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4日 星期日

宗教與世俗從合到分

    數百年前,宗教信仰還掌握著西方世界的一切,沒有一件事是在教堂管轄區域之外的,人類的生老病死、婚喪節慶都和教會脫不了關係,西方社會中的各項活動也在教會控制的領域內。

    在現代社會中,經濟算是最屬世、最俗氣、最不屬上帝的了,可是在近代社會以前,經濟和宗教是不可分的;宗教儀式及活動,按著春耕秋收的生長循環進行,嚴冬之 後的大地復甦,是眾神戰勝邪惡和死亡的象徵,經濟上的收穫由舉行宗教儀式來確保年年豐收的持續,甚至古巴比倫的土地完全屬於神,而由聖職人員來主持分配給 人民代耕,經濟完全由祭師掌管,是絕對屬神的事。

    君權神授,君王是上帝在地上的代表,政權便是神權,掌握政權的人就是比普通人高一等,這種觀念直到近代才逐漸淡薄。

    由以上的例子可見,過去所謂宗教的領域,包括了我們現在所說的一切世俗活動,世俗和神聖並無區別。因為一切活動都屬上帝的,因此都是帶有宗教色彩。

    可是後來的科學及工技革命和哲學上的理性抬頭,逐漸奪走了宗教的領域;經濟、政治、教育、文化、甚至家庭都漸漸脫出了教會的控制以外,成為所謂世俗世界;教 會本身的職權縮小到只有人心靈內與上帝「靈交」的領域,與社會結構完全脫了節,教會中所傳講的信息,不再是帶著權威的神旨,而只是一些道德上的參考而已; 信徒去上教會成了一種習慣,一種追求內心平安或與人社交的方式,整個社會的運作也再沒有向教會諮詢的必要了。

    面對著日漸擴張的世俗世界,教會和基督徒應如何自處呢?

    柯克斯以《世俗之城》一書在1960年代提出了『世俗神學』,以美國基督徒為對象,撇開關於『上帝』的理論問題而專注於實踐,鼓勵信徒熱烈地擁抱現代文明的世俗世界所帶來的一切,不再躲在教堂內追求內心平安,而主動地參預一切與人有關的事情,擔負起人對世界、對歷史應負的責任。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