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7日 星期一

我們的信念

作者:龐君華牧師




信念是什麼?
   信念一方面是指來自我們共同的信仰,在這信仰下我們所服膺的某種共同價值。何以我們要有「這樣」的宣教「行動」,而不是另外一種「行動」?主要就是在我 們的思維的裡面,有不同於另外一種「行動」所考慮的「信念」。我們在同一個時間到同一個教堂禮拜的這個行動,就是因為我們有一個共同的信念。這涉及我們整 個宗教的生活、宣教的實踐;也就是說我們對於什麼是基督徒的生活?什麼是傳福音?我們有一個更複雜的共同信念。
  所以信念也來自傳統,當我們回答「什麼是基督徒生活?」這問題時,是根據一種對基督教了解的傳統來回答這個問題。無論我們提出什麼答案,都必須追溯到某一個基督教的傳統。否則我們可能會是「異端」。在此,有兩方面我們必須留意:
  (一)一方面是我們了解到信念固然來自我們的傳統,但是傳統卻不是傳統主義。教義史學者Jaroslav Pelikan有這麼一句名言:傳統是那些已逝去的人中活生生的信仰;傳統主義則是那些活人當中已死掉的信仰。Tradition is living faith of the dead: traditionism is the dead faith of the living.前者是活生生的信念,後者則是那些抱殘守缺的教條。前者可以作為生活的重要指導(生活中無論作何決定,我們都會受某種傳統的指引);後者卻是使生活窒息的因素(五四時期,作家魯迅所說吃人的禮教,指的就是這種傳統主義)。
   (二)沒有思想或信念為內涵的任何運動,都註定不會長遠。我們可以看到那些只以增長數字作為目標,只講求績效的種種宣教運動,到頭來都會看到他們在一時 風潮之後,要不是不了了之,就是苟延殘喘地硬撐,或改個名字換個機構,再次煽情演出,再打一次強心針,再來一個沒有靈魂的運動。
  信念是一個運動的靈魂,信念可以使我們知道自己的身分,信念可以知道我們為何而生,為何而活。今天我們要思考衛理宗的信仰核心所在。
   我們在此稱為「循道宗或衛理宗」(Methodism)的基督徒,我們的傳統或信念,當然是與十八世紀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的宣教運動有關。他如何了解及實踐基督教的信仰,就成為我們在此時此地衛理宗信徒,回答「什麼是現代基督徒生活?」、「我們在台灣應如何宣 教?」等問題的共同依據,這就是我們作為衛理宗基督徒的共同信念。
責任與恩典:宗教改革以來的神學議
  在過去我們總有一個印象,覺得約翰.衛斯理是一個宣教上的英雄。他憑著一股熱心,放眼天下感到眾生的需要,所以放下豪語「世界是我的牧區」。由於他這樣的決心衛理宗終於蔚然成為一個世界性的大宗派。
  這樣的想法,明顯地只著眼於衛斯理等人的行動,而忽略了他在思想上所帶來的影響;換言之,他們這樣的「行動」,背後總有其對傳統(基督教信仰)獨特的見解,這些見解就是成為後來衛理宗的重要信念。
   近來越來越多的學者注意到衛斯理的思想,特別將他放在整個宗教改革的氛圍中來了解。如50年代開始研究宗教改革的學者,就有人將Wesley列入了宗教 改革時期最後一位為大的改革者或大師(Fosdick, 1952)。這個說法同時也得到了現代學者的肯定(Cobb,1995)。他們都看宗改時期的大師除了都是起而實踐的思想家,而且也有共同的神學或信仰的 課題,他們從時代的信仰課題中,對基督教的傳統重新加以理解。
  所以這些都說明了我們要了解Wesley的宣教運動,要將他放在宗教改革以來的教會歷史來了解,並且也要將他放在宗教改革以來的神學議題上來考量。
   與宗教改革時期不同的是,在改革之前的中世紀神學重點,他們乃是以本體論式的主題為思考的模式,如基督論Christology、三一論 trinity、末世論escatology,神性divinity。這個神學的進路仍然關心如何將教義定義的更清楚。至於人本身作為一個「信仰的主體」 所產生的問題,一直要到啟蒙以後,才漸漸為思想界所重視,所以有人稱改教大師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的神學,是一種「人的發現」。在當時的氛圍中,他的神學開始注意了人─作為個體的人,與神之間的關係,救贖如何臨到人的身上。
   人既淹沒在教會的群體中,人與神的關係或人的救恩往往也是透過教會來打理,這樣許多的弊端就漸漸產生。人們發現教會的種種措施,許多時候會矯往過正,特 別是人要仰賴教會的種種聖事,或人的各種努力才能得到救恩的這些觀念,使得越認真面對自己罪咎的人,越努力越徒勞。越不認真的人,越能透過種種形式的行 動,迴避我們與上帝之間何以疏離的問題,削減了我們良心的罪咎感。
  因此馬丁路德才有「因信稱義」(Justification by Faith)的口號提出,人唯有透過信心,在上帝的面前才能被稱為義,這是上帝的義(iusitia Dei);而不是靠人的義。
  換言之,這個觀念是將信仰的關鍵,拉回到我們人─作為個別的人,如何面對上帝、如何面對信仰的問題上。但是人的得救是上帝完全的功勞,人的信心算不算是功勞呢?
  另一位改教的大師加爾文(John Calvin)強調在得救的事上,全然是上帝的主權。所以人的努力是全然徒勞的,連信心都是上帝給的。這是後來產生的「預定論」。預定得救的結果,必然產生了「預定毀滅」。
  這種的思考方式,是非常西方的(歐洲的西方,有別於東方希臘的教會),它的思考背後是一種「法庭」的概念。重點在赦罪的法官。至於被控告的人,獲判無罪之後(稱義)之後,就沒有下文了。這樣的思想有其副作用:傳福音的熱誠、追求聖潔的生活:兩極端如清教徒,或是放縱。
  Wesley在這裡提出了他充滿創意的「恩典」的觀念。要了解這一個主張,我們必須先來了解他對人的看法。人之所以與其他的受造物不同,就是他在受造時,是按著上帝的形象所造的。
人與上帝的形象
   到底「上帝的形象」是指什麼?人在墮落之後,「上帝的形象」變得如何呢?自然的形象(the natural image)、上主管治的形象(the image of political)以及道德的形象(the moral image)在衛斯理的神學中如何解釋?
   自然的形象是指我們基本的能力,使得我們可以有感應上主的感動,可以意識到自己與神的關係,使我們可以理解(understanding)或說有理性 (reason),有意志(will)或說意願(volition),或自由(freedom or liberty)。儘管人在墮落(fall)之後,處在一種混亂的形態下,上述功能卻仍能保留在人性之中。
  管治的形象是因為上主將大地交由人來管理,所以賜與人管理的能力如領導(leadership),經營(management)等使人可以受託管理上主所有的創造。與自然的形象相同,在人墮落之後儘管人性遭到腐化,但是這一向度的形象仍可繼續存在人性之中。
  至於道德的形象是標示著人能活出上主的屬性,如愛、公義、憐憫等等。與上述兩種形象不同,道德的形象並不能獨力存在。它必須奠基於人與上主之間關係的情況。
  當人墮落後,人與上主間的關係自然受到影響,雖然人在自然的形象與管治的形象上仍然無礙其功能,但是人的道德形象卻不能彰顯。理由就是道德的形象必須是與神不斷產生關係才能維持的。
  在這一點上,約翰‧衛斯理是採用了典型東方教會傳統的看法,人性是不斷地參與(participation)上主的神性;當人─作為受造之物與創造的主之間關係破裂的,人在分享上主屬性的形象也無法得到彰顯了。
上主形象的恢復

  衛斯理在此討論稱義的時候,並不拘泥在一個靜態的「門檻」上,猶如過去「法庭」的概念的思考。
  他對恩典的看法就是採取「動態」的思考模式,他提出了一個新的觀念,就是負責任的恩典(Responsible Grace)的主張。負責任的恩典包括了三個層面,預期的恩典、稱義的恩典、成聖的恩典等。
  預期的恩典是衛斯理對「稱義」的創見,「預期的恩典provenience of Grace」,是一種普世性的恩典,是為每一個人所預備的,這點避開了「雙重預定論」的爭辯。
  在「稱義的恩典」上,衛斯理並不採用西方教會模式的「法庭」的概念來思考恩典的問題。他反而採用了東方教會的思想方式,他以「治療」(healing)這個概念來了解恩典的意義。
  東方教會的思想比西方教會更為活潑,他們不像西方教會將赦罪視為一種「寬恕」(pardon)而已,西方教會對罪了解,背後是一種對他者(other)的「虧欠」,特別是上帝。所以罪需要「寬恕」,特別是上帝的寬恕。
  東方教會對罪的了解,背後是一種「疾病」的概念,罪是指罪人本身(sinner),猶如「病人」,罪是一種靈魂的腐朽,一種靈魂的疾病,所以赦罪或稱義,一定是帶來一種治療;而且還要治癒。
  一個被治癒的人,也就是被恢復了「上主形象」的人,亦即他恢復了「道德的形象」,一個必須與上主不斷保持密切關係的形象。所以他必須要不斷地依靠聖靈來更新,不斷地靠聖靈「成聖」、「追求完全」。這就是「成聖的恩典」、或「修復的恩典」。
  預期的恩典好比房子的院子,稱義的恩典好像入屋的大門,成聖的恩典好比進入了房子中,仍須不斷的裝修、打掃,才能完全享受住在這大房子的喜樂。
  以上思考要比只是考慮到「門檻」(稱義)的問題,要來的立體及動態的多了。
  近來的研究衛斯理的學者,發現有明顯的證據顯示衛斯理受東方教父的影響。而且他是刻意以東方教父的思想,成功地整合了西方教會宗教改革以來的神學分歧。
新造的人與被造的世界
   近年來衛理宗的思想家,對成聖與現代世界有了更精闢的發展。他們以為稱義一方面是上帝的恩典,這恩典使人恢復了上帝的形象,成為新造的人(new creation),這個新造的人有其責任,衛斯理用追求完全(prefectig prefecton)來表示,也就是在神學上我們稱之為成聖的教義(santification)。追求完全或成聖的目的,不光是個人的道德修養而已,他 最重要的就是要完成上帝在起初交託人的責任─管理神所造的大地God’s Creature 。上帝創造時的旨意,是要造一個「好」的世界,所以他創造之後覺得「甚好」。這個旨意決不會因為「墮落」(Fall) 這個事件而受到挫敗。上帝是絕對不會挫敗的,上帝的旨意也決不會落空。
  根據這個思路,成聖決不只是個人的品格問題,所以我們進一步思想,有什麼事情使得現今的世界不理想?我們要有責任去完成;或是在我們所能遇到的範圍之內,可以使這世界更好。
  在這裡衛理宗的傳統,不像極端靈恩派,只停留在個人的內在特殊的體驗。也不像極端的清教徒,只停留在個人的道德層次,與這社會隔離。
   她一方面要求要熱心傳福音,因為人所以得救,固然是上主的工作,而有上主形象的人必然關心人的靈魂。另一方面,衛理宗除了重視個人的聖潔生活,也對這個 世界、這個時代有責任。因為人按著上帝的形象受造,接著人就受到了託付,管理這個大地。所以人有「管理的形象」。受託要參與這個世界的更新。
   上帝當初創造這個世界時,看到受造的世界給了一句終極的評語「甚好!」。上帝的創造終極地決不會失去這個標準,經過恢復了上主形象的人,不只單顧自己的 事,也要回應上主的託付,與上主及他的眾兒女們,一同創建這個世界,使它更好,更人性化,更充滿了上帝的憐憫、更公義…等等。這些都是我們的責任,所以這 是「負責任的恩典」。
與現代世界
   這個轉向使得衛理宗的傳統,可以面對現代世界的種種議題,展開我們的關切;如生態環保、公義社會的建構、弱勢群體的關懷、社會的文化等等。所以世界衛理 宗教會所在之處,他們不但重視傳福音的責任,也重視社會的參與。衛理宗背景的政治神學,都不會走向極端,他們不會忘記,社會的改造背後的信仰動機。為社會 改造而改造,就會產生烏托邦式的社會運動,最後往往帶來恐怖主義或專制的後果。
結語
   身在今日台灣,我們如何在信仰上使我們所在的這片土地,讓上主看為「甚好!」?過往教會在面對我們周遭社會的問題,要不以傳福音,不要理世界的事而避之 (全部的人信主了,社會自然更好),偶而參與些社會服務,也是為了要「作見證」,使人歸主。要不就是將教會外的社會問題,化約為政治問題。然後投入激進的 政治運動,以教會或信仰之力為一些政治的主張來背書。
  事實證明這兩種方式都不是一種合宜的方式,因為他們都不能使在這片土地中的人們,深深地感受到上主的憐憫,認識到我主耶穌所展現的道,以及他為所揭櫫的上帝國福音所採行的十架之路。
  我們在此強調衛理宗的傳統,就是希望在面對今日台灣宣教上提出一種中庸之道,一方面我們不放棄在信仰上的敬虔,傳福音的火熱之心。一方面我們也負起我們對周遭世界的責任,在文化、服務、教育等等上,按著我們的能力,使我們所在的地方更接近上主創造的旨意。
  所以我們在此信念下,一方面固然在信仰上紮根(教會的牧養與造就系統)、一方面我們要選擇我們的團契生活(在彼此關顧中,實際地共同成長)、一方面也參與牧區所企劃的各樣服務工作(如文字、學生、教育、社區、志工等等)。這一切都是基於上述「我們的信念」。
<心得>
          過份強調人的責任, 會讓人把服事當成事務工作, 容易將榮耀歸於人, 而不是上帝, 要慎防之!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