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5日 星期二

長老合格的領袖(1)

  Jerome(A.D.345419)在公元394年寫給一位名叫Nepotian的年輕長老的信中﹐斥責了當時教會裡的一種偽善﹐即對教會建築的外貌比對教會領袖的精心挑選更加關心﹕「現今許多人建造教會﹐他們的牆和柱子是大理石的﹐天花板上鑲嵌金子﹐祭壇上佈滿寶石。然而﹐他們對於挑選基督的執事卻毫不在意。」
   今天﹐眾多的教會重複類似的錯誤﹐它們似乎忘記了聖經對於屬靈領袖的要求﹐將教會在聖經標準(提前3﹕10)的光中檢驗所有領袖候選人的需要置之不顧。
<對合格的牧養的長老之需求>
  在急於實行長老制度的教會最常見的錯誤就是指派不合乎聖經標準的人。由於牧師總是供不應求﹐所以教會總有著允許不合格和沒有準備好的人來擔任領袖的誘惑﹐然而時間證明這必然導致失敗。合乎聖經的長老體制要求合乎聖經標準的長老。
   新約對於教會領袖的超乎尋常的關注是為了使長老和執事由合適的人選來擔任。上帝教會裡的職務不是為那些教會的忠實出席者或資深人士所預備的個人的榮譽地位 ﹐不是由好朋友、富有的捐資人或具有超凡魅力的個人所組成的理事會﹐也不是只有神學院的畢業生才能填補的職位。教會的職務﹐既包括長老﹐也包括執事﹐是向 所有符合使徒定下按照聖經要求的人敞開的﹐新約聖經毫不含糊地強調了這一點﹕
  針對有難處的以弗所教會﹐保羅堅持一個結構合理的基督教會必須具有合格的、得到認可的長老。(提前 31415
  「人若想得監督的職分,就是羨慕善工。這話是可信的。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 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有節制,自守,端正。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溫和,不爭競,不貪財。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 服。(或作端端莊莊的使兒女順服)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上帝的教會呢。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裡。監督也 必須在教外有好名聲,恐怕被人譭謗,落在魔鬼的網羅里。」(提前 31—7
  保羅同樣堅持﹐預備成為長老和執事的人必須按照一系列的資格接受公開的試驗﹐他寫道﹕「這等人也要先受試驗。若沒有可責之處,然後叫他們作執事。」(提前3﹕10﹔參5﹕25﹐26)
  在指示提多如何在革哩底島組織教會時﹐保羅提醒提多只能指派在道德和靈性上都合乎資格的人擔任長老。保羅在一封闡述長老資格的信裡列出一份公開的清單來指導地方教會中長老的選定﹐並授權長老來負責教會的事物。  
  「我從前留你在革哩底,是要你將沒有辨完的事都辨整齊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 各城設立長老。若有無可指責的人,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兒女也是信主的,沒有人告他們是放蕩不服約束的,就可以設立。監督既是上帝的管家,必須無可指責, 不任性,不暴躁,不因酒滋事,不打人,不貪無義之財,樂意接待遠人,好善,莊重,公平,聖潔,自持。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就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又能把 爭辯的人駁倒了。」(提多1﹕59)
  彼得在寫給散佈在小亞細亞的教會的信裡講到什麼樣的人應該做長老﹐他勸告長老們 牧養群羊﹐「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上帝的群羊,按著上帝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也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 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彼前5﹕2﹐3)
  新約當中提供的關於長老資格的教訓多於關於長老其它方面的教訓是件非常引人注目 的事情﹐另外對於教師和傳福音的人的資格也沒有這方面的要求。一個人可以在傳福音方面有恩賜﹐其能力可以被上帝使用﹐但是他可能不符合長老的資格。一個人 信主以後立即可以成為一個傳福音的人﹐但是聖經說一個初信者不能做長老。(提前 16) 上帝對教會長老資格的這些命令有三個極其重要的原因﹕
  第一﹐聖經說一個長老必須具有無可指責的道德品格﹐能夠應用聖經﹐因為他是「上 帝的管家」﹐也就是上帝家裡的經理。(多1﹕7)上帝交付給一個長老的是他最親愛、最寶貴的財產﹐他的兒女﹐所以他的地位極具神聖的權柄﹐也極受信任﹐他 行為影響上帝的關懷 。地上的君王都不敢僱用品行不良的或者能力不夠的人管理他的產業。父母也不敢把兒女或家中的財務交給一個信不過或者沒有能力的人。至高至聖的那一位也不允 許一個不合適、不合格的管家來照看他寶貝的兒女。
  作為上帝的管家﹐長老可以探訪弟兄姐妹的家﹐得知他們生活中最微小的細節。他們也接觸最容易受傷害和受虐待的一群人。他們對教會中聖經的教導擁有的影響力最大。因此﹐教會的長老必須在教會裡廣為人知﹐其誠實無偽已得著證實﹐並且具有純正的聖經教導。
  第二﹐地方教會的長老必須是眾人跟隨的活榜樣﹐(彼前5﹕3)是上帝對所有兒女在品德和行為上期望的楷模。上帝呼召他的子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上帝無瑕無疵的兒女。」(腓2﹕15)所以他子民的領袖必須在道德上無可指責﹐是敬虔度日的榜樣。
  著名的廣播家和作家 John MacArthur 在回應這一點時說﹕「領袖們是什麼樣﹐眾人就變成那個樣。正像何西阿說的﹕將來民如何,祭司也必如何。(4﹕9)耶穌說﹕學生不 能高過 先生。凡學成了的不過 和 先生一樣。(路6﹕40)聖經中描述的歷史表明人們很少在靈性上超過他們的領袖。」
正因為眾人像群羊﹐牧養他們的長老對他們的行為、態度和思想有著超乎尋常強力的影響﹕
   如果長老們具有好爭競的靈﹐眾人不可避免地會變得好爭競。(提前3﹕3﹔ 多 1﹕7) .如果長老們對他人漠不關心﹐眾人也會不友善和冷漠。(提前3﹕2﹔多1﹕8)。如果長老們貪愛錢財﹐眾人也會成為拜金主義者。(提前3﹕3)。
  如果長老們不好善、不公平、不自持 ﹐他們就會做出極其極端的裁決﹐從而致使眾人變得極端、失去平衡。 (提前3﹕3﹔多1﹕7)。
  如果長老們不是一個婦人忠實的丈夫﹐他們就是鼓勵其他人不誠實。(提前3﹕2﹔多1﹕6)
  如果長老們不能忠實地持守聖經的權柄﹐眾人也會不持守它。(多1﹕9)
  今天我們的教會的眾多軟弱和放肆直接來源於我們沒有按照上帝的標準來要求教會的牧者。如果我們希望地方教會有好的靈性﹐我們必須要求我們的牧者有好的靈性。
  第三﹐聖經要求的資格能夠保護教會避免讓能力或者道德上有缺陷的人成為領袖。有 些人為了滿足他們不聖潔的自大心理擠進教會領袖的位置。另外一些人不幸被他們的能力和品德所欺騙﹐還有一些人是被撒但鼓動來滲入和破壞教會的作惡者。上帝 所指定有關教會領袖公開的、客觀的資格保證讓教會將這些人拒之門外。 
   在教會必須面對那些頑固、不能真正認清他們的罪或者異端的教會領袖﹐進而必須解除他們職務的時候﹐這些可以考察的客觀標準尤為重要。長老的資格使每一個教 會及其領袖有權以適當的、客觀的途經來阻止不合格的人擔任領袖或者解除他們的職務。另一方面﹐如果故意違背上帝的話﹐拒絕除去有罪或者信仰不純正的長老﹐ 最終結果則是降低全教會的道德和屬靈的活力﹐也降低領袖們的人格 。
拒絕解除犯錯的長老還會損害教會在不信的人中間的信譽和福音的見證﹐這是保羅所最關心的。(提前3﹕7)
因此﹐上帝為長老設立的標準是特別用來保護教會靈裡的豐富和福音的見證的。
  今天的教會非常需要具有像基督一樣品格的人成為屬靈的領袖。對於不公義、不敬虔、不好善、不自持、不忍耐、好爭競和不忠實於純正教導的人﹐最好的律法和規條也無能為力。這些正是上帝對於那些帶領他的子民的人所要求的資格。讓我們留心已故作家、基督教護教家Francis Schaeffer(19121983)所寫的得警告﹕「教會無權降低這些為教會職位所設立的標準﹐也無權抬高任何人使他們好像與上帝自己命定那些人等同。這些標準﹐只有這些標準才是絕對的。」
<牧會長老的資格>
  當我們談論長老資格的時候﹐很多人以為這些東西與牧師的資格是兩回事。然而﹐新 約對職業牧師和一般長老的標準是沒有分別的。原因很簡單﹐在新約教會裡並沒有牧師、長老和執事三個不同的職位。在新約中只有長老和執事兩種職位。從新約的 觀點來看﹐一個聚會中任何一個盼望牧養上帝的子民﹐又符合上帝對這個職位的要求的人都可以成為牧會的長老。(這是一些教會主張牧師就是長老的原因)
  正如下面三個表格所表明的﹐上帝並不要求那些渴望牧養他的子民的人具有財富、社 會地位、資歷、高學位、甚至屬靈的大恩賜。當我們把含糊不清的要求加到上帝的標準上的時候﹐我們便極大地損害了聚會和上帝的工作﹐因為人為的要求不可避免 地將聚會所需要的、合格的人排除在牧養帶領的門外。英國聖公會在中國知名的宣教士﹐頗具影響的宣教作家Roland Allen(18681947) 這樣指責當時的這一問題﹕「我們如此迷戀我們在使徒的標準之上添加的那些要求﹐以致拒絕任何只單單具備了使徒標準的人﹐同時還以為一個人合乎我們的標準就 是完全合格的。一個剛從神學院畢業的年輕人﹐即便有其它所有的條件,還是缺少使徒所認定的帶領上帝的家要擁有的許多資格、像是年齡、經驗和已經建立起來的 地位與名聲,但是我們卻認為合格。另一方面﹐具備了使徒所要求的所有資格的人 ,卻因為學歷被認為是不合格的。」
  為了忠實於聖靈和上帝對地方教會的計劃﹐我們必須將教會牧養帶領的門向所有受聖 靈呼召(徒20﹕20)﹐符合使徒所定標準的人敞開。儘管這樣的計劃與根深蒂固的牧師制度相衝突﹐它代表了真正的使徒的原則。按照新約﹐教會的長老都是地 方教會中渴慕帶領群羊並且在靈性上合格的人。 
   屬靈的資格可以分為三大類﹕道德和屬靈的品格、能力、聖靈所賜的動機。現在我們來一一察考﹕
  長老資格的比較
  提摩太前書 32—7 
  1.無可指責
   2.一個婦人的丈夫    3.節制    4.自守    5.受尊敬    6.樂意接待人
   7.善於教導    9.不酗酒    10.不打人    11.溫和    12.不爭競    13.管好自己的家    14.不是初信的    15.在教外有好名聲

  提多書 16—9  
  1.無可指責   2.一個婦人的丈夫   3.兒女也信主   4.不任性   5.不暴躁   6.不酗酒   7.不打人   8.不貪無義之財   9.樂意接待人   10.好行善   11.莊重   12.公平   13.聖潔   14.自持   15.堅持真道既能勸化人﹐也能駁倒人
  彼得前書 51—3:
  1.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   2.不是出於貪財﹐乃是出於樂意
  3.不是挾制﹐乃是做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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