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已經世俗化了的世界中,我們的環境已有了劇烈的改變,不再是過去小鎮時代的固守家鄉、一成不變,也不再有過去街坊鄰里之間的熟稔:在這樣一個看來冷漠
而機械化運作,並且日夜變化的都市社會中,客觀的環境既已不同於往日的舊式農業社會,宗教的內涵也必須有新的詮釋,甚至必須拋棄舊有的架構,才能和現代生
活發生關聯,才能使現代人明白如何在世俗化了的世界中進行有意義的生活。
柯克斯所提的『罪』的定義就是針對現代生活和環境而發的。一旦了解了『罪』就是漠不關心,我們才可以明白為什麼世俗神學所追求的是積極建設性的關切,而不是消極退縮在教堂內的虔敬了。在這樣的前提之下,人如何崇拜上帝、談上帝呢?
柯克斯認為我們要求的是一個關切歷史、關切社會變遷的神學,『政治』處理的是因社會變遷、科技發展帶來的不協調,因此神學必須是個政治問題:換句話說,我必們必須以『政治』來談上帝。
此處的『政治』並非狹義的單指政府或政黨有關的事,而也廣義的包含一切能使人作為「非異化」的、真正的人,使社會作為真正屬於人的社會之行動。柯克斯明確的指出,當我們給鄰舍有機會作為負責任的成年人,拋棄幼稚的成見及看法時,我們就在談論上帝──即崇拜上帝;當我們的話使人丟開不成熟所造成的盲目和歧視,而去擔當塑造人類正義及文化異象的工作時,我們就是在談論上帝、崇拜上帝。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