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多特信經》以及加爾文主義五大要點的一個錯誤觀念,就是認為這些只不過處理了神學外圍的東西。那些持有這種觀點的人,喜歡強調那些被其他福音派信徒所共同持守的那部分教義。儘管他們或許也會承認,信經中的改革宗特色,在教義方面是有價值的,他們卻往往不認為這些是核心的與根基性的部分。
這樣的方法並不是新奇的事物。阿米念派人士在荷蘭就是按照這個辯解的思路而固執己見的,他們堅持說自己的立場並沒有從改革宗的基要教義當中偏離出去。他們聲稱自己的不同之處所牽涉的神學細節是不足掛齒的,不過是如同墮落後揀選論(infralapsarianism)與墮落前揀選論(supralapsarianism)之間的細小差異而巳。
在這個大會被召集之前,弗朗西斯庫斯‧霍馬勒斯(Franciscus
Gomarus),這位帶頭堅持墮落前揀選論的神學家,斷然否決了這種阿米念派的說法與策略。他宣稱,在改革宗與阿米念之間的課題,並非是有關預定論的某些抽象的細節。相反,這個課題乃是關係到宗教改革的核心所在——唯獨在基督裡因信稱義。改革宗的神學家,無論是持墮落後揀選論還是墮落前揀選論的觀點,也都認同霍馬勒斯的這個分析。
阿米念派的預定論教義說的是,上帝獨自地揀選了某些人,賜給他們永生,而這些人只不過是上帝預先看到了會對福音產生出信心之回應的人。這樣一來,某人是否被上帝揀選,就變得是要取決於其信心的有無了。改革宗神學家們準確地看到,這種觀念在其根本意義上是扭曲了宗教改革所作出的那個重新發現,亦即對於信心的那個合乎聖經的理解。信心乃是上帝賜給蒙揀選之人的禮物,而不是另一個善行,也不是新約中一個新的合法條件。他們於是就拒絕了阿米念派的企圖,認為對方是想要再次把人的合作當成是救恩的關鍵成分。這些改革宗神學家正確地看到,唯一能夠保護「唯獨信心使人稱義」這個教義的途徑,就是要儘可能清晰地堅持以下這個主張,即信心完全是一份禮物,是上帝按照其主權賜給那些他已經揀選之人的。
所以,此信經當中的每一條教義標題,都是在強調、堅固和保護基督教那個根基性的事實:救恩全部都是出於耶和華的。
第一個教義標題強調說,信心被賜給某些人,乃是根據上帝自己單方面的喜好,而不是因為被揀選者任何的努力或是特徵,好像藉此而使得自己看起來比別人更加配得救贖。
第二條教義標題顯示說,基督受死,替那些蒙揀選之人完美地成就了救贖,而並不是使得救贖成為一個抽象的可能性而已。
第三與第四條教義標題表明說,世人死在過犯罪惡當中,全然沒有能力去幫助他自己,因此只能是全然地倚靠聖靈,藉由聖靈來施行基督的死亡所達成的那些好處,並且聖靈是主權性地、有效地、全備地作工在那些蒙揀選之人身上的。
第五條教義標題則是安慰信徒們說,他們可以擁有確據,聖靈在賜給蒙揀選之人信心這份禮物之後,還會一直保守他們,以至於那些屬上帝的人,在他們整個的人生當中,都會非常可靠地被保留在基督的身體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