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既已預先證實,所以我們相信並宣認有獨一上帝,(是靈,或屬靈實質),是永恆,莫測,浩大,無形,不變,全能,慈愛,公義,完全,明智,和全善的,是生命的起頭,和良善的泉源,天地和有形無形萬物的創造者與保存者。
第二條 聖經怎樣辨別這位獨一上帝
聖經啟示並辨別這位獨一上帝為父,子,聖靈。是共有三位,(卻是)一體的獨一上帝。
第三條 父,子,聖靈照此區分怎樣是三位一體
父是萬物的本源和原則,自永恆在萬物之前,生了的兒子,是人的心思所不能識透的。子是父永恆的道和智慧,萬物是藉著而有的。聖靈是上帝的權柄或能力,由父和子出來的。這三者在本性,本質,或根本的屬性上,即如永恆,全能,無形,不朽,榮耀和諸如此類事上,既不分裂,也無區別。
第四條 論人的受造,墮落和復原
這位上帝造頭一個人,是善的,是按照自己的形像,為叫他有拯救或安全,並叫人人在他裡面有同樣的快樂。頭一個人陷入諸罪中,遭受上帝的忿怒,後因那帶慰藉的應許而被上帝復原,同時與一切墮落的人被接入永生;所以他的後裔因這復原沒有一個是生而有罪愆的。
第五條 論人墮落之前及其後的能力
在受造本是善而且繼續處於善中的人裡面,有一種能力,對邪惡之靈向他所提示的惡,能以聽從,接納,或拒絕。在這已經墮落悖逆的人裡面,也有一種能力,對上帝所發生的,所提示的善,也能以聽從,接納,或拒絕。因為正如他在墮落之前,因聽從接納所發生的惡,表現他有能力接受惡,照樣,在墮落以後,因聽從接納所發生的善,他表現有能力接受善。但接受或拒絕上帝所實在施與的恩典之能力,是由於恩典還存留在他的眾後裔中。
第六條 論上帝的安排
上帝預見並預知過去,現在,和未來萬事,善的和惡的,但既是獨一純善,和生命的源頭,我們相信並宣認,是善良的,聖潔的,誠實的,純潔的,是符合性格的萬事萬物的惟一創作者,發始者,和運行者;但決非罪惡和可憎之邪惡的創作者,發始者,和運行者。因為上帝命令善的;願我們在善上順服;建議並勸勉我們行善,且將莫大應許賜給凡服從的人。在另一方面,禁戒邪惡,反對邪惡,威嚇作惡者,並在今生常施刑罰,且用永刑恫嚇他們。藉此表示是罪人的仇敵,並表示一切奸惡是與聖潔的本性相違的。所以,並不是那善神,而是那自願受心裡掌權的惡靈牽引,以致選擇罪的惡人,才是諸般罪惡和邪惡的創作者,發始者,和運行者,且因此而該當受刑罰。
第七條 論上帝的預定,揀選,和判罪
所以,人受苦並被判罪的原因,在乎他自願選擇黑暗,贊同罪人,生活在罪中。這樣,滅亡由於人,而決非由於善良的創造者。因為上帝既是最高和極完美的善,愛的本身,那麼照著最高的愛和善的本性不能不願意將幸福和拯救降給的受造者。所以,並未判罪而預定或創造任何人;也並未願意,或命定他們犯罪或生活在罪中,好使可以將他們定罪。反倒,這位善良的上帝,既然真不喜悅任何人滅亡,也不願意一人喪失,卻願人人得救,獲得永遠拯救,所以,也預定了萬人得救,並為此創造了他們;並且當他們業已墮落,便用不漠滅的愛在基督裡恢復他們,並在裡面為萬人預備了生命的靈藥,因為基督誠然是賜給了萬人,並為萬人贖罪而犧牲,受死了。上帝為要證實此事,願意這種普世恩典,愛心,和慈祥,藉宣揚福音宣告並施與萬民。凡悔改相信,接納上帝在基督裡的恩澤(基督已經為世人作了挽回祭)並在其中恆忍的人,因的慈悲,已經是,而且繼續是選民。上帝在創立世界以前,便命定他們要承受天國和榮耀。但凡厭棄或拒絕所頒賜的恩典,愛黑暗不愛光明,堅決不悔改相信的人,便是使自己(因那邪惡)不配得救,以致因著自己的邪惡,被上帝公義地予以棄絕,喪失他們原來受造,又在基督裡被命定並蒙召的目的,而因此永遠不能享受那受召去赴的主晚餐。
第八條 論上帝之子道成肉身
時候滿足,上帝便實施了創立世界以前所定的計劃,就是叫那早由看出會遭受忿怒的世界與自己和好,為此從天差遣了永恆的道,或子(好叫父所應許的可以應驗),由於上帝那可佩服的權能,和聖靈不可思議的運行,在童女馬利亞身內成為肉體或人。這固然不是說,道的屬神本質或其任何一部分改變成了有形的,必朽壞的肉體,而因此終止其為靈,神,或上帝;乃是繼續從前已曾有的地位,作上帝永恆的兒子,即神和靈,而成為(從前未曾有的)肉體或人。所以這位耶穌是我們的以馬內利,是真神真人,是由馬利亞所生的,是有形和無形的,是外表和內面的,是永生上帝的真兒子。
第九條 論基督降世的極因和的三重職分
這位神人,永生上帝的兒子,來到世間,為要拯救罪人,或說為要使這為罪惡玷污的世界與父上帝和好。因此我們宣認是我們獨一的中保,先知,祭司,君王,立法者,和師傅,到世間的使命是上帝所應許的,我們必須聽從,相信,跟從。
第十條 論廢止律法和屬法律之事
摩西律法難負的重擔及其影兒和預表,如祭司職分與聖殿,祭壇,獻祭,和聯於祭司職的事;以及王者職分,和與之相連的,如王國,刀劍,刑法,戰爭︰統而言之,即凡預表基督的本身,和職分,以及凡作的影兒與表象的,都在基督裡終止了,並從的子民撤去了。
第十一條 論基督屬先知的職分
這位所應許的真先知,向我們啟示了上帝的旨意,並宣布了上帝向新約子民所要求的一切事。因為上帝既然藉摩西和眾先知向舊約子民說話,並宣布的旨意;所以在末後的日子,也藉著這位先知(聖子)向我們說話,宣布萬世以來所隱藏的奧秘,並叫我們確知將來必傳說的事。傳了所應許的福音,設立了聖禮,和職分,就是上帝為那目的所定規的,同時又用生活和教理表彰基督徒的律法是什麼,生命的標準和法則是什麼,﹝引到﹞永生的生命和路徑是什麼。
第十二條 論基督的祭司職分
再者,在新約惟一大祭司和中保地位,為眾信徒,甚至為釘死在十字架上的人,祈求的天父。最後,極其順服父,受極大苦難,在十字架上藉著死將自己獻給父作為祭物,和馨香的供物。這真是普世的獻祭,有永遠的能力。
第十三條 論耶穌基督的順服,與獨特犧牲的功效和尊嚴
我們宣認上帝兒子的順服,受難,受死,流血,和在十字架上的獨特犧牲,是為叫我們大家與上帝和好,並使全世界的罪得蒙補贖;所以,我們藉著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與上帝和好了,同時又有確實的希望和把握,可以進入永生,只要我們是恆守信仰,並用堅定信心盼望福音的應許。
第十四條 論基督作君王的職分
耶穌基督,我們的先知和祭司,是新約所應許天上屬靈獨一的君王,已經建立一個屬靈的國度,並且聚集了許多屬靈的,忠實的人,為他們設立了屬靈的,莊嚴的法律,又按照國度的性質用屬靈的兵器武裝他們。在這國裡命令設立法律,公理,和施政者。是這國度的保存者和護衛者,是高台,干城和磐石,在其中繼續作君王,直到永永遠遠。
第十五條 論基督的埋葬和復活及其功效
基督在十字架上處死,終止此生之後,埋葬了確證死了並且死後第三日復活了。這樣戰勝了死亡,並同時確定是死亡的主宰,不受其桎梏,這對於眾信徒是帶安慰的確據,就是他們將來也要得解放,最後從死裡復活。
第十六條 論基督復活以後的升天和榮耀
復活以後四十天之久被門徒看見,並常向他們顯現,以免有對復活懷疑的;至終被一朵雲彩接去,升上諸天,進入的榮耀,擄掠了仇敵,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擄來,明顯給眾人看,勝過了他們,坐在上帝威嚴的右邊,被立為主為基督了,在身體上得了榮耀,被升為至高,有榮耀尊貴為冠冕,因此是祭司,並永遠在錫安山作王。
第十七條 基督如今在榮耀裡照祭司職分所行的
這位得榮耀的祭司,君王,主宰,和基督,在那屬天和尊榮的情況中的功能或聖職,乃是藉著的聖靈去指引,管理,並保衛在世的聖教會,渡過今世苦海的風暴波濤。因著的祭司職(作聖所,就是真帳幕裡的執事),在父面前是我們的代求者和中保。教訓,安慰,加強我們,並用聖靈與火將屬天的恩賜和如火一般的美德來給我們施洗;與忠實信徒的靈一同坐席,叫他們吃喝那滋養靈魂的糧食,就是藉著十字架為我們所取得之功德的有效果實和價值,以及那藉聖禮而來的真實和不可或缺的善良。
第十八條 基督如今在榮耀裡照君王的職分所行的
照在天上君王的職分,藉著的聖靈和道治理信徒的心。護庇他們,把他們藏在翅膀底下,用屬靈的武器裝備他們,使他們在屬靈的斗爭上攻擊他們的一切仇敵,就是天下的邪靈和地上一切反對他們的。那榮耀,全能和屬天的君王使他們在憂患中獲得援助,從他們仇敵手中獲得解放,幫助他們獲得勝利,並為他們在天上預備了公義的冠冕。這些人是屬主的自由人,居住在主的屋裡,坐在聖錫安山,把他們屬世的兵器,即把刀打成犁頭,把槍打成鐮刀,不佩劍,既不學習戰事,也不贊成血氣的戰爭。
第十九條 論憑心靈認基督及其必要
從那論基督的升天,榮耀,和在榮耀中的職分與功效如今所說到的,我們相信並宣認;我們不僅必須憑肉體認基督,或憑歷史的字句,即如聖潔的道成肉身,誕生,在肉體中的啟示或表現,受難,受死,十架,以及凡關於的事去認基督,而且要更進一步憑心靈,照著基督在榮耀中的聖職,認識那在崇高和榮耀中的基督;凡聖經中論這些事所說的,我們必須用信心領受;我們必須誠懇向上帝祈禱,求叫那憑心靈對基督及聖職所有的知識,可以因著的仁愛,在我們心裡得以完備;又求叫基督的形像可由產生並建立在我們心裡,求使基督和我們顯現出來,在我們裡面生活,動作,施教,傳道,使那憑肉體所行的神跡,如今憑心靈成全在我們心裡,醫治我們靈魂的疾病,耳聾,眼瞎,麻瘋,污穢,罪惡,和死亡;求用聖靈與火給我們施洗,潔淨我們,用屬天的飲食,滋養並甦甦我們,並叫我們分享的神性;求藉著基督使我們裡面的舊人,可以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如此便和一同受苦,效法的死;又藉著我們可以復活得新生命,經驗著復活的大能;而且這一切都是為求我們天父上帝的尊榮。這乃是我們所謂憑心靈認基督;我們若沒有這種深信的知識,那只憑肉體對基督的知識,是決不足以使我們得救的。
第二十條 論施拯救的真信心
凡是耶穌基督藉的功德為拯救罪人所取得的一切好處和恩惠,我們靠神恩用那藉愛心而運行的真實和活潑的信心,都得以享受著。這種信心是我們因著上帝的恩典,從聖經所取得的最確實的知識,即對上帝,基督,和其他為得救所必須信服的天上之事的知識。並且這些事應當由愛上帝,篤信上帝的心伴隨。這位上帝既是仁愛的天父,因著基督及其功德,要將身靈得救有用和有效的一切事賜給我們。
第二十一條 論稱義
我們藉著這種活潑信仰獲得真正的義,即過去和現在的眾罪因著耶穌基督所流的寶血都得蒙赦免;也獲得那藉聖靈,因耶穌而豐豐富富澆灌在我們身上的真正的義;更且,我們從邪惡,屬血氣,貪婪,和驕傲的人被造成為善良,屬靈,寬大,和謙卑的人,甚至從不公義的人被造成為公義的人。這種公義乃是由於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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