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斯托得(John Stott, 1921–2011)的神義論並不是一套獨立的哲學神義論,而是建立在福音派神學與十字架神學之上。他對神義論最重要的貢獻,集中在其代表作**《基督的十字架》(The Cross of Christ)**。
如果用一句話概括斯托得的神義論:上帝對苦難與邪惡最終的回答,不是一個理論,而是十字架上的基督。
這一點與路德有相似之處,但斯托得更強調十字架同時彰顯上帝的愛、公義與代贖。
一、斯托得反對抽象的神義論
斯托得認為,當人問:「如果上帝是慈愛的,為什麼有苦難?」
很多神義論試圖提出邏輯上的答案。
但斯托得提醒:基督教信仰不是先給一套哲學解釋,而是指出上帝親自進入了苦難。
他曾寫道:我無法相信一位遠離苦難的上帝。只有十字架上的上帝,才能贏得我的敬拜。(意譯自《基督的十字架》的核心思想)
因此,他的焦點不是「上帝為何允許苦難」,而是「上帝如何回應苦難」。
二、十字架是神義論的中心
斯托得認為:
如果有人問:上帝真的愛我們嗎?
答案不是:看今天:是不是:順利。而是:看:十字架。
因為:羅馬書5:8「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因此:十字架:就是:上帝愛:最終極證據。
三、上帝不是旁觀者
斯托得非常強調:
上帝不是:站在天堂。觀看:人的苦難。
上帝自己:成為:受苦者。
耶穌:
經歷:
- 飢餓
- 疲倦
- 被誤解
- 被羞辱
- 被背叛
- 被刑罰
- 被釘十字架
因此:上帝完全知道:人的痛苦。
這也是希伯來書4:15所說:「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
四、十字架同時彰顯愛與公義
斯托得最大的神學特色,是拒絕把上帝的愛與上帝的公義對立起來。
他認為:如果上帝只是愛,卻不處理罪,祂就不是公義的上帝。如果上帝只有公義,沒有憐憫,人便沒有盼望。十字架正是:上帝自己在基督裡承擔了罪的刑罰。
因此,十字架同時彰顯:
- 上帝的愛
- 上帝的公義
- 上帝的聖潔
- 上帝的恩典
五、苦難中的信心
斯托得並不認為:每一個苦難:都可以:找到原因。他認為:有很多事情:我們:不知道。但是:我們知道:上帝愛我們。因為:十字架:已經:證明。
所以:基督徒:不是:知道:所有答案。而是:相信:那位:釘十字架的主。
六、神學的平衡
斯托得避免兩個極端。
第一個極端:
「一切苦難都是上帝直接安排的。」
斯托得認為:上帝掌權,但:不能因此簡化每一個苦難的原因。
第二個極端:
「上帝完全沒有能力阻止苦難。」
斯托得也反對。
因為:上帝仍然:掌權。只是:上帝選擇:透過:十字架。完成:救恩。
七、與約翰福音12章的連結
你最近一直研讀約翰福音12章,這章與斯托得的十字架神學十分契合。
約12:23「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
斯托得指出,約翰福音重新定義了「榮耀」:不是政治上的凱旋,而是十字架上的捨己。上帝的榮耀與祂的愛,在十字架上同時顯明。
約12:24「一粒麥子若不落在地裡死了……」
這節經文揭示救恩的途徑:生命經由捨己而來。斯托得認為,這不僅適用於基督,也成為門徒生活的模式。
約12:27「我現在心裡憂愁……」
耶穌並未否認苦難的真實,而是在憂愁中仍順服父上帝。斯托得常以此提醒信徒:真正的信心不是沒有掙扎,而是在掙扎中仍然信靠。
約12:32「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
被「舉起」既指十字架,也指得榮耀。斯托得認為,正是在十字架上,上帝吸引萬人歸向自己,顯明救恩與愛。
八、與其他神義論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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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家 |
神義論核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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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古斯丁 |
邪惡來自自由意志濫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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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任紐 |
苦難塑造成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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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 |
在十字架遇見上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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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爾文 |
上帝護理掌管萬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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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派柏 |
苦難彰顯上帝榮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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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T. Wright |
十字架與復活擊敗邪惡,教會參與新創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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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斯托得 |
十字架是上帝對邪惡、苦難與罪最終的回應,顯明上帝的愛與公義 |
九、斯托得神義論的牧養特色
在牧養上,斯托得特別提醒,不要急於用神學理論回答受苦者。他認為,陪伴、流淚、禱告與盼望,往往比立即給出答案更符合福音。
他在《基督的十字架》中反覆指出:基督教最大的安慰,不是知道所有苦難的原因,而是知道那位為我們受苦的救主與我們同在。
十、與加爾文、路德的異同
- 與加爾文相同:都相信上帝掌權,十字架是上帝救恩計畫的中心。
- 與路德相同:都強調在十字架上認識上帝,而不是在成功或榮耀中尋找上帝。
- 斯托得的獨特之處:他特別強調十字架如何同時滿足上帝的公義與彰顯上帝的愛,並以此作為回答苦難與邪惡問題的核心。
一句話總結
約翰·斯托得認為,神義論最終不是一套能完全解釋苦難的哲學,而是十字架上的基督。十字架證明上帝不是冷漠旁觀苦難,而是在基督裡親自承擔罪與痛苦,並同時彰顯祂的公義與慈愛。因此,當信徒無法理解苦難時,最大的盼望不是找到所有答案,而是仰望那位為我們受苦、復活並永遠與我們同在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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