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9日 星期三

中世紀天主教非常重視聖禮

 

      中世紀的天主教很重視聖禮的意義。天主教徒要在一種可感觸到的方式上獲得救恩。教會也藉著聖禮把個人與教會連接起來。

      以前幾個世紀,教會還沒有明確決定聖禮的數目。亞伯拉德認為有四種聖禮:洗禮、聖餐禮、告解禮,和膏抹禮。亞伯拉德的弟子認為還要加上婚禮。笏哥也贊成這五種聖禮。

      普魯斯(Robert Pullus, 約1150)刪掉膏抹禮與婚禮,但再添上補贖禮與按立禮。最後天主教把這些聖禮都接受過來,便有七種聖禮。從倫巴都彼得起,天主教便制訂這七種聖禮。主後一四三九年,弗羅仁斯大會正式接納這七種聖禮。

      法蘭西斯修道會認為聖禮是一種不可見的恩典之可見的記號。阿奎那說,聖禮為恩典的工具,除了按立禮(從執行該禮的主教身上領受屬靈能力之外),其他的聖禮都能將恩典帶給人。

      各種聖禮的材料與形式都具不同的意義。材料是可見的,形式是禮儀中所念誦的話。例如,木材原本的存在是一種未成型的材料,但後來製成了一張桌子。因此,在聖餐中,餅與酒為未成形的材料,但經過神父祝禱後,餅與酒便變成基督的身體與血。

      天主教主張聖禮的功效,就是要透過基督救贖的功效,使人再獲得原義。洗禮、堅信禮、按立禮,這三種聖禮都不能重複施行,因為它們是一種不可除去的記號, 這種記號經常刻在人的靈魂上。天主教利用這種奇怪的信仰,強化教會的勢力和教會神聖的觀念。

      聖禮本身是有功效的,但執行聖禮者應遵照教會的規矩去進行。凡領受聖禮者,為獲得聖禮的益處,就必須有信心,並且不可有致於死的罪(如果有,必須先告解才可以領受)。

      主後一四三九年教皇頒佈命令,要對每一種聖禮下定義。教會便根據阿奎那的看法對所有聖禮下定義。現今,天主教還認為這些定義是有權威的。

        1. 洗禮:

      需要浸入水裏三次。洗禮的禮儀是:「我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給你施洗。」

      洗禮將稱義的恩典帶給領洗者,並赦免領洗者的原罪與本罪,以及除掉罪感與罪之懲罰。領洗者便成為天國的聖徒。不過還存著一種罪根,這種罪根在日常生活中隨時可發作。

  2. 堅信禮;

      特別是施行在信徒的已成長(12-16歲之間)的孩子身上,因為他們曾領受過嬰孩洗禮。它表明聖靈之交通,並要使領受者成為又剛強又完全的基督徒。

      神父的禱告詞如下:「我用手指為你畫十字架的記號,並用救恩的恩典堅固你。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

  3. 聖餐(或稱聖體禮):

       它是一種聖禮,也是一種獻祭。每當作彌撒時,基督便從天上降臨到餅與酒之中,所以彌撒就是繼續獻上祭物給上帝。根據阿奎那,聖餐用的餅與酒之實質,在祝禱後已經變成與天上基督身體之實質相同。也因為教會認為基督臨在於每個聖餐的餅與酒,便有更不將杯遞給平信徒(由神父代領)。天主教徒認為聖餐可赦免許多罪。

        4. 告解禮(懺悔):

      根據經院哲學家,懺悔與悔改性質不同。告解禮的目的,就是要除掉洗禮之後所犯的致於死的罪。犯罪的人可獨自去到神父申面前認罪。信徒歡迎這種懺悔認罪的作法,因為他們盼望脫離那由刑罰、煉獄、地獄而來的懼怕。他們認為認罪就可得赦免,並認為認罪是一種滿足神的方法,可以藉此逃避刑罰。若忽略告解,就會遭受煉獄之苦。

      後來教會實行贖罪券之買賣,告解就更容易辦了,買了贖罪卷就不必麻煩去到神父那裏,而且有錢人可買許多贖罪卷備用,這樣教會收入會更多。第十一世紀時,贖罪券便開始出現在法國南部,以後贖罪券被濫用了。在告解時,赦罪不是靠個人懺悔的態度,乃是因神父所施給的恩澤,因神父有教會的鑰匙。主後一二一五年,教皇印諾森第三,強迫信徒每年至少要在復活節時告解或認罪一次。

  5. 臨終膏抹禮(也稱聖油禮):

      約於主後八八八年,天主教開始強調一種膏抹病人的作法。不久便成為一種聖禮,並且附了赦罪的意義,也代表懺悔。神父用油(橄欖油)膏在那臨終前的病者雙眼、雙耳、鼻子、嘴唇、雙手、雙腳及腰的兩側。祈禱詞是「藉著這神聖的膏油,領受神最寶貴的憐憫,願主赦免你所犯一切可見之罪。」

  6. 按立禮與婚禮:

      天主教也把按立禮和婚禮當聖禮。不過凡接受按立禮者,便不可結婚。按立禮的是要在教會設立聖職人員。藉著連續七次祝福的動作,受按立的神父就領受教會神聖事務之權力與恩典。

      按立禮由主教主持。按立時,主教用雙手按在神父的頭上,並用油膏他,又將餅及酒杯遞給他,並說:「願你領受權力,在教會裏為活人與死人獻祭。願你領受聖靈,你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得赦免。」

      婚禮的效力本存在於婚姻本身,不過神父的祝禱,是這婚姻蒙聖潔。接受婚禮之後,夫婦終身不可分離,除非配偶死亡,可再舉行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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