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30日 星期四

衛斯理式完全主義


十八世紀中葉,約翰·衛斯理以「基督徒完全的生命」為題發展出來的思想觀念。這思想確定在一般新生(悔改信主)以外,有第二次憑恩典的更新。衛斯理宣稱上帝在這第二次工作中,除去基督徒內心一切犯罪動機,以致他全部心智和情感力量今後都為愛上帝及愛人而流動:這愛是像基督的、超自然的、剛強和穩定的、有目標和熱烈的,並超脫任何與此相反及相競的情感。

這是一條高貴的教義,歷史上與衛斯理氣度相當的衛斯理傳人——聖公會的傅勒徹爾(JWFletcher)、救世軍的卜維廉( William Booth)和白蘭高( Samuel Logan Brengle),以及浸信會的卓巴斯( Oswald Chambers)等,更將這教義發揚、修飾。這教義引發信徒追求聖潔的恩賜,因而吸引千千萬萬人進入被上帝的大愛更新的經驗裏。早期循道會信徒,即使未必完全受這種教義影響,也大大的受到薰陶,他們在讚美上帝時大唱大叫,在禱告中悲痛欲絕,為上帝的工作勇往直前,就好像他們的靈魂已大大增長,有無比容量。雖然在今日較大規模的循道教會裏,這種現象已幾乎完全湮沒了,衛斯理教義在其他圈子仍然活躍,這些屬上帝的人仍舊自稱生命進入了「第二次祝福」裏,獲得更新。毫無疑問,一些重大的事情已經在他們身上發生,但問題是衛斯理教義有否準確地描繪這些事情——簡言之,衛斯理教義是否上帝的真理。現在,讓我們在重新檢視這教義時,作出一些判決。

    第一件事要說的,是衛斯理教義並沒有摒棄奥古斯丁主義,反而將之擴大。(我這裏所指的只限於傳統的奥古斯丁式關乎聖潔的教訓;至於而斯理的亞米紐斯主義摒棄了奥古斯丁恩典教義的精義,則不在我這裏所關注的範圍內。)約翰·衛斯理雙親的家庭都承襲清教徒傳統,難怪他那關乎聖潔的教導,並有奥古斯丁所強調的幾項重點:就是上帝的律法對基督徒具有約束力;在絕對的標準下,每個基督徒的成就皆有不足;並且我們每天都需要上帝的幫助。事實上,他鄭重強調基督徒完全的生命為循道會教義的特徵;他認為這是聖經真理,是他首先將這真理清楚解說的。從那時候起,加爾文派的信徒一直抨擊衛斯理,指他堅持我們可以達到完全無罪的境界,而這正是奥古斯丁認為我們無法在今世達致的。不過,我們若仔細探討,就知道這純粹是誤解(這個誤解也起於衛斯理自己不反對採用「無罪的完全」這個辭彙,因此他也必須承受一點指責)。

   其實,衛斯理只是將奥古斯丁的傳統聖潔教義重新譜寫,並沒有摒棄其中要素;我以為這樣瞭解衛斯理教義較為正確。誠然,以自律及禱告的心懷積極進取,強調我們全然倚靠上帝至高無上的愛和能力,和對上帝在人生命中的工作有很高的期望,在這些方面,衛斯理與奥古斯丁的思想完全吻合。再者,誠實的自我評價令衛斯理不敢宣稱自己是完美的,並驅使他在一七六五年寫道:「我已告訴全世界我並不完全,……我沒有達致我自己構想的完美性格。」

    這真是奥古斯丁式的說法。那宣稱自己完全的絕不是奥古斯丁式思想!

    然而,衛斯理透過他的教誨文章,以及他的兄弟查理所寫激勵人心的詩歌表達出來的完全教義,正好賦予他所描繪的基督徒生命一種熱情、豐盛及喜樂的特質——因認識上帝,讚美他的恩典,把自己交付在他手中而得著喜樂——;這特質遠遠超乎我們在加爾文、清教徒和早期虔信派教徒身上所找到的。在奥古斯丁的傳統裏,奥古斯丁本人、聖伯爾納(Bernard)和巴斯特(Richard Baxter)所表現的,與這完全主義所表彰的特質最為接近,但在筆者看來,衛斯理兄弟那些感情洋溢的詩文遠勝以上任何一個人。

    衛斯理關乎完全成聖的教訓,內容豐富,反映出廣泛的資料來源。對於他所教導的完全,他經常稱之為「合乎聖經的聖潔」,但他所瞭解聖經對聖潔的教導,是由許多不同來源的資料綜合而成的。他是個十足的折衷主義者,他將從希臘早期教父的著作中學來的完全觀念(借用新約的字彙,完全是teleiosis,是teleios的境界),加諸聖公會祈禱手冊所表現的奥古斯丁主義之上,又加在那培育他的、嚮往天堂的高派教會道德主義之上。(編者按:高派教會指較重視傳統與儀典的聖公宗或安立甘教會。)

    在這些希臘教父中,以「埃及人馬加利流」(Macarius the Egyptian”,此人其實是五世紀時期一個敘利亞修士)和以法蓮( Ephraem Syrus)為主;他們認為完全的生命並不等於完全無罪,而是全面的道德改變,而且不斷深化的過程。在這意念之上,衛斯理又再加上他從那些他稱為「密契派作家」(這稱謂包括了聖公會的羅威廉[WilliamLaw],羅馬天主教的穆利諾斯[Molinos]、芬尼倫r6n6lon〕、蘭地『Gaston de Renty』、撒勒『Francis deSales』和蓋恩『Madame Guyon』,路德宗虔信派教徒富朗開[Francke]和前改革宗時期的《日爾曼聖道書》[Theo1ogiaGermanica]的作者)的著作上學到的功課:真正敬虔的心是一顆主動自發地愛上帝愛人的心;缺乏這顆心,所有宗教都是空洞和空虛的。

    一七三八年,在愛打士基街頭( Aldersgate Street),福音的確據始像破曉的黎明劃進衛斯理的生命中,然而在得著這確據之前,衛斯理對於完全的觀念已經十分清楚,正如他時常堅持說,他的完全觀念早在他進入所謂「兒子的信心」之前已建構好了。只是,一旦信心臨到,他就踏上最後一步,這對他來說是很獨特的一步,可使他進到完全。他開始宣稱,完全成聖——人們理解為全心全意愛上帝愛人的心靈境界(當信徒離開那取死的身體,聖靈就帶領他們進入這境界)——是可以今生在我們裏面即時陶煉出來的,透過操練堅毅、期待、一無所有、滿腔熱血,以及支取應許的信心而成,就與先前稱義的途徑一模一樣。衛斯理所教導有關第二次恩典的工作,一如先前新生的經驗一樣,是聖靈在人心中直接見證曾發生的事情,作為印記。然後,人在完全的生命裏靈命還會繼續長進,就如先前邁向完全一樣。

    這樣看來,衛斯理的完全教義所講的似乎不是什麼無罪的境況,而是靈命的成長。衛斯理對完全的生命,或他經常稱之為「完全的愛」的理解,並不是律法式的,而是目的性的;換言之,不是「先前亞當式」或「天使式」的無瑕無疵境況,而是集中精神、結合精力、付上全副感情地決意進入敬虔裏,並保守自己常在其中。這本來就是上帝創造人及救贖人的本意。

    於是,完全是一種境界,但這不是靜態的,而是全心全意地在順服的敬拜和事奉中與上帝恒常交往,而這團契是單單由內裏燃燒的愛所達致的。事實上,這是內在生命的質素多於外在的表現。對衛斯理來說,完全的人仍舊可以知識不足、判斷錯誤,甚至行事愚昧。他可能仍舊表現一些,甚或許多「內在及外在非道德性的不完全,……理解上的弱點和遲緩、領悟力低、對事物混淆、思想不連貫、想像力間歇地敏捷或遲鈍、……記憶力差……口齒不靈、言語不當、發音不准……」他仍會時時刻刻受試探所攻擊,他必須不斷頑抗去保持自己人格完整。可是,他的完全卻絲毫不受這些事實阻擾,因為這完全的生命純粹是一種對上帝和對人的愛成為他生命持久的推動力。

故此,根據衛斯理的想法,完全是一種主觀的狀況,是由上帝的靈創造和持守的。在這種狀況中,基督徒所有心智和心靈的力量都有意識地集中起來:首先,透過聖靈的見證,專注於實際理解上帝的愛;其次,為著上帝的緣故,積極地、順服地、懷著禱告的心、滿心歡喜地愛上帝及愛鄰舍。這愛首先表現在敬拜和讚美中,表現於欣然把自己交付在上帝手裏,預備接受上帝指派我們的任何使命。這是可切慕的福分,因為他把人的整個生命提升至能力和喜樂的新層次。我們應當追求這福分,因為聖經載有這樣的應許和見證,倘若新約信徒曾甘之若飴,今天的信徒也可以如此。上帝以他至高無上的智慧賜下這福分,然而在特殊情況(即如衛斯理的情況?),又或是他看來合適的時候,他可特意把這福分取回。不過,除非信徒尋求這福分,而且不斷尋求,否則沒有人能獲得。最後,這福分或會因為信徒一不小心而失去,不過,在悔悟中尋索,也許能失而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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