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神學家因為不接受基要主義傾向分離主義而逐漸退出基要派協會而自稱 「福音派」(Evangelical) (馬有藻:「基督教思想史導論」(香港:天道, 1979), 326頁)把這福音派都統稱為「新福音派」)。
一直以來,福音派皆指由宗教改革運動以後的教會,這是因為馬丁路德首先使用「福音派人仕」(die Evangelischen)這個字自稱。一般指那些以聖經啟示為權威的教會。
真正新福音派這名稱是因為在1948年,哥頓康爾(Gordon-Conwell)的院長奧根奇(H.J. Ockenga)要求當時的新基要派人仕摒棄基要主義,以新福音派自稱。
不管怎樣,(新)福音派當時只是指一班不接受基要派的分離主義者,但是在信仰上他們還是接納基要派的九大信條。
這些福音派教會在第二次戰後極興盛,福音派主義在歐美,亞非,非洲,南美洲都有明顯的影響力。雖然這時代的新派或自由主義日見擴張,但是在佈道工作、差傳工作、青年工作、教會增長,和聖經會議這幾方面,福音派卻是遙遙領先,在各地呈現百花齊放的燦爛現象。
近年來福音派所召開的福音會議、宣道會議、學生會議、福音大爆炸、新生命運動,在世界各地燃點起不少復興的火把,直接地鼓舞起熱心愛主的信徒為主作工,廣傳福音,也間接地刺激起其他人士對自己信仰的自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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