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2日 星期六

成聖目標──學習像耶穌基督

 

  成聖的目標是,學習像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聖經提到,成聖最終極的目標。

  羅馬書八章29節:「因為祂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樣,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上帝要我們效法祂兒子的模樣,要我們越來越像祂。我們不只是要信上帝,同時要像上帝,越來越有祂的特性跟特質。

  信耶穌不只是留在起初的階段裡面,我們還需要追求像祂,所以成聖的最終極的目標,就是要像我們主耶穌基督。

稱義是透過信心來領受的賜福

 

        羅馬書3章28節:「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我們怎麼被稱義呢?不是因為行律法、功德與德行,乃是因著信。經文直接告我們,我們乃是因信稱義的。

  很多人不能接受這樣的說法,他們覺得過於簡單,因此想盡各種方法,換取上帝對他們的接納、稱義與赦罪。

  但上帝接納我們,不是用我們的好行為交換而得的,乃是因著信而非律法。所以稱義是透過信心,來領受這賜福的。

2022年10月20日 星期四

唯有倚靠三位一體的上帝才能識破撒旦的技倆

    爲了打敗上帝的教會、摧毀基督徒的信仰,撒旦千方百計的進行投資。怎樣能得勝撒旦?除非比它更有聰明智慧,但是對人來講這是天方夜譚,因爲兩者根本不在一個檔次上,人一生的經驗不過是幾十年,而撒旦工作的經驗卻是幾千年,人單靠自己的聰明才智絕不是撒旦的對手,唯有倚靠上帝的力量方能勝過撒旦。

 

   「聖靈、道、寶血」稱爲得勝撒旦的三大動力,其中寶血代表基督得勝的救恩,即福音;道是上帝永不改變的真理,即聖經;而聖靈表示上帝的第三個位格,也是祂能力的源泉。教會唯有堅定持守「聖靈、道、寶血」,才能從上帝得到力量得勝撒旦的投資。

 

    撒旦的投資是很厲害的,它經常將救恩改頭換面,篡改福音的本質。在撒旦的迷惑下,凡是對「聖靈、道、寶血」模糊不清的教會都可能受到撒旦的 欺騙、成爲它投資的犧牲品,導致很多教會所傳的福音已經變了樣,再也不是耶穌基督救恩的福音。

 

      1970年在泰國首都曼谷舉行的世界基督教年會舉例說, 大會把主題定爲「今日救贖與今日福音」,他們完全不提認罪悔改,不提耶穌的寶血能赦免人的罪,也不提耶穌的受死!

 

    作爲全世界最大的基督教組織,屬靈眼睛竟然模糊到不知道罪的地步,令人感到非常遺憾。雖然他們口口聲聲說要靠基督得勝,但他們所信的基督就是 錯的,他們根本不明白基督,怎能靠基督去得勝?基督徒稍微不謹慎就會像他們接受撒旦的投資,所有的事奉都付之東流。

 

    17世紀時,教會內開始有一些學者對聖經抱著懷疑的態度,他們身穿修士袍,住在與世隔絕的修道院,讀的是歷代傳下來的教義,外表看起來很熱心事奉、過著敬虔的生活,沒有人懷疑他們到底信的是什麽,然而對聖經不信、懷疑的種子造已進入他們心靈的深處。

 

    改教運動之後的100多年裏,西歐的知識分子逐漸偏離信仰,到了17世紀時,不少教會學者都很崇拜非基督徒的哲學家,並對他們的學問、道理所痴迷,因此那些西方哲學開始影響了教會內的講道者,並通過他們滲透教會。到了18世紀的時候,這種影響逐漸加深,教會牧師已把很多世界的思想和上帝的道摻雜在一起,講道變得非常不純正。

 

    可惜的是,信徒對真理沒有分辨能力,誤以爲牧師是上帝的僕人,他們的話肯定都對,因此一直被蒙在鼓裏,牧師講錯了也不知道。久而久之,基督教的核心信仰被慢慢沖淡了。等到了18世紀末期,新派勢力進入到社會高層的知識分子時,西方基督教的信仰發生了本末倒置,新派主張發展基督教的慈善事業,卻忽視在講台上傳講耶穌的寶血等重要的信仰核心,這無疑是中了撒旦的詭計。

 

    爲何新派如此關注慈善事業呢?祂們認為信耶穌就是跟從耶穌的腳踪。那麽,耶穌的腳踪是什麽?是周遊四方 行善事,比如醫病、趕鬼。因此在新派看來,基督教就是通過發展慈善事業來領人信耶穌,但他們對於耶穌救恩的本質卻模糊不清。

聖禮的功效

 

      聖禮究竟是在什麼時候傳達上帝的恩典?如何傳達呢?關於此點,學者在意見上有很大的分歧,而此分歧的看法牽涉到三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是,聖禮的有效性是否在於執禮者有無誠意。誰能說聖禮的有效性,在乎傳道人的誠意呢?上帝能用一個沒有悔改的人傳佈令人得救的福音。我們不要為上帝立一個律法,禁止他藉著假牧師執行聖禮將救恩分賜給人。

      第二個問題是,救恩分賜給人的功效,在於聖禮的本身,或在於藉聖禮工作的聖靈。聖禮本身並沒有什麼功效,只有被聖靈使用的時候才有功效,聖靈使用聖禮乃是為了行上帝的旨意,這個見解完全與聖經相符合,因為救恩從始至終是屬乎上帝的。

      第三個問題是,接受聖禮的一方,為了得到聖禮的恩益,是否應該有信心才能獲益。那患了三十八年血漏症的婦人,若她不用信心摸耶穌的衣裳就不得醫治,但在主裏的醫治能力卻是真實的,並不在乎她信或不信。只有信的人才能夠藉著聖禮得到恩典。使徒時代的教會中堅持,洗禮不可缺少的就是信心(徒二41;十六31)。所以使徒警告那些領受聖餐的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林前十一29)。

基督教會的榮耀就是去傳揚上帝恩典的福音(3)-聖靈實施救恩

 

      上帝根據他的兒子所完成的工作,將永主提供給那些聽福音,憑信心接受而得救的人。

      屬血氣完全墮落的人,所喜愛的是死亡而非主命,希奇的是他們如何得救呢?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

      大多數聲稱自己是保守派的人,對於這個問題的解說也不合乎真理,他們說,在這點上救恩不再屬於施憐憫的上帝,乃在乎那定意的人;上帝那部份的工作已經完成,但人這方面的工作才開始;據說未重生的人有憑信心接受基督的能力,而人是否能適當使用這能力,全在乎他自己。換句話說,上帝藉著他兒子的死,為每一個人作成了救恩,現在只等每一個人憑著自己自由的選擇來接受基督,使救恩成為實際。

      以上所說的教訓,正是阿米念派的本質,特別是衛理宗派,說來可悲,這樣的教訓被許多誠懇、熱心的佈道家所傳揚。但是這樣的教訓與靠上帝恩典而得救的聖經教訓完全背道而馳,一個人來到基督面前,就是相信他,耶穌說:「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裏來的。」(約六35,44)

  根據聖經說,信心的產生並非在重生之前,乃在重生之後:換句話說,信心在人行實際行動之前,乃是上帝聖靈的恩賜,也就是說,救恩是屬於上帝的。

      這是否說罪人靠聖靈的恩典而踏上生命之路,一旦他走在這條路上,就要靠自己的力量走下去呢?這樣的說法對不對呢?這並不是聖經的教訓。聖經乃是說,他要靠上帝的恩典走下去,直到最後。

      基督徒若瞭解,在自己得救的整個過程中,需要完全依靠上帝的恩典,就會同奥古斯丁一起禱告說:「主啊,吩咐我們做你所願意的事;賜給我們能力去做你所吩咐我們的。」

      傳揚這樣的福音是何等的光榮,這是唯一能滿足罪人所需要的福音,因為罪人不能救自己。沒有其他任何的福音能夠像這個福音榮耀上帝,因為這個福音將人得救的一切榮耀都歸給上帝,這是真正的福音。

基督教會的榮耀就是去傳揚上帝恩典的福音(2)-聖子成就救恩

 

      加拉太書第三章從舊約引來兩處經文,其中都有咒詛一詞,第10節說:「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這節經文正好用在罪人身上。第13節說:「……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這節是用在被釘十字架的基督身上。這兩節經文間有密切的關係,在加略山上受死的基督,承當了罪人身上的咒詛,具體一點說,基督藉著他受咒詛的死,拯救上帝的選民脫離上帝的咒詛,這是上帝給他的任務,他已完全地達成了。

      基督不但拯救他們脫離上帝的咒詛,並且也為他們帶來祝福;不但為他們償還了罪債,也為他們賺得了無限豐盛的生命。正如神學家所說,基督不但藉著他被動的順服拯救選民脫離永死,是他在十字架上所顯明的;他也藉著他自動的順服為選民賺得了永生,是在他順服上帝的律法上所彰顯的。

      比方說,有一個人沒有任何的產業,但卻欠人一百多萬的債務,一位善心有錢的朋友替他償清了重債,當然他要對恩人千恩萬謝。問題是這個人現在有多少錢呢?明顯可見,他仍然和以往一樣一貧如洗。基督不但償還了我們的重債,他還為我們賺得永生無限的豐富。基督既為罪人賺得了全部的救恩,又何需我們這些罪人憑功勞再去賺取,這是非常清楚的道理。

      沒有一個人能憑著做好事而得救,因為「我們所有的義都如污穢的衣服」(賽六四6)。悔改的眼淚,不能代替基督的寶血,即便我們流淚到永遠,也無法救贖我們一次的過犯。人得救不是靠行為乃是憑信心,賺得救恩的也不是人的信,一個討飯的伸出手未接受佈施,不能說他是因此而賺得那個佈施,所以罪人無法靠著所作的來賺得救恩,乃是憑信心接受。引用司布真的一個比喻:想要憑行為與品德上天堂的人,好像一個想用沙梯爬到天上的人一樣;一個想靠行為、品格,而不靠信心就想得救的人也是如此。

  司布真又說:「如果在我們得救的義袍上,補上一塊我們自己的行為或品德,那我們就滅亡了。」

  要理問答也說:「信服耶穌基督是上帝所賜的救恩,使我們照著福音的資訊與勸勉,接納基督,唯獨靠他得救。」

基督教會的榮耀就是去傳揚上帝恩典的福音(1)-父上帝計畫救恩

 

      基督徒常講論並歌頌賴恩得救,但很少有人清楚知道其中的意義。賴恩得救最簡單、最正確的定義,就是靠上帝得救。有罪的人類所面臨的問題中,再沒有比如何在罪惡與死亡中蒙拯救更緊迫的問題了。世上所有的宗教都針對這個問題提出一個答案,但只有基督教給了正確的答案。所有的宗教都說人能救自己,唯有基督教說,救恩是出於上帝;簡言之,唯有基督教提出賴恩得救的真理。

      完全本著聖經傳講賴恩得救之福音的教會真是寥若晨星,說來實在可悲,也有所謂的教會根本否認賴恩得救的道理,他們狂妄的以行為和品格來代替從上帝而來的救恩,他們這樣做,是混淆了基督教的真理。有很多教會在這個問題上妥協,他們將得救的功勞歸予上帝人各半,這樣的資訊,根本不是從上帝而來的。

      「就如上帝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弗一4~5),根據這段與其他許多經文,建立了揀選教義的根基。

      揀選的道理,在人的思想上造成一個很大的難題,可是聖經的確非常確鑿的論到揀選。聖經強調,揀選的是上帝,而不是人。揀選是在創立世界以先,還沒有人的時候,上帝在他的計畫中就揀選了。有一個人所周知但必須摒斥的揀選觀念:「人的得救乃根據揀選的工作,即是上帝揀選人得救,撒但揀選人滅亡,所以揀選的關鍵在於人,如果他選擇上帝,他就被上帝揀選了。」

      這種將揀選的權柄從上帝轉移到人的說法實在太荒謬了,與賴恩得救的教訓是大相衝突的。

      上帝沒有義務揀選任何一個應該滅亡的人類,假如上帝允許所有的罪人永遠滅亡,那麼所有的罪人就永遠滅亡了。現代人有一個普遍的想法,認為上帝最低限度虧欠人一個得救的機會。此種想法表明了人的驕傲,並且也羞辱了上帝。上帝根本不虧欠人,他唯一虧欠人的是未讓罪人下地獄,上帝揀選一些人得永生,是純屬恩典的事。

      我們不知道上帝為什麼揀選某些人得永生,理由在乎上帝,不在乎我們。上帝揀選人是按他自己的美意,上帝並不是預先看見某人有信心才揀選他。信是揀選的結果,而非揀選的根基。我們也知道:上帝揀選某人,是因為上帝愛他。聖經告訴我們:「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羅八29),這裏所說的「預知」,意思是上帝從永遠就愛,至於為什麼上帝從永遠就愛呢?是超過我們所能想像、理解的,我們只能說上帝在基督裏愛他。

      我們不要推想上帝是用外力揀選某些人,也不要想上帝是用暴力將未被揀選的人推下地獄,上帝並非將一些人高舉到天上,又將一些人拋到地獄裏去如同某些人所想像的;相反地,上帝卻是拿罪人當作有理性、有道德的人看待,所以人類要為自己所做的一切負責任。關於人的責任與上帝的主權這兩件事,在我們的小頭腦中實在是無法調合,但上帝的話卻毫不妥協地支持這二者。因此一個罪人滅亡,是因為他不願得救,他必須自己擔當責難;而那得救的罪人也不可誇口,因他是唯獨靠賴恩典而得救,因使他得救的是上帝的恩典,所以一切的榮耀都屬於上帝。

2022年10月19日 星期三

中世紀天主教非常重視聖禮

 

      中世紀的天主教很重視聖禮的意義。天主教徒要在一種可感觸到的方式上獲得救恩。教會也藉著聖禮把個人與教會連接起來。

      以前幾個世紀,教會還沒有明確決定聖禮的數目。亞伯拉德認為有四種聖禮:洗禮、聖餐禮、告解禮,和膏抹禮。亞伯拉德的弟子認為還要加上婚禮。笏哥也贊成這五種聖禮。

      普魯斯(Robert Pullus, 約1150)刪掉膏抹禮與婚禮,但再添上補贖禮與按立禮。最後天主教把這些聖禮都接受過來,便有七種聖禮。從倫巴都彼得起,天主教便制訂這七種聖禮。主後一四三九年,弗羅仁斯大會正式接納這七種聖禮。

      法蘭西斯修道會認為聖禮是一種不可見的恩典之可見的記號。阿奎那說,聖禮為恩典的工具,除了按立禮(從執行該禮的主教身上領受屬靈能力之外),其他的聖禮都能將恩典帶給人。

      各種聖禮的材料與形式都具不同的意義。材料是可見的,形式是禮儀中所念誦的話。例如,木材原本的存在是一種未成型的材料,但後來製成了一張桌子。因此,在聖餐中,餅與酒為未成形的材料,但經過神父祝禱後,餅與酒便變成基督的身體與血。

      天主教主張聖禮的功效,就是要透過基督救贖的功效,使人再獲得原義。洗禮、堅信禮、按立禮,這三種聖禮都不能重複施行,因為它們是一種不可除去的記號, 這種記號經常刻在人的靈魂上。天主教利用這種奇怪的信仰,強化教會的勢力和教會神聖的觀念。

      聖禮本身是有功效的,但執行聖禮者應遵照教會的規矩去進行。凡領受聖禮者,為獲得聖禮的益處,就必須有信心,並且不可有致於死的罪(如果有,必須先告解才可以領受)。

      主後一四三九年教皇頒佈命令,要對每一種聖禮下定義。教會便根據阿奎那的看法對所有聖禮下定義。現今,天主教還認為這些定義是有權威的。

        1. 洗禮:

      需要浸入水裏三次。洗禮的禮儀是:「我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給你施洗。」

      洗禮將稱義的恩典帶給領洗者,並赦免領洗者的原罪與本罪,以及除掉罪感與罪之懲罰。領洗者便成為天國的聖徒。不過還存著一種罪根,這種罪根在日常生活中隨時可發作。

  2. 堅信禮;

      特別是施行在信徒的已成長(12-16歲之間)的孩子身上,因為他們曾領受過嬰孩洗禮。它表明聖靈之交通,並要使領受者成為又剛強又完全的基督徒。

      神父的禱告詞如下:「我用手指為你畫十字架的記號,並用救恩的恩典堅固你。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

  3. 聖餐(或稱聖體禮):

       它是一種聖禮,也是一種獻祭。每當作彌撒時,基督便從天上降臨到餅與酒之中,所以彌撒就是繼續獻上祭物給上帝。根據阿奎那,聖餐用的餅與酒之實質,在祝禱後已經變成與天上基督身體之實質相同。也因為教會認為基督臨在於每個聖餐的餅與酒,便有更不將杯遞給平信徒(由神父代領)。天主教徒認為聖餐可赦免許多罪。

        4. 告解禮(懺悔):

      根據經院哲學家,懺悔與悔改性質不同。告解禮的目的,就是要除掉洗禮之後所犯的致於死的罪。犯罪的人可獨自去到神父申面前認罪。信徒歡迎這種懺悔認罪的作法,因為他們盼望脫離那由刑罰、煉獄、地獄而來的懼怕。他們認為認罪就可得赦免,並認為認罪是一種滿足神的方法,可以藉此逃避刑罰。若忽略告解,就會遭受煉獄之苦。

      後來教會實行贖罪券之買賣,告解就更容易辦了,買了贖罪卷就不必麻煩去到神父那裏,而且有錢人可買許多贖罪卷備用,這樣教會收入會更多。第十一世紀時,贖罪券便開始出現在法國南部,以後贖罪券被濫用了。在告解時,赦罪不是靠個人懺悔的態度,乃是因神父所施給的恩澤,因神父有教會的鑰匙。主後一二一五年,教皇印諾森第三,強迫信徒每年至少要在復活節時告解或認罪一次。

  5. 臨終膏抹禮(也稱聖油禮):

      約於主後八八八年,天主教開始強調一種膏抹病人的作法。不久便成為一種聖禮,並且附了赦罪的意義,也代表懺悔。神父用油(橄欖油)膏在那臨終前的病者雙眼、雙耳、鼻子、嘴唇、雙手、雙腳及腰的兩側。祈禱詞是「藉著這神聖的膏油,領受神最寶貴的憐憫,願主赦免你所犯一切可見之罪。」

  6. 按立禮與婚禮:

      天主教也把按立禮和婚禮當聖禮。不過凡接受按立禮者,便不可結婚。按立禮的是要在教會設立聖職人員。藉著連續七次祝福的動作,受按立的神父就領受教會神聖事務之權力與恩典。

      按立禮由主教主持。按立時,主教用雙手按在神父的頭上,並用油膏他,又將餅及酒杯遞給他,並說:「願你領受權力,在教會裏為活人與死人獻祭。願你領受聖靈,你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得赦免。」

      婚禮的效力本存在於婚姻本身,不過神父的祝禱,是這婚姻蒙聖潔。接受婚禮之後,夫婦終身不可分離,除非配偶死亡,可再舉行婚禮。

經院哲學

 

      經院哲學是用來指自安瑟倫(Anselm)至宗教改革時期之間的神學,即中世紀後期之神學。流行於主後一一○○年至宗教改革時期。

      在這段時期,教會除了新敬虔運動之外,對於哲學與神學也發生了新的興趣。經院哲學是以邏輯及辯證學的方法探討初期教會的教義。他們這樣作,是想要認識救恩更多。

      新敬虔的興起是一種屬靈經驗的新理解,但是經院哲學卻是一種理智上的理解。新敬虔是屬於個人的、主觀的;但經院哲學是比較科學的、客觀的。他們要積極追求真理,但卻要藉方法論去證明真理,並要把真理加以系統化。他們對亞理斯多德的哲學感到興趣,並開始研究亞氏的著作。他們應用理性的思考方法,將啟示神學和一般哲學合併為一種自然神學。於是,神學深深的影響當時人的世界觀,而哲學成為了神學的幫手。

      經院哲學對學術界起了各種新的影響。經院哲學曾吸引許多優秀的教師,並直接助長近代大學之發展。

  【兩個不同的思想學派】

      經院哲學常碰到一個哲學上的難題,就是事物觀念與事物實質之間的關係,或說思維與存在之間的關係這哲學問題。他們對此問題的看法產生不同的意見,因此產生兩個不同的學派:唯名論與實名論。

  他們所碰到的問題是:一般概念僅以主觀概念存在呢?或是以客觀實質存在呢?若以客觀實質存在的話,一般概念是與個體事物分離呢?或是存在於個體事物之內呢?另外,一般概念是有形體的呢,或是無形體的呢?

  當時,教會歡迎實名論,因它具有護教的價值。教會不喜歡唯名論,因它危及教會客觀實在之信仰。教會以三位一體作例子,說明唯名論為何是危險的。

  這時期唯名論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若瑟林(Roscellinus)(死於主後1125年),但坎特伯里的安瑟倫很反對他,並指出他的錯誤。康玻的威廉(William of Champeaux)曾提倡一種極端的實名論,但不受教會歡迎。這時期的思想主流為一種較中庸的實名論,由羅馬哲學家波伊丟斯(Boethius)所提倡。

  【經院哲學的代表人物】

   1. 安瑟倫(主後1033-1109年)。

  2. 亞伯拉德(主後1079-1142年)

  3. 伯爾拿(主後1091-1153年)

  4. 笏哥(主後1097-1141年)

  5. 彼得倫巴都(主後1100-1164年)

  6. 亞力山大(主後1185-1245年)

  7. 大亞勒伯特(主後1193-1280年)

  8. 阿奎那(主後1227-1274年)

  9. 波拿文土拉(主後1221-1274年)

  10. 敦司司格圖(主後1265-1308年)

  11. 若哲爾培根(主後1214-1294年)

  12. 銳門虜勒(主後1234-1315年)

  13. 奧坎威廉(死於主後1349年)

  14. 加伯列力(死於主後1495年)。

  【四位傑出的經院哲學家】

      四位傑出的經院哲學家就是安瑟倫、亞伯拉德、笏哥及倫巴都的彼得。

      1. 安瑟倫:

  諾曼底貝克修道院院長,自1093年起擔任坎特伯里的大主教。他與國王亨利第一(King Henry I)曾有一次大衝突。他很反對若瑟林,因為若瑟林的唯名論會破壞三位一體論與其他重要的教義。他說,若接受若氏的看法,就有三個上帝。安瑟倫對神學推理感興趣,認為聖經,信經和教會的教導都具有很大的權威。他要藉宗教的體驗獲得真理的確實性。這種傾向與當時新敬虔主義所提倡的相同。他又藉理性的思考,向基督徒,猶太人,和外邦人闡明教會的教義。

  他有一句名言:「我相信乃為了理解。」

  這種從單純的信心去掌握宗教知識是很重要的。對綜合信心與知識,實際敬虔與神學推理這個方法上看來,安瑟倫是經院哲學最有名的人物。

      2. 亞伯拉德(Abelard):

  他是一個唯名論者,是若瑟林的學生。他是一個法國武士的兒子。他曾在巴黎講學,教授以西結書。他過聖潔的生活,有超人的智力,又博學。贏得許多青年們的愛戴。

  在修道院裏,他寫了一篇論文:「關於神之單一與三位一體」之問題。這篇論文遭受到伯爾拿的反對。伯爾拿認為亞伯拉德為一個唯理主義者。在主後一一四一年的先斯大會,伯爾拿曾指出亞伯拉德的一些錯誤,教會便放逐了亞伯拉德。不過,克呂尼的彼得同情亞氏,讓亞氏避難在他的修道院裏。

      亞伯拉德雖有唯理主義的傾向,但他卻不像十八世紀神學界的那種唯理主義。亞氏從不懷疑聖經的權威,他所採取的是一種中庸的神學。在唯名論與實名論互相爭執之下,他走中庸的路線。他應用純粹的辯證學作為研討神學的科學工具。

      他認為,一個有風度的神學家應循著以下步驟追求真理:「從懷疑到查詢,由查詢到真理。」他說:「我理解為要相信。」

      這正好和安瑟倫的方法相反。

      亞伯拉德是第一位應用辯證法處理神學的人。他先提出一聯串單獨的教義問題,然後再將這些問題與聖經、教父著作、教會教義等加以比較,並逐一列出他們的共通點與差別。

      如果比較亞伯拉德與安瑟倫。安瑟倫是先接受教會教義,然後才加以討論,但亞伯拉德卻要運用理性證明教會教義。

      3. 笏哥:

  他是一位德國北部貴族之子。當他在法國旅行之際,他進入巴黎聖威克多修道院。死時年僅四十四歲。他去世之前,為一所著名修道院的校長。他因受德國教育的薰陶,所以比較依照宗教歷史方法去研討神學。

  他的著作「關於基督徒信仰之神秘」是第一本關於系統神學的書籍。笏哥的重要性在於他知道如何聯合安瑟倫、亞伯拉德,及伯爾拿等的思想路線。他綜合理性及神秘的因素,創立一種嚴格的教會神學。他使教義的合理性屈服於那超理性的信心之下。在這範疇裏,他使神學與哲學聯合而不致危及神學的本質。

      4. 彼得倫巴都(Peter Lombard):

  他出生於意大利的納瓦拉。曾在布羅格那,理姆斯及巴黎等地讀書。他在法國認識伯爾拿、亞伯拉德,及笏哥等人。以後他在諾達姆學校任教。後來在巴黎當主教。

  他把亞伯拉德的辯證法與笏哥的神學綜合起來。他細心綜合並比較各不相同的教義教訓。他確立聖經為最高的權威。認為理性只有形式上的意義。理性僅被用作一種在救恩上要抵抗那有權威而卻矛盾之教義的方法。

  主後1150年以前,他在巴黎著了一本書叫「四部語錄」。在這書中,他論述上帝、創造、原罪、基督、聖靈、聖禮及末世論等。這本書終成為中世紀教義的教科書。因此書以客觀的態度處理各種教義的問題。因此,適合於各種不同神學派的需要。

         最後,我們來認識唯名論和實名論之差異:唯名論(Nominalism)認為觀念或概念不過是實在事物的名稱而已。真實乃存在於各個具體物中。因此,人必須運用理性方能求得真理。實名論(Realism)認為觀念和一般概念構成我們實際的存在,人之感官易受欺騙,唯獨啟示的真理才是可靠的。

2022年10月18日 星期二

在基督裡的信心

  重生,即新生命在我們裡面的栽種,與進入天國所必須的悔改和信心是不可分割的。當一個人被重生後,他得見天國,並且得進入天國(3:3,5),同時他也必須藉著向上帝悔改以及對耶穌基督的信靠才能進去。

 

  我們或許會覺得,照著以上這個次序,大概聖經的教導是悔改先於信心。有時候,你甚至會看到這樣一道公式:除非我們先認錯,先為自己的罪感到難過,否則我們是永遠不能信靠基督的。這種想法不但是一種誤解,而且更無助於瞭解救恩。我說是一種有誤解,是因為它把悔改和悟罪混為一談了;我說無助於瞭解救恩,是因為它鼓吹了一種觀點,即悔改是有一個固定的指標,因為悔改成了信心的先決條件。新約聖經的教導分明不是如此,悔改有別於悟罪。往往,對罪徹底的悔悟是發生在信主之後而不是在信主之前的。

 

  其次,如果我們能把悔改和信主這兩項的次序對調一下,也許更為合適。只有把信心建立在對上帝和對他語話之上,在這樣的信心所產生出來的悔改,才是福音派信仰所指的悔改。這也是寫詩篇130篇之作者的立場( 130:4),由於詩篇作者看見了並且相信了上帝的赦罪之恩,他才在悔改中敬畏上帝。同樣,五旬節那一天,彼得勸戒他的聽眾說:「你們應當悔改,並且每一個人都要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使你們的罪得赦。」( 2:38)

 

      這話提到赦罪的盼望,這盼望提出來是叫人憑信心抓住這個應許後,能存悔改的心奔向主懷。因此,信心和悔改的心應當被視為一對鴛鴦伴侶,彼此是不可分割的。

永恆的救贖計劃

 

  凡研讀過基督教教義的人,都難免要涉及到所謂的「救贖計劃」或「救恩次序」這些名詞。這些詞句的意思是指上帝在與人相交的過程中,有祂一定的行事方式或模式,而這種模式,多多少少是既定了的。簡而言之,就是上帝行事是有計劃的。這些名詞的含意,並不是指上帝的作為是墨守成規,一成不變,好像我們處理電腦數據那樣地機械化。這些名詞之所以會產生,乃是基於一個客觀事實,就是罪人的得救、罪人重新恢復上帝起初在他們身上的形象,往往都會經歷一個相當類似的屬靈過程的。為什麼一定都會是類似的呢?無他,只因眾罪人都存有一些共同的需要。

   要是我們認識到上帝是如何在祂獨生子身上精心策劃整個救贖計劃時,我們就不難體會,上帝的計劃和行事方式對每一個信徒來說是何等地親切,何等地個人化。基督的道成肉身,並非歷史上一樁意外的事件,也不是上帝在人墮落之後才作出的補救決定。主耶穌在世三十三年,絕非一件偶然的事。

      主耶穌自己曾多次向人指明祂一生的目的。祂在世生活的方式都是早安排好的。主看自己在世每一天的日子,是要一步一步朝著一個為祂所特定的那個「祂的時候」邁去,那個時候一到, 祂為自己所預備的都要成就。由於祂清楚意識到父上帝為祂所定的時間表,祂在某些時候,對某些事情,寧可退避不行(約 2:4;7:30;8:20;12:23,27)。

      福音書記錄主的生平,來到「受難篇」的時候(約 13:21),我們便看到主耶穌那時清楚曉得「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約 13:1)

      因此,祂禱告說:「父啊,時候到了。」(約 17:1)

   當早期教會研究主生平的時候,主如何按照計劃受苦乃成為他們認識這位救主的主要課題。不但如此,就連主的受死也不是一個意外。事實上,應該說在眾多有 關主的事件中,最不意外的要數祂的死。五旬節,彼得的第一篇道就指出了這一點,他說主是「按著上帝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的。

      其後,在教會眾信徒遭到逼迫, 同心合意向上帝禱告時,他們又再一次強調了這一點:希律和本丟彼拉多,外族人和以色列民,真的在這城裡聚集,反對你所膏立的聖僕耶穌,行了你手和你旨意所預定要成就的一切。(徒4:27-28)

上帝的救恩

  福音的榮耀正在於它滿足了人的基本需要。福音是當我們仍在罪中時賜予我們的,並且糾正了我們生命中的錯誤,以致於上帝的形象在我們身上得以重現。不但如此,福音還宣告,我們在基督裡已經成為我們在末日將會有的樣子--像主一樣的潔淨(約壹3:1-3)。或許這就是奇妙中的奇妙:上帝不僅從我們的本性中 把我們拯救、提升到亞當當初被造時的地位上來,更進一步把我們提升到亞當原本可以藉順服而達到的那個更高的境界中去。福音並不是只將我們帶回亞當起初的無 知狀態中,而是叫我們像基督,完完全全地彰顯出上帝。這就是基督救恩的本質,勾劃出信徒成長的經歷模式,也為新舊約中的教義豎立了框架。( 8:29)

 

  到底如此奇妙的救恩是怎樣藉著基督施予我們的呢?道成肉身的救贖計劃是這樣的:基督來到世界成為「第二個人」,即「末後的亞當」(林前15:45,47)。由於他全然地反射出上帝的形象,藉著聖靈的大能,我們被吸引到他跟前。他向罪死了( 6:10),讓我們因在他的死上有分,也脫離了罪的轄制。在他的蔭護之下,我們還得以躲避上帝的憤怒,因為我們知道他已擔當了我們的罪( 3:13),他以無罪為我們成為有罪,好使我們在上帝裡面成為義(林後 5:21)。他的死是以義的代替不義的,把我們帶到上帝面前來(彼前 3:18)。他在十字架上擊敗了撒旦,以凱旋的姿態把撒旦公開示眾,讓我們認清敵人的真相( 2:15);因此藉著他的名,我們也同樣可以得勝( 12:10)。基督是我們的智能,我們的公義,使我們成聖,為我們成為贖價(林前 1:30),我們一切所需所求的都能在他恩惠的供應中找到。

 

  那麼,現在剩下的只有兩個問題了:

 

  第一,我們如何才能進入基督裡支取救恩?我們將藉著查考聖經中有關基督徒新生命誕生的教導,來找出答案。

 

  第二,我們如何使基督的恩典和基督的性情進入我們的生命中?我們將藉著查考聖經中有關基督徒生命塑造的教導來找出答案。

2022年10月15日 星期六

教會與次序

 

  【按著上帝的次序】

      上帝差派約翰成為基督的先鋒,他來傳律法的消息,讓人預備領受悔改的洗禮,並且接受基督的福音,所以約翰的洗禮是按照上帝的旨意而有的。

      上帝既然設立了這樣的洗禮,耶穌也就為了這個緣故,而願意接受這個洗禮。耶穌並沒有罪,但耶穌仍然為了順服的緣故而領受了約翰的洗禮,這是耶穌順服的行動,耶穌願意順服上帝所設立的次序。

  我們比較喜歡強調上帝的救恩,我們對於救贖的議題比較感興趣,但是我們很少把救贖跟上帝的創造相聯繫,其實我們隨時都必須回到生命的起源,也就是上帝創造人類之初來看許多的事情。

  起初上帝創造了天地,上帝創造了人類成為這世界的管理者,上帝也創造了時間、空間、各種宇宙的定律。在人類犯罪以前,他們也很忠實地扮演了管理者的角色,及至亞當夏娃犯罪,他們不想作管理者,他們想要取代上帝成為這世界的主宰,當人類以自我為中心、不已上帝為中心時,就破壞了上帝原來設立的次序,這次序的破壞就帶來世界的混亂。

  所以上帝差派耶穌來到世上,除了是拯救我們以外,更提醒我們一件事,就是我們得要回到上帝起初創造的次序裡面。當基督只看重救恩卻沒有看到恢復上帝 創造的次序,那麼我們每天的靈修和教會生活,都只是會想到自己的得救,自己與上帝的關係,卻忽略了上帝把把我們放在世界、放在人群之中,而不只放在教會裡面。

  耶穌對施洗約翰說:理當進諸般的義,其實就是提醒基督徒把自己放在上帝的次序裡。上帝沒有在我們信主的那一刻就把我們接到天上,他乃是在我們在這個世界上,盡諸般的義;在我們的社群中按著上帝所立的次序去生活。

  【社會的次序】

  馬丁路德在他的問答裡面,在講論十誡的「當孝敬父母」這條時,他把父母的觀念延伸到出去有四個方面方面,第一、當然就是指我們肉身的父母;第二則是工作上的上司若是學生就是師長、第三是國家的官長;第四則是教會的領袖。

  這就是所謂的次序。我們知道沒有完美的父母,也不是每個老闆、老師都很好,政府的官員在上位的常常也不能給我們好的保障,但是我們卻知道這些都是上帝設立的權柄,因此我們願意順服對方,是出於我們順服上帝設立的權柄,我們願意尊重上帝給予的次序。

  上帝將我們他所創造的世界,在人的社群中,乃是要我們直接面對和承擔這世界的責任。這是所謂諸般的義。

  所以我們會說成為父母是上帝給我們在家庭的呼召、工作是上帝給我們的呼召,愛鄰舍是上帝給基督徒的呼召,當我們按著上帝的旨意來教導子女,當我們忠於我們的工作,當我們努力去實踐愛鄰舍的使命的時候,就是在盡諸般的義,就是按著上帝在社會的次序而行。

  照這個原則去做,基督徒應不應該要愛地球、基督徒要不要重環保、基督徒要不要成為這個社會的先聲、要不要成為時代的先知?這些答案不言而喻,盡諸般的義成為一個忠心的管家,的的確確是上帝給每個基督徒的呼召。

  【教會的次序】

  耶穌接受了施洗約翰的洗禮,也代表了一件事,就是他順服在約翰的權柄之下,約翰跟耶穌說:我當受你的洗,怎麼反過來要求我給你施洗呢?耶穌回答說: 你暫且許我。其實,耶穌面對約翰,也是順服在上帝所設立的職份,約翰有先知的職份,約翰施洗也代表了他擁有祭司的職份。耶穌盡諸般的義,乃是因為他尊重約 翰的職份。

  尊重祭司職份的態度延伸到今日,就是尊重教會裡的秩序,雖然我們說信徒皆祭司,但是為了秩序的緣故,所以上帝在教會設立了牧職,教會的傳道人除了要成為道的職事,施行聖禮外,他也是我們必須順服的權柄。同樣的,我們順服牧者不是因為他帥不帥,不是因為他講的話好不好聽,而是因為他是上帝所設立的權 柄,當我們願意順服上帝設立的權柄時,當我們就行在上帝的次序中,上帝也應許我們得著祝福。即使連基督也順服上帝設立的權柄,更何況我們呢?

  有時候我們容易受所謂民主觀念的影響,認為教會運作應當要民主,但是弟兄姊妹對不起,教會是不講民主的,教會講的是上帝主權,上帝把權柄賜給教會的牧者,上帝要他的子民順服在他所設立的權柄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