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義論在宣教上的應用,是近代宣教學(Missiology)非常重要的議題。原因很簡單:**許多人拒絕基督教,不是因為沒有聽過福音,而是因為他們無法理解苦難與上帝的關係。**因此,宣教士若不能適切回應「苦難問題」,福音信息往往難以被接受。
然而,聖經的宣教並不是先提供一套完美的神義論,而是在宣講福音、活出基督、服事受苦者的過程中,見證上帝的愛與國度。
一、神義論是宣教的重要護教課題(Apologetics)
在宣教工場,人們常提出這些問題:
- 如果上帝是全能的,為什麼還有戰爭?
- 為什麼無辜的孩子會餓死?
- 如果上帝愛人,為什麼有地震和瘟疫?
- 為什麼我禱告多年,上帝沒有醫治我的家人?
這些問題不是單純的理論,而是來自真實的生命經驗。
因此,宣教士需要預備自己,能夠以謙卑和聖經真理回應,而不是用簡單的口號搪塞。
二、宣教不是先解釋苦難,而是先見證基督
四福音顯示,耶穌面對受苦的人,通常不是先解釋原因,而是:
- 醫治病人(可1:40–45)
- 安慰傷心的人(路7:11–17)
- 餵飽飢餓的人(可6:30–44)
- 與罪人同席(路19:1–10)
- 最終走向十字架(可15章)
因此,宣教中的神義論首先是道成肉身(Incarnation),而不是抽象論證。
正如約翰福音1: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
宣教士也被呼召進入人的苦難,而非站在苦難之外評論。
三、神義論幫助不同文化理解福音
不同文化對苦難的理解不同,因此神義論的應用也需有所調整。
1. 佛教文化
常認為:苦來自貪、瞋、癡與業(業力)。
宣教時可說明:
- 聖經承認世界充滿苦難。
- 苦難不只是個人的業報,也與人類整體的墮落有關(羅5:12)。
- 上帝不是要人靠修行脫離苦,而是在基督裡親自承擔苦難。
2. 伊斯蘭文化
常強調:一切都是安拉的旨意。
可以分享:
- 基督教也相信上帝掌權。
- 但上帝不只是掌權者,更是在基督裡受苦的救主(腓2:6–8)。
- 十字架顯明上帝不是遠離人的苦難。
3. 民間宗教文化
常認為:災難是神明懲罰。
宣教可引用:
路加福音13:1–5
耶穌拒絕把每一場災難都直接等同於上帝的懲罰,並呼召人悔改,而不是急於論斷受苦者。
四、神義論促進整全宣教(Holistic
Mission)
洛桑運動(Lausanne Movement)強調:
福音包括:
- 宣講(Proclamation)
- 服事(Compassion)
- 公義(Justice)
若一個地方遭遇:
- 地震
- 洪水
- 飢荒
- 戰爭
宣教士不能只說:「上帝愛你。」
也要:
- 發放食物
- 提供醫療
- 建立學校
- 心理陪伴
- 災後重建
如此,神義論才從理論變成可見的見證。
五、十字架是宣教中最重要的神義論
保羅說:「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林前1:23)
十字架回答了三個重要問題:
第一:上帝是否知道人的痛苦?
是的。因為:上帝自己:受苦。
第二:上帝是否仍然愛人?
是的。因為:上帝:為人:捨命。
第三:邪惡是否有最後的勝利?
沒有。因為:復活:證明。死亡:已被:勝過。
因此,十字架與復活是宣教中最有力的神義論。
六、神義論幫助宣教士面對自己的苦難
宣教士本身也會經歷:
- 被拒絕
- 疾病
- 語言挫折
- 文化衝擊
- 逼迫
- 孤單
保羅就是最好的例子:
「我們四面受敵,卻不被困住……」(林後4:8–9)
神義論提醒宣教士:
- 苦難不是上帝離棄的證據。
- 上帝仍在工作。
- 宣教本身就是參與基督受苦與榮耀(彼前4:13)。
七、神義論與約翰福音12章
你近來一直研讀約翰福音12章,這一章也提供了宣教的重要基礎。
約12:24
「一粒麥子若不落在地裡死了……」
宣教需要捨己。歷史上許多宣教士(如威廉·克里、戴德生、艾略特〔Jim Elliot〕)都經歷艱難甚至犧牲,他們的生命卻結出豐盛的果子。
約12:32
「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
宣教真正吸引人的,不是文化優勢或組織能力,而是被釘十字架又復活的基督。
約12:26
「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
宣教不是追求成功,而是跟隨基督的道路,包括服事、捨己與忠心。
八、宣教歷史的見證
許多宣教士都將苦難視為見證福音的一部分。
- 戴德生(Hudson Taylor):在中國經歷喪妻、喪子,仍堅持宣教,並強調完全倚靠上帝的供應。
- 吉姆·艾略特(Jim Elliot):在厄瓜多向瓦歐拉尼人宣教時殉道,他的妻子伊莉莎白·艾略特後來繼續向同一族群傳福音,成為饒恕與福音的大能見證。
- 迪特里希·朋霍費爾(Dietrich Bonhoeffer):雖非海外宣教士,但他在納粹政權下堅守信仰,見證了福音在苦難中的力量。
這些例子提醒我們:神義論不只是回答問題,更是在受苦中活出福音。
九、總結:宣教中的神義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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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處境 |
神義論的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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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道者質疑苦難 |
提供合乎聖經的護教,避免武斷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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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文化宣教 |
了解不同宗教對苦難的理解,並以基督回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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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難救援 |
以憐憫和行動見證上帝的愛,而非急於下結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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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士受苦 |
以十字架與復活建立盼望和忍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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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宣講 |
以基督的十字架和復活作為上帝對邪惡最終的回答 |
結論
神義論在宣教上的最高應用,不是贏得一場哲學辯論,而是幫助人透過耶穌基督認識上帝。正如約翰·斯托得所強調的,上帝對苦難最終的回答不是一個抽象理論,而是十字架;而如 N. T.
Wright 所提醒的,教會不僅要解釋邪惡,更要成為上帝醫治世界的器皿。
因此,成熟的宣教神義論應兼顧四個面向:
- 護教──誠實回應人對苦難的疑問。
- 宣講──以十字架與復活為福音核心。
- 服事──透過醫療、教育、救災與關懷實踐上帝的愛。
- 盼望──宣告上帝終將更新萬有,擦去一切眼淚(啟示錄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