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事:希臘文「服役」,其意義有:「服務」(太二十 26 ),「教會中的職位」。
「提前 3:8-13 教會領袖的助手也必須有好
品格。他們必須說話誠實,不貪杯,不貪財;應該以清白的良知持守信仰的奧祕。他們應該先受考驗,證明無可指責才可以擔任職務。他們的妻子也得有好品行,不
說閒話,要莊重,事事都誠實可靠。教會領袖的助手只能有一個妻子,而且必須善於管教兒女和治理家庭。那些在工作上有好成績的助手會得到好聲譽,能夠坦然講
論他們對基督耶穌的信仰。」
保羅跟著談及執事的職分:有好品格。他們必須說話誠實。要成為一位執事的資格實質上與作長老的一樣。被選任為執事之前,他們必須在教會有服事的經驗。提摩太前書三章11節指出女性方面應有的資格,經文所指的,可能均指女執事和執事的妻子。第12節則繼續指出教會對執事一般的要求。
執事,被按立的執事,是記號,他們顯明耶穌基督以服事者的身份臨在教會也成為
一個器皿,實現基督的服事。另外一段記載執事的事奉,是在使徒行傳第六章,在這
段經文,也提到教會中的第一位執事。當時教會人數日漸增長,使徒已經無法分擔安排飯食的工作,以及協助管理其他的事務,因此,所選出的執事,他們必須有好
名聲,因為他們要負責管理各樣的財物,並且還要從事教導、輔導並提供具體的生活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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