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約,他們認為恩賜都是上帝所賜的能力,要運用出來。
討論這之前,我們要知道:「強調把恩賜應用出來」這本身完全正確。好幾世紀以來,教會認為只有少數「好基督徒」才有事奉的恩賜,所以不太注重它。二十世紀以前只有一本有關聖靈恩賜的書,是清教徒歐文寫的(John Owen,1679年)。現在強調恩賜的普遍性,以及所有肢體應該一同事奉的說法早已行之有年。新約聖經在這兩方面的教導也很明確。
由林前十二4~6;弗四7、15、16;彼前四10;羅十二4~6可知,所有基督徒都有恩賜,牧師必須瞭解這一點並且善用他們的恩賜——教導非神職基督徒運用他們的恩賜(弗四11、12)。
普利茅斯弟兄會(The Plymouth Brethren)在上個世紀即宣稱恩賜的普遍性,但因這些人的言論牽涉進一項反教會神職人員的反動爭辯之中,以致於這個宣稱幾乎不受重視。最近教會合一運動和靈恩行動都抓住了這方面的聖經真理,幾乎使得基督徒人人耳熟能詳,同時有了具體成果——使許多教會願意試試新的組織和崇拜方式,這是教會歷史上前所未有的;另一成果則是,為了全會眾的福祉,許多人善用了他們的恩賜。因此大家就用嚴謹的態度來檢視傳統崇拜方式,以確定沒有因為恩賜的運用而抵擋了聖靈。這是好的方面。
然而,這裡有三個方面被曲解了:
1.肢體分工導致有些信徒輕看牧者,不重視他們特殊的任務,也忽略了對傳道人領袖身份的尊重。
2.強調上帝賜下的恩賜和他們信主前的才能無關,使許多人看不到這樣的事實:許多在教會生活中顯著的恩賜(傳道、教導、領導、輔導和鼓勵)原是一般性的、天生的才能,因為被主潔淨了,所以可以為生所用。
3.有人引入過度的權威以平衡自由敬拜的缺點,極權的程度甚至超過了中古世紀教士的控制。
以上可以說是他們的缺點,真正的錯誤則是他們把注意力過度集中在恩賜上,好像
這才是聖靈對個人的主要職責。從哥林多前書來看就知道錯在那裡。哥林多人誇耀他們的知識,很自負自己擁有恩賜輕看弟兄,每次在教會相遇都要炫耀爭競一番,
保羅雖曾稱讚他們有知識有恩賜,卻也責備也們幼稚不屬靈。他們錯把恩賜和自由看得此公義、愛和服事重要,這是不對的。(參看林前一4~7,三1~4,五1~13,六1~8,十一17~22)
由聖經上可以明白,哥林多人必須知道,也是今天我們要重新學習的,就像清教徒約翰.歐文所說,你可能擁有很多恩賜,卻少有恩典;「屬靈恩賜」和「聖靈所結的果子——基督化的人格(加五22~23)——」不能相提並論。
所以不應該視恩賜為討上帝喜悅的證明或得蒙救贖的保證。聖靈的恩賜不做這些事。
整本新約談到上帝在人身上的工作時,道德總先於恩賜,就是基督化的人格遠此一大堆屬靈的恩賜更為重要。我們從保羅為門徒的禱告可以看出。(參看西一11;腓一9~11;弗三14~19;林前十三)
這論點不僅針對那些熱衷於發現和運用自己恩賜的人;同時也針對所有以主辦宗教活動的次數多寡來顯示他們對於恩賜運用是否成功的人。
我的意見是「把屬靈恩賜看得比基督化人格重要」這種心態需要糾正。聖靈的工作應表現在榮神益人的活動上,而不是在教會中戲劇性、譁眾取寵的表演,這些都是短暫易逝的。同時要留心的是,把注意力集中在恩賜活動和能力上,都不能把我們帶到聖靈真理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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