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會歷史中屢次發現教會必要抵抗政府的擅專以維護其主權。值得注意的事是,在舊約神權政治時期,教會與政府較五旬節以後有著更密切的聯結,至五旬節以後,教會往往施行其主權抵抗政府侵入。
從前掃羅王準備打仗攻擊非利士人,按例以色列人在出征前要向上帝獻祭。獻祭乃是祭司職份,在此次情況中獻祭的乃是撒母耳。當撒母耳遲到時,掃羅因不能忍耐就自己獻了祭,正當那時撒母耳趕到,並告訴掃羅犯了罪,他的國度就被奪取(撒上十三9~14)。
烏西雅王從前堅持要在祭壇上燒香,燒香也是祭司的特權,當王拒絕眾祭司的嚴重抗議時,上帝使他得了大麻瘋,由他兒子接替他作王(代下廿六16~23)。
由這兩個例證來看政府的代表者,因侵犯教會的主權而受到嚴重的懲罰。
新約也記載了同樣顯著的例證。當猶太人最高法庭—議會禁止使徒傳揚耶穌的名時。彼得大膽聲稱:順從上帝不順從人,是應當的。
當渥姆斯會議要求路德收回被當時教會認為是異端的教訓時,他發出具有權威可紀念的話:「這是我的立場;我不能夠收回,願上帝祝福我,阿們。」
諾克斯約翰不顧瑪麗皇后的眼淚和憤怒,在他死後麥維爾在墓碑上寫著說:「在此躺臥著一位大無畏的人。」
論到這位清教徒,馬考萊說:「他在塵埃中向造他的主屈膝,但他的腳踩在他君王的頸項上。」
我們今日的世代乃是全體主義國家的時代,國家主義在全世界都方興未艾,如日中天。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有三個全體主義國家,德國、義大利與日本遭受徹底失敗,但另外一個全體主義國家論從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又成為無比的強大勢力,影響世界甚巨。所謂民主國家包括美國在內,也有強烈的國家主義傾向。結果,這許多國家、教會受到政府支配,而這些政府往往是殘酷的。另外一些國家,人們的意識迅速抬頭,認為教會的存在與活動,需要得到政府許可。
現在正是教會維護其主權抵抗政府的侵佔的時候。教會的神聖職責就是要起來向世界宣佈,她享有崇拜自由,這自由並非出自政府,乃是上帝所賜的特權,為要傳揚上帝的道,並非由於人類政府的准許,唯獨出自主權之上帝的命令,主基督就是掌管教會主權的王,他正坐在上帝的右邊。
在另一方面,教會的主權當然也是積極的,教會必須有她的主權,對個人、家庭、社會與政府,設置上帝的律法。個人無權說他的私生活與教會無關,應由他自己去管理。這是偏激的主張,上帝的律法關係到人生的每一方面,而教會受到委託,以聖經的意義去傳佈那個律法,這律法要定個人生活中每一樣的罪。實在說來有些生活習慣,是上帝的律法既沒有吩咐也沒有禁止的,這就是通常所謂無關緊要的瑣事(adiaphora or indifferent things)。就是這樣的事也並不是在上帝的律法之外。瑣事的正確定義乃是上帝的律所許可,而並非要求的習慣或行為。所謂瑣事要有上帝的許可,瑣事本身亦非不道德或非超道德,縱非上帝所要求的,乃是善良的。只有這些習慣行為是出於信心或者愛心而做的,那才是善良的。雖然教會必須注意不可禁止上帝所允許的,可是教會也必須告訴人,根據上帝的話論到上帝所應許的適當途徑是什麼。
家庭絕不可告訴教會不可管他們的家務事,那未免是過於輕率,論到家度,教會也必須有主權來宣佈上帝全部的律法。當丈夫、妻子想要離婚的時候,他們不可以對教會說不要管他們的事,教會一定要讓他們知道聖經有關離婚以及婚姻生活的教訓。
在過去數十年中,社會福音在新神學派人士中非常活躍。許多基要派人士對新神學派的社會福音發出義怒,並非理性的極端結論說福音絕對必須傳於個人。結果,一般保守派教會都斷然拒絕了福音在社會方面的內涵,那些教會可以說對社會關係方面的主權未能維護。提出一個例證,社會今日面臨青少年犯罪的困執,教會竟然往往對此現象感到自滿,事實上教會必須把這種現象包括在教導兒女敬畏耶和華的計畫中,光教導自己的兒女是不夠的,教會必須大聲疾呼,促成基督教教育以及訓練國內青少年,乃是全國敬虔行為的必要條件。
教會在政府前膽怯,乃是教會的恥辱。不但如此,當大衛從烏利亞手中劫取拔示巴時,先知拿單以大無畏精神來斥責他。當亞哈王奪取拿伯葡萄園並傷害人才時,先知以利亞果敢的向他宣佈他的家要受上帝的刑罰。有無數上帝的忠僕跟隨著那些先知,步其後塵,但如今這樣的人日漸減少。
上帝的教會應當大聲疾呼反對謊言、偷竊、賄賂與邪惡,這些在各國各處暢行猖撅,教會必須公開的宣佈:「公義使邦國高舉,罪惡是人民的羞辱。」(箴十四34)
時候已到了,教會應當呼召人悔改,如若不然,教會就當將那些正巧是教會會友的政府首長或貪官污吏除去教籍,以示懲戒。那些既不敬畏上帝、也不怕世人、貪愛勢利的官長共同起來反對受膏者說:「我們要掙開他們的捆綁,脫去他們的繩索。」(詩二3)
教會必須告訴他們那坐在天上的必發笑,如果他們不以嘴親子,他就要用鐵杖打碎他們,必將他們如同窯匠的瓦器摔碎(詩二4,9)。
讓教會替主權的上帝發出權威的話語,上帝是那可稱頌獨有權能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願尊貴和永遠的權能都歸給他(提前六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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