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9日 星期二

悔改是重生得救的果子而不是條件

福音派的人比較容易說:「在那一天、那一時我得救了。」

這個「了」字表示已經歷過,有一個過程。那麼你得救是那個時候呢?還是經過一段時間後才顯明出來?若是經過一段時間才顯明出來,那麼,對那段時間不太清楚的人是否有可能得救?
                                                                         
保羅得救之時是很清楚的,彼得什麼時候得救卻不清楚﹔但不能說因保羅清楚得救的時刻,所以他是重生得救的,而彼得不清楚,所以沒有得救﹔那彼得一定反對,並且他會以得救恩典來反對。 
   
人到底是悔改、認罪後才能得救,還是在得救後才能悔改?是聖靈一直感動你到最後使你結悔改的果子呢?還是悔改後聖靈才進來?哪個先、哪個後?所謂「知所先後則近道矣。」

先重生後才會痛哭,還是先痛哭以後才重生?在此,我引用奧古斯丁的話來幫助大家思想:「我求你,你就把恩典賜給我,感謝上帝!但若不是你的恩,我怎能這樣求呢?」

所以是因為上帝的恩典臨到我,使我能正確地禱告﹔可是如果我們不求,上帝的恩典怎麼會臨到呢?而如果上帝的恩不在這裡,我又怎能好好地求 呢?到底是「恩」成為「求」之根基,或者「求」成為「恩」之條件? 
   
有一些人觀念中的上帝是惰性的、睡覺的,持這種觀念的人他的禱告一定更懇切,大喊:「主啊!」因他要把他叫醒嘛!因你不夠懇切他不醒來就麻煩了。所以全本聖經中,最懇切、最激情、最拚命的禱告是假先知的禱告,假先知禱告激動到用刀槍自割自刺(王上十八25-29)!「你還不受感動、不替我行事嗎?」

所 以一個對上帝主權愈瞭解的人,禱告愈安靜。有人說改革宗的人不愛禱告,我不讚同這話。要先弄清楚什麼禱告?禱告是:承認自己的有限、承認上帝的主權、承認 恩典的需要,降卑在上帝主權之下順服上帝,願他旨意成全。不是你禱告去感動上帝,乃是上帝的靈感動你,使你以合乎真理的方式向他祈求﹔不是以禱告去改變上 帝,因上帝是永遠不變的。應是在上帝面前被真理光照而改變態度,願意上帝來改變你﹔不是在禱告中命令上帝,而是在禱告中降服於上帝永不改變的命令。 
   
當 你能向上帝求恩典的時候,這已經是上帝的恩臨到你了。所以是上帝先把恩放入你心中、在你裡面運行,真理感化你、改造你、聖化你的感情,才使你可以在上帝面 前求,這「求」是恩典產生的果效。能求告上帝是因為信他,能信他是因為能聽道,能聽道是因為有人傳道,能傳道的人是因為上帝差遣人去傳道。整套的思想中心 是上帝,上帝是恩典的出發點,藉著一連串的行動達到最後的果效,他使在現象界中的人能夠向上帝呼求。

「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這不是得救的條件,而是上帝救人的果效。所以,到底是重生以後才能悔改,或是悔改的人才能重生呢?從現象看,悔改的人就得生命﹔從上帝的主權來看,一個人能真正悔改,是因他痛恨罪惡,真正痛 恨罪惡之人才是真悔改,怕罪惡受刑罰而悔改的人只是自私。 

當亞倫的兩個兒子拿 答和亞比戶被上帝從天上降火燒死時,是因他們在事奉上帝的事情中,用凡火代替聖火,引起上帝的忿怒。這個「大會督」的兩個兒子被按立為「小會督」的當天就 被上帝殺死了,這會督如何向人交代,如何作教會領袖?當那兩個兒子被殺時,上帝的靈便感動摩西對他的哥哥,就是舊約中很重要的領袖亞倫說:「不要為你孩子的死哭,要為他們的罪哭。」

為 罪哭是悔改,為刑罰和苦難而哭不是悔改。以舊約顯示出來的這個原則,來批判新約的現象,發現猶大懊悔、痛哭並不是悔改,而彼得的懊悔是悔改。猶大懊悔,把 錢丟棄,是因他知道無法逃過刑罰而痛哭﹔而彼得是因覺得自己得罪了耶穌基督,因主的愛進入他裡面而悔改。悔改的反面是離開罪惡,正面是歸向基督。 
   
一個人能透過上帝聖潔之本性看到罪惡之可怕,一個人能順服上帝聖潔之本性,懊悔自己違背上帝聖潔的那些罪惡的行為,因而痛哭,這種對罪的真正瞭解與懊悔是新生命的一個記號!

一 個人如果沒有上帝的生命和原則、沒有上帝聖潔的眼光,就沒有辦法以上帝的聖潔標準來看自己罪惡的可怕,所以有了新生命才使人能真正地懊悔、痛哭。真正的痛 哭、悔改,是重生的記號、重生的果子,而非重生之條件與原因。很多福音派的人不一定贊同此觀念,若不同意也沒關係,因這不是很絕對且一定要走的路,但我個 人認為這是聖經清楚的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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