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希伯來書信中,這位被聖靈感動的作者在結論的裡面說到「你們要依從那些引導你們的,且要順服;因為他們為你們的靈魂時刻警醒,好像那將來交帳的人;你們要使他們交帳的時候有快樂,不至憂愁,若憂愁就與你們無益了。」(希13︰17)這本書就是關於那些為主的子民靈魂警醒的,也就是保羅和彼得命令他們牧養上帝的群羊的人。
「長老治會」為聖經重要的教義是不可以被忽略或是被改變的。然而當今許多教會有長老的設立,長老卻被降低到如同教會的董事會的一員。這和新約聖經使徒的教導那種牧養的長老大不相同。所以縱使有長老們,也不能算是合乎聖經的長老。
世界上有成千上萬的教堂是實行長老制度,因為他們相信這是聖經的教導。不幸的是,因為有關長老的教導不夠,導致許多的迷惑的不合聖經的想法。這些錯誤的觀念頑強的攔阻了各地的教會實行合乎聖經的長老職分制度。這是一個非常嚴肅的課題。
為了能達到此一目的,我們必須回到上帝所賜給我們唯一的權威根基—就是聖經。Merle d'Aubigne(1794-1872),一位著名的改革宗教歷史學家,他極為準確的說過︰「當我們回顧教會的歷史,隨著世紀的前進,光和生命就日漸在教會中消逝。為什麼呢?因為聖經的火炬日漸昏暗而人類權威那種自欺的光輝卻日益增強。」正是因為人的自欺之光取代了聖經對於長老制度的教導。以致於這項真理就消逝了十四個世紀。直到宗教改革的約翰加爾文(1509-1564),這個頗具影響力的法國改教領袖,才出來呼籲這方面的恢復。
聖經長老職分的重點︰牧養的領導,分擔的領導,合格的領導和僕人的領導。這幾方面的原則是合乎聖經的長老職分的基石。要想有合乎聖經的長老職分就一定要有合乎聖經的教會領導結構和風格。這兩方面都極度需要聖靈大能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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