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0日 星期一

「宗教改革信仰」中心:「十字架」

    「宗 教改革」是「歸回聖經,唯獨聖經」,所以「宗教改革信仰」才真正是按照聖經整體來「以經解經」,持守純正的福音,固守真道的奧秘。亞米念派軟化沖淡了救恩 福音;『多特信經』毫不妥協的堅持救恩唯獨出於主耶和華,祂拯救祂所揀選的子民,祂以自己的主權恩典(不是以人所作的選擇)來拯救選民,主基督是我們全能 完美的救主,我們所得的救恩全是從十字架而來,救贖我們的大工在十架上已經「成了」。

    所以,沒有人能自誇說:「我得救是我作的選擇,來配合上帝的恩典」。然而「亞米念派」的真相,正是如此的「神人合作說」。「亞米念派」在本質上是歸回中世紀的「半伯拉糾派」,所以「宗教改革信仰」根據聖經,斷然拒絕「亞米念派」的謬論

    「宗 教改革信仰」只誇「主基督的十字架」。當我們唱到「十字架,十字架,永是我的榮耀;我眾罪都洗清潔,唯靠耶穌寶血」,我們是口唱心和,心口如一的。我們不 會想或說:主耶穌在十架上所作的,要看我自己決定選擇是否接受,才決定其是否有果效。亞米念派等於是說:上帝作了一切祂能作的,基督也作了所能作的,但是 不保證有任何人必會得救到底;主基督在十架所成就的,不過是為了「有可能會相信的人」預備了「會有結果的救恩」。

    換 言之,亞米念派主張的是:「不確定的贖罪,不確定的拯救;連選民都可能會拒絕救恩;現在信而重生的人,將來也可能不信而失去永生」。「宗教改革信仰」認定 「亞米念派的福音」,根本不是聖經所說的福音,不過是按照人的意思將福音更改了,為要討人(罪人理性)的喜歡。所以「宗教改革信仰」的『多特信經』,義正 詞嚴指出「亞米念派」的「五點抗辯」,是離經叛道。在今日後現代的教會中,強調「大和解」的寬容立場,不是接納就是寬容「亞米念派的福音」,這在十六十七 世紀改教家的眼中,實在是不可思議的。

    「宗 教改革信仰」堅信「主基督在十架上所成就的救贖,乃是確定的,完美無缺的,一次永遠的;為選民贏得真實的,得救到底的救贖」。換言之,十字架的確定救贖, 已經完成一切預定的果效,選民一個也不失落。基督的寶血的大能,並不需要倚靠人的信心加上,才能使之生效。「十字架」已經為所有蒙基督所代死的子民,確保 了救恩的全部。因此,讓我們定了主意:「不知道別的,只知道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林前22)。讓我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加614)。

省察我們的靈命生活與事奉

    「宗 教改革信仰」所見證持守的是救恩福音。它不是人為創新發明,也不是某派神學邏輯推演。「宗教改革信仰」中心信息是:『上帝拯救罪人,基督以祂的寶血救贖我 們』,這是聖經真理,也是我們的心所見證的。基督徒應當是表裡一致的,他在人面前所承認的信仰,就是他在上帝面前的禱告時所真心相信的。有些人跪下來禱告 時是「宗教改革」(對上帝說:只有祢的大能恩典,才能改變對方的石心),站起來傳福音時是「亞米念派」(向對方說:只有你自己選擇相信,才能得救,連上帝 都不能左右你)。

    我的弟兄姊妹們,這是不應當的,同一個泉源,能發出甜苦兩樣的水嗎?同一棵樹,能結出兩樣的果子嗎?(雅311-12)。 這是自相矛盾,自砸腳跟。「神本的福音」與「人本的思想」根本是水火不容的。真基督徒的裡面有「新人」與「舊人」:新造的人是「神本」,所以必是「宗教改 革信仰」;老我舊人是「人本」,所以喜歡「亞米念派」。其實,外在的「宗教改革信仰」與「亞米念派」的爭論,是內在的「新人與舊人交戰」的投射。惡者的詭 計常迷惑我們,要我們忽略逃避內心的「新舊交戰」,而推說是「神學理論的爭辯」;結果是漸漸沖淡妥協福音真理。

    感 謝上帝,藉著「宗教改革」,帶領教會「歸回聖經,唯獨聖經」,因為聖經是上帝的話,是活潑又有功效的,是「兩刃劍」能刺入剖開我們的心,連心中的思念和主 意,都能辨明。聖經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使得我們脫離「亞米念派人本思想」,使我們在傳福音領人歸主時,心口如一,每時每刻都高舉上帝的主 權恩典;在感恩敬拜時,內心湧出真誠的頌讚,口唱心和,真正將一切榮耀完全歸給我們的救主,絲毫不容讓「老我」偷竊上帝的榮耀。

    在 基督裡的「新人」,必定是喜樂的持守「唯獨恩典」的真理;我們原本的「舊人」當然是受其「墮落理性」掌控,與「神人合作說」裡應外合。「宗教改革信仰」是 「新人」完全降服於聖經福音真理的見證;「亞米念派」則是基督徒裡面的「老我」,屬肉體的軟弱。所以在「唯獨聖經」的光照下,『多特信經』不只是揭穿「亞 米念派」的真相,也幫助我們省察自己的內心,是否「老我舊人」還在作祟。

只誇基督十架

    教 會歷史的鐵證如山,正統信仰的基督教會,從始至今都是堅守並教導聖經所說的救恩福音真理。關於『多特信經』所表白的「五要點」,從早期教父時期以來,早就 充滿於他們的著作與教會會議的文獻。所以,追根究底,若稱此「五要點」為「加爾文主義的五要點」,則會造成極大誤解,以為這是加爾文個人或是「多特大會」 的特殊觀點。其實,這「五要點」所說的,正是聖經所啟示的救恩真理,也是歷世歷代正統教會所持守的信仰,為「宗教改革」所恢復的純正福音。

    自 從「宗教改革」至今,許多人誤解「改革宗」(持守「宗教改革信仰」的總稱,並非一宗一派)或不知「加爾文主義」(忠於「宗教改革信仰」的瑞士教會立場)的 真相;另有些人自稱為「改革宗」或「加爾文主義者」卻沒有名符其實的生活見證,以致有些人憎恨嫌惡此名稱。雖然如此,我們不應該糊里糊塗不明就裏,或囫圇 吞棗因噎廢食,忽視或輕看「加爾文主義」此名背後所表彰的聖經福音真理。

    對 於洞悉「亞米念派」錯誤的人來說,他們喜歡稱自己為「加爾文主義者」。對他們而言,「加爾文主義」就是純正「宗教改革信仰」的代名詞。因為「加爾文主義」 是毫不妥協的持守「宗教改革信仰」,對抗自稱也是「改教信仰」的「亞米念派」。舉例來說,十九世紀的司布真,二十世紀的鍾馬田與巴刻等,他們都是上帝所重 用的僕人,都稱自己為「加爾文主義者」。司布真特別作見證說:

除非我們傳講今日所稱為的「加爾文主義」,則我們根本沒有傳講基督並祂釘十字架。稱呼它為「加爾文主義」是一個暱稱;「加爾文主義」就是福音,此外無他。我不相信我們能傳福音……除 非我們在恩典時代傳講上帝的主權;除非我們高舉主耶和華的揀選的,不改變的,永恆的,不遷移的,得勝的愛。我也不認為我們能傳福音,除非我們將福音奠基於 祂特別的與特定的救贖,是基督為祂所揀選的子民,在十架上所成就的。我也不能理解會有一種「福音」讓蒙召成為聖徒的子民,後來又墮落了。(『司布真自傳』 卷一,頁172

    路 德說:「十字架是萬事萬物的準繩」。當我們以「基督並他釘十字架」為福音的中心時,我們就能看清聖經所說的「基督特定贖罪」的救恩真理。亞米念派所堅持的 所謂「普遍(無限範圍)的贖罪」,也必須承認「至終得救的範圍是有限的」(因為主張全人類都得救的「普救論」是錯的);所謂「無限救贖」的講法,根本不能 確保任何一人的得救(因為還要加上「人自己作選擇」的條件)。其實,這不啻是否定或削弱了「基督寶血的大能」,使得基督的十字架可能會落空。顯然,亞米念 派的「無限贖罪論」是「以人的智慧言語,掏空了十字架的道理;以人的自我選擇,抹殺了上帝的主權恩典」。

    讓我們以「改革宗與亞米念派的對話」,來揭穿所謂「無限救贖」的迷思:

亞米念派 :「你們改革宗限制了基督的贖罪,因為你們說『基督並未為全人類贖罪,否則,全人類就都得救了』。」

改革宗:「事實正好相反,是你們亞米念派限制了基督的贖罪;不是我們。」

亞米念派:「我們說『基督為全人類死』,你們怎麼說是我們限制了基督的贖罪呢?」

改革宗:「請問你們說『基督為全人類死』,你們的意思是不是『基督的死,確保了全人類得救』?」

亞米念派:「不,當然不是。」

改革宗:「那麼,你們的意思是不是『基督的死,確保了任何一個人得救』?」

亞米念派:「也不是。基督死了,是要讓每一個人都有可能得救,如果一個人自己選擇相信接受,他就得救了。得救的條件在於當事人有沒有信心。所以基督的死,並沒有確保任何人必會得救,」

改革宗:「這樣說來,到底是誰限制了基督的死的果效?其實是你們亞米念派!因為你們說:『基督的死並沒有真實確保任何人得救,只是使人有得救的可能』。所以,當你們說我們限制了基督的死,我們必須說:『不對。親愛的,這正是你們所作的事』。

我們改革宗所持守的是:『基督的死,為要真實確保多人得救,其數目多到無人數得過來;他們經由基督的死,不僅是可能得救,乃是真正得救,必定得救;絕對沒有任何因素可能攔阻他們,使他們不得救』。

如果你要持守你的贖罪觀,請便。我們絕不放棄聖經的贖罪真理,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

今日福音派最緊急的任務是:回歸聖經「基督特定救贖」的福音,持守「宗教改革」信仰,高舉「基督十字架的道理」。因為基督差遣我們,乃是為傳福音;並不用智慧的言語,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上帝的大能。

讓我們一起悔改感恩,從今以後願我們的心:「不知道別的,只知道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林前22

願我們的口:「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加614)。
 
    心口如一,『完全靠主的恩典,只為上帝的榮耀』 

2014年10月17日 星期五

初期教會的救恩論

<贖罪與救恩>

     
使徒教父所教導的是基督代贖的觀念,他們都依從聖經所使用的字眼。他們沒有將這題目闡釋,也沒有將贖罪一詞加以解釋。可是,他們對贖罪的說法,是值得注意的。

革利免說,基督的血在天父看來是寶貴的,「因為這血是為我們的救恩流出,這血為全人類帶來悔改的恩典」(1 Cor.7)。這句話似乎是說,人在自己的救恩上也付上一份責任(「悔改的恩典」和血所成就的有所不同);這句話也似乎暗示一種無限贖罪觀(「為全人類」)。

革利免也說,基督的血叫所有相信的人得著救贖(1 Cor 12)。

伊格那丟所說的,大致也相同(Smyrn6)。

其他類似的講法,也是要顯明一個概念,就是基督的血在救恩上是必需的;坡旅甲說,基督的代贖,就是基督「以自己的身體掛在木頭上,擔當了我們的罪」(Phil 8)。

     
亞他那修認為,基督的代贖,不但滿足上帝的聖潔和公義,也滿足了上帝的真理。奧古斯丁認為,基督的死平息上帝的憤怒,讓人與上帝和好。可是,奧古斯丁的贖罪教訓並未完整。

<
救恩的施行>

     
使徒教父確認,基督的死對於人要獲得救恩是相當重要的,可是,他們也強調,行為是救恩的一部分。

革利免用了冗長的篇幅,來說明順服在救恩中的重要性,他引用了以諾、挪亞、亞伯拉罕——甚至羅得、喇合等例子,說明他們「是因為他們的信心和接待客旅」而得救(Clem.1 Cor.12)。

救恩被描述為「一條通往公義和聖潔的路徑」(48);洗禮(Clem. 2 Cor 6),完成上帝的旨意,保持肉體清潔免被罪拈污,堅守主的誠命(8);彼此相愛(9);拒絕邪情私欲(16);行公義(19)。在以後的世紀,人和上帝在救恩上合作的問題就顯得相當重要,受洗得以贖罪的教訓,十分顯著;後來又有基督徒受苦(如殉道)能贖別人的罪的觀念產生。

     
一些人如伯拉糾等,更是遠離聖經,提出救恩可以藉著遵行律法獲得。

諾斯底派說,獲得救恩就要遠避污穢的物質。

俄利根這位譬喻專家甚至教導說,一切所有(包括鬼)當他們受了懲罰後,就可以得救。

初期教會的教會論

<洗禮>

     
《十二使徒遺訓》(Teadching of the Twelve Apostles)要求每一個人,都奉三位一體上帝之名受洗。洗禮之前,施洗者和受洗者都要禁食(Did. 7)。

     
最初期教會,洗禮儀式備受重視,不少人甚至教導,藉洗禮可以得著重生。殉道者游斯丁說,若要去除罪,就要向受洗者宣示父的名字(1 Apol.61)。

「愛洗以後,基督徒應該不再犯罪,若受洗後仍沉溺在罪的,是不能獲得赦免的。」

雖 然這觀念在使徒教父中不被強調,但這觀念在以後的多個世紀影響很大。舉例說,奧古斯丁教導,原罪和受洗前的罪,都借著洗禮洗去了。為此,他主張為嬰孩施 洗。可是,奧古斯丁也強調,成年人接受洗禮,必須悔改和相信。愛任紐和俄利根都贊同嬰孩洗禮的有效性。但特土良則反對嬰孩洗禮。

     
使徒教父並沒有明確說明洗禮的儀式;可是,《十二使徒遺訓》準許施行灑水禮。但一般來說,初期教會都是實行浸禮。

<
聖餐>

     
伊格那丟曾寫信給以弗所教會,稱聖餐是「不朽的藥物,為解救我們不致於死的良方,叫我們在耶穌基督裡永遠活著」(Eph.20)。

《十二使徒遺訓》中,關於守聖餐的教導,提到守餐之前和之後都要禱告。已受洗者才有須受聖餐的資格(Did.910)。

殉道者游斯丁說「用禱告話語所潔淨從他而來的食物,就成為耶穌肉身的血和肉,經過變質,我們的血和肉都因此得著滋養」(1 A pol.66),羅馬天主教化質說的教義,可說是由這句話開始。

     
初 期的基督徒都遵守愛筵,這愛筵是在主的晚餐之前舉行的,食物被確認為獻給上帝的感恩祭,先由主教祝禱,然後當作感恩的祭物獻給上帝。隨著聖職人員制度的產 生,主禮者是站在基督的位置,獻上基督的身體和血,作為贖罪的祭物。羅馬天主教的彌撒,就是從初期教會這種儀式所產生的。奧古斯丁本人,雖然確認這禮儀是 記念性質,但他也教導,聖餐中的物品曾變成了基督的身體和血。

初期教會的末世論

     約在主後130140年,帕皮亞的著作已經對千禧年國提出一個相當完整的說法。愛任紐提到帕皮亞曾說︰「當義人從死裡復活和掌權,當受造之物從捆縛中釋放,國度將會供應大量各式其適的食物」。

帕皮亞引用主的教訓說︰「葡萄將要生長,每棵要長出一萬條枝子……一棵麥子要長出一萬顆穗子……草也有同樣收成,所有素食的動物,都要變得馴良、和平,順服人類」。

阜丟斯(Photius)提到,帕皮亞和愛任紐都曾這樣教導︰「在天上的國度,是有屬物質食物的享受的」。

 這些話都清楚描繪出一個按字面意義解釋的千禧年國度。

     
早期的作者中,愛任紐可說是對千禧年國度刻劃得最為詳盡的人。他將不同的復活次數分開,他說義人會先復活,接受新的創造秩序,並且掌權。掌權之後,審判來臨。愛任紐這種信念,是根據亞伯拉罕之約而來的(創十二13)(Against Heresies 32)。

他也曾提到新約,在新約裡承受土地的福氣會更新,「人要喝新的葡萄產品」(33)。他說,義人要復活,在新的和自由的秩序中掌權,大量生產食物(33)。愛任紐提到千禧年時,引用了以賽亞書十一章和六十五章,他引用聖經的方式,似乎比他那一代的人更加詳細,更有系統。

     
彼得斯(George N.H.Peters)說,游斯丁、他提安、愛任紐、特土良,希坡律陀和亞波里那留等人,都是第二世紀的「前千禧年派」(premillennialists)。

無千禧年派(amillennialism)的教訓的淵源,可以追溯至埃及亞歷山太城寓意解經學派,如革利免、俄利根和狄尼修。

奧古斯丁也許可以說是第一個公開的無千禧年主義者,他說,現今這個世代,是教會與世界爭鬥的世代。奧古斯丁持無千禧年觀點的原因,是值得注意的︰他說,持千禧年觀點的基督徒,對國度是存著屬肉體的理解,於是,奧古斯丁放棄了按字面解釋千禧年的觀點。

2014年10月9日 星期四

教會定立純潔生活的準則

1. 在初早期教會,以為洗禮後再干犯大罪是不可赦免的。黑馬牧人書將罪劃分為兩類:重大之罪(大罪)與輕微之罪(小罪)。教會重視這樣的分劃,特土良也接納這種看法。諾窪天派也主張此說。例如殺人、拜偶像、欺詐,在逼迫時背道、褻瀆上帝、姦淫、淫亂等罪都是不可赦免的,也是不能補救的。凡干犯者必從聖徒當中被開除出去(趕離教會的意思)

2. 羅馬監督克理斯都比較寬大。他頒佈命令,允許犯淫亂罪者有第二次悔改的機會。他認為教會是一個機構,要受監督的管制,而監督靠著上帝的權柄,能赦免或保留人所犯的罪。凡受監督所認定或接納的人,便屬於教會。他認為這種優越性是由上帝賜給監督的。

3. 居 普良的看法卻不同。他的意見成為了後來教會的看法。在羅馬德修皇帝時期,教會遭受嚴厲的逼迫,以致有許多信徒背棄他們的信仰:或向偶像獻祭,或購買獻祭的 證書,証明他們曾拜偶像而不用受逼迫。當逼害時期過後,卻有大批之這類信徒願意歸回教會。當時教會不知如何應付這樣的事情,是否要再接納這批背道者呢?居 普良提議准許背道者歸回教會,只要他們顯明真正悔改的表現,並肯在公眾面前承認他們以前的罪就行了。但是這事情必須由監督去處理或批准。後來有一些教會中 的長老竟越權處理此事,這侵犯了監督的職權。這引起居普良的不滿。居普良便將那些長老開除趕出教會。主後252年, 居普良召集眾監督在迦太基開會,會議決定背道者歸回之事必須由監督處理,而不准長老或其他的人處理。居普良主張教會為人類得救的機構,而教會包括有好人與 歹人。教會建立於監督身上。監督不被任何人論斷。除上帝之外,凡批評監督者,便是干犯背叛之罪。居普良雖然不強調使徒的統緒,但他卻說,監督有權柄解釋使 徒的教導。他也認為監督為使徒的繼承者,並強調監督團為教會之權威。居普良也樂意承認羅馬的優越地位,不過,他卻不喜歡羅馬的教階制度。他給羅馬教會這優 越地位的認定,這樣的觀念在無形中卻助長了羅馬監督成為普世教會之領袖。

2014年10月6日 星期一

浸信會

                  浸信會( the Baptists)介紹  ,

                  重洗派(浸信會)之起源   ,

                   浸信會   , 浸禮宗派別 ,

                   清潔會瓦特蘭信條簡介  ,
 
                    清潔會瓦特蘭信條(1)  ,

                  清潔會瓦特蘭信條(2)  ,

浸信會( the Baptists)介紹

    浸信會(Baptist Churches)的根源是重浸派。,十七世紀的開端,起源於國。當日清教徒中的獨立派因逃避瑪利皇后(又名血腥瑪利,1553 - 1558AD),流亡荷蘭。在阿姆斯特丹,接觸到門諾會的信徒在門諾會的影響下,他們接納了重浸。有一部分信徒在16111612年間,回到英國,在倫敦建立了第一間浸信會教會。浸信會與重浸派的分別在於浸信會保留了公理會的原則和制度。與英國獨立派的不同,則在於反對嬰孩洗禮。

    1691年,亞米紐斯主義滲入浸信會,引起分裂。部份接受亞米紐斯主義的浸信會信徒,被稱為「普通浸信會」(General  Baptists,因為他們相信救恩是為普通人 - 即所有人 - 預備,。至於那跟從加爾文主義者(以司布真為例),被稱為「特別浸信會」(particular  Baptists)。一般說來,雖然浸信會以「聖經」作為信仰和實踐的最高權威,但他們對於特定神學立場的執著是比較淡的。所以在浸信會中,有加爾文主義者,有亞米紐斯主義者,有時代主義(dispensationlists)的支持者,也有恩約神學(Convenant Theologists)的擁護者。從歷史的觀點來看,浸信會中的神學觀點是豐富而多樣的。

    浸信會主張各教會獨立自主,反對英國國教政府對地方會的干涉。各地方的浸信會並不隸屬一個中央總會。浸信會傳入美國後,自1836年起派傳教士中國1845年,美國的浸信會分裂成美南浸信會和美北浸信會。現今各地的浸信會聯會,並不是管理各地方浸信會的組織,而是由各地方浸信會自由加入,目的在協調共同事工的推動。

    浸信會反對給兒童行浸禮受浸者必須是成年人,以他的意志能經過思考才接受耶穌基督。浸禮不用點水或者是洒水的方式,而採用全身浸到水裡面去的方式。

    浸信會信仰可以用七個英語短句表達,而其每一句開頭的字母拼起來剛好是BAPTIST
       Biblical authority                                聖經」權威
       Autonomy of the local church              地方教會自主
       Priesthood of the believer                    信徒皆祭司
       Two ordinances                               兩種禮儀 - 浸禮與紀念性質的主餐
               Believer’s Baptism and Symbolic Communion
       Individual soul liberty                         自由意志去選擇他的信仰
       Separation of Church and State             政教分離
       Two offices of the church                    牧師和執事作為教會兩種職份
                - Pastor and Deacon

另外有別一種版本:
       Believer’s baptism                               信徒的浸禮
       Autonomy of the local congregation      地方會眾在互助架構下自治        
               within the associational framework
       Primacy of Scripture                           「聖經」有超越的地位
       True belivers only in the church           教會由真信徒組成
       Individual competency                         人人有能力及人人皆是祭司
               and the beliver’s preisthood
       Seperation of Church and State             政教分離
       Two ordinaces -                                  兩種禮儀-浸禮與紀念性質的主餐
               Believer’s Baptism and Symbolic Communion

貴格會

                貴格會介紹   , 

               貴格會之巴克雷的十五條介紹   ,

               貴格會之巴克雷的十五條  ,

貴格會介紹

    在十七世紀中在教會裡有一神秘主義產生,如信義宗的亞仁特(Johann Arnold)、穆勒爾(Henry Muller)聖詩作家格哈得(Paul Gerhard) 和改革宗的本仁約翰(John Bunyan)和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 這些神秘派看重上帝與人靈命的關係。他們雖然服從教會的條例,條件是要這些條例不能妨礙個人的靈性生活。但是在那些正常的神秘主義外,往往產生一些離經背 道的神秘主義。這些人棄絕教會的組織,高抬上帝的直接啟示,視異像和夢兆較聖經更重要。親愛的弟兄姊妹,神秘主義本身不是叫我們響往或是畏懼的一個標籖。 「禱告」一書的作者哈列斯比和另一位上帝的僕人慕安得烈,也被人稱為神秘派。這些人是我們羨慕和彷效的對像。

    在十七世紀中的神秘主義,最有名的,可算是佐治弗克斯(George   Fox1624-1691)在英國諾定咸(Nottingham)所創立的「公誼會」(Society  of  Friends)。「公誼會」又稱為貴格會(Quakers),可能源於一次公誼會的會友向審判他的審判官說:「在末日審判時,你要因主的話而戰慄。」那審判官卻回答說:「不然,來要戰慄的是你。」另一說法,是因為早期弗克斯的門徒,在聚會中,尤其是禱告時,因非常熱誠,情緒激動而戰慄。所以他們的外號就被稱為「戰栗者(Quakers)」。他們並不同意這名字。他們喜歡的,是約翰福音中主那穌所說:「我稱你們為朋友」。因此,他們喜歡被稱為「朋友」。他們的組織,不稱為教會,而叫「公誼會」。

    弗克斯是個紡織工的兒子,後來成為鞋匠。他平常所有的,只是一本書,就是聖經。弗克斯是一位嚴肅而敬虔的人,與當日英國教會中那極其缺乏信仰的真誠和實際甚為相反。他堅信聖經,心中切慕真理。他被稱為「真光之子」。他在1647AD開始傳道。
  
    他們聚會的地方簡單,沒有講台、樂器。也不唱詩。聚會時坐在一起,安靜地等候聖靈的感動,感動的人就站起來分享他們的信息。如果經過一段時間沒有聖靈的感動,他們就靜靜地散會。

貴格會的主要思想如下:

第一:    聖經的權威,低於聖靈在人裡面的「內心的光」
第二:    不施浸,不擘餅(即主餐),因為外面的禮儀會引人走錯;
第三:    眾會友都是祭司,無須要有牧師;
第四:    任何儀式禮儀,都是偶像崇拜的一份子;
第五:    聖靈沒有性別,男女均可講道;
第六:    不宣誓,不當兵。

    貴格教會以長老為教會領袖,會友重視人的價值,為人勤勞忠實,生活簡樸,反對縱慾和戰爭。跟隨貴格會的人數每日倍增,但他們遭遇的逼迫也越大。在1661AD,被囚於英國監牢中的貴格會會友,有四千二百餘人,多數是因為反對徵稅和兵役被捕。貴格會的宣教師足跡遍及世界各地。今天在英國大約有二萬二千名貴格派信徒﹔在愛爾蘭有二千人﹔在美國有十一萬五千名信徒,美國的胡佛總統便出身自貴格世家。

2014年10月5日 星期日

時代論對聖經真理的全面籠罩性

  與黑格爾 (G. W. F. Hegel) 的歷史哲學相似,時代論是一套基督教的玄思性 的歷史哲學(speculative philosophy of history) ,整体地解釋了人類歷史發展的不同階段,特別是作為歷史的主的上帝在不同階段的計劃。雖然奧古斯丁 (Augustine of Hippo) 兩城理論 , 也可以說是一套玄思性的歷史哲學,為歷史的終極意義、歷史演進的法則提供一個全面的解說,時代論於此並非首創;但是,時代論的優勝處,除了是它對歷史發展 的描述更為具体精微外,更在於它將整套歷史解釋奠造在聖經神學之上,使整個歷史詮釋彷彿獲得充份的聖經支持,亦被賦予充份的聖經權威。從初期教會以迄今 天,我們都難以找到另一套同樣高度綜合概括性的理論,一以貫之地縷述救贖歷史的發展軌跡。時代論的聖經詮釋與歷史詮釋都是整体性 (holistic) 而非個体性 (individualistic) 的。
  時代論者相信他們不單可以就文法與歷史脈絡確定每句聖經的字面意思,更可以準確地為每節經文尋得其適用的時代與應驗的場景,他們乃將釋經變成一個科學化甚至機械化的作業 (mechanical-angineer-turned-ministry) 。時代論釋經與神學著作的其中一個特色,是製作大量圖表,把經文資料整齊地編入各個流程圖去,讓讀者對上帝的啟示和救恩歷史的發展一目瞭然。
   對大多數信徒而言,這種籠罩全局、首尾相貫、自圓其說的釋經是具吸引力的。釋經者沒有嘮叨地羅列對某段經文各種可能的詮釋,卻是直截明快地申明唯一的解 說,這無疑增加聽眾對講者及其傳講信息的信心,亦鞏固他們對聖經的正確無誤性的信念。特別對末世的情況,只有時代論者能把將要發生的事件毫不含糊、繪聲 繪影地縷述出來,其動聽程度,絕非無千禧年派或後千禧年派所能冀及……在近代中國,人民活在變幻不定的世代裡,生活裡的變數太多了,他們於是期望對未來有充份穩當的把握,知道世界往何處去,時代論的末世觀恰好能滿足這樣的期望,這或許是它廣受歡迎的其中一個原因。
  若是如某些論者所言,華人傾向接受一套整体主義、歷史主義、目的論的歷史觀,則時代論顯然滿足這種民族心理要求。但是,由於這個解釋本身亦是玄思性的,只能備而不論,以免破壞本文的事實性。

時代論與中國處境的吻合程度

  千禧年前派與後派最主要的分別處,是對人性、世 界與人類歷史有悲觀抑或樂觀的態度。對二十世紀處於外憂內患、政治社會糜爛不堪,經濟崩潰民生困苦的景況下的中國基督徒而言,樂觀主義的千禧年後派確是與 他們的生活處境格格不入的;他們寧可接受悲觀主義的千禧年前派,認定社會將會愈來愈不濟、人心愈來愈腐敗,必待基督重回收拾殘局摧毀一切。千禧年國度不是 此世的延伸,而是割斷。
  賈玉銘嘗言,中國教會不少原來信奉千禧年後派的人,因鑑時局敗壞,都紛紛轉投到前派的陣營去。


  我們恆常將教會信徒普遍的出世心態歸咎於基要主義與千禧年前派等神學思想所致,認為是神學思想塑造了教會的面貌;卻忽略了在更多情況下,倒是教會的面貌塑造了神學思想。先有難民與難民心態的普遍存在,才讓難民神學廣泛流播廣被認受。從二十世紀初直到70年代,中國、香港、台灣的信徒若普遍選擇千禧年前派,乃是正常不過的選擇。要是有人在此時期宣揚天國可以建造在人間,教育與社會改良是促成天國實現的手段,那他要不是瘋子,便是較千禧年前派的信徒更為出世與避世的人,因為他根本沒有接觸過這個真實的世界。
  至於華人為何在千禧年前派裡獨鍾時代論,我們可以從社會心理的角度猜想說,對於恆常處在深重苦難裡的人們而言,他們寧可接納一個沒有苦難的末世觀,將啟示錄41節以後的所有災難事件,包括七印、七號、七碗等,統統跟基督徒撇清,而視為僅關乎猶太人的;基督徒早在大災難來臨以前,便已被基督提接到天上,如此亦免除了那將要來的連場浩劫。不過這樣的猜想甚難找到充份證據來加以證明或證偽。
   千禧年前派的末世觀當然不會為人帶來一個烏托邦式的人間理想,但它卻為世界荒誕不堪、罪惡滔天的現象提供一個事實性而非價值性的解說,說明這些不法事件 在末世是不可避免的,並且是聖經早已預言必成的事。對於向來抱持實用理性,期望獲得一套意識形態以對現象作某種理性解釋的中國人來說,千禧年前派的觀點是 更為合理的 ( 注意:這仍是指事實性而非價值性 ) 。總而言之, 千禧年前派配合了中國的時代心靈,亦與他們的世界圖像相吻合,所以廣受歡迎。
  回顧歷史,時代論的神學思想與釋經方法,對華人教會至少曾產生兩個明顯的作用:第一,抵制靈恩運動的泛濫;第二,糾正過度靈意解經的偏差。

時代論千禧年觀的附帶功能

  除了提供一個嚴謹的末世模型外,時代論的千禧年觀在華人教會裡還起了什麼其他作用,產生怎樣的影響?
   理論上,千禧年國度關乎上帝與以色列民的立約與實現,與基督教會沒有直接的關連。根據時代論災前被提的說法,早在千禧年國度建立以前,聖徒早已被提,在 空中與基督相會,故亦不會廁身於國度中。千禧年國度與教會和外邦信徒無關。基督徒所期待的是主再來與新天新地的建立,而非千禧年國度。對時代論者而言,千 禧年國度不過是將來必成的事的其中一樁吧。
  不過在實踐上,時代論者卻又對千禧年國至為執著,竭力為之作各種解說,它不僅是眾多將要發生的事的其中之一,卻是最重要的一件。為什麼有這樣的情況呢?


  對千禧年的詮釋成了是否認信聖經權威的測試點。
  千禧年國度若在歷史中出現,將使聖經許多關乎國度的預言得以應驗;因此,為千禧年國度的真實性與歷史性作辯證,便等於為這許多聖經記述的真實性和歷史性作辯證。


   
千 禧年國度實現舊約許多條有關國度的預言,沒有這個國度的實現,就不僅是一條預言落了空,而是許多條預言都落了空;不誇張地說,時代論所堅持的先知預言必須 按字面應驗的整個釋經信念都得垮下來。千禧年國度是時代論的歷史觀賴以證立的樞紐。任何相信時代論或前千禧年論的人,都得承認有這麼一個國度存在。

    這是為什麼在時代論有關時代分期的論爭中,千禧年國度是繼舊約(律法) 與新約(恩典)以後,最不會引起爭議的時代;所有人都同意這個時代的存在、確定它即將來臨的事實,他們也很容易劃出其起始與結束的時限。

  在十九世紀,西方千禧年前派的領袖幾乎都是原始基要主義者 ( proto - fundamentalists ,當時尚未有嚴格意義的基要主義出現 ),他們視宣認千禧年及其他末世事件必將成就, 等同於宣認聖經的權威與無誤性。對華人基要派牧者而言,確認千禧年國度,不僅是確認了時代論的神學主張,亦意味著他們認同時代論者的聖經詮釋方法,以及更 重要的,認同他們對聖經的權威和所記載的事實的準確性的堅持。基要派相信,只有自由派的人才會拒絕承認聖經的明白記述 --包括對千禧年國度的預告,他們將這些記述或預告寓意化,目的是要排除它的事實性,就像他們反對童女生子與死人復活一樣。末世論不單純是末世論的課題, 更是聖經論的課題。
  在二十世紀上半葉的中國教會,基要派與自由派徹底對立,水火不容,任何人對聖經的事實性與權威性的宣認稍有含糊,任何人對聖經提出較與傳統不合的解說,即會被扣上新派或不信派的帽子,時代論既被保守派視為正統的釋經哲學,便甚難有人敢攖其鋒,質疑其權威地位。
   我們看到,華人牧者恆常以是否承認聖經權威來分判千禧年前派與後派、時代論與非時代論的。舉例言,賈玉銘在駁斥千禧年後派而倡言千禱年前派時,便以是否 尊重聖經的字面意思作為爭論的關鍵。倪柝聲同樣指斥自由派的信徒不願意按字面理解啟示錄的預言,偏要從靈意的角度詮釋之。
  這裡我們得對華人基要派如何認同時代論的字面釋經原則再作一些澄清,無疑基要派神學家都是慣常使用靈意解經的人,喜歡探究聖經字面意思以外更深的屬靈含義;但這與他們認同字面解經的方法,批評自由派靈意解經,卻不是相衝突的 (至少他們自己如此看)。嚴格地說,賈玉銘與倪柝聲等所反對的並非靈意解經 (spiritual interpretation),而是寓意解經 (alle-gorical interpretation )。靈意解經強調聖經的超然性,它是聖靈的幫助,方能窺知這個屬靈的奧義,所以靈意指的不是人的聯想或寄意,而是聖靈親授的意思 (我們可稱為charismatic exegesis )。 靈意不會與字面意思對立,更不會將字面意思抹煞掉,只會在字面意思之上增添多一重意思;並且這多一重意思大多僅是關乎道德與靈性的應用性教訓,甚少與事實 相關,故亦不會以靈意害事實,否定字面所載的事實的準確性。寓意解經則不同,在基要派眼中,自由派的寓意解經乃是為了廢棄聖經的字面意思,而代換上某些更 為符合理性主義與科學精神的解釋;這樣的解釋不是對原有的字面記述的添加,卻是一個開脫或棄置 (to explain away),背後的假設是聖經的超自然記載並不真實,不會如實發生和應驗。如此,賈玉銘等一方面從事靈意解經,另方面確認時代論的字面解經,又據之反對自由派的寓意解經,他們並不覺得這裡存在什麼矛盾的地方。

聖餐是基督的身體

太廿六26、路廿二19、林前十一24
  在1215年的第四次拉丁會議中,中世紀天主教的神學家們確立了基督在聖餐中真實臨在(real presence)的官方解釋--化質說(transubstantiation)。此教義 建立在事物的本質(substance)與事物的外型(accidents)區分上。根據化質說,當神父獻上餅和酒時,餅和酒的外型仍然保留,但本質已經被上帝的能力變為基督的 身體和血。即存在的實體是基督自己。
  路德保留「真實臨在」的教義,但拒絕天主教的化質說。路德主要是拒絕當中所之亞里斯多德的哲學,因為它嚴重阻礙新約思維的理解。雖然路德懷疑任何關於聖餐的哲學解釋,但是他的懷疑,並未使其在後其與慈運理的論戰,避免有關哲學上的訴求。
  路德拒絕聖餐化質說的主張在其他改教團體中獲得迴響,同時其他更正教領袖 也同意路德的主張--聖餐並非向上帝獻祭,而是使教會獲得益處。並且很快地形 成對於聖餐的一致性解釋,是以新的脈絡--道與信心,取代舊的脈絡--獻祭與祭司。因此,聖餐是上帝可見的道,附著於餅與酒的應許,並直接指向教會。而其焦點由獻祭神職體系(sacrificing priesthood)轉移到相通群體(communing congregation)
  然而並非所有的更正教領袖都同意路德關於真實臨在的教義。慈運理採納荷蘭的人文主義者Cornelius Hoen的釋經主張,來解釋「這是我的身體」,認為耶穌用 「是(to be)」來隱喻「象徵(to signify)」。因此,堅持餅和酒是基督的身體和血(如路德所作)乃是犯了盲目崇拜,將屬於上帝的榮耀歸於受造之物(即餅與酒)。 Oecolampadius也同意慈運理的主張,並且引用早期教父的觀點(特別是特土良以figura稱呼聖餐)予以支持。Schwenckfeld拒絕以「象徵」代替「是」, 雖然他接受聖餐設立的象徵性解釋之必要性,否則在最後晚餐中出現的猶大,便也吃了基督的身體和血。他建議設立聖餐的話--「這是我的身體」,應當反向解釋 為「我的身體是這個:即約六中的屬靈的飲食。」Carlstadt提出的解釋則是,當耶 穌表達「這是我的身體」時,祂乃是要強調祂自己,而不是餅與酒。
  路德拒絕所有對設立聖餐話語的象徵或隱喻式解釋,但非因為他認為這些解釋是不可能或荒謬的。而是瑞士改教神學家缺乏去論證此種解釋的必要性,而非可能性。

聖經的中心信息乃是上帝在隱匿中被發現,即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在拿撒勒的耶穌裡取了人性。上帝總是在人所能看、摸及掌握的受造物質中臨到人們,這並不表示上帝的榮耀是可見的,而是基督的神性隱藏在肉體之下,因此身體和血同樣隱藏在餅和酒之下。

所以道成肉身和聖餐是完全地平行,拒絕真實臨在的教義,同時也就拒絕道成肉身。

肉體是無益的

「『肉體』是無益的」(約六63
  慈運理對本節的解釋,至少某種程度上,是建立在他對人性的二元化的瞭解。 人的靈性無法靠身體或物質性的方式來滋養,例如:看、聞、聽、嚐或摸。靈性的益處乃是藉由上帝的行動直接給予人的靈性,而非藉由物質。

人的靈魂或靈性乃是藉聖靈之不可見且無形的行動來滋養,而這也正是約六63的意思。當靈魂被聖靈喚醒與滋養,身體吃餅和酒作為聖餐,或是作為對不可見並已完成之恩典工作的感恩 ,因此餅和酒屬於一種公開認信及教會的回應。然而它們無法被視為施恩具,而不被誤導為盲目崇拜。
  路德認為新約中的人類學術語,乃是強調人的身心相關的聯合。因此,解釋靈魂、身體、靈和肉體,應該根據全人與上帝、鄰舍和自己的不同關係。

從路德的觀點而言,「肉體」既可以是指稱人的軟弱與失敗,也可以表示以自我為中心的與上帝疏離。

因此「肉體是無益的」乃是指自我中心化的自我,無法恢復與上帝破裂的關係, 或是做為個人靈命更新的原則。

相通的本質並區分有益與無益的領聖體

林前十16-33;十一26-34

  在其他的經文,特別是林前十16-33和十一26-34,處理無益的領聖餐的問題。

    慈運理特別對於在聖餐慶典中,聖靈活動對於會眾群體(congregation)的果效。在聖餐服事(eucharistic service)中變成基督身體的餅和酒並不是要素,而是圍繞 物質而聚集的會眾群體。會眾群體變為慈運理之聖餐觀的焦點,而回應聖靈工作的信心變成慈運理聖餐教義的關鍵因素。

    恩典的工作乃是憑信心領受,優先於領餅與酒。一個人吃餅與飲酒乃是做為內在且屬靈恩典之外在可見的記號,做為基督身體的教會,在分享聖餐的物質中,承認它自己做為基督的身體。然而,吃餅飲酒而沒有信心則是參與在空洞的禮儀中。對慈運理而言,並沒有所謂的「無益的吃喝基督 的身體和血(manducatio infidelium)」,因為沒有信心,就沒有與基督身 體相通。
  路德擔心慈運理拒絕manducatio infidelium,在無形中將造成信 心轉化成善功,並且侵蝕上帝藉聖禮賜予教會恩賜之完全恩典性。對路德而言,聖 餐是一個約,一個單邊的約,在其中上帝既設立條件(term)以施恩給教會,並自己履行這些條件。

    使約成立的條件乃是立約者的死,而非受益人的信心。信心乃是領受生效的應許,而非信心使應許生效。除非人能確認,即使不信的人所吃的也是基督的身體和血,否則將造成一種新的「靠行為稱義」偏差型態。

    然而這並不表示信心在聖餐中毫無地位,或是無論有益或無益的領受中毫無差別。信心不使基督臨在,而無論是憑信心或不信,基督都真實臨在。但是信的人領受基督臨在聖餐中所賜的益處,而不信的人則增加他在末後審判中必須回答的責任。

耶穌基督坐在上帝的右邊

  慈運理以「基督取得有限的人性(finite human nature)」做為此認信的起點。對慈運理而言,基督取得、承受並且保持有限人性乃是必須的,因為唯獨有限的人性才是真實的人性。除非人性在本質聯合(hypostatic union)中保持有限性,否則在上帝右手的道成肉身、受苦、復活與無止盡的代求之救贖重要性,將被侵蝕。除非基督是我們中之一人,否則祂不是我們的救贖主。因此,並沒有真實的屬性相通,只有各性之屬性之隱喻式歸於基督的位格。
  如果即使在復活之後,基督的人性持續為有限的,那「上帝的右邊」必定是有限人性被發現的地方。如果基督的人性在上帝的右邊,則它不會在聖餐的要素中。因為有限性必然並需要獨一的所在。
  然而基督應許常與教會同在(太廿八20),並且長遠替它代求(來七20)。就某方面而言,慈運理藉由約翰福音中的另一位保惠師的應許,來解釋這個「同在」。另一方面,他解釋同在則是訴諸極端加爾文主義(extra-Calvinisticum)。基督是在其神性的能力中與教會同在,因此基督藉祂的靈在神性的能力,也就是將會眾群體轉變成基督聖體的能力中,與教會同在。即同在的神性與缺席的有限人性 在本質聯合。
  路德在他給Occamist的論辯中,明白的區分「侷限的(circumscriptive)」、 「確定的(definitive)」和「完備的(repletive)」三種臨在:

(1) 物體侷限在一地方:如果空間與佔用它的物體是精確的符合,並且符合相同的 度量。例如:酒或水在容器內。

(2)
物體確定在一地方:如果物體並非容易被察覺地在一地方,並且根據所在地的 範圍不是可測量的,但卻佔用一部份空間。這就是路德所謂的「非侷限性臨在一特 定地方」。這就是在基督從封閉的墳墓中出來,並向門徒顯現時,祂的身體臨在的方式。

(3)
物體完備地佔用一地方:如果物體是同時(simultaneously)完整地(whole and entire)出現在所有地方,充滿所有地方,並且無法被其所佔用的地方所量度。這 種存在的模式唯獨屬於上帝,並且這種模式乃是無法理解,超越理性,並且唯有在 信心與道中被持守。

  路德認為「上帝的右邊」乃是上帝掌管之處的一種隱喻式表達。因此「基督在 上帝的右邊」意指祂乃是上帝行使其治理的最佳人選。既然上帝治理任何地方,甚至是陰間,因此上帝的右邊乃是到處可被發現。既然上帝的右邊是到處可被發現, 並且基督的身體就是上帝的右邊,那基督的身體便是到處遍在(ubiquitous)。它不被空間和時間所限,而是臨在任何上帝所治理的地方。但這並不意指祂按我所選擇 的方式,無論何時或何種方法,為我臨在;祂唯獨透過祂所選擇的施恩具臨在。
  基督的身體是到處遍在,因為在復活的基督裡有「屬性的相通」。基督榮耀的人性已經具有神性的屬性,好比到處遍在的性質。然而對路德而言,最要緊乃是看「基督的身體到處遍在」的教義在神聖意志與道的處境中。
  在路德與慈運理爭論「上帝右邊」的背後,乃是關於升天本質的爭論。慈運理視升天為戲劇的最後一幕,信經列舉此戲的每一幕道成肉身、受苦、復活和升天 ,視其為在道成肉身歷史的接連性行動。

    因此,升天乃是意味著,在我們的時空中,基督的人性對我們不再是可感受到的(accessible)。路德則視升天為截然不同的事件序列,因為基督既然已經道成肉身,就不會離開我們。

    因 此升天並非改變基督臨在的事實,而是臨在的模式。在升天之前,祂是以侷限眼見的方式,在升天之後 ,則是在施恩具中以不可見的方式。過去,祂能被敵人拘禁與鞭打;如今祂只能在祂自己藉著祂的道所限制的所在中被發現,也就是在餅、酒和水中。升天並不是指 出在上帝右邊的基督的人性缺席,倒不如說是這慶祝神-人耶穌基督的到處遍在,並且藉著宣講與聖禮的普遍可及(universal accessible)

基督在聖餐中真實臨在對於今日更正教神學之意義

   路德對於基督在聖餐中真實臨在的辯護,對於今日更正教神學有下列重要的含意:

(1) 慈運理與路德雙方都意識到,聖餐的討論勢必涉及基督論。然而路德對慈運理過度靈意化傾向感到質疑。基督教不是諾斯底式宗教,而是奠基於上帝在時空中的行動的歷史性宗教。因此,對路德而言,道成肉身的實在論理解與聖餐的實在論教義乃是相互依存的。

(2)
反對聖餐作為施恩具的同時,同時也是拒絕講道。講道也是一種實體行為;聽與說,無異於吃與喝,包含在生物性的處理。因此,同可以樣按照慈運理的方式,引用約六63來論證講道如同聖餐:「肉體是無益的。」如果實體行為不能將屬靈的 滋養傳遞給靈魂,那就沒有理由將講道的地位置於聖餐之上。

(3)
上帝的臨在是不合宜,除非有可靠的所在能與其際遇。在路德之前與之後,都沒有神學家比他更重視上帝普遍的臨在。升天及基督的身體到處遍在的教義以此方 式被解釋,為的是要強調上帝直接的(immediate)臨在-「在(in)、與(with)以及之 下(under)」所有人類經驗。路德不以「上與下」來解釋內在性與超越性,而是以可 親近性(nearness)和可及性(accessibility)。上帝是可親近的,這是其內在性;上 帝的臨在是不可及的,除了在祂的道與聖禮中,這是其超越性。

(4)
上帝的恩賜與人對它的回應,兩者是同樣的重要。恩賜是首要的(primary),回 應是次要的(secondary)。藉由奠基於道的首位,路德要強調的是信心的回應性,而 非信心的成因性(causative)。聖餐使我們得以進入已經正在發生的救贖事件,是我 們未曾遺漏,但是卻太輕易遺漏全部。這也就是為何路德以具體且現在事件的「是」 來說明聖餐。上帝不是靠著人的敬虔被召喚進入聖餐中。信心是合宜的,唯獨當上帝已經確實臨在。

     因此,聖餐乃是上帝臨在的宣布,以及進入此臨在的邀請。信心對享 受此臨在而言是不可或缺的,因為它並不是其前提。這也就是為何路德所有關於聖餐 的論點,最後都會回到其起點經文:「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

2014年9月30日 星期二

長執的歷史

12使徒的訓練』書中記『福音書裏所指明,耶穌宣教的開始,就為上帝國的工作者的養成,而召集身邊一群的門徒』。可知耶穌傳福音開始就已經設想為將來的傳道和建設教會的工人。所以從耶穌開始的教會歷史中,我們要學習長執產生的經由。
 
1) 選十二使徒
      
    使徒行傳開始的第一章,可看出主耶穌昇天之後,教會之誕生和怎樣的準備世界宣教。耶穌基督選十二使徒,這些十二人是成為主復活的見証人,是特選為使徒的職務,以使徒團為中心成立了初期教會。
 
      初期教會是由十二使徒所帶領。在加拉太29節『那稱為教會柱石的雅各,磯法,約翰』,可知他們的工作是互相分擔 來盡他們所代表的角色。又在亞拿尼亞和撒非喇之事件,也可看出在使徒們指導下,也有一些青年一起事奉的情形。
 
 
2) 揀選七人 
  
    初 期教會信徒數目增加,自然也生起問題,惟靠十二使徒是困難應付一 切事奉和辦理。於是使徒提議要揀選『選出七個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即是有信仰和滿有聖靈的人。這是為要幫助傳道事工和管理飯食等的事 工,即是職務的分擔。為此這是教會最初的組織。但應該要知道是幫助管理飯食,是為要推進幫助傳道的職務(使徒61~7)。可是此七人之中也有事奉幫助傳道理有恩賜的人。有著名辯証講道者司提反(使徒7),並有如使徒能力去傳道事奉的腓利(使徒8)
 
3) 先知與教師
  
    初期教會中最早異邦人教會是安提阿教會,也有幾位先知和教師的巴拿 巴和掃羅的傳道。在基督教會成長裏,可看出指導地方教會的諸指導者(使徒131)
 
4) 長老
  
    初期教會發展中最初出現『長老』之名稱是在使徒1130節。從此段前後關係看,長老接到耶路撒冷教會的救援物資,可知他們是事奉於照顧教會信徒的事工。隨著教會的發展之同時,在耶路撒冷的教會揀選七人,是為要幫助 『長老』能更加盡長老的職務。在使徒1522節『那時,使徒和長老』,長老為教會之指導者而經營教會事奉的工作。
 
      保羅第一次傳道旅行中在路司得,以哥念,安提阿『在教會中選了長老,又禁食禱告,就把他們交託所信的主』(使 徒1423)。在宣教不久就設立教會的指導者『長老』。教會成長到彼得書信和寫 保羅書信的年代,『長老』才為固有名詞而被使用。即是被認定為所確定的教會指導者,作教會的事工(彼得前51~5,提摩太前517,19)。又有記稱為監督的人而事奉於教會的指導(提摩太前31,提多17)。長老和監督在教會是同指導層的事奉,在教會進展課程中作同樣的事奉工作,所以後來在教會也被稱為同樣的指導者。這樣教會不是由單獨的指導者,是複數的指導者,而活用聖靈的恩賜從事指導事工。
 
5) 執事
  
    在腓立比11節記『寫信給凡住腓立比,在基督耶穌的眾聖徒,和諸位監督,諸位執事』,從此可知有設立二種指導者層。教導關於監督資格同時也教導執事資格。即是各教會有另設執事的職務作事奉的工作。
 
      執事Diakonos,其動詞Diakoneo『事奉』之意。所以是『事奉者』,『僕人』作事奉工作。也可說是幫助牧師和長老的幫助者(哥林前1228)。這樣指示執事的角色,其工作是實務的管理,或福利慈善的事工。
 
      關於『牧師與教師』(以弗所41),有二種的見解,是兩個都是個別的和同一個的。總而言之;是看其工作所叫的名稱。在新約時代的教會,也稱牧師為教會的長老或監督是教會作指導。
 
      在教會發展的課程中,被稱為使徒、先知、長老、監督、執事,是應各 人的恩賜,大家一致指導運行教會。所以現今的教會,不管其何種教會之體制,不是牧師單獨帶有指導權,應該和從教會裏所選出有指導恩賜的人,一致去完成其傳道和牧會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