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把恩典界定為上帝完美的屬性之一,與對象無關,也就是說,即使沒有任何受造物存在,上帝仍然是有恩典的上帝;即上帝是憐憫的上帝,祂能夠向受造物彰顯祂的恩典,即使受造物沒有任何的功德。也可以把恩典視為是上帝向受造物彰顯的不配得的恩惠。關於上帝的恩典,我們分為賜予的恩典(grace as a gracious gift)和接受的恩典(grace as a gracious receipt)。
賜予的恩典(gratia gratis dans)是指上帝的完全性,祂是恩典的源泉,祂一切的恩惠都由祂自己發出。“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祂受苦”(腓1:29)!“照著揀選的恩典,還有所留的餘數。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羅11:5-6);“如今卻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羅3:24)。
接受的恩典(gratia gratis data)是指接受的恩惠本身。未歸正的人所接受的普遍恩典就是這種恩典,這也是猶大所指的恩典,“不虔誠的,將我們上帝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猶4)。得救的恩典也是接受的恩典,這種恩典經常被稱之為恩賜(the gifts of grace,參考羅5:15-16;6:23;11:29)。以下的經文所談及的也是這種恩典:“我憑著所賜給我的恩”(羅12:3);“叫你們再得益處”(林後1:15);“倘若人為叫良心對得起上帝,就忍受冤屈的苦楚,這是可喜愛的”(彼前2:19)。
賜予的恩典和接受的恩典是恩典的兩個方面,在保羅的祝福中,這兩個方面經常是聯合在一起的。“願恩惠,平安,從我們的父上帝”(羅1:17);“願主耶穌的恩常與你們眾人同在”(林前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