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二十世紀(特別是中葉)更正教神學的一個流行派別,它之稱為「正統」,因為它針對和挑戰自由派的神學,但它同時也稱為「新」,因為它同樣嚴肅地面對文化和神學帶來的新挑戰。有時人稱新正統主義是企圖在自由派或新派神學(否定傳統的神學課題),和保守的福音派(Evangelicals)之間尋找出路的一門神學。
開始的時候,由歐陸神學家提倡,著名的有︰巴特(K. Barth)、卜仁納(E. Brunner)、布特曼(R. Bultmann),後來加入了田立克(P. Tillich)、約翰.貝利(J. Baillie)、端納.貝利(D. M. Baillie)、賴荷.尼布爾(Reinhold Niebuhr)等。這個神學派別說不上有什麼組織,也沒有一致的信念,或明確的活動範圍。
自由派在十九世紀末和二十世紀初最為活躍,可說控制了整個西方的神學趨勢;新正統主義正是因反對這種思想而興起。它特別反對的,是自由派認為聖經所載之事不可盡信,只有歷史研究能使人確信什麼事是真實。另外,自由派也否決人的宗教經驗作神學的資料。但是,世界大戰使人類文化面對空前的危機,而對人性抱著理想態度的自由派神學更徹底破產了。
新正統主義肯定上帝是絕對超越的,祂是完全「另類」的(wholly other),除了上帝自我的啟示外,人無法認識祂。上帝怎樣啟示祂自己呢?基本上是透過耶穌基督,或「道」(logos,因此新正統主義也被稱為「洛格斯神學」),此外也透過救恩歷史(Salvation-History),這是聖經見證的核心。
新正統主義接納歷史研究的結果,也就是說他們看聖經是一本人寫的書,是可以有錯誤的文獻。他們認為上帝是藉著聖經來啟示自己,因此聖經必須是一個可信靠的媒介,我們可以藉著它與上帝及基督相遇。新正統主義特別強調人與上帝“相遇”,藉著“相遇”信仰才有意義。這是一種存在主義的思想,因此新正統神學也被稱為「存在主義神學」,特別是在布特曼和保羅.田立克的神學思想中被反映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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