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 星期日

重生的必要

 

    呼召出自上帝,反應在乎人,似乎是一件很簡明的常理。但這種見解沒有認清罪在人的身上引致的後果。保羅描述罪人為“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的人(弗二︰1,5)。

    一個靈命死去的人,怎能會對屬靈的呼召反應呢?聖經說,惟有依靠聖靈的重生。耶穌對尼哥底母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約三︰3,5)。關於這段經文,我們應當注意下列數點︰

(1)重生是聖靈的工作

    耶穌說︰“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約三︰6)。

    如同屬體的生命,一個小生命的起源和產生,完全是被動的。他沒有參加意見,也沒有自作決定。屬靈的生命也是如此(參結十一︰19~20)。

    第五節中的“水”字是表喻潔淨之意。聖靈賜人的新命,好似將一顆潔淨的心換去一顆污穢的心,或似將一顆污穢的心洗滌潔淨。人若未得聖靈的改變和潔淨,就不能見到天國,也不能成為天國的一分子。

(2)重生產生信心

    耶穌對尼哥底母說︰“我對你們說地上的事,你們尚且不信,若說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約三︰12)

    可見一個沒有重生的人,不能領受福音的見證。反過來說,凡領受見證的人,都是已經重生的人。我們若把約三︰15~16連在三︰3,5~6節一同考慮,就能看出這點道理(參約一︰12~13;弗二︰5;約壹五︰1)。

    正如人聽到風的響聲,卻不知道它是從哪裡來,往哪裡去,聖靈重生之工也是如此。人雖無法看出重生是如何成就的,但卻能在重生所產生的信心上,看到它的果效。路加記載呂底亞的歸主說,當她聽保羅講道時,主開啟了她的心,使她接受保羅所證之道,相信耶穌(徒十六︰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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