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6日 星期五

教會的根基和房角石 - 使徒性

       教會的建立是在五旬節聖靈降臨的時候開始﹔聖靈把信耶穌基督的人放在教會裡,他們是從未得救的萬人中被呼召出來,集合而成的一個信徒群體,為耶穌基督作見証。

    按照這個被呼召出來的觀念,教會可分為:

1、兩三個人奉耶穌基督的名聚會(太十八:20)

2、地方教會: 家庭教會


              非教堂式的教會


              教堂式的教會


3.宇宙性的大公教會:古往今來,天上地下,凡被聖靈所召、所生,并歸入基督身體之內的信徒所組成。


[教會的根基]

    教會有分真假。如何分辨真假教會?我們要看兩處經文:


1、太16:18-19 “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盤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注:”權柄”原文作”門”)。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2、弗二:20 “并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

       天主教認為既然主耶穌說要把教會建造在彼得這盤石上,彼得就是第一位教皇,繼承他的教皇都被賦予“捆綁。。釋放”的權柄,教皇坐在法座(ex cathedra)所說的話,是真確無誤的。他是所有基督徒的牧者,這是根據授予他作為使徒彼得繼承者的權力。

       但這不是主耶穌說話的原意。他只是利用彼得的希臘名Petros 作為雙關語,告訴門徒他要將教會(ekklesia)建立在磐石上(Petra),這磐石當然是基督(林前十:4)。

       “我 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天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 天主教引用這句話來支持他們教皇有至高無上的權柄。我們只要看太18:18,那裡耶穌也說了同一句話,卻把“你”改為“你們”。耶穌不是把這權柄賜給彼得 而已,他是將權柄賜給所有屬於基督的人,這可以從太18:15 - 20 的上下文談到教會怎樣行使紀律處分和禱告的權柄看得出來﹔約翰福音20:23 節也印証這點。

       什麼才是教會的根基呢?保羅告訴我們,教會是“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

       換句話說,教會是建立在使徒和先知的教導上。請注意,使徒在先,先知在後。為什麼?

       教會“被建造”是過去式分詞,不是未來式,所以這裡的使徒和先知是當時耶穌基督所揀選的使徒,以及先知。


現在靈恩派有人稱自己為使徒,第三波靈恩運動的 Peter Wagner 魏格納所創導的“新使徒改革(New Apostolic Reformation)”共按立了二百多使徒,包括新加坡的那個玩魔術的牧師和一個女牧師。有人說這裡的先知指的是新約和以後的先知,不是舊約的先知﹔ 他們說上帝的啟示不會終止,這樣他們就可以振振有詞地自稱為先知了。有一個從台灣到大陸去的人,在講台上踐踏聖經,他認為過去歷史上所記錄使徒和先知的話 已經過時了,現在上帝用他作出口傳講上帝的話,人要聽他,服從他。教會不是建立在這些假使徒和假先知的根基上。

       教會當然不是建造在政治、哲學、思想主義的根基上。這樣建立的教會,再宏偉也是上帝所唾棄的。

[教會的房角石]

       房 角石(cornerstone)就是現在的奠基石,但功用完全不同了。現在的奠基石是作裝飾用的,保羅時代的房角石則不同,是放於轉角處,作為第一塊基 石,有定位(確定位置)、定向(確定方向)的基本功用,也作為承重的石塊。除了這兩個意義外,保羅還從舊約借用“房角石”的觀念(如賽 8:14,28:16,詩118:22),“房角石”是絆腳的石頭,有試驗性(試驗真假),審判性(基督是審判教會的主)的功用。換句話說,在建立教會和 教會的運作上,基督耶穌是我們賴以決定各面牆與各交叉牆的方向的基準。

教會的聖潔性和大公性

      教會是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使徒”在先,因為他們曾“聽見、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主耶穌(約壹一:1)﹔“先知”在後,因為他們只是指向基督。現在沒有使徒和先知的職分,但他們的功能還在。

       教會的房角石是基督。房角石有定位、定向、試驗和審判的功用。在建立教會和教會的運作上,基督耶穌是我們賴以決定各面牆與各交叉牆的方向的基準。離開基督,人只是用草木、禾稭在這根基上建造,這工程是經不起火的試驗的(林前三:12-13)。


       教會除了有“使徒性”的特質,教會還有“聖潔性”和“大公性”的特質,再加上“合一性”,它們成了教會的四個身份特征,也是使她與別的社團機構分別出來的因素。

[教會的聖潔性]

    《使徒信經》說:“我信聖而公的教會。”

    “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因為經上記著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利十一:45,彼前一:15-16)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彼前二:9)

       教會的聖潔有分客觀性和主觀性。上帝把教會從世界分別出來,“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弗五:26-27)

這是客觀性的聖潔,是上帝做的。

主觀性的聖潔是有關道德,我們要做的,就是彼得說的:“你們在一切所行的 事上也要聖潔。”

       教 會固然是一個傳講上帝話語和彼此相愛關懷的地方,但這些都必須在一個聖潔的“平台”上運作,而不是在其他世俗、商業、政治、文化、宗教的“平台”上運作。 教會建立的時候,上帝嚴厲地擊打欺哄聖靈的亞拿尼亞和撒非拉(徒五:1-11),以殺一儆百的手法警告教會,上帝是聖潔的,教會也應當聖潔,絕不容許罪惡 滋生,或包庇罪行。

[教會的大公性]

    《使徒信經》說:“我信聖而公的教會。”

       大公性(catholic)的反面是地方性、小家性(parochial)。地方性的教會是有形和分宗派的﹔大公性的教會是無形和宇宙性,古往今來,天上地下,凡被聖靈所召、所生,并歸入基督身體之內的信徒所組成。啟五:9 把這觀念表達得淋漓盡致。

       天主教自稱為大公教會,實質上卻排除其他的教會,將之拒於門外。但有基督教會對大公性採取鬆弛的態度,連否認三位一體,或不相信基督神性的教會、牧師也包括在內。

       地方教會決定接納誰為自己的會友。教會的會籍并不一定就是大公教會或上帝國的國籍。所以加入教會為會友,并不就是得救的意思。怎樣才有得救的確據,肯定自己的名字紀錄在上帝的生命冊上。(啟三:5,二十:12,15,腓四:3)

       我“信”聖而公的教會 — 我可以信上帝,信耶穌基督,信聖靈。但我可以信一個“不是合一,而是分裂﹔不是聖潔,而是污穢﹔不是大公,而是分派﹔不是使徒所立,而是有權勢的人所立”的教會嗎?看啟三:4-5。

教會的合一性

在教會的四個身份特徵中,我們已經看了三個,就是使徒性、聖潔性和大公性。使徒性指的是教會的根基﹔聖潔性指的是教會運作的平台﹔大公性指的是教會的國度疆域。

       談到大公性時,我特別強調大家要肯定自己有大公教會的國籍,因為有地方教會的會籍不代表一定得救。信上帝叫耶穌從死裡復活和口裡認耶穌是主(羅十:9)是我們入籍大公教會的唯一條件。


[教會的合一性]

 

       約 17:20-23 “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你所賜給我的榮耀, 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我在他們裡面,你在我裡面,使他們完完全全地合而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 樣。”

       弗四:3-6 “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上帝,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


       這樣的合一是組織上的合一,如天主教的“教職階級組織”嗎?(不是)


       教會的合一并非外形組織的,乃是一種內在的屬靈的特質。這種屬靈的合一是建立在真理上,“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約17:17)

 由於各人的成聖離開完全還有一段很長的距離,所以教會的屬靈合一,就目前的光景而言是一個事實,但是要達到最高的合一,則是將來仍待實現的事。

[單一性與多元性]

 

       教會的單一性,如中國三自教會的自詡不分宗派,好嗎?教會彼此之間的一致性,并非一定理想,反而有可能發展出惡的後果,不但不能增加其榮耀,反而會減損,因為這樣的合一只是一種拘泥虛套的外表主義、禮儀主義和律法主義。

        教會的多元性,如目前的宗派林立,反而使真理發揚光大,愈辯愈明。

       為什麼有那麼多宗派呢?聖經裡的基要真理都是淺顯易懂,問題只是一些枝節的理解,才會導致宗派之別。何以有枝節呢?為什麼上帝不讓我們清清楚楚看見那座山呢?其實山已經清清楚楚放在那邊,“在他并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雅一:17)


只是雲霧太多(罪), 要靠上帝的恩典使雲霧消散。因神學的枝節導致宗派之別不是一件壞事,這是上帝的憐憫所容許的,一來叫真理愈辯愈明,再來叫那些與枝節的解釋有認同的,能在 一起敬拜上帝。這總比因人的軟弱,在同一間教會分門結黨來得好。這好比過去的大家庭,是由許多小家庭組成。平時各自為政,發揮各自所長,但都是從一位聖靈 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個聖靈,是上帝所喜悅的大家庭。


[合一或分離]

 

       聖經除了教人合而為一,聖經也教人“分別為聖” “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林後六:17)

2014年6月1日 星期日

需要認識聖靈論之原因

  1. 聖經吩咐我們要認識獨一的真神(約十七3),聖靈乃是三位一體真神之其中一位格,所以信徒必須認識他。

  2. 聖靈論乃所有基督教教義中最被忽略的一門。

  3. 聖靈的位格不獨被異端(如耶和華見證人、摩門教等)否定,而基督教會的神學家及教會本身對聖靈的位格亦模糊不清、懷疑,甚至否定,這是十分可悲的。

  4. 門徒得勝的生活離不開聖靈的工作,聖潔、像主的生活表現被聖經描寫為聖靈所結的果子。可見認識聖靈是信徒成長的必經之路。

  5. 今天,教會死氣沉沉,主要是因為信徒(包括傳道人)沒有聖靈的充滿。另一方面,今天之五旬靈恩運動卻弊於對聖經所載有關聖靈之位格、屬性及工作(特別是在信徒身上之工作)缺乏系統、清楚而正確的認識。

  6. 目前有關聖靈論之討論多缺乏正常的平衡立場,靈恩派跟隨者多注重主觀經歷而走向極端;不少福音派學者卻走向另一極端──純理論和知識的鑽研,甚至評擊一切靈恩派追隨者為異端,甚少從正面去解釋,激勵信徒過聖靈充滿的生活。

  7.要認識上帝的旨意,信徒必須認識聖靈及他的引導,否則無從把握上帝的心意。

認識聖靈論之基礎

  1. 上帝的話──聖經──是我們認識聖靈的至高權威。

  2. 人的經歷絕不可視作絕對的根據,任何傳統若與聖經真理抵觸,這傳統必須拚棄。

  3. 解經方面,我們根據保守教會、福音派學者向來持守之解經原則。其實那些原則乃“普通常識”而已。

  a. 上文下理乃是決定某些字、詞、句的意義的最好根據。

  b. 文法結構不但告訴我們經文之意,也顯示何者乃絕對命令,何者乃相對的榜樣。而且,動詞的時式甚至可以決定聖靈哪些工作是要繼續下去的,哪些工作則已成為過去。這些文法對研究聖靈的工作尤為重要。

  c. 聖經神學--任何解經必不能與整個聖經神學起衝突,因為上帝不可能是自相矛盾的。

  d. 不明顯的經文必須由意義明顯的經文解釋。

  e. 歷史背景乃認識聖經意義最好的參考依據之一。

  f. 不能用比喻建立教義,因它們的目的只是解釋教義或真理。

  4. 相對的榜樣不能視作絕對的命令,所以動詞的形態必須分清楚。

  5. 字義釋經是基本的釋經法,除非聖經文體或上文下理告訴我們必須按喻意解經。

  6. 由聖經決定神學體系而不是用神學體系決定經文意義。

  7. 絕對的命令是信徒必須遵從的,無論他們同意或喜歡與否。

使徒的教會之聖靈觀(主後33-150)

  1. 這時期的教會並沒有清楚寫下聖靈的位格、屬性與工作。有關聖靈的神學亦沒有引起教會的注意。

   2. 在教會領袖心目中,聖靈的位格、神性及屬性……等是教會所持守的。它們為信徒施行水禮時,要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name;單數);尼西亞信經寫明︰ “我信聖靈是主,是賜生命的;從父、子出來,與父、子同受敬拜,同受尊榮;曾藉著先知傳話。”從上述兩點看來,當時的教會領袖相信聖靈乃是有位格的上帝, 與父、子同權、同質、同榮,是三而一、一而三的真神中之第三位格。

  3. 這期間,教會較重視在聖靈裡的經歷多於有關聖靈的真理。

  4. 這時期的神學思潮主要在神論與基督論,所以對聖靈的論述甚少。

  5. 雖然教會對聖靈並無系統的著述,對追求聖靈的經歷卻甚少與聖經相違。

孟他努派之聖靈觀(Montanism,主後150)

  1. 此派由一位從異教歸主的祭司孟他努(Montanus)創立,以兩位女士柏斯家(Prisca)及美式美勒(Maximilla)為助手。

  2. 他們認為當時教會信徒的屬靈生活呆板,缺乏聖靈的能力,所以提倡回到使徒行傳所載之教會中,重視聖靈的能力及恩賜(很象“五旬節派”的看法。)

  3. 他們宣告︰

  a. 他們乃先知,蒙聖靈啟示,故此所說的話皆有無上權威。

  b. 他們生長的時代乃“保惠師”(聖靈)時期,上帝會將新的啟示賜給他們。

  c. 他們說主將要再來,建立千禧年國度,信徒在苦難臨到時必須為主犧牲,逃避苦難者必不能逃避最後的審判(得不到永生)。

  d. 他們主張禁欲苦修,以嚴謹的生活紀律對付罪惡。

  4. 此派之產生亦是針對諾斯底派──純理性主義──而有的。

撒伯流派之聖靈觀(Sabellianism,主後215)

  1. 此派的領袖除了撒伯流(Sabellius)外,還有諾土斯(Noetus,主後190)及其學生帕克西亞(Praxeas,主後200)。

  2. 他們認為父神是基督,基督即父神,聖靈只不過是上帝的另一扮相而已;聖父、聖子、聖靈不是三個位格,乃是三個不同稱呼。

  3. 後世學者稱此派為“聖父受苦派”(Patripassianists)。

  4. 此派是首批提倡形態說(Modalism)的異端。

亞流派之聖靈觀(Arianism,主後325)

  1. 此派由亞歷山大教會的一位長老亞流(Arius,主後256-336)所創,其思想源於極端強烈的一神論。

  2. 他認為︰若謂耶穌基督與上帝有同一之神性,就對上帝之尊榮有損;因此他主張基督乃是在萬有之先被造的,後來上帝再藉他創造萬有。

  3. 聖靈乃主基督所創造的第一位被造物。

  4. 結果引起亞歷山大教會的執事亞他那修(Athanasius,主後296-373)激烈反對。教會遂召開了尼西亞會議,指出亞流派之基督論、上帝論及聖靈論為異端。並訂下了尼西亞信經,作為教會信仰的立場表白。

君士坦丁會議之聖靈觀(主後381)

  1. 麥瑟當尼(Macedonius)為君士坦丁主教,他說聖靈是比聖子次一等的受造物,所以被譏為抗靈派(Pneumatomachians,Evil speakers against the Spirit)。

   2. 當時的神學家如大巴西流(Basil the great,主後330-739)、貴格利(Gregory of Nyssa,主後395)及拿先安斯的 貴格利(Gregory of Nazianus,主後330-390)等,一同起來反擊,所以羅馬王Emperor Theodosius遂召集了一百 五十位主教(教會領袖)舉行君士坦丁會議。

  3. 會議結果,聖靈之位格與聖父、聖子之關系,較清楚地記述下來,“我信聖靈,是賜生命的主,受父所差,與聖父及聖子同享榮耀,同受敬拜,又藉先知啟示我們。”


  但這信經仍未有解釋聖靈與聖父、聖子是否同質,至於三者關係亦未有清楚交代。

奧古斯丁之聖靈觀(主後354-430)

  1. 自奧古斯丁開始,“三位一體”之教義已成形,他指出聖父、聖子及聖靈有著完全相同的本質,三者不可分割,卻又是獨立的位格。

  2. 聖靈乃是受聖父及聖子所差而來的。

伯拉糾派之聖靈觀(Pelagianism,主後430)

 1. 沒有原罪,全人類之死非因亞當而來。

  2. 人可以靠自己行善得救而毋須倚靠聖靈的能力及恩典。

  3. 受洗嬰孩可得永生。

  4. 結果,伯拉糾被迦克頓會議(Council of Chalcedon)評為異端信仰,君士坦丁信經被重申,使聖靈之神性牢牢確立(時維主後451)

托利都會議之聖靈觀(Synod of Toledo,主後589)

  1. 需要︰雖然聖靈的神性在君士坦丁會議及迦克頓會議被確立了、申明了,但聖靈與聖父、聖子的關係仍未清楚。

  2. 會議結果︰申明聖靈乃是聖父及聖子而來,為父、子所差。另較早前的橙城會議(Synod  of  Orange,主後529),亦申明聖靈在感動罪人悔改及信耶穌為救主之工作上是絕對少不了的。

亞伯拉德之聖靈觀(Abelard of Paris,主後1079-1142)

  1. 他形容聖父為能力,聖子為智慧,聖靈為完美──所以他對三位一體之認識近乎形態論(modalism)。

  2. 否認基督之神性,只接受基督之人性,他也否認了聖靈乃有位格的上帝。

柏納德之聖靈觀(Bernard of Clairvaus,主後1090-1153)

 1. 他是神秘主義的代表者,甚至被譽為西方神秘主義的鼻祖。


 2. 他教導修道士苦修、禁慾及敬虔,但他也強調聖靈恩典之重要性,人必須倚靠聖靈的能力去過敬虔的生活。

宗教改革之聖靈觀(主後1517)

  1. 宗教改革前,教會只注意到聖靈的位格及神性,極少有系統地根據聖經闡明聖靈的工作。

  2. 宗教改革期中,路德、加爾文、史雲格里等比較注意聖靈的工作。

  a.
聖靈感動罪人悔改,且住在悔改及信主之信徒中,使他們得到重生。

  b.
聖靈使信徒明白真理。

  c. 所有信徒均蒙聖靈引導,明白上帝的話,所以人無需靠教皇、神父才可聽到上帝的話(信徒均為祭司)。

  3. 宗教改革之重點在救恩論,非聖靈論。

上帝的絕對屬性

  (1) 屬靈的︰

上帝是個靈,所以上帝是沒有形體或物質形狀的(約四24)。

人的身體會受到地域限制,但上帝是個靈,所以上帝無處不在,不受限制;雖然上帝沒有身體,但上帝有實質。

上帝是屬靈的這句話,不單說明了上帝沒有身體,也說明上帝是所有生命的源頭。出埃及記二十章4節的誡命,禁止為上帝造像,就是因為上帝是沒有物質形狀,為上帝作任何形像都是錯誤的。聖經中多次提到上帝的物質形狀(比較創三8;王上八29;詩三十四15;賽六十五2)都是擬人法(是一種象徵語言,將人的特性加諸上帝的身上,讓人能理解)。

  (2)
自存︰

上帝的自存的意思是,「上帝有自己存在的基礎……上帝是獨立地存有,……上帝是獨立於一切以外;上帝以自己的美德、命令、工作及……讓一切倚靠他的而存有」。

出埃及記三章14節強調上帝的自存︰「我是耶和華。」(I AM WHO I AM)在原文「是」強調上帝在自己繼續而存有。

約翰福音五章26節進一步強調,父是在自己有生命。一個未出生的嬰孩,必須依附母親得著生命;動物也必須依附環境而得著生命;樹木也要依附太陽和雨水得著生命;一切活物都必須依附於一些人或一些物,但上帝是獨立於一切,上帝是自存的(但五23;徒十六28)。

  (3)
不變性︰

不變性是指「上帝是完全的,上帝不會改變,這不但在上帝的存有上如此,在上帝的德性,及他的計劃和應許上也是如此……上帝的存有和上帝的德性無增無減;不會加多,也不會衰毀。」

改變不是變得更好,就是變得更壞,但因為上帝是絕對完全的,上帝就不可能有所增進,也不可能有所衰減。

瑪拉基書三章6節教導,有關上帝的不變性︰「我耶和華是不改變的。」

雅各書一章17節說,在上帝沒有轉動的影兒,世界不斷地變,但上帝的位格和上帝對受造之物的回應,都沒有改變。這個教義十分重要︰因為上帝是不改變的,所以上帝的慈愛和應許,永遠都是真確的。例如在約翰福音三章16節,神的應許是永遠不會改變。

  (4)
合一︰

有兩點是值得注意的。

第一,上帝在數目上只得一位。一上帝的信仰將以色列民與鄰近的多神宗教分別出來,以色列人在每天崇拜時都背誦「示瑪」(Shema,申六4)。這段經文說︰「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華我們的上帝是獨一的主!」

上帝是獨一的;上帝在本質上為一,不可分割。上帝是獨一無二的,沒有什麼可以與上帝比擬(比較出十五11)。提摩太前書二章5節和哥林多前書八章6節,也同樣強調上帝在數目上只得一位。

第二,上帝的合一是指上帝不是一個組合物,上帝是不可分割的。上帝在「裡面和本質上是合一的」。因為只有耶和華是上帝,除他以外,沒有誰可以分享他的榮耀,所以聖經有這樣的禁令︰「你們要遠避偶像。」(約壹五21

  (5)
真理︰

真理的意思是,與事實相符的事物。真理說明事實的本然,用在與上帝的關係上,真理就是「充分滿足上帝存在的完美性。真理在上帝的啟示中是完全可靠的,是按照事實的本然看事物」。

第一,真理指出上帝是與一切別的上帝只不同的真神,除他以外沒有像他的(賽四十四810,四十五5);

第二,上帝是真理,他的話語和他的啟示是可靠的(民二十三19;羅三34;約十四126;來六18︰多一2)。上帝是可信可靠的。

第三,上帝知道一切;上帝是知識的來源,上帝也讓人得著知識,使人可以與他交通。神是真理這個概念,可作這樣的理解︰「上帝是一切真理的來源;不單在道德和宗教上如此,在任何一方面的學問和知識上也是如此。」

  (6)
愛︰

約翰壹書四章8節說︰「上帝就是愛」,第10節就解釋上帝的愛是怎樣的︰「不是我們愛上帝,乃是上帝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

有人為上帝的愛作這樣的一個定義︰「是上帝本性中的完美,令上帝永恆地傳達自己。這不單是出於情感上的動力,更是一種理智的和自我的意願;這種意願的基礎,是真理、聖潔,及自由的選擇。」

希臘文agape這個字可翻譯成「愛」,這個字通常是用來說明,上帝的愛和上帝對人類的愛的表達(比較約三16,五42;羅五58,八3539;約壹四101119;啟一5)。

Agape這個字是指一種出於理性的愛,而不是純粹以感情為基礎的愛(但不是沒有感情)——這種愛是不問對方的價值,即便是所付出的未能得著回報,仍然願意愛對方。

  (7)
聖潔︰

聖潔的基本含義是「分別」,或「分別出來」。不少人認為,聖潔是最先的一種屬性,因為聖潔遍及上帝所有的其他屬性,而聖潔更是與上帝本身和上帝的所作一致。

     
上帝的聖潔包含好幾方面,聖潔有一種「超越」的特性,就是說,「上帝與一切受造物有別,上帝有無限的尊榮,超乎他們之上。」

出埃及記十五章11節說,聖潔的上帝是無可比擬的,是可敬可榮的——這一切都彰顯在上帝拯救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的作為上。

以賽亞書五十七章15節也形容上帝的超越性︰上帝是「至高至上」,住在「至高至聖」的所在。聖潔也有「道德」的特性。這是指,「上帝與道德上的敗壞,或罪惡無關。聖潔是說,上帝是至高至純的,在道德上是至尊至榮的。」

這講法的根據,是利未記十一章4445節︰「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因為神在道德上是至純潔的,所以他不能寬容罪惡,也不能與罪有任何關連(詩十一46)。上帝在他的聖潔中是道德的標準。上帝就是律法,上帝將標準訂立。

上帝的相對屬性

  有些屬性稱為「相對」的屬性,因為這些屬性與時空有關。

  (1)
永恆︰

上帝的永恆性與時間有關。按定義,上帝的永恆性是指,神上帝不被時間所規限。在上帝是沒有事件的先後次序的;上帝是超越一切限制的。

「在上帝是沒有現在、過去和將來的。一切事情對他來說,都是現在的,都是相同的。」

詩篇九十篇2節,說明了上帝的永恆性︰「從亙古到永遠,你是上帝。」

上帝的永恆性延伸至過去的無限和將來的無限,上帝的永恆性和他在普遍國度中的永恆統治有關(詩一12)。

上帝的永恆性也和他的名字有關。上帝在出埃及記三章14節,將他的名字告訴摩西︰「我是耶和華。」(I AM WHO IAM

有些學者將上帝的名字,和這裡用的希伯來文現在式動詞hayah相連,意思是「是」(to be)。上帝的名字反映出他的永恆性,上帝是「繼續存在的一位」。

這不是說,上帝沒有時間。雖然上帝看一切事物是永恆的現在,但因為上帝與人和受造物有關係,所以上帝也看一切事物,是在一連串時間中發生。

  (2)
廣大無限︰

「上帝本性的完美性,超乎一切空間的限制;但上帝仍以完全的本體存在於空間的每一處。」

列王紀上八章27節說出了這個真理(另比較賽六十六1;耶二十三2324;徒七4849),所羅門說︰「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稱居住的。」

所羅門當時為上帝建造了一個宏偉的聖殿,因他知道上帝不能被聖殿規限。上帝不像人類的身體,可被空間限制,上帝是廣大,不受限制的,也不受空間所規限。

上帝完全的本體充滿每一處地方,但充滿的程度也各有不同。

「上帝怎樣住在地上,和他怎樣住在天上不同;上帝與動物的同在,也與人的同在不同;上帝在無機的物體裡,與在有機的創造中不同;上帝與壞人的同在,和與敬虔的人的同在不同;上帝與教會的同在,也和與基督的同在不同。」

上帝的相對屬性,也有與受造物相關的,那就是說,上帝向人類和受造物,啟示他位格的某些特質。

  (3)
無所不在︰

上帝在每一處地方(這觀念與泛神論不同。泛神論是說,上帝「在」一切之內)。說得準確一點,就是上帝無所不在。我們可以下這樣的定義︰「上帝以其全部本質,不須經過發散或擴展,不用增長或分割,已滲透和充滿了宇宙的每一處。」

詩篇一百三十九篇712節,說明了上帝無所不在的特性;從高天至深海,以至地的深處,上帝在每一處地方。沒有一件事物能逃避上帝的臉。這是指,上帝以他的整過位格,在每一處地方出現。上帝不是身在天上,只將能力施行在地上。

上帝的廣大無限,和上帝的無所不在是有分別的;廣大無限是說上帝的超越性,強調上帝不被空間所規限,但無所下在,是說上帝的內蘊性;上帝充滿一切空間,包括大地。

上帝的無所不在,使信徒獲得安舒,信徒知道沒有任何禍患,可以叫他離開上帝。上帝的無所不在,也給不信服的人一個警告︰人不能逃避上帝的面。

  (4)
無所不知︰

上帝擁有一切的知識。要作一個更加完整的定義,我們可以這樣說,上帝因他的永恆性,能知道一切真實的和可能發生的事、過去、現在及將來的事。有關上帝的無所不知,以下的幾點是值得注意的︰

 
)上帝知道一切真實存在的事物(詩一三九16;一四七4;太六8,十2830)︰詩篇的作者明白上帝的無所不知,上帝知道他的行動、思想和話語,即使這些還未曾表達;上帝也知道他的一生(詩一三九14)。

 
) 上帝知道一切未發生的事情的變數︰耶穌知道,如果福音傳到推羅和西頓,那裡的人就會悔改(太十一21)。

 
)上帝知道一切將來的事情︰因為上帝是永遠的,所以上帝能以他的永恆性知道一切的事物。一切對人是屬於將來的事情,對上帝都是一個「永恆的現在」。上帝知道將來要管轄以色列人的邦國(但二3643,七48);上帝知道將要發生在地球上的事情(太二十四至二十五;啟六至十九)。

 
)上帝的知識是真知︰上帝的知識是立刻的,不是從知覺獲得;上帝的知識也是同時的,不是從觀察或理性可得;上帝的知識是真實的、完整的,是合乎現實的。

  (5)
無所不能︰

「無所不能」這名詞,是表明上帝的全能;但這並不是說,既然上帝是全能的,他就可以胡亂作任何事情。

以下是無所不能的正確定義︰「上帝是全能的,上帝能按他的旨意執行一切事情,但因為上帝的旨意是按著他的本性,所以上帝所作的一切事,都與他的完美本性和諧一致。」

換句話說,「上帝能否創造一塊他搬不動的石頭?」這類的問題,是一些不合理的問題。上帝能夠做一切與他的本性和位格相合的事情。

     
「全能」是有能力的意思。這字很可能是從一個含意是「強壯」的希伯來動詞而來(比較創十七1,二十八3;賽十三6;結一24;珥一15)。

上帝是全能的,在他凡事都能(太十九26)。上帝是那位叫未曾出生的嬰孩成形的(詩一三九1316)。上帝創造諸天(耶三十二17),能行一切的事,沒有一件事在上帝是難成就的。上帝憑己意行事(詩一一五3)。上帝命定一切,都要按照豐自己的旨意成全(弗一11)。

     
上帝不會做出一些與本性相違背的事情。上帝不會食言(提後二13);上帝不會說謊(來六18);上帝不會與罪相交(哈一13;雅一13)。既然上帝能做一切他喜悅的事情,無所不能的教義,就可成為信徒安慰的泉源(比較創十八14;彼前一5)。

(6)
真理︰

說上帝是真理,意思是指,上帝的話語及啟示是完全可靠的。

 
)上帝本身是真理︰

上帝是完整的,又是完全的上帝。上帝沒有可相比的(賽四十五5)。

 
)上帝的啟示就是真理(詩一一○5;彼前一25;太五18)。

這是說,上帝對人類的啟示是完全真實的。上帝是可靠的。上帝不是血肉之軀,上帝不會說謊(多一2;來六18);上帝宣講真理,上帝實現他所應許的一切(民二十三19)。

上帝是真實的,上帝不會廢棄他的應許(羅三34)。基督宣告說︰「我就是真理。」(約十四6

他的話是可靠的,他的門徒都信賴他。如果上帝是真理,上帝所給人類的話就是絕對可靠的,他永不會毀掉所留下的應許,正如在約翰福音三章16節的應許。

  (7)
憐憫︰

憐憫的一般定義是︰「上帝不論人的功過,也向悲苦哀愁的人施予良善及慈愛。」

希伯來文chesed(憐憫)的意思是︰「在上者所施的恩惠的幫助」。這字強調上帝信實的一面,無論人是如何的不可信。這字也含有憐恤、同情和愛的意思。新約希臘文eleos,也包含憐恤同情的意思;這字一般可譯為「慈愛」。上帝因憐憫、救助人暫時的需要(得一8;來四16),也賜給人永遠的救恩(羅九23;弗二4;多三5;彼前一3;賽五十二7)。但在新約,後者的用法居多。上帝向以色列人施行憐憫(詩一13),也向外邦人施行憐憫(羅十一3032,十五9)。上帝的憐憫是一種自由的賜予,是按著他至高無上的意願賜給人的(羅九151618)。

若查考經文匯編「憐憫」(mercy)這個字,我們可以看到,上帝是一位「有豐富的憐憫」的上帝;特別是在詩篇裡(比較五7,六4,十三5,十七7,十八50,二十一7,二十三6等等;注意︰這字常譯作「憐憫」)。

  (8)
恩典︰

恩典可以定義為,上帝向被定罪的人,施行他們所不配領受的恩寵。希伯來文chesed,在舊約經常用來形容上帝的恩典。這個字說明了,上帝將人從敵人、苦難及危險中拯救出來的恩典(詩六4,三十一716,五十七3,六十九1316);也說明了上帝的幫助(詩八十五7)、每天的帶領(詩一四三8)、赦免(民十四19;詩五十一1)及保守(詩二十三6,三十三18,四十二8,九十四18,一一九7576)。

新約希臘文charis,是特別用來說明在基督裡的救恩。恩典顯明在上帝所安排救恩的工作上(羅三24;弗一7,二8)。基督將恩典和真理賜下(約一18;羅一5),讓信徒得以在上帝的面前(羅五2);基督恩典所帶來的是生命,而不是死亡(羅五17);基督的恩典超越亞當的罪(羅五1520);基督的恩典將屬靈的恩賜,分給所有信徒(羅十二6;弗四7);猶太人和外邦人一律都是靠著恩典被接納的(弗三2)。

  (9)
公平︰

公平有時與上帝的公義相提並論。上帝的公平是指,上帝對待人類完全正確和公道的方法;而上帝公平的作為,也符合上帝的律法。上帝的公平,是相對於人的罪而說,因為律法彰顯了上帝的標準。當上帝照著所啟示的律法審判人,就是上帝顯明自己是公平公義的時候。

     
上帝的公平可以分成幾類︰上帝責任上的公平;這是指上帝是一位道德的管治者,向世界頒布他的道德律法,賞賜那些信服的人,刑罰不信服的人(詩九十九4;羅一32)。

上帝「分配上的公平」,這是指律法的賞賜和刑罰得以施行(賽三1011;羅二6;彼前一17)。分配上的公平可以是積極的,也可以是消極的。積極方面,這又可稱為「賞賜上的公平」(這是神聖慈愛的反映),指上帝向信服者施予的賞賜(申七9;詩五十八11;羅二7)。

消極方面,這又稱為「果報的公平」,指上帝審判惡人時,所發出的憤怒(創二17;申二十七26;加三10;羅六23)。因為上帝是公平和公義的,所以惡人受罰,也是公正的。他們受罰是因為自己的罪惡。

三位一體的定義

     三位一體是基督教信仰的基礎。相信與否定三位一體,是正統與非正統信仰的分水嶺。

人的理智不能測量三位一體,人的邏輯也不能解釋這個教義;雖然三位一體這名詞沒有在聖經中用過,但這個教義是聖經的清楚教訓。在初期教會,因為有否定三位一體的異端興起,所以人必須研究這個教義,為真理作規範。

    
正確的定義必須能說明,三位一體中三個位格的獨立與平等,也能說明三個位格的合一。

以下可以作為三位一體恰當的定義︰「三位一體是由三個合一的位格所合成;這些位格不是分離的存在——而是完全的合一,作為一位上帝。但按神聖本性而言,三位一體是三獨立的存在——父、子及聖靈。」

有關三位一體錯謬的解釋

  (1) 三神論︰

初期教會人物如亞空拿卓斯(John Ascunages),和斐羅龐努士(John Philoponus)曾說,有三位神,彼此之間只有一種疏遠的聯繫,就好像彼得、雅各、約翰三位門徒一樣。

這種錯謬否定了三位一體的合一性,將上帝說成是三位神,而不是一位神有三個位格。

  (2)
撒伯流主義(Sabellianism)或形態論(Modalism)︰

這教訓始自撒伯流(Sabellius,約主後200年)。他的錯誤,是走向三神論的另一個極端。

雖然撒伯流也談論父、子、聖靈,但父、子、聖靈不過是一位上帝的三種存在形態,或稱三種顯現。這種教訓稱為「形態論」,是認為上帝以父、子、聖靈三種存在形態來表明自己。

  (3)
亞流主義(Arianism)︰

亞流教訓的根源可追溯至特土良,特土良曾說子的地位次於父。俄利根還進一步發展特土良的概念,說子「在本質(essence)上」次於父。這教訓最終形成了亞流主義,否認基督的神性。亞流說,只有上帝才是非受造的;因為基督從父而生,這就是說,基督也是父所創造的。根據亞流說,有一個時期基督是不存在的。主後325年的尼西亞會議(Council of Nicea),否定了亞流和他的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