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建立基本原則
1️. 神學推論不是創造真理
神學不是發明真理,而是:
- 整理啟示
- 統合經文
- 推導必然結論
例如:
聖經沒有一句話直接說:「三位一體」這四個字。
但教會透過邏輯推論得出:
- 父是上帝
- 子是上帝
- 聖靈是上帝
- 上帝只有一位
→ 必須有一種合乎邏輯的方式整合這四個命題。
這就是神學推論。
二、神學推論的三種基本邏輯方式
我們可以用古典邏輯三大形式:
① 演繹推論(Deduction)
形式:
若 A → B
A 為真
∴ B 為真
例如:
前提一:
所有人都犯了罪(羅3:23)
前提二:
耶穌是真正的人(來2:17)
表面推論:
耶穌也犯罪?
但聖經又說:
前提三:
耶穌沒有犯罪(來4:15)
因此我們修正前提一:
「所有墮落的人都犯了罪」
→ 神學精確化就是邏輯工作。
② 歸納推論(Induction)
從多段經文觀察,歸納出神學原則。
例如:
- 上帝創造
- 上帝救贖
- 上帝審判
- 上帝立約
歸納出:
上帝是歷史的主權者。
這種推論不一定百分百必然,但具有高度合理性。
③ 必然蘊含(Good and Necessary Consequence)
這是改革宗特別強調的。
西敏信條 1.6 說:
聖經明文教導的,或由良好且必要的推論(good and necessary consequence)得出的,都屬於信仰內容。
例如:
聖經沒有直接命令:
「主日必須敬拜。」
但推論:
- 耶穌復活在七日第一日
- 初代教會在七日第一日聚會
- 主稱為「主日」
→ 合理必要推論。
三、做神學推論的五個步驟
這是實際操作流程。
Step 1:明確命題化經文
不要只用感覺,要把經文變成命題。
例如:
約1:1
道就是上帝。
命題化:
P1:道具有上帝的本質。
Step 2:避免模糊詞彙
神學錯誤常出在:
- 同一個字不同意義
- 概念偷換
例如:
「上帝是愛」
「愛就是上帝」
這是邏輯錯誤(逆命題錯誤)。
Step 3:整合全本聖經(類比信仰原則)
不能只用單節。
例如:
上帝後悔(創6:6)
上帝不改變(瑪3:6)
邏輯推論:
- 上帝本質不變
- 上帝在歷史互動中有擬人表達
Step 4:檢驗是否產生矛盾
若你的推論導致:
- 上帝既有限又無限(同一意義)
- 基督是兩個位格
→ 表示推論出錯。
Step 5:區分「必然」與「可能」
不是所有合理的推論都是必然教義。
例如:
創世六日是否24小時?
這屬於可能推論,不是必要推論。
四、舉一個完整示範
我們來做一次神學推論:
問題:人是否完全墮落?
前提一:
人死在罪中(弗2:1)
前提二:
死人不能自救
前提三:
得救是上帝使人活過來(弗2:5)
推論:
人在得救前沒有自我更新能力。
這就是「全然敗壞」的邏輯基礎。
五、常見邏輯錯誤(神學中很常見)
1️. 斷章取義
2️. 情緒代替推論
3️. 稻草人謬誤
4️. 假兩難(非A即B)
5️. 類比過度延伸
六、神學推論的屬靈態度
邏輯不能取代:
- 敬畏
- 禱告
- 群體辨識
真正成熟的神學推論是:
在敬畏中理性思考
在啟示下受邏輯約束
在教會中被檢驗
七、濃縮成一句方法論公式
神學推論 =經文命題化
· 全經整合
· 邏輯一致性檢驗
· 必然性評估
· 群體歷史檢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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