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莉莎白一世在位的後期,清教徒完全移除所有教會的傳統,包含教堂音樂、蠟燭、祭衣、禮儀手勢、彩色玻璃、十字架遊行、赦罪與祝福等等,雖然在中世紀這些事物可能曾經被誤用,但並不表示這些東西本身都是錯誤的。而且很多議題並未在聖經(Scripture)中出現或被討論,這樣,基督徒應該如何作出決定呢?當時的英格蘭神學家理察·胡克(Richard Hooker)肯定清教徒說的:「聖經是一切教義的基礎。」但他也認為,在某些沒被提及的事情上,英格蘭教會應該要有運用理性的空間,並且去反省自教父時代以來,古聖先賢們所給予的教誨和訓勉,和教會所建立的傳統。
由於清教徒認為教會的崇拜和任何管理細節,都必須嚴格遵守聖經裡上帝所啟示的律法,胡克則撰寫了「教會組織法規」(Of the Lawes of Ecclesiastical Politie)來反思這種說法,主張聖經不是發現上帝律法的唯一方法。上帝也通過我們的理性,和透過我們的感官察覺在歷史中的證據,來使我們明白祂的律法。而聖經的功能就是宣揚上帝在基督裡的救贖,以及信靠祂作為門徒身分的基礎。
因此,安立甘信仰被認為要透過聖經(Scripture)、傳統(Tradition)和理性(Reason)來確立。而聖公會用聖經、傳統、理性作為三種準繩(或稱為三重砝碼、三支柱),確實提供了一種很好的方式來進行神學反省和對話,也基於聖公會對中性之事(Adiaphora,無關緊要之事)的理解,在特定問題上也減少了過度詮釋的危險,最後形成一種改革的大公主義(Reformed Catholic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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