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7日 星期三

基要主義

    在廿世紀初期,基要主義(Fundamentalism)興起,與當時正流行的自由主義(liberalism)對抗,稱霸一時。

    基要主義的興起完全是因為聖經受到一班新派學者的批判(有使用哲學方法、科學方法、宗教比較法,最利害的是各類形的聖經批判學),因此保守派(conservatives)教會中一些學者群起在各地舉辦聖經講座,保護聖經的權威,提出基要/基本(fundamentals)的信仰教義。

    這些保守派學者1895年在尼亞加拉(Niagara)舉行大會,定出「基要信仰五點宣言」:

1. 聖經每字都是上帝所默示;

     2. 耶穌的神性;

     3. 耶穌為童貞女所生;

     4. 耶穌的死是代贖性的;

     5. 耶穌肉身復活與肉身再來。

    這五大宣言後來引起許多風波,後來在1919年再定更詳細的九大信條:

   1. 聖經默示無誤論(inerrancy)

   2. 三位一體論;

   3. 基督由童貞女誕生及神人二性;

   4. 人乃被造但墮落;

   5. 基督代罪的救贖;

   6. 基督肉身復活;

   7. 信徒重生論;

   8. 基督肉身隨時回來;

   9. 肉身復活至永生或永死。

可見這些信條宣言是針對自由派神學而定。後來許多教會接納這九大信條而成立基要派協會,這協會直到1952年才消失。當時基要派主要人物有J.C. Machen, C.I. Scofield等。

    基要派和保守派這兩個名字常帶給人誤會。其實按信仰而論,基要派和保守派並沒有太大分別。保守派本來就是指一般堅持傳統及正統聖經信仰的教會,沒有特別的協會和組織,而基要派卻是由1895年及1919年二次會議產生出來,背景卻是對抗自由派主義而起。基要派必然是保守派,但保守派不一定是基要派,如果你堅持不想加入基要派協會,或不想認自己是基要派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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