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證指的是通過論據,證明觀點、立場、理論正確性的過程。
一般常見、常用到的論證手法有八種,分別是舉例論證、歸納論證、類比論證、引用論證、對比論證、比喻論證、演繹論證、因果論證。
- 舉例論證:使用典型的、具體的、確鑿的事例作為論據,證明論點的正確性。
- 歸納論證:通過觀察、分析實例,得出可適用的、共同的結論,推論出普遍的真理。
- 類比論證:通過已知的類似或具有相同特點的事物進行比較類推,證明論點。
- 引用論證:引用名人名言、警句、公理進行論證,增加說服力的同時添加權威性。
- 對比論證:使用正反兩面的論點、事實進行對比,使要證明的論點更加鮮明、突出。
- 比喻論證:使用通俗易懂的事物加以比喻,論證論點,形象生動地證明立場觀點,淺顯易懂。
- 演繹論證:一般以三段式進行推演,根據一般原理分析具體事物,並且綜合對這一具體事物的結論。
- 因果論證:根據客觀事物之間存有的普遍因果關係、規律性,進行論點的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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