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1日 星期二

上帝之神聖

你如何描述上帝?

壹 上帝之屬性
一 定義:上帝之屬性意為可用來描述上帝的特性。
二 上帝屬性知識之來源:
(一)聖經:
如神聖、公義、慈愛、信實、慈悲等。

(二)希臘哲學:
如不受苦性。這屬性與聖經的啟示相合嗎?

(三)中古士林哲學:如全能、全智、全在等。
(四)現代有神論:如無限,自存性等。

三 上帝屬性的分類
(一)否定或肯定
(二)可交通或不可交通
(三)絕對或相對:
絕對屬性是指上帝內在生命之屬性,如:生命、人格性、自存、純一、真實、愛、神聖等。相對屬性是指上帝在與世界之關係中所顯出之特性,如:永恆、無限、全在、全能、全智、信實、憐憫、良善、公正、公義等。

(四)本性或道德性
(五)辨證的屬性
如馬丁路德之隱藏的上帝與顯明的上帝

(六)不分類
如以agape為一切屬性的中心,或以聖為中心。

貳 上帝之聖
我們唱「聖哉、聖哉、聖哉」是什麼意思呢?我們常稱聖父、聖子、聖靈,這「聖」是什麼意思呢?
一 「聖」一詞之舊約用法(cdq)及意義
(一)字源
原義可能為「切開」,引申有「分別」的意思。

(二)上帝與受造物之分別或超越
用於上帝以強調祂與人類的不同。

(三)上帝對罪的反感(賽6)
(四)屬上帝之人、地、和宗教機構
指其已分別出來屬於上帝。如以色列民(出19:6)、安息日(出20:8-11)、帳幕(出40:9)、聖所與至聖所、十一捐(利27:30)等。

二 「聖」(aJgiwsuvnh)在新約中的用法與意義
新約較少稱父為聖的,但卻常稱聖靈。聖的意義主要亦為分別或超越。

三 「聖」的神學意義:
(一)上帝本性之超凡。
(二)上帝神秘性:上帝為人所不能理解的層面。
(三)上帝道德的完美。
(四)上帝對罪的反對。

參 與聖有關之屬性
一 上帝之永存
(一)聖經資料:
詩90:2,提前6:16,啟1:8

(二)神學解釋:
1. 上帝不受限於時間,但也不自外於時間。
2. 時間與宇宙一同為上帝所造;時間是隨受造物體的移動而產生。
3. 上帝在時間之前、之後、之上。
4. 多次元論。

二 上帝之不變性
(一)聖經資料:
詩102:27,雅1:17;比較耶18:7-10

(二)神學解釋:
因應人不同的態度行為,上帝按祂不變的本性及旨意而改變祂對人的態度及行動。

三 上帝之智慧
(一)聖經資料:
箴8,林前1:18-2:16

(二)神學解釋:
舊約中上帝的智慧主要與創造和道德相關。新約中則主要與在耶穌基督裡的救贖相關。

四 上帝之能力
聖經中上帝全能的觀念是允許人相當的獨立性並要人負道德之責任的。
上帝的能力是與祂的旨意相連的。祂的全能就是指祂有完成祂旨意所需的力量。

五 上帝之忌邪與忿怒
(一)聖經資料:
舊約中上帝的忿怒一詞出現至少130次。

(二)神學解釋:
忿怒是上帝異然的工作,救恩是祂本然的工作。忿怒不是出於上帝本然的旨意,乃是人的罪所引起的。
忿怒是上帝受傷之愛的表現。

六 上帝的榮耀
上帝的榮耀是上帝之尊嚴的表現。

七 上帝之義
(一)舊約
1. 普遍之義
2. 舊約中之義
(1) 命令之義
(2) 報應之義
(3) 救贖之義
詩71:22, 98:2, 賽41:10, 42:6, 61:10
救贖怎麼會和義有關呢?因救贖出於守約,故為義。

(二)新約
1. 義的上帝
2. 上帝的義
羅1:17上帝的義所指為何?羅3:21-26, 約壹1:9

(三)教義歷史
1. 中古晚期羅馬天主教:上帝之義只有正義的意思。
2. 馬丁路德:發現上帝之義是一救贖性的恩賜,而非僅是正義的報應與處罰。
3. 極端加爾文派強調報應性的上帝之義。
4. 自由派否認任何上帝之報應的義。

肆 結語
永存是上帝之聖的持續、不變性是其聖的恆常、智慧是其聖的真理、能力是其聖的力量、忿怒是其聖對罪的反應、榮耀是其聖之尊嚴的表現、義是其聖的範圍。
上帝之聖包含上帝的偉大、神奇及道德性。在敬拜中這三者都當有適當的強調,使人都真正尊主的名為聖。
上帝之聖與上帝之愛是可分別卻不可分割的。上帝的聖是愛中的聖,上帝的愛是神聖之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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