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因為基督既用他的血救贖了我們,便也照他自己的形象,用聖靈更新我們,好使我 們可以用整個生活去表示對神所賜的福的感謝(a),而他也可以因我們得榮耀(b); 再者,我們自己也因有了信心的果子,而確知自己有信心(c),並且由於我們的好行 為可引領鄰舍歸向基督(d)。
(a) 羅馬書6︰13,12︰1-2,彼得前書2︰5,9,哥林多前書6︰20
(b) 馬太福音5︰16,彼得前書2︰12
© 彼得後書1︰10,馬太福音7︰17,加拉太書5︰6,22
(d) 彼得前書3︰1-2,羅馬書14︰19
為何我們仍要行善呢?
這個問題是可以理解的。如果救恩只是出於恩典,為什麼我們仍要行善呢?難道我們不是承認救恩從頭到尾都是神的工作嗎?基督把一個人拉出了無底的悲慘深淵,人自己對此毫無貢獻。他甚至根本就不值得被拉出來。與別的宗教不同,我們宣稱行善對於救恩毫無價值。那麼,我們又來談行善,豈不是自相矛盾嗎?
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出人意料的簡單︰基督用自己的寶血買贖了他的兒女,也將他們從撒旦的權勢下拯救出來。我們的罪債被免掉了。同時,主所作更多。人渾身上下都浸透了罪的污穢,因此他必須被改造,得更新。這在問答6中已說得很清楚。人必須重新按照神的樣式被造,就像亞當在墮落之前那樣。這是聖靈所作的工。保羅說︰“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傚法他兒子的模樣”(羅馬書8︰29)。
這不是一件小事︰從地獄中,從撒旦的奴役下得到拯救,從撒旦之子被改造為神的兒女。這是何等的榮耀﹗何等燦爛的前途︰與主永遠同在天國,恢復神在人身上的形象,就像主耶穌一樣,難道這還不能使一個人感恩嗎?毋庸置疑,我們必須用言行來表達這種感恩,這些就是行善。
四重功用
善行有四重功用︰
1. 它們證明一個人已獲拯救。
2. 它們榮耀神。神的兒女敬畏神,這就要求他們尊崇神的命令。以約瑟為例。他對引他的波提乏之妻說︰“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神呢?”(創世記39︰9)。
3. 神讚許這種敬畏神的生活。它給心靈帶來平安,也使這個人因此確信他是神的兒女。如果一個神的兒女滿不在乎地生活,撒旦就會用這個攻擊他,在他的心裡播下疑惑。而這個人毫無反擊之力。“你是神的兒女嗎?你的行為根本就不像﹗”當一個人與主相近時,撒旦這樣的攻擊威力甚微。使徒彼得說︰“所以弟兄們,應當更加慇勤,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彼得後書1︰10)。沒有新生命所結的善行之果,這是不可能的。
4. 一個人若知道主是他的神,會渴望別人也屬於神。他怎能為主贏得他人呢?是靠言傳嗎?沒錯,我們必須用言語向別人傳福音。保羅說︰“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馬書10︰17)。但我們更要根據主的道來敬虔地生活,為主的榮耀而活,用行為,用我們的生活來傳福音。這些行為給人的印象更深,也讓那些誹謗者啞口無言。它們能引起人好奇提問,這樣你就可以在回答他們時,把福音傳給他們,引導他們歸正。因此主基督吩咐我們︰“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5︰16)。
問87︰凡不從那忘恩,頑梗的生活轉向神的人,便不能得救嗎?
答︰絕對不能;因為《聖經》說,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偷竊的,貪婪的,醉 酒的,辱罵的,勒索的,或類似這些的人,都不能承受神的國(a)。
(a) 哥林多前書6︰9-10,以弗所書5︰5-6,約翰壹書3︰14
那些不悔改,不信神的人能得救嗎?
保羅寫道︰“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或類似這些的人,都不能承受神的國”(哥林多前書6︰9-10)。
前一個問題告訴我們為何得救的罪人應該以敬虔的生活來表達他的感恩。但是,如果他並不肯這樣,反倒生活在各種各樣的罪中,是否他能得救呢?答案是十分肯定的︰決不能。
主張廢棄道德者
歷史上總是不乏想靠善行得救恩的人,他們想賺取天國。同時也有人恰恰相反,我們稱之為主張廢棄道德者。這些人反對按照律法過新生活。他們繼續生活在滔天罪惡中,而且對此加以粉飾。他們聲稱︰“這使恩典更顯多”。但這種說法是站不住腳的。如果我們聲稱自己擁有恩典,就不能繼續生活在罪中。神的話語對此說得非常清楚。我們上述所引用的《哥林多前書》第六章就是一例。基督不僅把我們從罪中拯救出來,聖靈更是更新我們。進一步來說,那些因著信與基督聯合的人恨惡他裡面一切的罪惡。如果一個基督徒落入上述某項罪惡之中,他無法繼續在其中安然生活,除非他躲進基督的寶血中,接受神的赦免,否則他心靈無法安息。因此,這是成聖過程中不能缺乏的。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