常會把:
道成肉身(Incarnation)嚴格用在聖子成為人——耶穌基督。
信徒雖然「與基督聯合」、「有基督住在裡面」、「成為上帝的兒女」,卻不因此成為另一個「道成肉身」。
但是在召會的神學語境中,「神人」的概念具有更廣的意義:基督是第一位神人,而信徒藉著重生、神聖生命與基督聯結,也被帶進神人生活。
於是產生一個很重要的次序:
基督——第一位神人
↓
重生的信徒——神人
↓
眾神人——基督的身體/召會
所以召會所說的「神人」,不是只回答:「耶穌是誰?」
還回答:「基督徒成為什麼樣的人?」
三、因此兩種神學的「方向」不完全相同
可以畫成這樣:
傳統基督論
上帝
↓ 道成肉身
耶穌基督
↓
救贖
↓
我們在基督裡成為上帝的兒女
召會的「神人」思想
神(上帝)
↓ 道成肉身
基督——第一位神人
↓
死而復活
↓
賜生命的靈/重生
↓
信徒接受神聖生命
↓
信徒成為神人
↓
眾神人構成基督的身體
所以,召會的「神人」概念有一個傳統基督論通常不會用同樣方式強調的延伸性。
四、最關鍵的區別:「成為神」到底是什麼意思?
這裡必須非常小心。
召會傳統講「信徒成為神」,通常不是說:信徒成為三一神本身。
也不是說:信徒成為與父、子、靈同等的第四類神。
它通常會區分:神(上帝)的生命與性情(life and
nature)和神格(Godhead)
因此其基本意思是:信徒有分於神(上帝)的生命和性情,但不是成為神格中的一位。
這個思想其實與早期教父所謂的
theosis/神化(divinization)
有某種可比較之處。
東方正教尤其常說:神(上帝)成為人,使人可以「有分於神(上帝)」。
所以不能簡單地把召會的「神人」說成:「召會相信人變成上帝。」
這樣會過度簡化。
更準確的說法是:召會把基督的神人性進一步理解為信徒藉著重生與基督聯合,在神聖生命中活出一種神人生活。
五、但這裡就出現一個重要的神學張力
傳統西方教會,特別是改革宗,會非常強調:創造者與受造者的區別永遠存在。
人可以:
- 蒙恩
- 稱義
- 成聖
- 與基督聯合
- 被收養為上帝的兒女
- 有聖靈內住
- 「有分於上帝的性情」(彼後 1:4)
但人仍然是受造者。
加爾文的上帝論始終維持上帝與受造世界之間的區別;人雖然是上帝所造的最高貴受造物,但仍是受造者。
因此改革宗比較傾向說:我們越像上帝,但我們不成為上帝。
六、召會則更強調「神聖生命進入人的生命」
召會神學最有特色的地方,是它不滿足於:「上帝赦免我們,所以我們成為好基督徒。」
它要說得更深:神(上帝)不只是赦免人,神(上帝)還把祂自己的生命分賜到人裡面。
因此「救恩」不只是:罪得赦免 → 上天堂
而是神(上帝)生命進入人 → 人被變化 → 活出基督 → 成為基督身體的一部分
這也是「神人生活」這個詞真正的重要性。
七、所以「道成肉身」與「神人生活」的關係可以這樣表達
我們會認為:道成肉身是「神成為人」。
而召會進一步說:神(上帝)成為人,為要使人接受神聖生命,成為神人。
也就是:
God became man → man may partake of God's life
但一定要補上一句:不是人變成神格,而是人有分於神(上帝)的生命與性情。
這一句是理解召會神學的關鍵。
八、這與「成聖」的傳統理解有什麼不同?
這裡又可以看出差異。
改革宗的典型表述
成聖是:聖靈使已稱義的信徒越來越像基督。
核心是:效法基督、治死罪、更新生命、活出愛與公義。
加爾文把信、成聖、愛的生活放在聖靈的工作中理解;信心不能與成聖、愛分開。
召會的「神人生活」
則更強調:不是單單「效法」基督,而是「基督活在我裡面」。
因此加拉太書 2:20:「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
在召會神學中,這不是單純的倫理模仿,而是:神聖生命與人的生命調和、神(上帝)在人裡面活、人憑神(上帝)而活。
所以它使用「神人生活」這個詞,而不是只說「基督徒倫理」。
九、這就是兩種語言背後不同的救恩論
可以把它整理成:
|
傳統「道成肉身」 |
召會「神而人/神人生活」 |
|
|
核心 |
基督成為人 |
基督成為人並使信徒活出神人生命 |
|
主要對象 |
耶穌基督 |
基督+信徒 |
|
重點 |
基督的位格 |
基督的生命如何分賜到信徒 |
|
救恩 |
稱義、成聖、與基督聯合 |
重生、生命分賜、變化、模成 |
|
信徒 |
上帝的兒女、基督的肢體 |
神人 |
|
「成為神(上帝)」 |
通常避免此語,或非常謹慎使用 |
可以使用,但區分「神的生命性情」與「神格」 |
|
教會 |
基督的身體 |
眾神人所構成的基督身體 |
|
最終目的 |
榮耀上帝、與上帝永遠同在 |
模成基督的形像、團體彰顯神 |
十、但是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這是不是「另一個福音」?
不能這麼快下結論。
因為如果把召會的「神人」理解成:「基督是完全神(上帝)、完全人;信徒因重生與基督聯合,藉聖靈得著神聖生命,生命被更新而越來越像基督,但信徒並不成為神格。」
那麼它與古代基督教的「神化」、東方教會的 theosis,以及新約「有分於神(上帝)的性情」(彼後 1:4)之間,其實有相當大的對話空間。
真正需要討論的是:「有分於神(上帝)的性情」究竟意味著什麼?
以及「神(上帝)與人的調和」是否仍然充分維持創造者與受造者的區別?
這才是比較嚴肅的神學問題。
十一、我反而認為最值得比較的是「腓立比書 2章」
因為這裡可以把兩種神學放在同一段經文前面。
腓立比書 2:6–8:
祂本有上帝的形像
↓
取了奴僕形像
↓
成為人的樣式
↓
自己卑微
↓
順服至死
這是傳統「道成肉身」非常重要的基礎。
但到了 2:5:「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
於是產生一個非常有意思的結構:
基督論
基督是上帝 → 成為人 → 降卑
↓
門徒論
你們在基督裡 → 也當有基督的心 → 活出降卑、捨己、服事
這裡其實已經存在一個「基督的神人生活 → 信徒的生命」的橋樑。
所以召會強調的「神人生活」,並不是完全沒有聖經根據;問題在於:
這個「神人」概念應該延伸到什麼程度?
十二、最後給你一個我認為最精準的區分
如果要在神學課堂上用一句話說:
傳統大公基督論的「道成肉身」,首先是基督論的命題:永恆聖子取了完整的人性,成為真正的人;召會的「神而人者/神人生活」則在接受這個基督論基礎之上,進一步把「神人成為人的基督」理解為「神聖生命分賜給信徒,使信徒在基督裡活出神人生命」的救恩論與教會論。
因此真正的差異不是:「道成肉身」 vs. 「神而人者」
而是:
「基督是上帝而人」 → 傳統基督論
「基督是神(上帝)而人,因此信徒也能在生命與性情上有分於神(上帝),活出神人生活」 → 召會特有的救恩論延伸。
而這裡恰恰是最值得深入比較的地方:「神而人」到底只是基督的專有身分,還是可以成為信徒的生命身分?
若以**加爾文、迦克墩信經、東方教會 theosis、李常受「神人生活」**四條線放在一起比較,會非常清楚地看出「神化/成神」與「成聖」其實不是完全相同的概念。
十三、個人心中的看法
就長老教會的傳統,我們要避免走向李常受「神人生活」,因為看自己是"神人"這會造成自視清高,認為自己比別人高一等,導致所謂的屬靈驕傲,看不起未信的人,認為自己高於傳統信仰的基督徒。這是不蒙主喜悅的,因為主拯救我們不是要我們棄絕過去的人際關係,仍然要愛我們過去的親朋好友,我們還有使命要領他們信主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