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6日 星期五

聖靈的行動及工作證實祂是有位格的

      下列的行動及工作是唯獨具位格的聖靈才能有的,這些行動和工作包括︰

  1. 祂要引導門徒明白一切的真理(約十六12-15)。

  2. 在門徒生活中引導他們(羅八14)。

  3. 祂要“隨己意”將恩賜分給各人(林前十二11)。

  4. 祂頒布命令給上帝的僕人及宣教士,指引他們作宣教的工作(徒八26、29,十六6)。

  5. 祂要指教門徒,並要叫他們想起主對他們說的一切話(約十四26)。

  6. 祂要為主基督作見證(約十五26),並見證門徒乃是上帝的兒女(羅八16)。

  7. 祂使人信服,叫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十六7-8)。

  8. 祂能行神蹟,將腓利提去(徒八39)。

  9. 祂呼召門徒作特別的事工(徒十三2)。

  10. 祂差派門徒作宣教士或作其它特別工作(徒十三4)。

  11. 祂會替門徒“用說不出來的嘆息禱告”(羅八26)。

聖靈接受敬拜證實祂是有位格的

   1. 主基督升天前頒下大使命,清楚地吩咐門徒“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且要“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太二十八19),若聖靈不是有位格的,這 使命便變得毫無意義了。我們要奉聖靈的名給門徒施洗,表明我們對聖靈的敬拜。若聖靈不是有位格的,祂豈能接受我們敬拜呢?

  2. 在使徒給信徒的祝福中,亦清楚顯示聖靈乃是有位格的。哥林多後書十三章14節說︰“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上帝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們眾人同在!”這祝福的內容也是對三位一體的真神表示敬拜。

  從以上施洗時的禱告及祝福內容中,我們不但看到聖靈是有位格的,而且可以知道,根據上帝的啟示,聖父、聖子及聖靈享有同等榮耀及地位;所以,三位格亦受到同等的敬拜。

聖靈與信徒之關係證實祂是有位格的

  1. 使徒行傳十五章28節記載“聖靈和我們(使徒),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外邦信徒)身上”。這經文清楚表示︰聖靈和我們一樣,是有位格、性格的,否則不可能作決定。

  2. 下列經文清楚指出聖靈不是能力而已︰

  a. 路加福音四章14節指出“耶穌滿有聖靈的能力”,而不是說“耶穌滿有聖靈,即等於能力。”(參羅十五13)。

  b. 使徒行傳十章38節說︰“上帝怎樣以聖靈和能力膏拿撒勒人耶穌,這都是你們知道的。”清楚表明聖靈和能力乃是不同的(參林前二4)。

      以上經文顯示,能力來自聖靈,但絕不能說,能力即聖靈。

究竟信徒應如何欣賞、敬拜這位有位格的上帝?怎樣用實際行動肯定祂乃是有位格的?

  1. 在我們的敬拜中,同時向具有三位格而獨一的真神裡拜、頌讚,多默想祂。

  2. 多求聖靈充滿自己。

  3. 讀經之光,求聖靈引導自己明白。

  4. 聖靈在我內心,感動我要作某些回應,或對人有某些行動時,不要把這感動當作是“心理作用”。我們要敏銳於他的感動(帖前五19;徒十19-21,七51)。

  5. 不要叫他擔憂,即不要自陷於試探中(弗四30)。

  6. 順服他的帶領,並欣賞到帶領著自己的乃是聖靈,也是上帝。

   另一方面,我們必須謹慎,若聖靈不是一位有位格的上帝,我們根本沒有可能與祂建立愈來愈密切的關係,更不可能對祂的引導、感動、帶領和提醒愈來愈敏銳。 若我們不信上帝是有位格的,我們甚至不可能與上帝建立密切的關係,因為自主基督升天以後,信徒便沒法面對面地見到祂。但上帝如何保證信徒可以經歷祂,並與 祂建立更密切的關係呢?祂應許差遣這位保惠師、安慰師、中保、顧問、輔導和老師的聖靈來到這世界代表他,如主基督代表祂一樣。若祂不是有位格的,我們從何 與“坐在天上的父上帝及主基督”建立愈來愈密切的關係呢?

上帝的本體

(1) 上帝的獨立自存

    上帝絕對不需要與祂本體以外的任何事物有關連或倚靠它們。上帝是絕對的(約翰福音5︰26;使徒行傳17:25)。祂是自給自足,完滿無缺。

(2) 上帝的不變性

    上帝不會也不能改變,因為祂不需要依靠祂永恆本體之外的任何事無(瑪拉基書3︰6;雅各書1︰17)。

(3) 上帝的獨一性

    因為上帝是獨立自存與永不改變的,所以上帝在祂自己裡面是合一的。

    上帝的眾屬性就是祂純一原有本體之各層面,祂的整體與部分是同一的。換言之,上帝的屬性並非是祂逐漸發展出來的特性,祂的屬性是祂本體的基要層面,各部分的總合構成祂的整體。上帝裡的一體性與多面性是同樣基本、且相互依存。

    上帝的本體及其屬性,是完滿自足的。上帝的本體是不能傳遞的。

教會的緣起

我們是從恩約的視角來看教會。上帝不會因為以色列人背約,就放棄他對世人的救贖計划。上帝用耶穌基督的血與我們所立的新約是恩典的約,他非要建立教會不可,使我們歸入教會,作為“新以色列”,為主耶穌作見証(徒一:8)。教會不是一個組織機構,被人利用,作為建立自己“王國”或權力基地的工具。  

[教會的緣起]

       舊約沒有“教會”這個字。新約第一次出現“教會”是在太16:18 “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盤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

第二次是在太18:17 “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

兩次都是主耶穌親口說的。希臘原文是 ekklesia ,這不是新造的字,原本是指希臘社區中,一群被召喚出來以便處理公務的市民。從字源學來說,它是由兩個詞組成:ek“出”和 klesis “呼召”,因此是指被呼召出來的任何群體。

       主 耶穌升天,五旬節聖靈降臨,猶太人歸信基督耶穌後,慢慢形成了他們的群體意識,覺得需要找一個適當的名詞來稱呼自己,他們就採用了 ekklesia 這字,有別於猶太人的會堂sunagoge。在新約裡,除了雅二:2 以 sunagoge 稱呼教會外,其他地方都用 ekklesia,意思是,從未得救的人中被呼召出來,集合而成的一個信徒團體。五旬節聖靈降臨的時候,也就是這個呼召的開始,所以一般解經家就以這事件 標志基督教會的誕生。

       在《使徒行傳》,第一次出現“教會”這個字是在徒五:11 “全教會和聽見這事的人都甚懼怕。”

徒八:1 “從這日起,耶路撒冷的教會大遭逼迫。除了使徒以外,門徒都分散在猶太和撒瑪利亞各處。”

11:26 “找著了,就帶他到安提阿去。他們足有一年的工夫和教會一同聚集,教訓了許多人。門徒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起首。”

這時的教會可說已經完全和“會堂”分別出來。

    對羅馬政權來說,有一段時間,他們以為基督教會不過是猶太會堂的另一種樣式。。
 
[教會的含義]

1、一般上,教會乃是指在一個特定的地點聚集的信徒,無論這聚集是不是為了敬拜。

    以下經文用「教會」含有敬拜的意義:徒5:11,11:26,林前14:19,28,35。

    以下經文則沒有:羅16:4,林前16:1,加一:2,帖前二:14。

2、在一些的經文中,教會則是指「家庭」聚會,或指在某個人「家庭中聚會」的教會。在新約中,一般上比較富有的信徒常把自己的房子提供為聚會處。參:羅十六:5,23,林前十六:19,西四:15,門2。

3、「教會」這個字最廣泛的用法乃指所有信徒的總和,包括在天上、地上、以往、現在以及將來,凡是與基督相聯合,接受他為救主的信徒。參:弗一:22,三:10,21,五:23-25,27,29,32,西一:18,24。

4、綜合以上這字眼之含義,「教會」含宇宙性與區域性的層面。宇宙性層面的含義是指古往今來,天上地下,凡被聖靈所召、所生,并歸入基督身體之內的信徒。而區域性層面的含義則只涵蓋那些在某個地區聚集的基督徒。

教會的根基和房角石 - 使徒性

       教會的建立是在五旬節聖靈降臨的時候開始﹔聖靈把信耶穌基督的人放在教會裡,他們是從未得救的萬人中被呼召出來,集合而成的一個信徒群體,為耶穌基督作見証。

    按照這個被呼召出來的觀念,教會可分為:

1、兩三個人奉耶穌基督的名聚會(太十八:20)

2、地方教會: 家庭教會


              非教堂式的教會


              教堂式的教會


3.宇宙性的大公教會:古往今來,天上地下,凡被聖靈所召、所生,并歸入基督身體之內的信徒所組成。


[教會的根基]

    教會有分真假。如何分辨真假教會?我們要看兩處經文:


1、太16:18-19 “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盤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注:”權柄”原文作”門”)。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2、弗二:20 “并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

       天主教認為既然主耶穌說要把教會建造在彼得這盤石上,彼得就是第一位教皇,繼承他的教皇都被賦予“捆綁。。釋放”的權柄,教皇坐在法座(ex cathedra)所說的話,是真確無誤的。他是所有基督徒的牧者,這是根據授予他作為使徒彼得繼承者的權力。

       但這不是主耶穌說話的原意。他只是利用彼得的希臘名Petros 作為雙關語,告訴門徒他要將教會(ekklesia)建立在磐石上(Petra),這磐石當然是基督(林前十:4)。

       “我 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天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 天主教引用這句話來支持他們教皇有至高無上的權柄。我們只要看太18:18,那裡耶穌也說了同一句話,卻把“你”改為“你們”。耶穌不是把這權柄賜給彼得 而已,他是將權柄賜給所有屬於基督的人,這可以從太18:15 - 20 的上下文談到教會怎樣行使紀律處分和禱告的權柄看得出來﹔約翰福音20:23 節也印証這點。

       什麼才是教會的根基呢?保羅告訴我們,教會是“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

       換句話說,教會是建立在使徒和先知的教導上。請注意,使徒在先,先知在後。為什麼?

       教會“被建造”是過去式分詞,不是未來式,所以這裡的使徒和先知是當時耶穌基督所揀選的使徒,以及先知。


現在靈恩派有人稱自己為使徒,第三波靈恩運動的 Peter Wagner 魏格納所創導的“新使徒改革(New Apostolic Reformation)”共按立了二百多使徒,包括新加坡的那個玩魔術的牧師和一個女牧師。有人說這裡的先知指的是新約和以後的先知,不是舊約的先知﹔ 他們說上帝的啟示不會終止,這樣他們就可以振振有詞地自稱為先知了。有一個從台灣到大陸去的人,在講台上踐踏聖經,他認為過去歷史上所記錄使徒和先知的話 已經過時了,現在上帝用他作出口傳講上帝的話,人要聽他,服從他。教會不是建立在這些假使徒和假先知的根基上。

       教會當然不是建造在政治、哲學、思想主義的根基上。這樣建立的教會,再宏偉也是上帝所唾棄的。

[教會的房角石]

       房 角石(cornerstone)就是現在的奠基石,但功用完全不同了。現在的奠基石是作裝飾用的,保羅時代的房角石則不同,是放於轉角處,作為第一塊基 石,有定位(確定位置)、定向(確定方向)的基本功用,也作為承重的石塊。除了這兩個意義外,保羅還從舊約借用“房角石”的觀念(如賽 8:14,28:16,詩118:22),“房角石”是絆腳的石頭,有試驗性(試驗真假),審判性(基督是審判教會的主)的功用。換句話說,在建立教會和 教會的運作上,基督耶穌是我們賴以決定各面牆與各交叉牆的方向的基準。

教會的聖潔性和大公性

      教會是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使徒”在先,因為他們曾“聽見、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主耶穌(約壹一:1)﹔“先知”在後,因為他們只是指向基督。現在沒有使徒和先知的職分,但他們的功能還在。

       教會的房角石是基督。房角石有定位、定向、試驗和審判的功用。在建立教會和教會的運作上,基督耶穌是我們賴以決定各面牆與各交叉牆的方向的基準。離開基督,人只是用草木、禾稭在這根基上建造,這工程是經不起火的試驗的(林前三:12-13)。


       教會除了有“使徒性”的特質,教會還有“聖潔性”和“大公性”的特質,再加上“合一性”,它們成了教會的四個身份特征,也是使她與別的社團機構分別出來的因素。

[教會的聖潔性]

    《使徒信經》說:“我信聖而公的教會。”

    “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因為經上記著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利十一:45,彼前一:15-16)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彼前二:9)

       教會的聖潔有分客觀性和主觀性。上帝把教會從世界分別出來,“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弗五:26-27)

這是客觀性的聖潔,是上帝做的。

主觀性的聖潔是有關道德,我們要做的,就是彼得說的:“你們在一切所行的 事上也要聖潔。”

       教 會固然是一個傳講上帝話語和彼此相愛關懷的地方,但這些都必須在一個聖潔的“平台”上運作,而不是在其他世俗、商業、政治、文化、宗教的“平台”上運作。 教會建立的時候,上帝嚴厲地擊打欺哄聖靈的亞拿尼亞和撒非拉(徒五:1-11),以殺一儆百的手法警告教會,上帝是聖潔的,教會也應當聖潔,絕不容許罪惡 滋生,或包庇罪行。

[教會的大公性]

    《使徒信經》說:“我信聖而公的教會。”

       大公性(catholic)的反面是地方性、小家性(parochial)。地方性的教會是有形和分宗派的﹔大公性的教會是無形和宇宙性,古往今來,天上地下,凡被聖靈所召、所生,并歸入基督身體之內的信徒所組成。啟五:9 把這觀念表達得淋漓盡致。

       天主教自稱為大公教會,實質上卻排除其他的教會,將之拒於門外。但有基督教會對大公性採取鬆弛的態度,連否認三位一體,或不相信基督神性的教會、牧師也包括在內。

       地方教會決定接納誰為自己的會友。教會的會籍并不一定就是大公教會或上帝國的國籍。所以加入教會為會友,并不就是得救的意思。怎樣才有得救的確據,肯定自己的名字紀錄在上帝的生命冊上。(啟三:5,二十:12,15,腓四:3)

       我“信”聖而公的教會 — 我可以信上帝,信耶穌基督,信聖靈。但我可以信一個“不是合一,而是分裂﹔不是聖潔,而是污穢﹔不是大公,而是分派﹔不是使徒所立,而是有權勢的人所立”的教會嗎?看啟三:4-5。

教會的合一性

在教會的四個身份特徵中,我們已經看了三個,就是使徒性、聖潔性和大公性。使徒性指的是教會的根基﹔聖潔性指的是教會運作的平台﹔大公性指的是教會的國度疆域。

       談到大公性時,我特別強調大家要肯定自己有大公教會的國籍,因為有地方教會的會籍不代表一定得救。信上帝叫耶穌從死裡復活和口裡認耶穌是主(羅十:9)是我們入籍大公教會的唯一條件。


[教會的合一性]

 

       約 17:20-23 “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你所賜給我的榮耀, 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我在他們裡面,你在我裡面,使他們完完全全地合而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 樣。”

       弗四:3-6 “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上帝,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


       這樣的合一是組織上的合一,如天主教的“教職階級組織”嗎?(不是)


       教會的合一并非外形組織的,乃是一種內在的屬靈的特質。這種屬靈的合一是建立在真理上,“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約17:17)

 由於各人的成聖離開完全還有一段很長的距離,所以教會的屬靈合一,就目前的光景而言是一個事實,但是要達到最高的合一,則是將來仍待實現的事。

[單一性與多元性]

 

       教會的單一性,如中國三自教會的自詡不分宗派,好嗎?教會彼此之間的一致性,并非一定理想,反而有可能發展出惡的後果,不但不能增加其榮耀,反而會減損,因為這樣的合一只是一種拘泥虛套的外表主義、禮儀主義和律法主義。

        教會的多元性,如目前的宗派林立,反而使真理發揚光大,愈辯愈明。

       為什麼有那麼多宗派呢?聖經裡的基要真理都是淺顯易懂,問題只是一些枝節的理解,才會導致宗派之別。何以有枝節呢?為什麼上帝不讓我們清清楚楚看見那座山呢?其實山已經清清楚楚放在那邊,“在他并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雅一:17)


只是雲霧太多(罪), 要靠上帝的恩典使雲霧消散。因神學的枝節導致宗派之別不是一件壞事,這是上帝的憐憫所容許的,一來叫真理愈辯愈明,再來叫那些與枝節的解釋有認同的,能在 一起敬拜上帝。這總比因人的軟弱,在同一間教會分門結黨來得好。這好比過去的大家庭,是由許多小家庭組成。平時各自為政,發揮各自所長,但都是從一位聖靈 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個聖靈,是上帝所喜悅的大家庭。


[合一或分離]

 

       聖經除了教人合而為一,聖經也教人“分別為聖” “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林後六:17)

2014年6月1日 星期日

需要認識聖靈論之原因

  1. 聖經吩咐我們要認識獨一的真神(約十七3),聖靈乃是三位一體真神之其中一位格,所以信徒必須認識他。

  2. 聖靈論乃所有基督教教義中最被忽略的一門。

  3. 聖靈的位格不獨被異端(如耶和華見證人、摩門教等)否定,而基督教會的神學家及教會本身對聖靈的位格亦模糊不清、懷疑,甚至否定,這是十分可悲的。

  4. 門徒得勝的生活離不開聖靈的工作,聖潔、像主的生活表現被聖經描寫為聖靈所結的果子。可見認識聖靈是信徒成長的必經之路。

  5. 今天,教會死氣沉沉,主要是因為信徒(包括傳道人)沒有聖靈的充滿。另一方面,今天之五旬靈恩運動卻弊於對聖經所載有關聖靈之位格、屬性及工作(特別是在信徒身上之工作)缺乏系統、清楚而正確的認識。

  6. 目前有關聖靈論之討論多缺乏正常的平衡立場,靈恩派跟隨者多注重主觀經歷而走向極端;不少福音派學者卻走向另一極端──純理論和知識的鑽研,甚至評擊一切靈恩派追隨者為異端,甚少從正面去解釋,激勵信徒過聖靈充滿的生活。

  7.要認識上帝的旨意,信徒必須認識聖靈及他的引導,否則無從把握上帝的心意。

認識聖靈論之基礎

  1. 上帝的話──聖經──是我們認識聖靈的至高權威。

  2. 人的經歷絕不可視作絕對的根據,任何傳統若與聖經真理抵觸,這傳統必須拚棄。

  3. 解經方面,我們根據保守教會、福音派學者向來持守之解經原則。其實那些原則乃“普通常識”而已。

  a. 上文下理乃是決定某些字、詞、句的意義的最好根據。

  b. 文法結構不但告訴我們經文之意,也顯示何者乃絕對命令,何者乃相對的榜樣。而且,動詞的時式甚至可以決定聖靈哪些工作是要繼續下去的,哪些工作則已成為過去。這些文法對研究聖靈的工作尤為重要。

  c. 聖經神學--任何解經必不能與整個聖經神學起衝突,因為上帝不可能是自相矛盾的。

  d. 不明顯的經文必須由意義明顯的經文解釋。

  e. 歷史背景乃認識聖經意義最好的參考依據之一。

  f. 不能用比喻建立教義,因它們的目的只是解釋教義或真理。

  4. 相對的榜樣不能視作絕對的命令,所以動詞的形態必須分清楚。

  5. 字義釋經是基本的釋經法,除非聖經文體或上文下理告訴我們必須按喻意解經。

  6. 由聖經決定神學體系而不是用神學體系決定經文意義。

  7. 絕對的命令是信徒必須遵從的,無論他們同意或喜歡與否。

使徒的教會之聖靈觀(主後33-150)

  1. 這時期的教會並沒有清楚寫下聖靈的位格、屬性與工作。有關聖靈的神學亦沒有引起教會的注意。

   2. 在教會領袖心目中,聖靈的位格、神性及屬性……等是教會所持守的。它們為信徒施行水禮時,要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name;單數);尼西亞信經寫明︰ “我信聖靈是主,是賜生命的;從父、子出來,與父、子同受敬拜,同受尊榮;曾藉著先知傳話。”從上述兩點看來,當時的教會領袖相信聖靈乃是有位格的上帝, 與父、子同權、同質、同榮,是三而一、一而三的真神中之第三位格。

  3. 這期間,教會較重視在聖靈裡的經歷多於有關聖靈的真理。

  4. 這時期的神學思潮主要在神論與基督論,所以對聖靈的論述甚少。

  5. 雖然教會對聖靈並無系統的著述,對追求聖靈的經歷卻甚少與聖經相違。

孟他努派之聖靈觀(Montanism,主後150)

  1. 此派由一位從異教歸主的祭司孟他努(Montanus)創立,以兩位女士柏斯家(Prisca)及美式美勒(Maximilla)為助手。

  2. 他們認為當時教會信徒的屬靈生活呆板,缺乏聖靈的能力,所以提倡回到使徒行傳所載之教會中,重視聖靈的能力及恩賜(很象“五旬節派”的看法。)

  3. 他們宣告︰

  a. 他們乃先知,蒙聖靈啟示,故此所說的話皆有無上權威。

  b. 他們生長的時代乃“保惠師”(聖靈)時期,上帝會將新的啟示賜給他們。

  c. 他們說主將要再來,建立千禧年國度,信徒在苦難臨到時必須為主犧牲,逃避苦難者必不能逃避最後的審判(得不到永生)。

  d. 他們主張禁欲苦修,以嚴謹的生活紀律對付罪惡。

  4. 此派之產生亦是針對諾斯底派──純理性主義──而有的。

撒伯流派之聖靈觀(Sabellianism,主後215)

  1. 此派的領袖除了撒伯流(Sabellius)外,還有諾土斯(Noetus,主後190)及其學生帕克西亞(Praxeas,主後200)。

  2. 他們認為父神是基督,基督即父神,聖靈只不過是上帝的另一扮相而已;聖父、聖子、聖靈不是三個位格,乃是三個不同稱呼。

  3. 後世學者稱此派為“聖父受苦派”(Patripassianists)。

  4. 此派是首批提倡形態說(Modalism)的異端。

亞流派之聖靈觀(Arianism,主後325)

  1. 此派由亞歷山大教會的一位長老亞流(Arius,主後256-336)所創,其思想源於極端強烈的一神論。

  2. 他認為︰若謂耶穌基督與上帝有同一之神性,就對上帝之尊榮有損;因此他主張基督乃是在萬有之先被造的,後來上帝再藉他創造萬有。

  3. 聖靈乃主基督所創造的第一位被造物。

  4. 結果引起亞歷山大教會的執事亞他那修(Athanasius,主後296-373)激烈反對。教會遂召開了尼西亞會議,指出亞流派之基督論、上帝論及聖靈論為異端。並訂下了尼西亞信經,作為教會信仰的立場表白。

君士坦丁會議之聖靈觀(主後381)

  1. 麥瑟當尼(Macedonius)為君士坦丁主教,他說聖靈是比聖子次一等的受造物,所以被譏為抗靈派(Pneumatomachians,Evil speakers against the Spirit)。

   2. 當時的神學家如大巴西流(Basil the great,主後330-739)、貴格利(Gregory of Nyssa,主後395)及拿先安斯的 貴格利(Gregory of Nazianus,主後330-390)等,一同起來反擊,所以羅馬王Emperor Theodosius遂召集了一百 五十位主教(教會領袖)舉行君士坦丁會議。

  3. 會議結果,聖靈之位格與聖父、聖子之關系,較清楚地記述下來,“我信聖靈,是賜生命的主,受父所差,與聖父及聖子同享榮耀,同受敬拜,又藉先知啟示我們。”


  但這信經仍未有解釋聖靈與聖父、聖子是否同質,至於三者關係亦未有清楚交代。

奧古斯丁之聖靈觀(主後354-430)

  1. 自奧古斯丁開始,“三位一體”之教義已成形,他指出聖父、聖子及聖靈有著完全相同的本質,三者不可分割,卻又是獨立的位格。

  2. 聖靈乃是受聖父及聖子所差而來的。

伯拉糾派之聖靈觀(Pelagianism,主後430)

 1. 沒有原罪,全人類之死非因亞當而來。

  2. 人可以靠自己行善得救而毋須倚靠聖靈的能力及恩典。

  3. 受洗嬰孩可得永生。

  4. 結果,伯拉糾被迦克頓會議(Council of Chalcedon)評為異端信仰,君士坦丁信經被重申,使聖靈之神性牢牢確立(時維主後451)

托利都會議之聖靈觀(Synod of Toledo,主後589)

  1. 需要︰雖然聖靈的神性在君士坦丁會議及迦克頓會議被確立了、申明了,但聖靈與聖父、聖子的關係仍未清楚。

  2. 會議結果︰申明聖靈乃是聖父及聖子而來,為父、子所差。另較早前的橙城會議(Synod  of  Orange,主後529),亦申明聖靈在感動罪人悔改及信耶穌為救主之工作上是絕對少不了的。

亞伯拉德之聖靈觀(Abelard of Paris,主後1079-1142)

  1. 他形容聖父為能力,聖子為智慧,聖靈為完美──所以他對三位一體之認識近乎形態論(modalism)。

  2. 否認基督之神性,只接受基督之人性,他也否認了聖靈乃有位格的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