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7日 星期三

循道主義

    本來循道主義者(Methodist)原是指十八世紀支持英國大奮興的人,說他們凡事循規蹈矩,後來它卻變成一個專有名詞,指跟隨約翰.衛斯理(J. Wesley)的人在他離世後不久,離開了英國教會,自己組成一新教派。

開始的時候,循道會原是英國聖公會內一個宗教組織,衛斯理一直不想另立新教派,但後來許多現實問題出現,使他與英國聖公會的制度不斷有矛盾,就如對傳福音的安排,為蘇格蘭和北美的福音工作而按立牧職,和在英國容忍法(Toleration Act, 1689)下,建立福音站及發證書給人去傳福音等,這些與當時聖公會的規則相違,令他們不得不承認,另立宗派是不能避免的了。

1932年英國循道會內幾個派別尋求聯合(包括了南方循道聖公會、循道派抗羅宗教會,與循道聖公會),他們引用的其中一份重要文件,即是由循道宗創立之始,到今天仍守著的福音信仰,那就是相信聖經是上帝的啟示,是信仰與生活至高無上的原則。

開始的時候,衛斯理神學主要受循道主義對宣教的重視,及其救恩論的影響,基督教一切其他教義均受這兩個角度決定。他們把重心放在上帝的主權上,卻不是輕忽上帝其他的屬性,或漠視人的責任。他們看重基督的神性。還有,他們強調人單靠己力不能成就自己的救贖,並且又以贖罪論為試金石,用來分辨福音的真偽。福音是為萬人預備的,然而卻不是人人都接受。因信稱義的教義是處於信仰核心地位,它使人得生,並且被改變。聖靈的工作則叫人有得救的確據,和使人成聖。,這教義在當代十分重要,因為那正是人最忽略的一面。他們又重視恩典的倫理,認為這是新生命所必需有的表現。

整體說來,衛斯理神學可說是福音派的亞米紐主義,加上強週聖靈所賜的能力。衛斯理神學雖然也有亞米紐那種反對神學決定論的精神,它對近代英國那種較近伯拉糾主義和神體一位論(Unitarianism)的亞米紐主義,卻絕不支持。

稍後期,循道主義與加爾文派為了預定論(Predestination)而爭辯。循道宗的主要發言人是傅勒徹爾(John William Fletcher, 1729-85)。傅 勒徹爾在救恩論上,一方面保持人的自由,但另一方面也堅持上帝仍是主動的,祂仍在掌管一切。他認為,若不保持平衡的觀點,就會使人誤解,甚至引起道德上的 混亂。除此之外,傅勒徹爾也把衛斯理關於成聖的思想發揮,認為成聖與五旬節聖靈降臨的經驗有關,因此成聖是即時的,不是漸進的,而聖靈的「洗」及「充滿」,都是信徒可以經歷的。

整體說來,衛斯理的神學在著名的聖經學者克拉克(Adam Clarke,約1760-1832)的努力下,又有很大的進步。他高舉衛斯理極重視的聖經,認為它是有權柄的,也是足夠的,能把上帝的本體及目的啟示出來。

但把衛斯理的思想發展成有系統的神學,卻是華生(Richard Watson, 1781-1833)的功勞。他的《神學原理》(Theological Institutes, 1823-4)就是衛斯理主義的系統神學。他看自己是維護福音信仰的人,使它免受自然神論者及神格一體論者的攻擊。同時他也向伯拉糾主義者及某些加爾文主義者挑戰,他作品內就有一大段是專門討論贖罪的範圍的。華生並沒有太多引用衛斯理的作品,不過他整個神學思想,卻忠於衛斯理的思想。他認為聖經是無誤的,因此可以引伸到各方面來應用。

最能代表衛斯理神學的,卻是波普(William Burt Pope, 1822-1903)的《神學概略》(Compendium, 1875-6)。此時,循道主義已不再是一個小教派,它在普世教會已有一定的地位。波普在發揚循道主義的時候,也稱循道會的神學本質上是屬乎聖經,是大公的, 也是正統的,與福音信仰的傳統是一脈相承。為了證明此點,他由早期教會的思想,一直追溯到衛斯理。他認為衛斯理神學裡面的亞米紐思想,只是加爾文主義一種 較極端的形式,它本身卻不屬正統的衛斯理思想。波普的《神學概略》雖然對當代批判性思想不太重視,卻仍不失為一本有力的認信宣言。至於循道會在當代敢於迎 戰批判思想的,就首推阿瑟(William Arthur, 1819-1901)。他是個護教士,對當代理性問題有頗深的認識,這是近代學者的共識。

總體說來,衛斯理的神學在英國的影響力,不如它在美國之敬虔團體般明顯。由希士(A. M. Hills, 1848-1935)及偉利(H. Orton Wiley, 1877-1962)寫的手冊,深受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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