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日 星期五

按上帝的計畫看預知、預定和揀選

 

        上帝的計畫是上帝從亙古的永遠所立的,表明上帝有至高的權力掌管一切,並能掌管所有事情的發生。以弗所書一章11節提到,上帝所定的計畫:上帝「隨己意行作萬事。」

    韋斯敏斯德簡明信條(Westminster Shorter Confession)的第七條說:「上帝的計畫是一個永遠的計畫,是根據上帝的旨意而定的計畫。上帝的計畫就是,上帝預先定下一切將要發生的掌事情,這是為了他的榮耀。」

    要不是上帝有至高無上的權威,對世界和宇宙擁有絕對的管治,上帝就不能擁有這至高無上的統治﹔而世界和宇宙,也就違背他聖潔的旨意而行。當然,世界並不是盲目運行的﹔上帝有絕對的管治權。但有一點不能忽略,人要對罪惡的行為負責任,上帝絕對不是罪惡的創造者,說上帝有至高主權,也不能免去人的責任。

        上帝計畫的特點:

        (1)上帝的計畫是一個單獨而包羅萬有的計畫:沒有一樣事物,是在上帝至高管治的範圍以外。以弗所書一章11節說,「萬事」都是在上帝的計畫內成就。因為萬事都在上帝的計畫裡面,所以這個計畫是一個單獨的計畫。

        (2)上帝包羅萬有的計畫,是在亙古已定,而在現在顯明的:信徒是上帝在亙古以前所揀選的(弗一4,「從創立世界以前」等於說,「從亙古」)。信徒所得的救恩和呼召,都關乎上帝在亙古以前的定旨(提後一9)。這段經文強調,救恩是按照「他的旨意」而成就。旨意一詞(希臘文prothesin),是指上帝呼召和拯救信徒的決定。這是指,基督要披上人性,以人的身體流血的意旨,也是在「創世以前」已經定下的(彼前一20)

        (3)上帝的計畫是一個智慧的計畫,因為智慧的上帝所安排的都是最好:保羅在羅馬書九至十一章,談論上帝的至高主權,和上帝對以色列人的揀選。他用一段讚美的話,來總括這段難解的經文,他稱頌上帝的智慧,和上帝至高主權的作為(羅十一3336)。上帝的智慧和知識,都不能充分被人明白,人也不能追尋上帝的心意,好像找尋沙灘上的腳印。上帝不用諮詢任何人,也沒有人作過上帝的謀士,但上帝知道萬事,上帝管理和引導一切,叫一切都為了他的榮耀和我們的好處實現(比較詩一O24﹔箴三l9)

        (4)上帝的計畫是根據上帝至高旨意所定的--上帝按照他的心意行事:上帝不能按照人類的歷史,改變他的計畫。反之,他的計畫管理人類的歷史。但以理書四章35節說明:上帝向天上靈界和向地上的人,都是「憑自己的意旨行事」。上帝決定人類歷史的發展,和世上君王的興衰(但二213145)。上帝自由地訂立他的計畫,不受任何人和事的干預。

        上帝的計畫有兩方面:

        (1)上帝的指導性的意旨(directive will):有些事情,上帝是管理者,上帝叫事情如期發生。上帝創造(賽四十五18),上帝管治宇宙(但四35),上帝設立君王和政府(但二21),上帝揀選得救的人(弗一4)等等都是。

        (2)上帝容許性的意旨(permissive will):雖然上帝決定了一切,但上帝可能是憑著第二因素(secondary causes),叫這些事情成就。舉例說,罪不能推翻上帝的計畫,不過上帝並不是罪惡的創造者。罪不錯也是在上帝計畫範圍之內,也是上帝永恆旨意的一部分,但人不能推掉罪的責任。「計畫(decree )和計畫的實行(execution)必須加以區分」,一切事情--包括罪--都在上帝的永恆計畫之內,只是上帝不是這一切罪惡直接的創造者。舉例說,當以色列人要求設立君王,他們已經犯了罪,得罪上帝(撒上八591922),但其實,上帝卻早已預定有君王要從亞伯拉罕的後裔出來(創十七6,三十五11),甚至彌賽亞也從此而出。以色列人雖然犯了罪,上帝的計畫卻實現了。

        上帝計畫的目的是上帝的榮耀:

    世界的創造,是上帝榮耀的彰顯,(詩十九1 )。諸天和大地欣欣向榮的生命,卻是要說明上帝的榮美。上帝預定了信徒會得著救恩(弗一45),「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弗一61112),上帝藉著彰顯他無條件的恩典,而因此得著榮耀(比較羅九23﹔啟四11)

        雖然上帝的計畫是包羅萬有,但人仍然要為罪負責任:

    這個稱為二律背反(antinomy),雖然上帝是至高無上,又預先已定下了萬有的計畫,但是人仍然要為罪負責任。二律背反的英文antinomy,是來自希臘文anti (意思是「對立」)nomos (意思是「律」)。這是指出一些與定律矛盾,和背乎人的理解的事物,但相背只是人頭腦的現象。在上帝來說,一切沒有背反。

        彼得在使徒行傳二章23節說,耶穌是「按著上帝的定旨先見」而死。「定旨」(希臘文boule),是指上帝所預定的旨意。「先見」就是預知﹔但這預知,不但是一種預先的知識,也是一種行動。基督受死是根據上帝在亙古的計畫,但彼得仍然認為,殺害基督的人,要為行為負責任:「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上十字架上殺了。」雖然基督的死,是上帝計畫的一部分,但惡人也要為他的死負責任。

        上帝在哈巴谷書一章6節曾對先知說,他興起了迦勒底人,刑罪在猶大地不信從的百姓。但當迦勒底人完成了他們的任務,上帝也要追究他們的行為(哈一:11)。雖然上帝對萬事都有預旨,人仍須為罪惡負責任。

        上帝的計畫某些部分是由人完成的:

    上帝的計畫不是宿命論(fatalism),因為上帝的計畫不是終結,也關乎完成的過程。舉例說,上帝的計畫是要揀選一些人得救,但如果人不傳福音,就沒有人能得救。另一方面,按上帝的計劃,信徒是在創世以前已被揀選(弗一4),但人必須傳揚福音,才有人信主得救(徒十六31)。在救恩上, 上帝要用人去傳揚福音,以完成他的計畫。

        對那些反對上帝的計畫者的反駁:

        (1)反對論題:上帝的計畫內不容許人有自由意志

    上帝是容許人有自己的意願的,所以人要為罪惡的選擇而負責任。上帝的至高主權和人的意願,是一種二律背反,但這種對立只發生在人思想中。在上帝來說,這兩種情況可以共存,聖經的作者也不認為這兩種情況是互相對立的(比較徒二23 --彼得並不覺得二者之間發生矛盾)。另一方面,上帝並不是用指導性的旨意(directive will),去完成他的計畫,而是使用了一些第二因素(secondary causes)。舉例說,罪人是按照自己罪惡的本性犯罪。人按著自己的本性行事,是在上帝計畫的範圍內,但人也要為行為負責任。不信者和信徒也有分別,不信者是無可選擇地,照著墮落的本性做惡的選擇。他沒有能力去做一個義的抉擇。但信徒在選擇上有更有的準則,他能夠作義的選擇。

        (2)反對論題:有上帝的計畫就不用傳揚福音

    人的思想不能容納兩種對立的律。保羅說,上帝已預定人得著救恩(弗一511),他也教導揀選的教義(羅一l,八30,九:11),但保羅同樣地也多次教導,必須傳揚福音,叫人得救(徒十六31﹔羅十1415﹔林前九16)。人失喪,不是因為上帝的計畫要他失喪,而是因為他們不信福音。

        上帝計畫是很值得我們探討的

()我們都站在一位智慧、全能和慈愛的偉大的上帝面前。

()我們可以將整個生命交託給這位全能的上帝。

()我們應該為所得到的救恩歡樂 -- 我們是上帝亙古以前所揀選的。

()世界雖有大小不尋常的事件發生,但我們知道上帝至高的主權管治一切,就為此而安心。

()上帝要人為罪負責任。罪不能挫敗上帝的計畫,但上帝也不是罪的創造者。

()上帝的計畫所教導的,和人的驕傲本性不能相容。驕傲人要操縱自己的生命,但當接受上帝的至高主權,人就要謙卑。

 

 

 

按上帝至高無上的主權看預知、預定和揀選

 

        在所有保羅的著作中,貫徹了上帝擁有至高無上的地位這個概念。保羅用了不同的字眼來強調這個觀念。

        (I)預定(Predestination)(希臘文proorizo):意思是「在事前定界限」(弗一5﹔羅八2930﹔林前二7)。整本新約,只提到六次預定,五次出現在保羅的書信。保羅向信徒說明,救恩是源於亙古永遠,是出於上帝的預定。

        (II)預知(Foreknowledge)(希臘文proginosko):意思是「事前知道和留意,並且加以重視」(羅八29,十一2)。預知「不單強調事前的知道,也強調預知者和被預知者間的積極關係。」

        (III)揀選(Chosen)(希臘文eklegomai):意思是「召出來」(弗一4﹔帖前一4)。以弗所書一章3節的福氣,都臨到信徒身上,因為信徒是上帝在亙古以前所揀選的(弗一4)。上帝揀選的意思,是指上帝為自己揀選信徒。

        (IV)名分(希臘文huiothesia):意思是「有兒子的地位」(弗一5),這詞是指按照羅馬人儀式,一個人的兒子到了成人階段,他就擁有兒子一切的權利。名分是上帝在亙古以前預定信徒所得的。

        (V)呼召(希臘文Kletos):是指上帝呼召人得著救恩(比較羅一l7,八28),因著上帝的呼召,人才會相信。呼召這個字,有無條件的揀選(上帝揀選我們,不是因為我們有什麼優點),和不能抗拒的恩典(被召的人不抗拒呼召)的意思。

        (VI)美意(希臘文protithemi):意思是「擺在面前」,這詞是指上帝在基督裡的一切計畫(弗一910)

        (VII)旨意(希臘文boule):是指上帝按照著實行的至高無上的計畫。以弗所書一章11節是一個綱要,上帝不單在保守信徒得著救恩方面,按他至高無上的旨意行事﹔上帝亦在所有的工作,就是在歷史上的作為,都按照他至高無上的旨意而行。

        保羅有關上帝至高無上的教訓,有以下幾點需要注意的:

(l)預定的最後根據,是上帝至高絕對的主權。

(II)預定的目的是救恩,預定的結果是事奉。

(III)預定並不排除人的責任。

 

2022年8月29日 星期一

系統神學的方法

 當你思想一個道理時,要問:「聖經怎樣說?」你的心中可能會浮現幾處經文,就去研讀這些經文怎樣說這個道理。這時也許你需要藉著串珠聖經,或經文彙編,或別的工具書,找出更多相關經文來研讀。

  然後問:「有沒有什麼經文與上述研讀結果似乎是相異的?」在確定你沒有誤解這些經文後,就去思想這項真理的不同層面。不要用人有限的悟性與邏輯,去判定經文彼此的矛盾;乃要接受每處經文,來調整我們悟性上的了解與推理。

  這樣,你可以更全備地認識這項真理。然後你可以將這項真理「歸檔」,放在你腦海中逐漸從混沌到次序的檔案裡。當我們繼續這樣讀出一些真理要題時,可能會發現有些是彼此相關的,我們就可以歸納出更廣泛的真理來。

  默想一下,看看你所讀出的真理,是否可以實際應用在你的生命與生活中,是否能激發信心與愛心,或是使我們的盼望更加明晰堅定,或是修正或堅固了你對一些真理,或是對上帝自己的認識。這樣的應用使我們所研究的,不會成為空泛不實際的道理;若你發現這項道理不容易有實際的應用,就暫時將它放在一邊,不需過度的去研讀它。有時默想其應用,會使我們所歸檔的這項真理,得著一些細膩的修正或補充。

      應用時,勿勉強將左右兵器合成一個兵器。這是什麼意思呢?聖經許多真理都有兩面,人常因為專注於其中一面,而彼此對立;最有名的例子之一就是預定論與自由意志論之間的辯論,兩方其實都提得出強有力的聖經根據。

      Charles Simeon所說:「真理常常不在這個極端上,也不在那個極端上;真理也不在兩個極端中間。真理乃是常常同時在兩個極端上;有時我是個極端的加爾文派,有時我又變成極端的亞米念派!」

      讀聖經時,應儘量留意「讓聖經說它自己的話」,不要常以自己原已知道的,或原已有的觀念來讀聖經。比方許多比喻在其內文或上下文,就標出了其主旨,你不要不注意它,卻依傳統或自己的想法,將它解釋成另一個意思,即使那個意思是正確的真理。

      讀聖經、思索一項真理時,要常能「微觀」與「巨觀」並用,以微觀去歸納巨觀,以巨觀去演繹微觀,就像在欣賞一藝術品一般,才能更正確地讀出聖經的原意。

2022年8月28日 星期日

教會是真理的柱石

 

  教會當以聖經為基督徒信仰與行為的最高標準,但是,唯獨經過正確解釋的聖經才是準確無誤的。

  在考察初期教會中唯獨聖經的原則的時候,馬提森(Keith A.Mathison)總結說:“聖經當由教會解釋,並且要根據信仰的準則在教會中予以解釋。假如離開使徒教訓的背景,聖經就會受到歪曲,這是不可避免的。”

  信徒固然有解釋聖經的自由,但這種釋經的自由絕不是任意性的。耶穌基督的教會始終是聖經真道的監護者,教會的使命就是保守真理並傳揚真理。

  現代教會中的諸多極端、異端的產生,就是因為有人偏離教會的架構,私意解經,妄加解釋,屈服世人的壓力,應和自己的私慾,最終導致的結果就是使徒彼得所警告的“自取沉淪”(彼後3:16)。

私慾帶來快樂嗎

 

在今世享受上帝是如此甘甜嗎?

 

那些享受他們的私慾超過享受上帝的人,是何等邪惡啊!

 

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約壹二16),是他們所敬拜的三位一體。

 

肉體的情慾是惡欲或沖動,激勵人行惡。

 

有報復的私慾和淫亂的私慾。

 

私慾就像烈火,將人的靈魂投入燃燒的火焰中。

 

亞裡士多德說:感官的情慾如同野獸,因為當任何的私慾釀成暴力,就聽不見理智和良知的聲音。這些私慾叫人迷糊且獸性大發。

 

姦淫和酒,……奪去人的心(何四11)。就是奪去人心中任何的良善。

 

有多少人他們主要的目的不是享受上帝,而是享受他們的私慾﹔就像紅衣主教說的:讓我保有在巴黎地區紅衣主教的權利和身份,我就樂意失去我在樂園裡的份。

 

私慾首先以享樂誘人,緊接而來的是致命的一劍。直等劍穿他的肝(箴七23),這應該像是一把發火焰的劍,攔阻人犯任意妄為屬肉體的罪。

 

誰願為飲一滴享樂,而喝下如大海的忿怒呢?

 


人在火湖(地獄)受苦後,會否再有另一次機會認罪悔改,然後再返回天堂呢?

 首先略說一下天堂和火湖(地獄)的分別。

天堂是一處美好的地方,那裡再沒有疾病、眼淚和悲傷。
但地獄卻是一處可怕的地方,有烈火永遠燃燒著。

人因為有罪,原本是不可能進入天堂的,但是上主愛我們
,希望我們得救,所以藉著主耶穌道成肉身,降臨人間,
並在十字架上為世人贖罪並被釘在十字架上,為世人贖罪
,將救恩賜給人類,好讓人藉著認罪悔改歸向神,使自己
的罪得到赦免,將來可以上天堂得永生。

但如果人仍然堅持自我、不肯認罪悔改,要自我排除於天
堂之外,雖然上主不想,但亦唯有只好隨從他的意願,讓
他在火湖裡受著永遠的痛苦。

上主給每一個人在生時,有自由意志去選擇接受神或是拒
絕神、向善或從惡。人死後便會進入「永恒」,他在世上
時的選擇就會「定型」,將來上天堂或是到地獄裡便已成
定局,再沒有機會可以改變了。

所以每一個人,都需要把握自己在生的機會,及早認罪悔
改和接受耶穌為救主,因為機會並非是必然的。

2022年8月27日 星期六

基督的絕對主權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這聖靈是從上帝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上帝。」(林前六:19,20)

    這兩節聖經現在把我們又向前帶了一步,因為當我們發現了我們是上帝的居所這個事實之後,接著我們就必定把自己完全降服於上帝。當我們一看見我們是上帝的殿, 我們就要立刻承認,我們不再是我們自己的人。所以奉獻是隨著啟示而來的。得勝的基督徒與失敗的基督徒的不同,並不在於有些有聖靈,有些沒有;乃是在於有些知道聖靈住在他們裡面,而有些不知道。結果,那些知道的就承認上帝在他們生命中的主權,而那些不知道的,他們仍是他們自己的主。

    啟示是達到聖潔的第一步,而奉獻是第二步,在我們的一生中,總的有一天,我們放棄自己的一切權力,把絕對的主權交給耶穌基督,這一天必須像我們得救的那一天那麼確定。可能上帝會興起一些實際的問題,來考驗我們奉獻的真實性,但不管上帝是不是這樣作,我們總得有一天,把我們的一切毫無保留的──我們的自己,我們的家庭,我們的財產,我們的事業,我們的時間,都交給他。我們的一切所有和所是都成為他的,從今以後完全由他來支配。從那一天起,我們不再是我們的主人,我們只不過是一個管家而已。耶穌基督的主權,若還沒有在我們的裡面成為一件確定的事實,聖靈在我們裡面就無法作真正有效的工作。我們若不將我們的生命 完全交給他,由他來管治,他就不能有效的引領我們的生活。如果我們不讓他在我們的裡面,有一個絕對的主權,他雖然還可以住在我們裡面,但是他卻不能顯出他的大能,因為聖靈的能力受了攔阻。

    你是為主而活呢,還是為你自己?也許這個問題太廣泛了,讓我問的更切實一點。上帝有沒有向你要一些東西而你不願意給呢?你和上帝之間曾有過爭執之點嗎?如果你和上帝的爭執不解決,不讓聖靈有充分的主權,他就不能在你裡面再生基督的生命。

    有一個美國朋友,現在已經到主那裡去了,我們姑且稱他作保羅。他從小就懷著一個希望,有一天他能夠被稱為保羅博士。當他還是一個很小的孩子的時候,他開始夢想,有一天他會進大學,他想像著開始讀碩士學位,然後讀博士學位。最後那快樂的日子就會來臨,所有的人會稱他為保羅博士。

    後來主救了他,並且差遣他去傳道,不久他就成為一個大教會的牧師。那時,他已經有了他的學位,並且正在讀博士學位。雖然他的學業很有進步,牧師也作的很成功,但是他卻很不滿足。他是一個基督徒,但是他的生命卻不像基督。他裡面有聖靈,但是他卻沒有享受到聖靈的同在,或聖靈的能力。他對他自己說:「我是一個傳福音的人,是一個教會的牧師,我告訴信徒說,你們應該愛慕上帝的話,而我自己卻並不真正的愛慕它。我勸他們禱告,而我自己卻不大喜歡禱告。我告訴他們要過聖潔的生活,但是我的生活卻並不聖潔。我警告他們不要愛世界,但是我的心裡卻仍然很愛它,雖然我在外表上避開它。」

      他為此非常憂傷,他求主使他知道住在他裡面聖靈的能力。但是他雖然禱告了幾個月,仍然沒有得到答應。於是他就禁食,求主指出,在他生活裡面,到底有什麼攔阻的東西。很快的他得到主的回答。主說:「我渴望你能知道我聖靈的能力,但是你的心卻放在我所不願意你有的東西上。你已經把一切都給我了,但是還有一件,你仍留下給你自己──就是你的博士學位。」

      也許對於你我,人無論稱我們保羅先生或保羅博士,你我都不在意,但是對於他,那個稱呼卻是他的生命。他從小就作夢,想著有一天能成為博士,他的整個青年時期,就是為著這件事盡力。現在他所最誇耀的東西,差不多就要到手,只要再過短短的兩個月,他就要成為博士了。

    因此,他就這樣對上帝講理,說:「如果我成為一個哲學博士,會對我有什麼害處嗎?有一個保羅博士傳福音,豈不比一個保羅先生傳福音,更能榮耀你的名嗎?」

      但是上帝並沒有改變他的心意,保羅先生那麼充足的理由,未能改變上帝對他所說的話。每一次他為這件事禱告,他都得到同樣的回答。當他和上帝講理失敗了之後他就和上帝談條件。只要上帝答應他去得他的博士學位,他就願意到這裡或到那裡,或作這事或作那事。但是上帝仍然不改變他的心意。同時保羅先生卻越來越渴慕認識聖靈的豐滿。這種情形一直繼續到大考的前兩天。

    那一天是禮拜六,保羅先生坐下來準備第二天的講章,但是他研究來研究去,卻找不出他要講的信息。現在他面臨一生的雄心將要實現的關頭,而上帝卻很清楚的告訴他,他必須選擇那因博士學位來的影響能力,或是上帝影響他生命的能力。就在那一天晚上,他屈服了。他跑著對主說:「主啊,我願意一生只作一個平淡的保羅先生,但是我要知道聖靈在我生命中的能力。」

    於是他起來寫一封信給主考的人,請求不參加禮拜一的考試,並且說明他的理由。然後他就快樂的睡了,並沒有感覺到有什麼特別的經歷。第二天早上,他對與 會的會眾說,這是他六年來第一次沒有講章可以傳講,他告訴他們為什麼會這樣。上帝祝福他那一天的見証,遠超過他已往任何一次準備好的講章。從那個時候起,上帝 在一個完全新的方式裡祝福他,並得著他。從那一天起,他知道與世界分別,不僅僅是在外表的事物上,乃是在裡面有更深的實際。以後在他每天的經歷中,他經歷了聖靈的同在和聖靈能力的福氣。

    上帝一直等候著要解決我們與他之間的一切爭執。在保羅先生身上,所爭執的問題是他的博士學位,在我們身上的問題也許完全不同。我們對於把自己絕對降服給主的關鍵,通常都是於某一件特別的東西,而上帝就要那一件東西。他所以一定要得著那一件東西,因為他必須得著我們的一切。當我讀到一個偉大的國家領袖所寫的 自傳,我深深的受了感動。他說:「為我自己我什麼都不要;我要什麼都為我的國家。」

      如果一個人甘願讓他的國家得著一切,而他自己什麼也不要,難道我們不能對上帝說:「主啊,為我自己我什麼也不要,我要一切都為著你;我願意你所願意的,凡在你旨意以外的,我什麼也不要」嗎?

      我們若不自取奴僕的地位,他就不能在我們身上作主。他不是呼召我們來為他作什麼,他是要我們降服他的旨意。請問你是否願意,作任何他所願意你作的事?

    我另有一個朋友,像我的朋友保羅先生一樣,也與主有爭執。在他信主之前,他有一個愛人,他得救之後,立即想要把他所愛的人帶到主面前,但是他對於屬靈的事完全沒有興趣。主很清楚的告訴他,他與那個女子的關系必須斷絕。但是因為他非常愛她,所以他就避開這個問題,繼續著事奉主,為他去拯救靈魂。漸漸的他感覺到對聖潔的需要,這個感覺使他步入黑暗的日子。他向上帝求聖靈的充滿,好讓他有能力過一種聖潔的生活,但是主好像一直不理他的祈求。

    有一天早上,他到另一個城市去傳道,他所講的是詩篇73篇25節:「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

      他回家後,去參加一個禱告聚會,有一位姊妹讀了一段聖經,所讀的正好是詩篇73篇25節。這位姊妹並不知道他剛剛講過這一節聖經,讀完聖經以後,接著她又問說,我們能真 的說:「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嗎?她那句話帶著能力,正好擊中了他的心。他自己承認,他實在不能從心裡說,在天上或地上,除了主以外,沒有所愛慕的。至此他就看出他的每一件事,都是於他之是否願意放棄他所愛的女子。

    在有的人身上,對於這樣的事也許不會看的很嚴重,但對於他,這件事太嚴重了。所以他對主講理說:「主啊,如果你容許我和她結婚,我願意到西藏去為你工 作。」

      但是主好像不關心他到西藏去的事,只關心他和那個女子的關係。不管他怎樣講理,絲毫未改變主所著重的點。這樣的爭執繼續了幾個月之久,當他再為著聖靈的充滿懇求主的時候,主仍然指著這一件事。但是那一天主得勝了,那個青年人仰著臉對主說:「主啊,現在我能夠從心裡說,‘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那一天就成了他新生命的開始。

    一個蒙了赦免的罪人,與一個普通的罪人,完全不同;同樣,一個將自己奉獻給主的基督徒,與一個普通的基督徒也完全不同。願主在對於他掌權的問題上,把我們都帶到一個確定的地位上。如果我們真肯完全順服他,當我們為著經歷內住聖靈的能力,求主的時候,我們就不必等候特別的感覺,或超然的表現,只要單純的仰望他,讚美他,事情已經發生了。我們可以確信的感謝他,上帝的榮耀已經充滿了他的殿。「豈不知你們是上帝的殿,上帝的靈住在你們裡頭嗎?」「豈不知你們的身子 就是聖靈的殿麼?這聖靈是從上帝而來,住在你們裡頭。」

從福音的觀點看基督徒生活的理想

 

      路德反對中古世紀經院學派及亞理斯多德的倫理。路德認為,一個好人就是一個做許多好事的人,這樣推論是不對的。不過,一個真正的好人,是出自於內心的催促而做好事的人。所以這完全看他的態度和意志方向而定。

      依路德看來,真正的道德有兩個特徵:

  (1)從上帝聖潔的律法中,可發現道德標準。我們從聖經可以找到這種道德標準:尤其從十誡和那條須盡心愛上帝、愛人之誡命上。因此倫理的行動是脫離一切的自私。另外,我們都有本份要榮耀上帝和愛上帝。

  (2)沒有任何被強迫的行動、能滿足律法的要求。愛必須很自由地,很愉快地從內心流露出來。凡人所作的,應出乎他所要作的。人不能憑著自己的努力,獲得完善的美德,因為人有原罪。在稱義上,所有個人的價值都要先被否定,然後才能產生純真的道德。從純真宗教所產生的倫理,才能滿足上帝的要求。人由於有了感謝之心,才會生出遵行上帝旨意之心願。

      上帝先開始在人裏面作拯救的工作,並把那又新又純潔的意志放在罪人心中。基督藉著聖靈住在人心理,並要在人心理面動工。因此,人便能瞭解律法的屬靈意義,並能以律法為樂,又能行出上帝所要他行的事。進而,因與上帝聯合,就有好的行為,猶如好樹結好果子一般。此後,人就不必再追求那行為之義。相反地,人便能愛鄰人。只有在人真正愛鄰人時,才能真實表現他愛上帝之心。路德不贊成天主教所要求的任何修道行為或屬靈的行為。他認為世上平凡的勞動,是上帝所要所嘉許的。基督徒應認為勞動非但不是邪惡,也非屬卑賤,乃是一種謀生的正當方法。藉此,人在今生才有按照其才能工作的意義與價值。如此,勞動是善的,是神聖的。

      路德對婚姻有一種新的評價。他說,婚姻就是要廢除修道院的禁慾主義,並要消除浪漫的多情。生兒養女是一件很神聖之事。性慾本來不是邪惡。但自亞當墮落之後,性慾卻被污染;因此,夫妻就要常常求上帝的赦免。上帝會很恩慈地赦免人此類求饒,因他要持續其創造。父母要藉著一切的辛勞眷顧兒女。如此事奉上帝,遠勝過和尚或尼姑、修女或修道士行禁慾而事奉上帝的事奉。

       



2022年8月22日 星期一

卜仁納的神學(新正統神學)

 卜仁納神學的歷史發展


  卜仁納(Emil Brunner,1889至1966年),與祁克果及布特曼(Rudolf Bultmann)一樣,都是新正統運動的先導者。卜仁納在瑞士甦黎世附近地方出生,他也在這裡讀書。其後,他曾在柏林和紐約的協和神學院修讀。

 

1924年起在甦黎世擔 任神學 教授。卜仁納是個多產作家,他寫過三百九十六本書和論文,其中二十三本書已譯成英文。他是一位極著名的神學家;曾在歐洲本土、英國、美國及日本各地教學。


  卜仁納是摒棄自由主義的先導者,也反對正統主義。作為一個辯證神學家,他像巴特(Barth)一樣,是建基於祁克果的思想方法之上的。

卜仁納神學的教義觀點


  [聖經學]

 

卜仁納贊成一般啟示的有效性,這一點已跟巴特分歧。啟示在歷史及經驗中是延續的,卜仁納稱這些延續尤如聖經般,這就是教會的信仰,也是聖靈的內裡見證的延續。於是上帝的啟示能繼續臨到人們。


  卜仁納同意巴特的說法,上帝沒有在聖經中客觀地啟示他自己,他是借著人與基督的相遇,主觀地啟示他自己。

 

卜仁納說,這種主觀和客觀的神人契合,是同樣需要的。

 

在這裡,卜仁納跟從猶太神學家馬丁布白(Martin Buber, 1878至1965年)的觀點,把「我和你」關係普及化。

 

卜仁納教導,上帝是不能按基要派及羅馬天主教會所教導的客觀和教義陳述來認識的。認識上帝只能按個人主觀的相遇——就是「我和你」的關係。在這種契合中,上帝不會在真理或命題中啟示自己,而是親身個別去啟示他自己。


  [人論及罪論]

 

卜仁納十分重視人及罪的問題,因為罪決定了人與上帝、及與社會的關係。

 

卜仁納反對人的全然敗壞、罪性的遺傳,以及創世記第三章的歷史性。亞當不是一個歷史人物,換言之,人類應從創世記第三章的記載去看自己。


  卜仁納描述罪時,也稱人為罪人,因為人選擇犯罪;犯罪不是由於遺傳的罪性。人應該是與上帝和其他人一起交通生活的,但人失敗的原因是人自我中心,這就是卜仁納對罪的定義。惟有與基督相遇,罪才可以克服。

 

卜仁納的基督論,堅持迦克墩宣言中所提及,耶穌真正的人性及真正的神性。卜仁納的教導,強調基督的道成肉身和復活。卜仁納相信上帝給予人自由,使他能選擇是否回應上帝在基督里啟示的恩典。

[卜仁納神學的評價]


  卜仁納反對自由派對耶穌的錯誤觀念、人的善性的看法,和對建立地上天國的樂觀理想,他把自己與這些觀念分離。卜仁納再次提出新的論調,聲稱人的罪性,提出要回到聖經、需要信心及注重基督徒的操守。他注重歷史基督論中,道成肉身及復活的教義。


  卜仁納的缺點包括︰否定聖經完全是由上帝所默示的,也否定亞當及創世記第三章的歷史性。雖然卜仁納持定基督論的教義,但他否定童女生子;也否定地獄的真實性。

2022年8月20日 星期六

信徒皆祭司的教義被冷凍與誤解

 

    雖然信徒皆祭司的教義是一個革命性而且極具改變潛力的《聖經》觀念,但令人惋惜的是,當它被提出之後,不管是對天主教或復原教也好,都沒有引起教會內部結構的重大改變。從改教運動以後復原教教會結構的發展來看,信徒皆祭司只是一個在理論上被尊重,但實際上卻被冷凍,被束之高閣的原則。

    大致來講,改教運動後的三、四百年來,在復原教會裡神職人員與平信徒仍渭涇分明。這段時期的平信徒在參與教會的生命與使命上,大都處在被動的地位,扮演著旁觀者,而非投入者的角色。絕大部份的平信徒都安於他們只是「平」信徒而已。他們默認教會是一幢三層樓的建築物:最上層是上帝,第二層是神職人員,最下層的才是平信徒。在信仰與教會的事工上,他們看自己是門外漢。他們寧願被教導、被領導,而不願意參與教導、參與領導。

  吉布斯與摩頓(Mark Giffs and T.Ralph Morton)稱這樣的平信徒為「被凍結的上帝百姓」(God's frozen people)。上帝的百姓若被凍結,就是神職人員再火熱,再能幹,再拚命也起不了多少作用。上帝的百姓若被凍結,上帝托付給教會要傳福音給萬民聽,使萬民得福的使命也會跟著被凍結。

    信徒皆祭司的教義不但被凍結,而且亦被誤解。在此茲舉一例說明。《以弗所書》四章十一、十二節說,「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這裡「各盡其職」之「職」字的希臘文是 diakonia ,英文譯作 ministry 。Diakonia 在新約裡用的很普遍。它廣義是指服事或一 切服務的總稱﹔狹義則指聖工與聖職,或上帝呼召教會去做的一切事工。解釋這段《聖經》的關鍵端賴在「成全聖徒」與「各盡其職」之間應不應該加一逗點。加了逗點,就把聖徒與聖職隔離開來。如此,聖職便指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師、教師各盡其職。但我們知道希臘文《聖經》是沒有標點的。如果在「成全聖徒」與「各盡其職」之間不加標點,而一氣呵成的讀下來,這段《聖經》就顯出其極其不同,且極其鼓舞人的含義。那就是,「成全聖徒盡其聖職」。這樣的解釋就把聖職歸還給聖徒。使徒、先知、牧師、教師乃上帝賜給教會的禮物。他們的工作和使命是為了成全聖徒,實現其聖職。

    在新的《聖經》譯本中因受近幾十年來「信徒皆祭司」觀念復興的影響,都把那個曲解原意的逗點移除。《新譯本》把該段譯作,「為的是裝備聖徒,去承擔聖工,建立基督的身體。」《現代中譯本》譯作,「為的是準備上帝所有的子民為他工作,建立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

    對於這項教義的另一種誤解也很嚴重。這種誤解產生在將此教義作全然個人化或個人主義化的解釋。那就是說,既然我自己是祭司,我就可以不假任何中間人直接與上帝交通。這樣,信仰就變成一種完全屬個人、屬內心的事情。我的信仰是純屬我個人與上帝間的關係,與他人毫不相干。我既然是祭司,我就自己敬拜禱告,無需團契生活。像這樣把這個重要的教義個人主義化,與將它神職人員化有同樣的危險。針對這種個人主義的極端見解,我們必須清楚指出,上帝所應許的是信徒全體要 成為有 君尊的祭司國度,但同時也成為基督身體上彼此相屬、相連、相愛、相助的肢體。更有進者,這個應許也呼召教會全體信徒,共同而非單獨的承擔上帝托付給教會的重大使命。

      



門諾會特色

 

  1. 教會的本質:教會是由一群經由悔改、決志受洗、跟隨耶穌的人所組成,相對於「國家教會」,自由教會在重洗派首先被提倡,他們反對嬰兒受洗,出生就屬教會的做法。
  1. 和平、無抵抗主義:重洗派信徒要自國家執法和武裝的機構功能中退出,相 信和平、愛心和饒恕,甚至盼望我們的敵人也能得救。自己受害比害別人犯罪更好,國家必須借助武力,但重洗派不參與,因為認為這權力不屬於基督徒。有人以刀殺人,就奪取了他人得救的機會了〈馬太5:38-48;羅馬書12:14-21〉。
  1. 分別為聖的生活:重洗派主張跟隨耶穌,就是過聖潔的生活,做美好的見證。他們的道德標準很高,因此常遇重大挑戰:要如何應付這罪惡的世界、要如何順服基督的命令、參與影響社會而不被污染。

 

基督徒自由

   因此,我們可以斷定,基督徒不是在自己裡面活著,乃是在基督裡面,在他的鄰舍裡面,活著。不然他就不是基督徒。他藉著信在基督裡面留著,藉著愛在他鄰舍裡面活著;藉著信他被提到己身之外,到達上帝裡面去了,藉著愛他沉落在己身之下,到他鄰舍裡面去了,但他又常在上帝裡面,在他的愛裡面,如同基督在約翰一章五節所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你們將要看見天開了,上帝的使者上去下來,在人子身上。」

  論到自由就此為止。這是一種屬靈的真自由,使我們的心可以脫離一切罪惡,律法,教條,如同保羅在提前一章九節所說:「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這一個自由高出一切外表的自由,有如天高出地。但願基督幫助我們明白並保守這自由。阿們。

  【自由非縱慾非必須】

  末了,為著有些人對於任何事物,雖講得十分透闢,還是難免因誤解而加以破壞,必須再說明一下,可是此處所說的他們會不會懂還是一個疑問。許多人一聽見 這信的自由,立刻就要把牠變成放縱情慾的機會,以為無論什麼都可任意而行。他們要表示他們是自由的,是基督徒,就專好藐視並非難儀式,遺傳,與人的律法, 彷彿他們是基督徒,但是因為別人在規定的日期禁食,他們卻不禁食,或依然吃肉,但是因為他們再不用常例的禱文,藐視譏誚人定的戒律,至如基督教的其他各端 他們卻不聞不問,又有與這些人極端相反的是那些以得救專在於拘守禮儀的人,彷彿他們得救,單是因為他們在規定的日期禁食或不吃肉,或用某種禱文禱告;他們 只誇耀教會與教父的戒律,但那些屬乎我們信心的要端卻毫不介意。這兩樣的人顯然都錯了,因為他們都輕忽關於得救所不可缺的要端,而只在所不必需的毫末事上 大聲吵鬧。

  使徒保羅的教訓好的多了;他棄絕這兩派,吩咐我們走一條適中的路。他說:「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羅十四:3)看這話,你就明白凡不出於敬虔,而出於輕視而忽略並藐視禮儀的就受了責備,因為使徒教訓我們不可輕看他們。這樣的人是以知識自鳴得意。但他又教訓人凡謹守禮儀 的不可論斷別人,因為這兩方都不是按照造就人的愛互相對待。因此我們應當聽從聖經,聖經教訓我們不可偏左偏右,跟隨主所立正當的規條,滿心喜悅。因為人既 不是因拘守善功與儀式稱義,同樣也不是因忽略與輕視善功與儀式而成為不義。(參申二十八:4;詩十九:8)

  【自由只是脫離論行為的假道】

  我們在基督裡面的信不是叫我們脫離行為,只是叫我們脫離論行為的假道理,就是那稱義必靠行為的愚妄的謬道。因為救贖,糾正,保守我們良心的是信,所以 我們知道義不在乎行為——雖然行為是不能也不應缺少的;我們雖然不能缺少飲食與屬身體的一切行為,但我們的義並不在乎這些事,乃在乎信;然而這些事又不得 因這緣故而加以蔑視與輕忽。我們在今世少不了肉身的需用之物,但我們的義不在乎這些東西。基督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約十八:36),但他不說:「我 的國不在這裡,那就是說,不在這世界。」保羅說:「我們雖然在血氣中行事,卻不憑著血氣爭戰。」(林後十:3)又在加拉太二章二十節說:「我如今在肉身活 著,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這樣,我們生活,動作,行各樣的事,守諸般的禮,只是屬乎身體所必須行的,單是要盡力管束我們的身體;但我們成為義並不在乎 這些事,乃在乎信上帝的兒子。

  【反對派儀式派】

  因此基督徒必須走此中庸之道,而對付兩種人。第一,他會遇見那頑梗固執的儀式派,他們像無耳的虺蛇不願聽自由的真理,既沒有信,就只誇耀製造,並拘守 他們的儀式為稱義的法門。這類人就是古時的猶太人,不肯學習如何行善,基督徒必須拒絕這等人,與他們相抗,大膽得罪他們,免得他們用不敬虔的道理牽引別人 陷入歧途。在這等人面前不如最好是吃肉,偏不禁食,並為信的自由的緣故,要行他們看為大罪的事。對於這等人我們必須說:「任憑他們罷,他們是瞎眼領路 的。」因為保羅正守著這一個原則,不叫提多行割禮,任憑猶太人如何說他應該行;基督也曾為在安息日折麥穗的門徒辯護;這類相似的例很多。

  【無知識的人】

  第二,基督徒又要遇見一種頭腦簡單,知識淺薄,並如保羅所說,信心軟弱的人;他們縱然願意學習,也還不能明白信的自由。對於這等人基督徒必須留意不得 罪他們;他必須暫時容忍他們的軟弱,讓他們多學習明白。因為這等人這樣行,這樣想,既不是因為他們存心頑梗邪惡,乃是因他們信心軟弱;對於他們所看為必需 的禁食與其他一類的事,就必須遵守,免得叫他們跌到。因為這是愛要我們如此作,愛不是要傷害人,乃是要服事眾人。他們軟弱,不是由於他們自己的過失,乃是 他們的牧師把他們擄獲在他們遺傳的陷阱裡,存心險惡,這些遺傳為杖擊打他們。他們必須藉著多傳信與自由的道理從這些牧師手中救獲出來。所以使徒在羅馬十四 章十五節教訓我們:「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到,我就永不吃肉,免得我弟兄跌倒了。」又說:「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惟獨人以為不潔淨, 在他就不潔淨了。」(參林前八:44;羅十四:14)

  因此我們雖然應該拒絕那些講遺傳的師傅,嚴厲的攻擊教皇用以搶劫上帝子民的律法,但我們又應體恤那些稟性懦怯,被那些不敬虔的專制獨夫用這類律法擄去 了的群眾,等到他們得著了自由。因此你要奮勇與那些豺狼搏戰,但要顧惜羊,不要抵抗羊。你要這樣行,就須一面痛斥這些律法與定這些律法的人,但同時又要同 這些軟弱的人遵守這些律法,不至叫他們跌倒,等他們也可以認出這種暴虐行為,明白他們所有的自由。但是你若要使用你的自由,就可以暗暗的使用,如同羅馬十 四章二十二節所說:「你有信心,就當在上帝面前守著」。但須謹慎,不可在軟弱人眼前用你的自由,但在那些暴君獨夫,那些頑固人眼前,你卻要常常並一致的使 用你的自由,特意抵擋他們,叫他們也可以知道他們是不敬虔的,他們的律法於義是無用的廢物,他們沒有權柄制定這些律法。

  【禮儀】

  如此,我們在世為人,既少不了禮儀,行為,愚頑未受訓練的青年既須有所約束,而又不至受這類約束的貽害,各人又既應藉著這類功夫管束身體,基督的執事 就必須忠實而有遠大眼光;他在這些事上應該管理教導基督的子民,使他們的良心與信心不受跌倒,不至生出疑惑與仇恨的根由,因此叫許多人沾染污穢,如同保羅 勸勉希伯來人所說的;那就是不使他們失落信心,沾染誤重善功的污穢以為必須靠善功稱義。(參來十二:13)。這樣的事容易發生,也污穢了許多人,若不常將 信的道理傳明,就在所不免;若不講信,單將人的方法教導人,如同藉著我們那些教皇所有瘟疫一般,毀滅靈魂的不敬虔的遺傳與神學家的理論所素行的,就無法避 免污穢人之事。因著這些陷阱無數靈魂已經被拖下地獄了,所以你在這事上可以認出敵基督者的作為來。

  【信的試探】

  簡單言之,正如富足是貧窮的試探,買賣是信實的試探,尊貴是卑微的試探,宴樂是節制的試探,嬉遊是貞節的試探,同樣禮儀也是由信而來的試探。所羅門 說:「人若懷裡搋火,衣服豈能不燒麼?」(箴六:27)可是人既然不能不住在富足,買賣,尊貴,宴樂,嬉遊之中,他也不能不住在禮儀之中,那就是說住在危 險之中。不但如此,正如小小的男孩起先必須抱在少女懷中,由少女照顧,不陷入危險,但是,及至他們長大成人,若與少女往來,他們的救贖就可遇到危險,因這 緣故凡缺乏經驗而剛愎不馴的青年必須加以約束,用禮儀的鐵棒來訓練他們,免得他們恣情任意,胡作亂為。但是若常以禮儀束縛他們,以禮儀可使他們稱義,那就 不啻是置他們於死地。人應該教導他們說,他們被監禁在禮儀之中,不是因為藉此可以成為義人,或可有什麼功德,乃是單叫他們不至胡作亂為,並易於教導他們學 習由信而來的義,若不使他們少年血氣的衝動先就規範,他們必不願意忍受。

  【禮儀可為一時之助】

  因此禮儀與基督徒生活的重要有如工程師與建築家少不了圖樣。圖樣不就是要作久用的建築物,但沒有圖樣,建築物也作不成功。建築物成功了,圖樣就無用 了。因此,圖樣,並不可輕視,倒應大大注重;但我們所輕視的只是誤解圖樣的用途,因為沒有人認圖樣就是要作久用的建築物。若有人愚妄絕倫,一生專心致志勞 神苦思去經營圖樣,而從不想到那建築物,並以造出這類圖樣,造出這種工作的附屬品,就心滿意足,自鳴得意,眾人豈不要憐他們瘋狂,並以他所白費的若用之得 當,豈不可造成巨大的建築麼?因此,我們並不輕視禮儀與善行,不但不輕視,反而多多貯蓄;但我們誠然輕視這種論善行的假道理,叫人不得自以為得了真義,如 同那些竭畢生之力專行善功而從未達到行善功的目的的假冒偽善的人一樣;這些人正如使徒所說:「常常學習,終久不能明白真道。」(參提後三:7)因為他們似 乎有意建築,儘管準備,但從不開工。這樣,他們徒有敬虔的樣式,但從未得著敬虔的能力,他們卻以所盡的自鳴得意,甚至敢於論斷凡不如他們一樣虛掛著一身善 功裝飾的人。可是他們所浪費上帝的恩賜,若心裡充滿了信,必可成就大事,救自己,又救別人。

  【人必須受上帝的教導】

  但我們所稱為人的天性與人的理智的,既生來是迷信的,有了律法他善功的規定,就隨時妄想可藉律法與善功稱義;再者,他們又既為那些地上立法家的模樣所 潛移默化,他們自己就無法逃脫善功的羅網,而得到信的自由的知識。因此我們必須禱告求主賜給我們,使我們親受上帝的教導,如同祂所應許的,將律法寫在我們 心上;不然,我們就沒有盼望。(參林前三:7)因為祂若不將這隱藏在奧秘中的智慧教導我們的心,人的本性只能定牠的罪,斷牠是異端,因為牠觸犯了本性,本 性看牠只是愚拙。所以我們明白,在古時對於使徒與先知既然如此,今日不敬虔的瞎眼的教皇與他那些阿諛諂侫之輩對於像我這類的人也是如此。但願上帝至終憐憫 他們,也憐憫我們,用祂的面光照我們,使我們知道祂在地上的路,祂在萬民中的救恩,願頌讚歸於祂,直到永遠。阿們。(參詩六十七:1;又林後十 一:31。)




2022年8月11日 星期四

基督在教會的榮耀

 

    基督為教會而來,基督為教會捨命,基督親自把他的教會建立在磐石上,又差派他的聖靈與教會同在,帶領教會明白各樣的真理。在世上各樣的組織中,唯獨教會是上帝嚴重的瞳仁。基督唯獨「為教會作萬有之首」(弗1:22)。在他與教會親密聯合中,基督顯明了他的榮耀。

      基督按照上帝公義的律法,為我們的罪而道成肉身,忠心地完成他先知、祭司與君王的職分,擔當我們的罪,也為我們做成完全的義,彷彿我們已經親自承 受了罪的代價,已經完全遵行了上帝的律法一樣。他這樣眷顧我們,完全是因著他對我們的大愛而甘心樂意地替我們行的,基督那不可磨滅的榮耀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彼前2:24)

    「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代我們到上帝面前。」(彼前3:18)

    為什麼義的要代替不義的?上帝的公義何在?因為這是上帝所行的:「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賽 53:6)

    要明白基督教的核心教義「因信稱義」,必須明白上帝為什麼叫基督這完全的義者為不義的人而死,否則「因信稱義」本身就是不義,上帝的公義就受到了褻瀆,我們也無法在上帝面前稱義。

      首先,所有的選民,也就是上帝的整個教會,都在亞當裡因為違背上帝的律法而墮落,處於咒詛之下。這一咒詛所包含的就是今生和永世的死亡。任何人都 無法經受這樣的咒詛並得救。但是,上帝斷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出34:7),罪本身不受到懲罰,是不合乎上帝的公義、聖潔和信實的。因此,上帝在其永世的預旨中設定,為了拯救他的教會,必須有「懲罰的轉移」(translationofpunishment),也就是說,要把懲罰從當受卻無法承受的人那裡, 轉移到不當受卻能承受的人那裡。約翰·歐文指出:「上帝所設定的這一懲罰的轉移乃是基督教的根基,也是聖經中所包含的一切超自然啟示的根基。」

    因此,傳統的改革宗神學家在撰寫系統神學著作時,在上帝論中,在闡明上帝的本質、屬性、位格之後,馬上談及上帝的預旨,在順序上總是把上帝的預旨放在人論、 基督論、教會論、救贖論、末世論之前。原因在在於:上帝的預旨乃是世界歷史的根基,世界歷史不過是上帝之預旨的展開。

      上帝所設定的這種懲罰的轉移在第一個應許中就已經顯明了,在以後舊約中所設立的各種敬拜制度中不斷得到進一步的解釋和肯定。律法中所規定的各樣獻 祭也合乎普遍啟示中顯明的基本原則,也就是當用我們最好的東西來敬拜上帝,但其首要的目的和用處仍然是向人們表明這種懲罰的轉移:把罪人當受的懲罰轉移到 他者身上,由其代替罪人成為祭品。因此,在《希伯來書》這卷書中多次強調:「基督……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來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