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為我們所成就的救贖之工,基督白白賜給我們的應許:天國的應許、稱義的應許,我們在基督裡不再定罪;我們在基督裡得著新生命;我們在基督裡得蒙稱義;我們在基督裡成為上帝的兒女。
保羅說,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這一切好處都不在基督以外。聖經不斷告訴我們,這一切好處都是在基督裡所得到的。當保羅用這樣子的用語,聖經用這樣子的用語「在基督裡」的時候,是要告訴我們一個奧祕的真理,就是「與基督聯合」。
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第二卷講完了基督救贖的工作之後,到了第三卷他就開宗明義宣告:「我們現在首先要關注的,是只要我們仍在基督以外與他分離,那麼他為我們所受的苦難,以及他為人類的救恩所作的一切,就於我們沒有任何益處。」我們能夠得著基督為我們所成就的一切,是因為我們與基督聯合。假如我們不在基督裡,沒有與基督聯合,還在祂以外與祂分離的話,我們不能得稱義,我們罪不能夠得赦免,我們不能得著上帝兒女的名分,我們不能夠得著新生命。這一切都是在基督裡賜給我們的。保羅書信當中不斷出現「在基督裡」這樣子的用語,「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羅八1) , 以及我們前幾堂課所讀到的哥林多後書五章21節:「上帝使那不認識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上帝的義。」
「在基督裡」這個用語所要表達的就是與「與基督聯合」這個奧祕的真實的事實,這聽起來似乎非常玄奧,什麼叫做「在基督裡」?什麼叫做「與基督聯合」?這是一個眼睛看不見的事實。主耶穌也知道這個奧祕的真理是我們難以明白的, 因此主耶穌用非常形像的方式,對門徒解釋這個真理。約翰福音十五章4節,主耶穌說:「你們要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你們裡面。」保羅講的「在基督裡」,有時候也講「基督在我裡面」。譬如在加拉太書,祂講現在活著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
「我們在基督裡,基督在我裡面」,這是耶稣自己的教導,這個就是「與主聯合」的真理。但是主耶稣知道門徒一定聽不懂這句話。什麼叫做「我要常在你們𥚃面」,「你們要常在我裡面」?聽不懂。因此主耶稣接著解釋:「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樹上,自己就不能結果子;你們若不常在我裡面,也是這樣。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約十五4b-5a )這𥚃講的「常」,不是「經常」的意思,而是「恆常」的意思。在這𥚃耶穌用葡萄樹來解釋與主聯合的奧祕。葡萄是地中海最常見的農作物,也是最重要的農作物之一,是耶穌的門徒都非常熟悉的事物。門徒都見過葡萄藤木質化,生出枝子,枝子結出果子。門徒都知道如果枝子離了葡萄樹就會枯乾。我們與基督聯合就好像枝子連於葡萄樹一樣,枝子的養分、生命都是從葡葡樹來的。枝子所得著的一切好處,不在葡萄樹以外。如果離開了葡萄樹, 那麼枝子什麼都不能, 什麼都不是,它就變成枯乾的一個垃圾而已。主耶稣說:「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甚麼。」(約十五5 )我們離了基督,我們什麼都不能做;我們離了基督,我們沒有辦法在上帝面前站立;我們離了基督,我們沒有辦法宣告主耶穌的福音;我們離了基督,我們什麼都不能,我們連活都活不下去。
主耶稣說:「人若不常在我裡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裡燒了。」(約十五6)「扔在火裡燒了」這個是在講上帝的棄絕,如果不在基督裡面我們就是被棄絕的,我們是丟在火裡被燒掉的,我們是無用的。主耶稣基督講:「你們若常在我裡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你們也就是我的門徒了。我愛你們,正如父愛我一樣,你們要常在我的愛裡。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裡。」(約十五7-9)
基督成全律法的時候,基督遵守父的命令。祂是在愛中遵守父的命令。父神要祂來,是要與我們同受苦難、與我們同哀哭;要在苦難的形狀上與我們聯合。因此主耶穌來行神蹟,從來沒有一次是為自己行的。祂沒有在十字架上用神蹟自己走下來,祂也沒有把石頭變成餅來餵飽祂自己,祂來就是為了受苦。但在這些苦難當中,祂卻滿有喜樂,因為上帝的話常在祂裡面。祂在曠野勝過魔鬼試探的時候,就是全心倚靠上帝的話語,以上帝的話語為樂,祂深愛上帝的話語。就這樣子我們與主聯合的時候,我們也會像主耶穌一樣。祂如何遵守父的命令,我們也遵守祂的命令,祂最大的命令就是彼此相愛。
聖經論到信徒與主聯合的真理,涵蓋了很多層面。而約翰在這𥚃讓我們看見,這是一個愛的聯合。這不是說我們因著愛基督,所以我們用這個愛來與基督聯合。不!在基督與我們聯合之前,我們是沒有愛的。我們心中是充滿了忌恨、惱怒的。約翰很清楚的告訴我們:「不是我們愛上帝,乃是上帝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約壹四10)上帝就是愛。祂是三位一體的上帝,祂不需要愛的對象,聖父、聖子、聖靈,彼此的相愛,就以彼此為對象。祂不需要造出人、造出世界,作為祂愛的對象, 祂自己就是自己愛的對象。祂是在愛的行動中永遠合一的上帝。上帝就是愛。而主耶穌這位聖子常在父的愛裡與父合一,主耶穌與父的合一是愛中的合一。主耶穌也要我們常在祂的愛裡,在這愛中與祂合一。與主聯合首先是愛裡的聯合,因為上帝就是愛。
除了這個很重要的層面之外,當代有一位非常重要的神學家傅格森(Sinclair B.
Ferguson)為我們列舉出與基督聯合的六大層面。當然除了這六大層面,我們還可以從很多其他方面去描述與基督聯合。因為這是一個非常豐富的真理。但是與基督聯合的這六大層面可以幫助我們比較有系統地來明白聖經多處講到「與基督聯合」、「在基督裡」的這個真理有什麼樣的意義?
首先,Sinclair Ferguson告訴我們,這是一個盟約的聯合(federal union) 。我們這門課程頭幾堂講到耶穌族譜的時候,就已提到了聖約的概念。聖約或者盟約神學這個概念在這一門課程𥚃面不斷出現。上帝與亞當立約, 那個約叫做行為之約(covenant of works) 。在這個約當中,亞當是全人類的代表,全人類聯合於亞當, 全人類都在亞當裡面。我們在講原罪的時候解釋過這個概念。而亞當的後裔就在這個盟約上與亞當聯合,這是一個全人類在亞當裡面的盟約的聯合。而亞當背棄了上帝的約,於是全人類就跟他一同墮落了,一同被定罪。我們在第十四堂課講原罪的時候,解釋過這個道理。
而現今我們在恩典之約當中連於基督,基督是恩典之約的代表。這個恩典之約,在聖經救恩歷史上面有不同的時代、不同的表述。上帝與亞伯拉罕立約,上帝與與大衛立約,上帝與與摩西立約等等。有許多盟約的代表,代表人、上帝的選民在上帝面前領受這個約的應許以及條件。但其實這救恩歷史上的每一位盟約的代表都指向基督,基督才是那位真正的代表,這些人都是基督的影子而已。基督是恩典之約的代表,祂代表上帝所有的選民。祂一人所成就的義就歸在上帝所有的百姓身上。不在基督裡的人, 不是上帝揀選進入這個恩典之約的人,是得不著基督裡面的益處的。討及亞當與基督,羅馬書第五章有非常清楚的教導。「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羅五18-19)這就是所謂的盟約的聯合。這是第一個層面。
第二個層面,與基督聯合是肉身的聯合(carnal union) 。基督在肉身的樣式,在人的形狀上與我們聯合,成為與我們凡事相同的人,在本質上與我們一模一樣。祂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有恩典有真理。道成肉身是我們與基督聯合的前提。如果基督的人性與我們本質不同,那麼我們就無法與祂聯合。譬如,如果祂沒有理性的靈魂,好像異端亞波里拿流講的,那麼我們就沒有辦法在意念上與祂聯合,以祂的心為心。如果祂沒有真實的身體,好像幻影說講的,我們就無法在死與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道成肉身是我們與基督聯合的前提。祂成為真人,祂有完整的人性,祂完全是人,就在肉身的形狀上與我們聯合。這個是肉身的聯合。
與基督聯合還有第三個層面,就是信心的聯合(faith union) 或者是union by faith)。這個意思是說,我們乃是因「信」與基督聯合。聖經說我們是因信稱義,因信得生,因信成為上帝的兒女。我們所得著的一切都是因著信。為什麼?因為信心是使我們與基督聯合的管道。這一切的好處在基督以內,而我們能夠進到基督裡面,是因著信。信心的功能就是使我們與基督聯合。加爾文在描述信心的時候,把信心比喻為一根水管、一個管道、一條vasal。我們可以這樣子去理解,今天,水庫裡面有非常多的水,豐盛的水源。而我們家裡有水龍頭,但是水龍頭跟水庫中間如果沒有一根管道去聯結的話,那麼水庫的水再多,對我們家的水龍頭也沒有任何的好處,水龍頭打開是沒有水的。信心就像那條管道,把我們連於基督,讓我們可以從因著信,從基督那裡支取祂所有的好處。我們是因信與基督聯合。這是一個信心的聯合。
第四,與基督聯合是屬靈的聯合(spiritual union) 。在這裡「屬靈」意思是聖靈的,也就是說,乃是聖靈使我們與基督聯合。與基督聯合是聖靈在我們身上的工作。約翰壹書三章24節說:「遵守上帝命令的,就住在上帝裡面,上帝也住在他裡面。我們所以知道上帝住在我們裡面,是因他所賜給我們的聖靈。」約翰福音十四章15到21節,主對門徒說:「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 ,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你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裡面。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我必到你們這裡來。還有不多的時候,世人不再看見我,你們卻看見我,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父裡面,你們在我裡面,我也在你們裡面。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在這𥚃約翰讓我們看見,是因為聖靈住在我們裡面,是基督的靈住在我們裡,我們才得以與基督聯合。羅馬書八章9節:「如果上帝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也就是說,因為基督的靈住在我們裡面,我們才得以與基督聯合。
基督按人性說現在在天上,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而按人性說祂不是無所不在的,祂現在在那裡,祂就不在這裡,所以我們怎麼與祂聯合?按人性說祂是有限的,我們怎麼會說,祂又在全能父上帝右邊,又活在我裡面呢?但是祂活在我裡面是真實的。加拉太書二章20節講得很清楚:「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而基督之所以活在我裡面,是因為基督那無所不在的聖靈現在在祂裡面,也在我們裡面,這時聖靈就使我們與基督聯合。
因此哥林多前書六章17節說:「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按神性說,聖子不需要聖靈的內住,聖靈的大能在祂身上行神蹟、賜信心。但是按人性說,祂凡事與我們一樣,因此聖靈要住在祂身上。我們看見祂受洗的時候,聖靈澆灌在祂身上。祂裡面常有聖靈,聖靈內住在祂這個人裡面。而今天同樣一位內住於祂,賜祂信心的聖靈,也住在我們裡面,賜我們信心。我們稍早講到我們是因信與基督聯合,這個概念馬丁路德已經提出過了。但是馬丁路德又另外提出一個觀念,就是信心是在基督裡生成的。我們上一堂課講基督受試探的時候所擁有的那種信心,那種信心弟兄姐妹是聖靈在祂裡面生發的。而主耶穌𥚃面生發出這種信心,我們必須連於基督,我們才有可能得著這種信心。
那我們怎麼解釋與基督聯合才有信心,又因信與基督聯合呢?這個時候我們就看見,在十七世紀改革宗神學裡面有這樣子一個發現,就是基督的信心是聖靈在祂裡面生發的。而同一位聖靈住在我們裡面,賜給我們信心,我們就在信心上與基督聯合,這個信心是聖靈在基督裡做成,又把祂帶到我們裡面的,我們就因信與基督聯合。這個與基督聯合是聖靈的工作,賜信心也是聖靈的工作。「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林前六17),這意思是與主聯合的便與衪領受同一位聖靈的內住。
第五,與基督聯合是全面的聯合(extensive union)。這意思是我們與基督聯合就擁有基督並祂的一切。馬丁路德非常喜歡講的一個真理,就是Christ is mine(基督是我的)。Christ is mine by faith(基督因信成為我的),我真的擁有基督(I possess Jesus Christ)。擁有基督就是擁有祂的一切。以弗所書一章3到1節這樣子對我們說:「願頌讚歸於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基督𥚃的一切都成為我們的。這些屬靈的福氣有哪一些保羅沒有一一列舉,而是舉了幾個例子。他說:「就如上帝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4a),上帝的揀選不在基督以外,祂是在基督𥚃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成聖的這個好處、這個祝福是在基督𥚃的,不在基督以外。「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4b-5)
主耶穌在眾子𥚃面是首生的。祂按神性說是獨生的。按人性說,在眾子當中是首生的。我們與祂聯合的時候,祂兒子的名分,也就成為我們的名分,我們就成為上帝的兒女。所以保羅說:「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這恩典是上帝用諸般智慧聰明,充充足足賞給我們的;都是照他自己所預定的美意,叫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祕,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弗一5b-10)這裡可能還有一個含意,就是上帝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白白將祂捨了,豈不也在祂裡面把萬物一同白白賜給我們嗎?與基督聯合就是擁有基督所擁有的一切。萬物都是祂的,而我們因為與祂聯合就與祂同作王,萬物都變成我們的。
第六,與基督聯合是生命的連結(unión of life)。枝子離了葡萄樹就會枯乾,枝子的生命源自於葡萄樹。亞當離棄了上帝、離開了生命的源頭,因此就必定會死。但保羅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加二20 )所以這裡面有一個非常奇妙,看似矛盾又不矛盾的真理,就是現在活著的的確是我。保羅說我如今在肉身活著,可是保羅又說但不是我活著,活著的不是我,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我,又不是我(I but not I)。
現在基督在我裡面活著,我的生命就是基督的生命。枝子還是枝子,葡萄樹還是葡萄樹,這兩者是不可相混的,就像基督神人二性是不可相混的,但這又是不可分離的聯合。因為這個不可分離的聯合,因此現在活著的的確是那個枝子。可是是因為葡萄樹的生命流進枝子裡面,枝子才得以活著。所以在這個意義上活著的不是枝子,乃是葡萄樹。基督在我裡面活著,而這個意思就是,凡是我所活出來的生命,不論如何殘缺不全,不論如何被我自己的罪所影響,我所活出來的一點點良善聖潔,都是基督在我裡面生發出來的。
因此上帝不只稱我這個人為義,我的行為也被上帝稱義了。加拉太書的核心立論就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而這個在我𥚃面活著的真理就帶來雙重恩典。第一重恩典是我因著與基督聯合就不再定罪,而且被上帝稱為義,這是我們解釋過的稱義的恩典。第二個恩典就是基督在我裡面,因此我會與情慾爭戰,我會掙扎地活出聖潔的生命。這是加拉太書第五章的內容。
然後加拉太書到了第六章,也就是最後一章,保羅說了一句非常耐人尋味的話。他說:「各人應當察驗自己的行為,這樣,他所誇的就專在自己,不在別人了。」(加六4)這𥚃原文的意思是要察驗自己的行為,然後引以為傲(take pride)。如果你活出好行為,要引以為傲。這個聽起來似乎與因信稱義的真理背道而馳。因信稱義的真理告訴我們,我們得救不是因著行為。但是假如我們記得,因信稱義這個恩典的根基乃是我們與基督聯合的真理,那麼我們也就要明白我們現在所活出來的好行為,不是我,而是基督,是基督在我裡面活出來的,因此我要引以為傲,以基督為傲。如果我妄自菲薄,反而是貶低了基督在我裡面的工作。因信稱義的真理就是基督把祂的義歸給了我,又擔當了我們的罪。
哥林多後書五章14-21:「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 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所以,我們從今以後,不憑著外貌 認人了。雖然憑著外貌認過基督,如今卻不再這樣認他了。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一切都是出於上帝,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這就是上帝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所以,我們做基督的使者,就好像上帝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上帝和好。上帝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上帝的義。」
我們把一切頌讚歸給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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