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6日 星期一

聖經默示的性質及範圍



A. 默示的性質

  基督教正統派的信仰,是追隨十六世紀宗教改革家的信仰,相信聖經是上帝的話,藉著聖靈的默示,經由先知和使徒之手所寫成的。聖經的原著者乃是上帝,因此它具有上帝的道之權威。這項信仰能追溯到初期的大公教會,而舊約部份甚至可以推究至猶太教會的時代。
  聖經的著作,是經過一段漫長的時期才完成的,其目的是要陳述上帝在耶穌基督裏的救贖之計劃。要瞭解聖經默示的性質,必須要注意三點事實:

一.     聖經的原著者是上帝。聖經不只是一本宗教書籍,由一些對宗教有研究或熱衷於屬靈之事的人所寫成的。「默示」並非僅指靈感,如同一個作者得著靈感,寫出一本有價值而精彩的書,或如一個音樂家得著靈感,寫出一首偉大而悅耳的樂譜。默示是指上帝的靈遮蓋了寫作之人的思想意念,引導他們寫出上帝所要他們寫的,以至寫成的文字,雖是人的言語,各著者所用的詞彙和格式雖有不同,但實在是上帝的話。

二.     聖經的主題是耶穌基督的救恩。論到聖經默示的性質,必須認清寫錄聖經的內容和目的。使徒約翰簡潔地指出:「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20:31)。換言之,聖經的內容是陳述上帝在耶穌基督所作,救恩的信息,為要叫世人因信他而得救(提後3:15)。如果忽略了這一點,而只是呆板地堅持,聖經的每字每句是上帝所默示的,視聖經內每一個「字」的本身具有魔術,由上帝點石成金,變成權威性的字句,那就失去上帝默示聖經作者的真意了。舊約時代的猶太人承認並相信,舊約聖經中每一句都是上帝的話,具有至高的權威,但是他們卻因只顧字眼,不顧字意,曲解了聖經啟示的本意,非但不信耶穌,反倒當他作仇敵看待(參林後3:6)。這並不是說,上帝的默示只限於輪到耶穌基督的救贖部分,因為聖經內的歷史部分也是要引伸出上帝救贖的計劃之啟示,直接與救恩有關。而且耶穌也曾對猶太人說過,律法和先知是論到他(約5:39)。

三.     聖經是上帝所揀選的僕人所寫成的。承認聖經是上帝的話,並不抹殺它是由人所寫成的事實。上帝對寫作者啟示的方式,作者生存的年代及歷史背景,文化和環境對他的薰陶,作者的個性、學識、專長、採用的字彙、文體等等,都在文字上流露出來。

  上帝在聖經中的啟示,是有歷史背景的。舉例而言,以色列脫離埃及後,「摩西的律法」的原始對象乃是當時的以色列民(出24:12;11:18,21),其中大部分已不再適用於今日的教會。又初期教會對婦女在參與宗教儀式時必須蒙頭的規定,也是按照當時的習俗而制定,不是一種永久的規律,在各地區各時期都須遵行的。

  聖經內各書卷的性質,也不是一律相同的。例如摩西五經,包含歷史和律法。但它並非如一般的史書,而是敘述救恩的歷史,從創造天地到亞伯拉罕受召,及至以色列的歷史記述中,上帝顯明那繼續不斷的,救恩計劃之進展。

  在書寫歷史書時,只有小部份是上帝直接啟示的,如十誡的啟示。作者也經採用當時流傳的資料(包括口述和文字的資料),而不是上帝直接向作者啟示的。創世情形和人類早期歷史除外。聖靈引導這些著者選擇各種需要的資料,編入聖經的歷史部分內(參撒下20:24;王下18:18;1:3)。

  關於先知書卷,大部分的內容是論到當時的情形,一般的預言也只是直接與以色列和當時的鄰國有關。甚至那些論到彌賽亞的預言,我們必須記得,也是與當時的歷史背景有關,而不是空中樓閣式的預言。例如關於在童貞女生子的預言(賽7:14),根據馬太福音的記載,這預言在耶穌基督身,上得到應驗(太1:18,25)。然而該段預言的歷史背景是論到猶大王亞哈斯,因聽到亞蘭與以法蓮同盟,要來攻打耶路撒冷而戰慄,但又不願聽從先知以賽亞的保證,信靠上帝的幫助,因此以賽亞奉上帝之名,說出這句預言。

  詩篇和智慧書是表露寫作者靈性的經驗,其中包括頌讚、祈求、感嘆、訴苦、感謝等心情,自然和先知書的口氣和結構不同。後者是傳達上帝直接的啟示,往往是字按句的轉達,而前者他們寫詩作書,用以勸勉並警戒後世的信徒。
 
  福音書的作者,或則親自聽聞,親眼看到耶穌的言行,或是從使徒處間接收集資料(路1:9),然後照作者個人寫書的目的和對象,選錄寫成的(約21:25)。所以,關於這一類書卷,聖靈默示的性質是在於指引著選擇採用之資料,並利用他們的學識才幹,領導他們準確記錄這些資料。因此,四福音有時對同一件事的報導,並不是字字相符,但這並不影響默示的教義。

  著作者的個性,特別是在使徒的書信中看出,因為自從五旬節以後,聖靈豐滿地居住在教會中,而使徒則是上帝在新約時代特選傳播福音的代表人物。新約書信極大部份的內容,是作者以使徒身分的權威,對新約教會的教訓。書信的主題是針對當時各地教會的需要,因此各卷的內容是依教會的情況而定。著作者認定上帝對他們的呼召,賜他們有權柄教導上帝的真理,因此能要求受信者聽信他們的教訓,服從他們的命令(林前14:37;加1:11-12;帖前4:1,5;提後1:11;彼前1:10,12;彼後3:15-16)。

    綜合以上所述,我們雖然相信全部聖經是聖靈所默示,是上帝藉著衪揀選的僕人,在不同的時代和不同的情況下,陸續書寫而成的,我們同時也應當認清,各卷書的方式、內容、和性質並不是刻板全部一律的,而是按著歷史的演進和教會的需要,用不同的方式寫成的,免得給批評者留下把柄,指保守派相信「機械式」(mechanical)的默示,把著作者當作一具沒有思想的機器,或是一個按字抄寫的記錄書記。

B. 默示的範圍

. 正統派的見解。根據聖經本身的見證,我們相信聖經的默示乃是遍及全部聖經的;也即是說它包括每一句話,每一個字的。耶穌在登山寶訓中說:「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一不能廢去」(太5:18)。從第17節上我們可以看到,耶穌是指全部舊約聖經而言的。

  另一個證明是,耶穌和使徒往往強調聖經中的某一個字,以證實他們的教訓。這種證實的方式,必然是以「按字默示」為根據的。例如:約10:34-35,耶穌說:「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著:我曾說你們是神(多數)麼?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此處耶穌引證聖經上一句話中的一個字,「神」,來回答猶太人的批判,並為自己辯護身分(參太22:43,45)。論到上帝所應許的彌賽亞,保羅寫信給加拉太教會說:「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上帝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3:16)。在這段經文中,保羅不但是強調一個字,「子孫」(後裔),而是強調這個字的數位(單數)。

. 「部分」默示的見解。有些神學家,受到唯理主義學說的影響,或是受到自然科學之結論的影響,對聖經的權威開始懷疑。但是他們仍舊希望持守聖經中的教訓,因此將聖經的內容劃分為兩部分,即教義部分與歷史部分。他們認為,聖經既是一部宗教的書籍,主要的內容當然是宗教的教義,因此是上帝的真理。另一方面,他們認為歷史部分和一般歷史書本無異,乃是著作者根據歷史材料,加上自己的意見,書寫而成的,故難免有錯失的。

  這種見解似乎是兩全其美,一方面承認自然科學的發現及人的智慧,另一方面又保持了聖經教訓的權威地位。但是事實卻不然。因為基督教的教義和人類歷史,是不可分隔的。舊約的歷史,乃是上帝救贖計劃的背景,和該計劃實現的方式。除去歷史部分,即除去救恩的根據。此外,這種見解必定會引起一連串不幸的後果。當人一旦開始懷疑聖經的權威性,甚至是其中一小部分的權威性時,他們將無法阻止擴大對聖經的權威的懷疑。而且事實正是如此。有些學者將整部舊約聖經視作猶太民族的歷史書,其中充滿主觀的誇張和潤飾,因此他們只承認新約聖經。又有人認為,保羅的神學不是原來的基督教教訓,而是參雜希臘思想的一種變質的宗教。他們將基督教的教義,限制於耶穌基督自己的教訓。更有人認為,福音書中的記載帶有高度的作者的主觀成分,必須要多方研究分析,「選擇」某些耶穌的言行,作為基督教的基本信仰。這種一連串的讓步,終於進入自由派推翻全部聖經的權威性的地步。

. 思想默示的見解。某些神學家承認聖經是一卷特別的書,也是聖靈所默示的。但是他們指出,聖經也是人所寫的,因此必須要顧到人的工作部分。他們的結論是,聖靈的默示只是限於思想方面的,即是說,聖經的作者受到聖靈特別的靈感,把上帝的真理用他們自己的言語寫出來。他們認為這種見解是根據聖經內容合理的推斷,也可以避免「機械性默示」的批評,又可以解決聖經中某些部分的「錯誤」。

  但是,思想乃是由字句連成的。若要準確地表達一個思想,必須要採用準確的字句,否則必有辭不達意之虞。而且,假使聖經的默示只是及於思想,並不包括字句,這對聖經的解釋將引起一個嚴重的困難。解經者如何可以確定,他們解釋是合乎上帝的思想,而不是根據作者自己的言語,曲解了上帝的旨意呢?除非我們相信聖靈的默示是包含每一個字,或是說達到全部聖經的,我們就無法保證能正確地瞭解上帝的旨意。

  我們要指出,「按字默示」或「全部默示」並不一定與「機械性」默示相聯的。按字默示乃是說,聖靈的默示達到作者所寫的每一個字,以至他所寫的每一個字,都是準確無誤地將上帝的旨意表露出來。寫作者不是一個木偶或筆錄書記;他是一個有思想的信徒。另一方面,他也是上帝所揀選的一個器皿,為要紀錄上帝的言語和行動的啟示;並且這種紀錄乃是聖靈默示之下成就的。

  再者,按字默示乃是指聖經各卷原文的原本,而並不包括原文的抄本或譯本,因為抄寫及翻譯的人並沒有受到聖靈默示的保證,所以錯誤是難免的。或有人會批評說,現在世界上並無原文原本的存在,「按字默示」的教義豈不是捕風捉影麼?事實並非如此。
  第一,原文原本乃是抄本的根據,因為抄本乃是從原本的記錄而來的。若不信原本的默示,對抄本將失去權威的根據。
  第二,抄錄聖經的人,因為他們對聖經有很高的尊重,是非常細心的。
  第三,根據數千種抄本對照的結果,發現極大多數的相異處都是極微小,並無關緊要的。而且相異之點並不影響到基督教任何重要的教義。
  第四,若是上帝吩咐他的先知和使徒書寫和記錄聖經的目的,是要流傳後世,讓我們知道他的救恩,那他也一定會利用護理之工,保守他的話,免於因抄錄而引起錯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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