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會的存在不在於人的諭旨和教義的命定,而在於上帝的派定。教會的根基是上帝的道,教會是因基督的道得建立、栽植和召集。為此主教職位的傳承雖然重要,但若
無真道的印記,則毫無份量。使徒的寶劍乃是上帝的話,上帝所賦予教會的是傳揚真理的牧師和教師,不是宣佈戰爭和虛言的首領。
真教會就是得勝的教會,它絕不會有所差誤。爭戰中的教會是可能犯有錯誤的,這教會在行為上會失誤,在教義上會走差,但上帝能保守使他回歸又站穩而更新。教會絕不能宣稱自己的絕對無誤,但教會卻可肯定它必不致完全拋棄純正的真理,為此改革和更新是必要的。
上帝擁有權利(right)和權力(ability),並保有其絕對權柄於己。上帝只將有限權柄賜於教會。這有限權柄乃為事奉性權柄(Potestas Ministerium)為了實施絕對權柄所交付於教會去行的;是由上帝而來,是單為成就上帝的旨意建造教會而施行的。任何時候當教會讓這有限權柄越過其權限和使命時,它就成了魔鬼的暴戾工具,它不再是上帝的差役了。
教會的基本職事和運作,這包括了設立和廢棄教牧、教導所領受的道理規範、照聖靈及聖經原則的愛心裡的行動、和適當的施行教會的規範和懲戒。教會在以上各項職事的權限乃在於信心和愛的原則。總之有關教會權柄的論題乃圍繞三個要訣:
(1)唯基督持有教會上帝絕對的權柄;
(2)基督已將事奉的權柄交付了教會;
(3)教會應本乎上帝的道和上帝的靈來實施這些職權。
教會為信徒的母親,藉著道的傳揚孕育信徒,以奶及乾糧餵養兒女。真教會如同貞潔的童女,只聆聽基督的聲音和教導,以祂為生命和救恩為唯一的盼望。
教會有如上帝的國,基督為王藉著聖靈和上帝的道管理教會,因基督隨時都在教會中,故祂無須代表。這麼一來,自然的拋棄了羅馬天主教為教皇的道理了。教會權柄應限於教會,而將處理生活行為的罪行交付於政府。教會只能在恩約裡藉著聖禮的制約來施行懲戒。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