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古斯丁式的聖潔」是奥古斯丁用來對抗伯拉糾(Pelagius)的觀點,也是改革宗為對抗半伯拉糾主義而重申的觀點,至今還被保守的路德宗和改革宗的教師所堅持。他根本的原則是:上帝出於祂的恩典(意指對罪人白白的、不計功勞代價的愛)和藉著祂的恩典(意指聖靈在我們個人生命上的工作),必定在我們裏面動工,並且現在就如此動工,幫助我們達成祂所要求的信、望、愛、敬拜和順服。套用奥古斯丁的話,上帝所賜下的,正是祂所要求於我們的。事情必須如此,因為我們的本性都是與上帝為敵的,而且永遠不能完全擺脫罪惡的薰染。若非靠著恩典,我們實在不可能向上帝作出回應,縱使恩典的靈在我們生命裏工作,我們一切的回應和一切的義,都被罪惡所破損,故此,我們既然不能達致完美,就只配受到拒絕。
奥古斯丁主義只在改革宗教會裏貫徹始終地發展(在抗辯宗以外,幾乎所有號稱持守奥古斯丁觀點的人,除卻九世紀的哥特沙克[Gottschalk]、十四世紀的布拉特瓦丁[Bradwardine]和威克裏夫[Wycliffe],以及十七世紀的詹森主義者[Jansenists],都或多或少修改了其中有關主權和恩典的重點)。在抗辯宗主義裏,上述根本的原則得到兩項新的重點支持。
第一,改革宗堅持有所謂現時完全被上帝接納(即稱義),以及基督的義歸予我們就是這稱義唯一及充分的基礎。(奥古斯丁持有一些觀念,認為我們藉著恩典應獲取救恩。這些觀念為日後羅馬天主教所追隨。)
第二,清教徒和虔信派教徒堅持重生(新生)是關鍵;重生是無可改變的,藉著恩典,透遇與基督聯合,使人心改變,生出信心,這信心永不消逝。(奥古斯丁懷疑並非所有進入上帝所賜恩典的生命裏的人,都獲得堅忍的恩賜,這一點也成為日後羅馬天主教的觀點。)在這經過修正的架構內,一些人如歐文(Owen)、波士頓(Boston)、懷特菲(Whitefield)、愛德華滋(Edwards)、司布真(Spurgeon)、萊耳(Ryle)和該柏爾(Kuyper)等,都已清楚貫徹地解說其中重要原則,就是在基督徒的生命裏,上帝所賜下的正是祂所要求於基督徒的。
華菲德(B.B.Warfield)描繪奥古斯丁主義為一種「可憐罪人的基督教」——在今天這個喜歡自我讚賞,堅信精神健康的年代裏,這個形容乍聽起來非常可怕。然而我們極有可能誤解其中的含義。首先,當時用的是古老的語言。在一五四九年版道地奥古斯丁式的聖公會祈禱手冊(Anylican PrayerBook)裏,刊載蒙灰日(即大齋期首日)禱文,參加崇拜者要宣認自己是「無用的泥土、可憐的罪人」;今天,聖公會經常帶領會眾同誦:「在我們中間毫無健康,……求主憐憫我們這些得罪你的可憐罪人。」
也同樣可回溯到相若的時期。這些字句並非意味著我們需要培養一種可憐兮兮的心態,我們亦不應該視這些句語為中世紀末葉病態的延續,抑或一種神經質的自我厭惡感和否定自我價值的表達(實際上,在我們這個年代,竟然上述每一種錯謬解釋都有人支持!)。在英文裏,「可憐」(miserable)一詞源自拉丁文miserandi,意思是我們作為罪人,經常處於需要上帝的恩慈和憐恤的光景中;這不是神經質的虛幻主義病態,而是健康的基督徒所承認和接受的事實。較諸其他闡釋聖潔的見解,「可憐罪人的基督教」無疑較為強調我們的罪性,但這種描述反映出一種其清晰洞見的現實主義,絕不是貧瘠或枯竭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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