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8日 星期二

一般教會信徒要跟他們說明基督是神人二性一位格嗎?

  

可以。若要向一般教會信徒說明「基督是神人二性、一位格」,最重要的是不要一開始就堆很多神學術語,而是先讓信徒抓住一個核心:耶穌基督是一位真正的人,也是真正的上帝;祂不是一半上帝、一半人,而是在同一位格裡具有完整的神性與完整的人性。

這就是古代教會在迦克墩會議(451年)所確立的基督論核心。

一、先用最簡單的方式說

可以這樣向會友解釋:

「耶穌是誰?」——只有一位,就是上帝的兒子。

「耶穌有什麼?」——有兩個完整的本性:神性和人性。

所以:

  • 祂是上帝:永恆、全能、聖潔,配得敬拜。
  • 祂也是人:有真正的身體、心智、情感,會疲倦、會飢餓、會哭,也真正受苦、死亡。
  • 但不是兩位耶穌:不是「一位上帝耶穌」+「一位人耶穌」。
  • 乃是一位耶穌基督:同一位聖子,同一個位格,具有神、人二性。

二、用「我是誰」和「我有什麼」來理解

這是向一般信徒非常好用的方法:

位格回答:「祂是誰?」

本性回答:「祂是什麼?」

因此:

基督是「誰」?——上帝的兒子,是一個位格。
基督「是什麼」?——真正的上帝、真正的人,具有二性。

可以畫成:

一位格:耶穌基督
       
完全神性   完全人性

不是:

半神+半人=耶穌

而是:

完全的上帝+完全的人=一位耶穌基督

三、為什麼一定要「神人二性」?

因為如果耶穌不是上帝,祂就不能成為真正的救主。

聖經說:「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約1:1

約翰又說:「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約1:14

這兩節放在一起,就非常重要:道是上帝道成了肉身。

所以耶穌不是一個普通人後來被上帝提升成上帝;祂本來就是上帝的道,卻真正成為人。

四、為什麼耶穌必須是真正的人?

因為救贖必須進入人的處境。

希伯來書說:「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來2:17

耶穌真正成為人,所以祂能:

  • 代替人順服上帝
  • 代替人受苦
  • 代替人死亡
  • 代表人復活
  • 成為我們的大祭司

如果耶穌沒有真正的人性,那麼十字架上的死亡就不能成為真正的人類代贖。

五、為什麼耶穌又必須是真正的上帝?

因為只有上帝才能完成救贖。

如果耶穌只是一個偉大的先知、教師或道德榜樣,那麼祂可以教導我們,卻不能真正成為我們的救主。

所以基督教信仰不是:「一個好人被上帝使用。」

而是:「永恆的上帝之子親自成為人,來拯救人。」

這也是約翰福音的核心信息。

六、要特別避免兩個錯誤

向會友講解時,可以特別提醒:

第一個錯誤:耶穌只有神性,沒有真正人性。

這會使耶穌看起來只是「穿著人皮的上帝」。

可是聖經明明說祂:

  • 餓了(太4:2
  • 渴了(約19:28
  • 疲倦(約4:6
  • 哭了(約11:35
  • 受苦(來5:8
  • 死亡(約19:30

這些都不是假裝,而是真實的人性。

第二個錯誤:耶穌是兩個人。

好像裡面有一個「上帝耶穌」,另外還有一個「人耶穌」。

這也不對。

耶穌從來不是兩位。

祂只有一個位格。

七、可以用「一個人有身體與靈魂」作為幫助理解的例子

例如我們說:「這個人會思想。」「這個人會感到疼痛。」「這個人會死亡。」

我們不會因此說:「有兩個人,一個思想的人、一個身體的人。」

同樣,基督有神性與人性,但不是兩個基督。

不過要注意:這個例子只能幫助初步理解,不能完全類比基督。

因為我們的身體和靈魂不是「兩個完整本性」的關係,而基督的神性與人性都是完整的本性。

八、最適合會友記住的四句話

如果是在主日學、查經班或講道中,我會建議讓會友記住迦克墩信經的四個「不」:

不混亂——神性、人性沒有混成第三種本性。

不改變——神性沒有變成人性,人性也沒有變成神性。

不分割——不是兩個基督、兩個位格。

不分離——神性與人性永遠聯合在同一位格中。

可以濃縮成一句:

基督的神性不變成人性,祂的人性也不變成神性;二性不混亂、不改變,也不分割、不分離,永遠聯合在同一位格,就是耶穌基督。

九、最後用十字架來讓信徒真正明白

這可能是最重要的部分。

當我們說:

「耶穌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

不是說「神性死了」。

因為神性本身不能死亡

真正死亡的是基督所取的人性。

但是我們仍然可以說:

「上帝的兒子為我們死了。」

因為受死的不是另一個人,而是同一位格的耶穌基督

所以十字架的奧祕就是:

那位不能被死亡拘禁的永恆聖子,取了可以死亡的真正人性,親自進入死亡,為罪人完成救贖。

這就把「神人二性、一位格」與福音連在一起了。

給一般信徒最簡單的總結

耶穌不是半神半人,乃是完全的上帝、完全的人;祂不是兩位,而是一位。祂從永恆就是上帝的兒子,在道成肉身中取了真正的人性。祂的神性和人性既不混亂,也不改變;既不分割,也不分離。正因為祂是真神,祂能拯救我們;正因為祂是真人,祂能代表我們、代替我們、為我們受死。這就是「神人二性、一位格」的福音核心。

 

 

 

2026年7月20日 星期一

上帝用祂的榮耀來使我們勝過情慾的誘惑

  

這句話 「上帝用祂的榮耀來使我們勝過情慾的誘惑」 是一個很有聖經基礎的神學表達,但若要更精確地說,可以從彼得後書和約翰福音來理解。

一、聖經的根據

最直接的經文是彼得後書 1:3-4

「上帝的神能已將一切關乎生命和敬虔的事賜給我們,皆因我們認識那用自己榮耀和美德召我們的主。因此,他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就得與上帝的性情有分。」(和合本)

這段經文有一個重要的邏輯:

  1. 上帝用祂的榮耀和美德呼召我們。
  2. 上帝賜下寶貴的應許。
  3. 因此,我們得以逃避情慾帶來的敗壞。
  4. 並且有分於上帝的性情。

所以,信徒勝過情慾,不是單靠意志力,而是因為上帝榮耀的吸引力改變了我們內心的渴望。

二、情慾為什麼有吸引力?

情慾之所以能誘惑人,是因為它承諾立即的滿足。

例如:

  • 貪心追求財富,承諾安全感。
  • 淫慾承諾快樂。
  • 權力承諾尊榮。
  • 驕傲承諾自我價值。

然而,這些都是短暫且虛假的。

上帝不是只說:「不要犯罪。」

祂更把一個更大的喜樂放在我們面前——祂自己的榮耀

正如詩篇16:11說:「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

三、上帝的榮耀如何勝過情慾?

約翰福音17:24,耶穌禱告說:「父啊,我在哪裡,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裡,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

信仰的終極目標,不只是逃避罪,而是看見並享受上帝的榮耀

當人的心被更大的美善吸引時,原本的誘惑就會失去力量。

改革宗神學家湯瑪斯.查默斯(Thomas Chalmers)在著名講章《新情感的驅逐力量》(The Expulsive Power of a New Affection)中提出一個深刻的觀點:

人不能單靠壓抑舊的慾望來勝過罪,而是需要一個更強烈、更美好的愛來取代它。

這正符合聖經的教導。當人越認識上帝的榮耀,就越能看見罪的虛空。

四、宗教改革的理解

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中指出,人心本來是**「偶像工廠」(idol factory**,總是不斷尋找能取代上帝的事物。

因此,對付情慾的方法,不只是禁止外在行為,而是讓人的心重新被上帝所吸引

換句話說:

  • 情慾是敬拜錯了對象。
  • 聖潔是重新敬拜真正配得榮耀的上帝。

五、屬靈生命的應用

因此,勝過情慾的關鍵,不只是說:「我不能犯罪。」

而是說:「我看見了一位比罪更榮耀、更值得愛的主。」

保羅在哥林多後書3:18說:「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裡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

這節經文指出,生命的改變是因為注視主的榮耀,而不是單靠人的努力

總結

因此,「上帝用祂的榮耀來使我們勝過情慾的誘惑」是一個符合聖經的神學表述,但可以更完整地表達為:

上帝不是單靠律法禁止我們犯罪,而是藉著祂在基督裡所彰顯的榮耀、恩典和應許,改變我們心中的渴望,使我們因看見更大的榮美,而甘心離棄罪惡,活出聖潔的生命。

這也呼應了彼得後書1:3-4的教導:信徒之所以能脫離從情慾來的敗壞,不只是因為知道罪的可怕,更是因為認識了那位用自己榮耀和美德呼召我們的主。

 

 

2026年7月15日 星期三

得救的信心是從哪裡來?

  

「得救的信心是從哪裡來?」這是基督教神學中一個核心問題。不同神學傳統有不同的強調,但都試圖忠於聖經的見證。

一、聖經的基本答案:得救的信心是上帝所賜的恩典

新約最清楚的經文是:「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以弗所書 2:8

這節經文至少指出兩件事:

  1. 得救完全是出於上帝的恩典。
  2. 人不能誇口,因為救恩不是人自己成就的。

但神學家爭論的是:「這並不是出於自己」究竟是指整個救恩(恩典+信心),還是主要指救恩本身

二、保羅認為信心是上帝工作的結果

羅馬書10:17「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

保羅沒有說:人自己產生信心。

而是說:基督的話語聖靈工作人產生信心。

因此,信心不是憑空從人的意志裡冒出來,而是在上帝的啟示中被喚起。

腓立比書1:29「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他受苦。」

注意:「得以信」也是蒙恩。

保羅把相信基督本身,看作上帝所賜的恩典。

林前12:3「若不是被聖靈感動,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

真正承認基督為主,是聖靈工作的結果。

三、耶穌怎麼說?

約翰福音6章是最重要的。

6:44「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

耶穌把相信描述成:父吸引人來到基督。

不是:人自己決定相信。

6:65「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

耶穌再次說:相信基督,是父的恩賜。

四、改革宗(加爾文)的理解

加爾文認為:信心不是人天然具有的能力,而是聖靈在重生時所賜的恩賜。

他的理由包括:

  1. 人因罪已經屬靈死亡(弗2:1)。
  2. 死人不能自己相信。
  3. 聖靈先重生。
  4. 重生之後,人便甘心相信。

因此:重生信心稱義

而不是:信心重生。

五、亞米念派(Arminian)的理解

亞米念派並不同意人可以靠自己相信。

他們也承認:人完全敗壞。

但是他們主張:上帝透過**先行恩典(Prevenient Grace**臨到每一個人,使人恢復可以回應福音的能力。

因此:上帝先施恩人可以選擇接受或拒絕若接受,就產生得救的信心。

所以:信心仍然離不開上帝的恩典,但人仍保留回應或拒絕的自由。

六、路德宗的理解

路德宗更強調:信心完全是聖靈藉著福音和聖禮創造的。

《奧斯堡信條》說:人不能憑自己的力量相信福音,必須藉著聖靈。

七、綜合聖經的見證

如果只從聖經整體來看,可以得到幾個相當穩固的結論:

  1. 信心不是靠人的功德換來的。
  2. 信心不是人天然就有的屬靈能力。
  3. 信心是在上帝的話語和聖靈工作中產生。
  4. 相信本身也是恩典。
  5. 人仍然真實地相信,不是像機器一樣被迫相信。

一個簡單的比喻

可以把信心比作一個瞎子看見光。

  • 不是瞎子自己創造了光。
  • 也不是瞎子自己醫好眼睛。
  • 是上帝醫治他的眼睛,使他能看見。
  • 但真正看見的,仍然是這個人自己。

同樣地:上帝賜下恩典、藉著福音和聖靈開啟人的心,使人能相信;而相信這個行動,確實是人親自作出的回應,只是這回應始終建立在上帝先行的恩典之上。

因此,從改革宗的角度可總結為:「得救的信心源於上帝的恩典,是聖靈藉著福音在人心裡所產生的。」而從亞米念派的角度則會說:「得救的信心源於上帝先行的恩典,但人仍可自由回應或拒絕。」兩者都承認:若沒有上帝主動施恩,就沒有人能憑自己產生得救的信心。

 

2026年7月14日 星期二

為什麼基督徒要守所屬教會之教義

  

這是一個涉及**教會論(Ecclesiology**的重要問題。簡短回答是:

基督徒應尊重並持守所屬教會的教義,因為教會是信仰共同體,需要共同認信;但任何教義都必須服從聖經的最高權威,而不是盲目服從宗派。

以下從聖經、神學和實際牧養三方面來說明。


一、教會是共同認信的群體

新約教會並不是一群各自解經的人,而是一個共同持守真道的群體。

例如:

以弗所書 4:4-6「身體只有一個……一主、一信、一洗、一上帝。」

保羅強調教會在信仰上的合一,而不是人人各有自己的神學。

又如:腓立比書 2:2「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

因此,每個教會都會形成共同的信仰告白(Confession)或教義立場,以維護信仰的一致性。


二、教會有責任教導純正教義

保羅對提摩太說:提摩太前書 3:15「教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教會不是創造真理,而是:

  • 保存真理
  • 傳講真理
  • 防止異端

因此,一間健康的教會一定會有自己的教義體系,例如:

  • 三位一體
  • 基督神人二性
  • 因信稱義
  • 聖禮觀
  • 教會治理

這些不是隨意制定,而是歷代教會對聖經的總結。


三、加入教會,就願意接受其教導

若一位信徒加入某教會,表示他願意:

  • 接受該教會的牧養
  • 在其教導下成長
  • 與弟兄姊妹同心事奉

例如長老教會、改革宗教會通常要求會友接受《使徒信經》及該教會的信仰告白;有些教會也會要求同工更完整地認同其教義。

這不是限制自由,而是建立共同事奉的基礎。


四、但教會教義不是最高權威

宗教改革的一個核心原則是:唯獨聖經(Sola Scriptura

也就是說:任何教義都必須接受聖經的檢驗。

例如:庇哩亞人

使徒行傳17:11「天天考查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

連保羅的教導都要查考,更何況任何宗派。

因此:若教會教導符合聖經,信徒應當順服。

若教會教導明顯違背聖經,信徒有責任提出討論,甚至必要時離開。

歷史上的宗教改革,就是因為改革者認為當時教會有些教導偏離了聖經。


五、哪些教義必須一致?哪些可以有不同?

神學上常區分:

核心教義(不可妥協)

例如:

  • 三位一體
  • 基督完全是上帝也是人
  • 基督復活
  • 因恩典藉信心得救
  • 聖經權威

若否定這些,就已偏離基督教信仰。


次要教義(可有不同)

例如:

  • 嬰兒洗禮或信徒洗禮
  • 長老制、會眾制、主教制
  • 千禧年前派、無千禧年派
  • 敬拜形式

不同宗派可能有不同理解,但仍彼此承認是主內弟兄姊妹。


六、改革宗的看法

《比利時信條》第28條指出,信徒有責任加入真正傳講福音、施行聖禮、實踐教會紀律的教會,並在其中接受牧養、追求合一。

加爾文也強調,信徒不應輕易因次要分歧而離開教會;只要福音純正傳講、聖禮按主所設立施行,就應珍惜教會的合一。然而,這種順服並非無條件,因為教會本身也必須順服基督和祂的話語。


七、平衡的結論

基督徒守所屬教會的教義,不是因為「宗派永遠正確」,而是因為教會作為基督的身體,需要在共同的信仰基礎上敬拜、牧養和事奉。同時,聖經始終是最高權威,任何宗派或教會的教義都應不斷接受聖經的檢驗。

因此,可以用一句話概括:

忠於教會,是因為尊重基督設立的教會秩序;忠於聖經,是因為基督才是教會真正的元首(弗1:22-23)。當兩者一致時,信徒應樂意順服;若出現明顯衝突,則應以聖經為最終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