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8日 星期六
無千禧年派
按福音派與“無千禧年派立場”之解釋,他們並非不相信有千禧年或不相信啟示錄20章1至6節是真的,而是他們認為千禧年國度並非屬地上、政治性的、按字義解釋的國度。按侯克馬(A.A.Hoekema)的解釋,此派更應稱為“已實現千禧年派”,換句話說,啟示錄20章1至6節所載之千禧年並非完全是將來的,乃是已經開始了,且繼續在進展中。
1 . 此派主要根據
I . 新約解釋舊約預言時,往往不一定以字義來解釋的。
例如主基督的身體被喻為上帝的殿(約二19-21)。聖靈或上帝的道(福音)被喻為活水(約四10-11)。主基督的身體被喻為生命之糧(約六51-52)。死亡乃睡覺而已(約十一11-13)。主的國度不屬於這世界(約十八36)。
II . 保羅的“靈意解經”表明了字義釋經是有問題的(參加四21-31)。
III . 聖經表明字義釋經是錯的(參林前九7-10)。
IV. 舊約的“地土”已在新約中出現了,其意義明顯不是指字義上的“迦南”地(參出二十12及弗六2-3,創十七8及羅四13)。
V . 彼得表明這國度是屬靈的,已開始了(彼前二9-12)。
VI . 上帝應許給以色列之地土已應驗了,或將在新天新地中應驗(書廿一43-45;王上四21)。
VII . 上帝給以色列人之約已在教會中應驗,並在新天新地裡完全。換句話說,教會已完全取代了以色列。
a. 十二使徒代表了十二支派(太十九28;路廿二28-30等)。
b. 主基督(教會)就是真以色列,他成就了上帝對以色列之期望(何十一1及太二15)。
c. 新約乃主基督與以色列所立的(林後三1-11)。
d. 新約不但是給以色列人的,也是給外邦信徒,其實,只有信徒才在新約中有份(林前十一25,“你們”是指哥林多信徒,亦可應用到所有信徒身上,參弗二11-22)。
e. 新約多處聖經以教會為真以色列(雅一1;彼前二9-12及出十九6;羅九22-29;林後六16-18;徒十五13-18 等)。
f. 上帝是不分彼此的(羅五19;來十二9-11、22-23)。
VIII. 舊約有關國度之預言,已在外邦人听福音得救的事實中應驗了(賽四九1-13;羅十五8-12及賽十一6-10經文之互引表明了已應驗)。
IX . 上帝要我們注意的是新天新地,它乃緊接著千禧年的,而千禧年也可能只有很短的時間(參彼後三8-13;羅八19-23;來一13-16;林前十五50;啟廿一1-2)。
X . 啟示錄二十章1至6節可以有不同之解釋︰
a. 主基督在世時撒但已被捆縛(太十二29;路十17-18;約十二31-32)。
b. 主基督之王權已開始(太廿八18-20)。
c. “一千”乃完全的數字,乃有“日期滿足”之意。
d. 啟示錄二十章4節中“復活”(ξζησαν)乃指靈性上之復活,即那些已得著聖靈重生者。
e. 真正肉體之復活乃在啟示錄二十章11至13節才出現,是信者與未信者一齊的(約五28-29;徒廿四15)。
f. 啟示錄二十章5節所載“其餘的死人”乃指非信徒, 他們無法與基督同作王。第二次的死(火湖)將發生在他們身上。
g. 啟示錄二十章1-6節乃指著今世而言,絕非指那主要與猶太人有關的地上政治性“千禧年國度”而言。
就解釋及處理有關以色列和末世預言之方法而言,此派與後千派沒有大分別。
2 . 此派的代表
此派的代表人有︰侯克馬(A. A. Hoekema)、林斯基(R. C. H. Lenski)、伯可夫(Louis Berkhof)、侯威廉(William Hendriksen)等。
3 . 問題討論
1. 約翰是靈意解經者嗎?請參以下經文︰
亞十二10及約十九37
亞九9 及太廿一4-5
賽四十3及約一23
2. 保羅是靈意解經者嗎?請參以下經文︰
加四2-31是“靈意”解經還是預表?(他否定舊約歷史事實嗎?)
彼前二9-12是解經還是應用?
保羅是否相信教會已經取代了以色列,上帝是否真的對以色列民不再成就任何計劃?(參羅九27;十21;十一25-26 等)。
3. 上帝對以色列人的“地土”應許是否真的應驗了?請參以下經文︰
創十五18-21;
書廿一43-45;
王上四21
4. 上帝認為那應許應驗了嗎?請參以下經文︰
耶卅一35-37;
結卅九26-28;
何十四4-7;
珥三18-21
5. 有關啟示錄二十章1至6節之解釋︰
a. 現在撒但已被捆縛嗎?
b. 信徒與非信徒有否可能同時復活?
c. 主基督是否真的作王,統治萬族了?
d. 若啟示錄二十章4至5節的“頭一次復活”是指信徒靈性上之復活(即得救),豈不是說,所有信徒都在同一時間得救?這是否可能?又是否事實?
6. 哥林多前書十五章22至28、50節是否教導沒有千禧年之可能?
a. 第23節基督之復活與信徒之復活是否同時?
b. 第24節信徒之復活與其余之人的復活(末期)是否可能同時發生?為什麼?
7. 此派可取之處何在?弱點又在哪裡?
8. 你是否贊成這立場?為什麼?
4 . 對無千禧年派的評論
此派的立論,首先從解釋預言的基本方法入手,認為舊約很多預言都不是按字義解,乃是按靈意應驗,所以啟示錄不應按字義解釋,而是按靈意。這樣,故若以啟示錄二十章1至6節去建立千禧年國度之理論便不能成立了。因此他們認為千禧年國度已經開始(already),到主再來時便完全實現於新天新地之中。
這立論是否正確無誤?現在我們逐點加以分析︰
I . 他們所列舉約翰福音中找到的例子,經文上文下理有解釋或暗示作寓意(如約二21),否則便毫無意思的(參約六51-52)。
II . 約翰並非在所有記載均用靈意解(事實相反),他所載絕大部份均具歷史意義,必須透過歷史背景、文法結構、上下文等字義釋經法去了解,否則便會歪曲作者原意。既然約翰所載絕大部份並非是“靈意”,所以若硬用靈意去解釋啟示錄便是太武斷了。
III . 舊約大部份預言均按字義成就於新約中,就以主的降世為例,多不勝數,而成為我們信仰的根據。
IV. 聖經中有些地方用寓意、比喻、表象,絕不能因此說聖經所有記載均作寓意、表象或靈意來解釋。
V . 保羅引用許多舊約經文與新約關系(如加四2-31)乃預表,而不是靈意。前者肯定舊約之人、事、物乃真確的,後者卻不然。
VI. 雖然在執行上帝的使命上,教會已取代了以色列人之地位與權柄(參太廿一43;十九28),但上帝在以色列人身上仍有獨特之計劃,聖經不少預言仍是與以色列有關(如羅九27,十21;十一25-26),當中的“以色列”是絕不能解釋作“教會”,因為她與外邦人有分別,上文下理十分明顯是指著政治性之以色列國,民族性之以色列人(猶太人)來說的,她甚至與得救之外邦人(教會)有分別,到外邦人數目(得救人數)添滿後,以色列便“全家都要得救”(羅十一26),這裡的“以色列”若解釋作“教會”,則完全無意思,且在神學上亦有錯誤,因教會已得救了,絕不是將來才得救的。但這計劃何時完成?若啟示錄七章1至8節及其它有關末世大災難期中之“以色列”不是按字義解,則聖經根本無任何地方記載到羅馬書十一章26節之預言如何應驗。
VII . 從創世記十五章18至21節所載,那預言根本不可能與教會有關,並且明顯這預言應按字義解,但以色列何時曾擁有過這麼大的一塊領土?從未!(參書廿一43-45;王上四21 等)。這預言之應驗必定是將來的。若我們硬將聖經預言靈意化,則以色列復國、世界大戰在中東進行,甚至主的降生、受死、復活、一生工作等均與預言無關,只是“偶然”出現於人類歷史中了!
VIII. 舊約許多經文(如耶卅一31-37;結卅九26-28;何十四4-7;珥三18-21等)明顯均針對以色列(猶太人)來說的,這些預言尚未應驗過,若我們信上帝是信實的,也必信這些預言終有一天要應驗。最有可能應驗的時間,應是在千禧年之時。
IX . 有關啟示錄之解釋︰
a. 若啟示錄二十章4至5節之復活是指靈性上之復活,豈不是所有信徒均同時得救?
b. 若啟示錄二十章1至6節之復活已發生了,豈不是這世上已出現過如啟示錄六章8至9節之事?大災難已發生過?世界已經有逾半數人口(啟六8提到四分之一人口,加上啟九15所余下的三分之一,即 3/4×1/3=1/4,二次加起來有一半人口)已經死去?
c. 以色列人(啟七1-8)及那些穿白衣,從各方各族各國各民來的(啟七9-12)明顯是指兩批人,若後者是指信徒,則前者是從以色列十二支派來的144,000人,必是以色列人。這些大災難期中一次出現人是否真的已經出現過?
d. 米吉多頓大戰是否已經出現過?
e. 所有的人是否同一時間復活?(參林前十五22-28、50;啟十一8-11等)
f. 若真的沒有千禧年,為何啟示錄二十章1-6節要這樣記載?
g. 你相信這地上有一天只在以色列有宣教士?
在我們解釋聖經時,我們是先假設它是字義,抑靈意?福音派解經原則是先假設字義,因文字之目的,是讓人去明白、了解信息,否則文字毫無意義。所以我們應假設作者所說就是他的意思,除非經文本身標明是比喻;經文有暗示那是喻意的,如用“好像”、“如同”、“像”、“好比”;或該段經文若按字義解則完全沒有意義。
無千人士在解釋聖經有關末世預言時,卻沒有遵守以上原則,隨意將上帝的預言靈意化,完全無客觀標準,這樣做會叫人無所適從的。
X. 有關以色列的預言(參創十二1-4,十五18-21;耶卅一31-37等)──上 帝對亞伯拉罕所應許的約,對以撒之應許及對大衛的約等均屬無條件性的;同樣,上帝給信徒(教會)的救恩也是無條件的。若以色列失敗了,應許便落空;轉給教 會,若教會又失敗(實際上,今天的教會很多地方也很不濟,很失敗),那應許又給誰?誰會取代教會?信徒之救恩是否仍有保障?使徒行傳一章6至7節記載門徒對以色列復國之盼望念念不忘,主並無糾正他們,他沒有否定以色列之復興,更沒有說以色列已被教會取代,他只說“時候未到”而已!
5. 無千立場對個人信念的影響
I . 撒但論與天使論的立場
因無千立場乃是“千禧年已實現”,教會已經是國度,基督已經實在掌王權統治世界了,所以這派學者也相信撒但已被打敗,並已被捆縛,教會亦勝過罪及撒但,千禧年之境畀完全可在教會中找到。
II . 人論及世畀觀
信徒可以成為完全人去實現天堂般的生活,這世界肯定會愈來愈好,會實現“基督化”之境況的。
III. 救恩論
救恩不獨是為個人的,也是為社會及世界的,所以信徒之責任不獨是去傳福音,而且要將世界及社會“基督化”。
IV . 教會論
教會就是上帝的國度,她已完全取代了以色列,上帝給以色列國的一切應許均會由教會承受。
V . 解經(特別是有關預言部分)原則方面
因他們相信教會已完全取代了以色列,且承繼了上帝一切預言的應許,但在歷史中卻未能見到如預言般實現於教會中,所以,很自然地,他們不會按字義去解釋聖經預言(特別是有關以色列國的),而會趨向靈意。
無千禧年說
一、無千禧年說的概念
此說認為這個世界將照現狀進展。福音的傳揚阻遏了撒但的作為,魔鬼乃如閃電那樣淪落,而福音卻給世人將來福樂的應許。有些人以為基督的統治乃有非常豐盛的 和平與公義,此派則不以為然,所以倡無千禧年說。他們認為千禧年並非在歷史裡的一個特殊時期,以為在這個時期要萬事昌順,那些屬基督的人,乃要臻于優境, 此派乃有不同的見解。他們說︰固然由于聖靈降臨在上帝的子民裡面,因此大大蒙福,但這並非說就沒有戰爭,地震以及各種的災難,尤其我們的主降世以后,反而 比從前有更多的戰爭。所以教會時代雖曾把福音傳至外邦,並且為主打了美好的仗,但卻並不是一個和平公義的時代。照此派的見解,當救主再臨之時,義人惡人, 都要同時複活,無論大小,都要站在他寶座之前受審判(參啟二○11一15)。如果災難發生,教會就要遭難。基督徒不能希望在大災難來臨之前被提,他們乃要 如猶太人一樣被試煉。有些無千禧年派的人以為上帝已不管猶太人,只有少數的,不是大批的猶太人,蒙福而得到救恩。但是另有些無千禧年派的人,卻根據羅馬書九章至十一章,認為大批猶太人要大大蒙福。
二、無千禧年說的批判
此派的優點乃在表示上帝乃有一以貫之的救世計劃。此派認為上帝並非有兩種子民,而乃僅有一種子民,特別注重舊約裡面的猶太子民。現在上帝的子民乃是要承受 上帝對猶太人所應許的,猶太人乃正似外邦人一樣要藉著對基督的信心,得到上帝的天惠。主耶穌基督再臨乃要與最后審判、死人複活同時發生。基督再臨與世界末 日也是要同時發生。使徒們清楚表示救主再臨乃為世界末日,就是人類歷史的終結。此派對馬太福音十三章主耶穌所作的講論,作清楚的闡釋。可是此說也有許多的缺陷。其一,乃是他們對于啟示錄二十章不能自圓其說。他們自己也言人人殊,莫衷一是。倘使他們有一致的意見,亦許可以克服這困難;無奈他們不能作同樣的解釋。
其二,他們處心積慮,要除去猶太人的觀念,殊不知羅馬書九至十一章明明白白曉諭上帝的旨意,猶太人要大大蒙福。所幸他們另有些學者,認為到了歷史終結的時 候,上帝對猶太民族要特別大大祝福他們,使猶太人團結在教會裡面。但是還有些人又說,以色列已經滅亡了,只有一個方式可以在新約裡面再用「以色列」一名, 就是指無論是外邦的和猶太的基督信徒。
其三,照此派的說法,就要削弱基督再臨的忽然性。在基督再臨之前,必有若干的事件要先發生。他們常講我們希望,明年基督還不會來,所以他們對基督再來並無儆醒之心。
其四,尤有進者,此派以為這個世界將照現狀進展。這乃顯然不符聖經先知的預言。例如以賽亞先知在以賽亞書六十五章十七至二十五節說︰「看哪﹗我造新天新 地。從前的事不再被記念,也不再追想。你們當因我所造的永遠歡喜快樂,因我造耶路撒冷為人所喜,造其中的居民為人所樂。我必因耶路撒冷歡喜,因我的百姓快 樂。其中必不再聽見哭泣的聲音和哀號的聲音。其中必沒有數日夭亡的嬰孩,也沒有壽數不滿的老者;因為百歲死的仍算孩童,有百歲死的罪人算被咒詛……。我選 民親手勞碌得來的,必長久享用;他們必不徒然勞碌,所生產的,也不遭災害,因為都是蒙耶和華賜福的后裔,他們的子孫也是如此。他們尚未求告,我就應允;正 說話的時候,我就垂聽。豺狼必與羊羔同食,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塵土必作蛇的食物。在我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這是耶和華說的。」無千禧年 派,讀了這些神的聖言,將何以自解?
各派千禧年說,既均有缺陷,以是千禧年乃為一個象征性的名詞,非可照字面講。猶如國人常謂︰「千年萬世,永垂無疆之庇。」所謂千禧年可說乃是一個相當久長的公義伸張和平康樂時期。
無千禧年派(Amillennialism)
(資料取自殷保羅著的《慕迪神學手冊》)
簡介:
無千禧年的末世論,主要是改革宗末世論的觀點。他們主要是堅持無千禧年觀點的保守派,自由神學雖然也持無千禧年觀點,但他們大都不關注末世論。
無千禧年派(Amillennialism)的“A”字,有負面的意思,所以無千禧年派是指,不會有一個按字面意義、未來的千禧年。支持無千禧年派者(Amillennialists),不否定基督的再來,但他們不相信基督會在地上,有一個按字面意義一千年的統冶。無千禧年派認為,神的國度就是現今教會的時代,世代結束后,永世就開始,中間不用有一個「千禧年」。基于這個理由,無千禧年派提出一個字眼,「實現的千禧年」(realized millennialism),來說明他們并不否定千禧年,不過是相信千禧年已完全在今世實現。
根據無千禧年派,啟示錄二十章4至6節是指,「與基督同在天上,已死信徒之靈魂,現在的統治」。而神的國就是,「得勝的基督,正在用他的話語,及他的靈統治人類,而人類都正在期待著來世一個在新的世界里未來、榮耀及完美的天國。」。
有些無千禧派,用平行進展方式(progressive parallelism)來
解釋啟示錄。啟示錄共有七個互相平衡的部分﹔每個部分都說明基督第一次降臨,第二次再來之間,教會及世界的情景:第一章至第三章是第一世紀,但可應用到今
世﹔第四至第七章形容教會受到試煉及逼迫﹔第八至第十一章形容教會復興,受到保護及得勝﹔第十二至十四章形容基督的降生,及撒但的敵對﹔第十五至十六章描
述神對不肯悔改的人的憤怒﹔第十七至十九章形容屬世及無神論勢力,最終的崩潰﹔第二十至二十二章則描寫基督敵人的沒落,和基督及教會的最后凱旋。
基督再二次來臨
無千禧年派認為,基督再來是個「單一事件」(single event):相對之下,時代論者是認為基督的降臨分為兩個階段。無千禧年派說,有一些事件是必定在基督再來前發生的,因此基督再來不可以稱為「隨時的」(imminent)(任何時間都可以來)。基督第二次來臨之前,有以下几項預兆:
(I)外邦入蒙召(太二十四14﹔可十三10﹔羅十一25),各國都有福音傳到﹔其中有些相信的,直到「外邦人的數目滿了」。
(II)以色列人悔改。羅馬書十一章26節所說的「以色列全家」,不是指以色列人,而是指被揀選以色列人的數目。
(III)大背道及大災難(大二十四9至12、21至24﹔可十三9至22﹔路二十一22至24)這些事在耶路撒冷被拆毀時,都已局部應驗,但還要有將來的應驗。
(IV)敵基督的顯現。在保羅的時代,及羅馬的教宗系統中,都有假基督的跡象,但真正的敵基督是在末世出現的一個人。
(V)預兆及奇事。戰爭、假先知興起、撒但的神跡,及天體的征兆等都是。
基督會在世界末了再來,但沒有人知道他何時會來。他再來時是一個人,有身體的,肉眼可以見到(徒一11),這和五旬節時聖靈的臨到不同。前千禧年派教導基督再來,是在地上建立國度,而無千禧年派則說,基督的再來是,「引進一個未來的時代,就是永遠。」。這與死人復活和最后的審判一起發生。
死人復活
無千禧年派認為,聖經只教導末世有一次肉身的復活(林前十五35至49)。復活信徒的身體,「基本上和現在的身體相同。」
談及時間,信徒與非信徒復活的時間是相同的。這根據以下經文可以看到:但以理十二章2節﹔約翰福音五章28、29節﹔使徒行傳二十四章15節﹔啟示錄二十章13至15節。但以理十二章2節在同一句話中,提到敬虔人及惡人﹔約翰福音五章28、29節也是一樣。約翰福音五章28節「時候」這個詞,不可以解作兩次復活之間所相隔的一千年。保羅在使徒行傳二十四章15節,只用一個單數的字 -- 「復活」,去形容義人及不義者的復活。啟示錄二十章11至15節所指的,不單是不信者,因為「死亡與陰間要交出其中的死人」 -- 這是指所有的人。
信徒與非信徒的復活,都是在基督再來時發生的(林前十五23﹔腓三20至21﹔帖前四16),都稱為「最后的日子」,或「主的日子」。這是指末日,也是永世的開始。
最后審判
無千禧年派認為,最后審判是在末日發生的,那是與基督再來、所有人復活,和永世的開始相連的。將來有一個普遍性的審判,「目的是審判每個活人,決定每個人永遠的命運。」最后審判有三個不同的目的:
(I)「透過每個人最后的命運,顯示神的主權,及神的榮耀。」﹔
(II)「顯明每個人將接受不同程度的賞賜或刑罰。」﹔
(III)「在每一個人身上施行審判,神這時會指明,每個人永遠的不同去處。」
審判還有一些細節,是值得注意的。因為復活是一個普遍性的復活,所以最后審判的時間也是在末日(彼后三7)。審判者是基督。因為基督是人得救的憑借,所以非信徒接受他的審判是合理的(約五22﹔使十七31﹔提后四8),但基督施行審判時,由天使(太十三41至43)及聖徒協助(太十九28﹔林前六2至3)。審判的目的是為了天使(林前六2至3)及所有人類(太二十五32﹔羅二5至6﹔林后五10),這包括信徒及不信者。
審判的內容,包括了人的「行為、言語及思想」。人行為的審判可在馬太福音二十五章35至40節看到,言語要受到審判(太十二36),思想也要顯露(林前四5)。信徒的罪要顯明,但這些是有基督的寶血遮蓋,并已赦兔的罪。
審判的標准是神的啟示,那些接受了舊約啟示的,會根據這些啟示接受審判﹔接受了新約真理啟示的人,也會根據這個受到審判(太十一20至22)﹔那些沒有接受舊約或新約任何真理的人,會根據他們得到的亮光受審判。因此,失喪者都有受苦程度上的不同(路十二47至48)。然而,信徒是憑著與耶穌基督的關系,得以稱義(約三18、36,五24),和根據他的忠心程度得著獎賞(路十九12至l9﹔林前三10至15)。
永世
無千禧年派教導,信徒與不信者在永世都是有知覺地存在的。不信者是有知覺地住在地獄的,地獄有時候也稱為gehenna (太二十五30、46﹔路十六l9至31)。因為聖經用了同一字,來形容信徒及不信者將來存在的境況,(「永遠」,太二十五46),所以,不信者的痛苦是永遠的,正如信徒在天上的喜樂是永遠的一樣。
末世會有「更新」(ther regeneration)(太十九28),這包括「現今創造的更新」。這個就是聖經所說的天堂 -- 信徒與三位一體神永遠同在。天堂不單是一份精神產業,而且是一個真實的地方,(約十四1),信徒可在那里享受圓滿的生活。「他們可在基督耶穌里面對面看見神,因神而完全滿足,并且因神而歡欣,而榮耀他。」因為信徒在復活后是有身體的,所以他們可以彼此相認,也可以有社交接觸。
時代論前千禧年派(Dispensational Premillinnialism)
(資料取自殷保羅著的《慕迪神學手冊》)
時代論前千禧年派有以下兩個特點:
(I)上帝對以色列人與教會的計畫是不同的﹔
(II)維持按字面詮釋聖經的原則。
時代論前千禧年派相信,教會在災難前被提。(帖前四13至18)
上帝會在災難中審判不信的外邦人,及不服從的以色列人(啟六至十九)。
災難結束時,基督與教會再來,在地上建立千禧年國。在千禧年國度之後,撒但會再被釋放,但他和他的隨從者都會被丟在火湖里(啟二十7至10),跟著便是永世。
[聖經的詮釋]
時代論前千禧年派有兩個基本特點:
(l)按字面意義譯經(literal hermeneutic): 按字面詮釋聖經,是指一種「正常」的詮釋──按照平常 習慣的方式去解釋字句。因為有關基督第一次來臨的預言,都完全按字面應驗了,所以有關基督的第二次來臨,也應按字面去詮釋。如果將預言加以靈意化,客觀性 就不存在了。時代論前千禧年派強調,透過字面意義詮釋預言的原則必須一致。在此,前千禧年派指摘保守的無千禧年派,及後千禧年派的釋經原則,飄忽不定,說 他們除了預言之外,其他的聖經都按字面去解譯。
(II)以色列人與教會的區分。「以色列人」這名詞常用來指雅各肉身的後裔,而不是指教會。雖然非時代論者常將教會稱作「新以色列」,但這是沒有聖經根據的。很多經文都指出,教會誕生後,以色列人仍當作是一個獨立的群體。(羅九6﹔林前十32)
以色列人在舊約時代,得到無條件的應許(約),這些應許都要在千禧年國度中實現。另一方面,在五旬節誕生的教會也是一個獨一的新群體(林前十二13),這在舊約是不存在的。在舊約中也沒有預言過(弗三9)。它從五旬節(徒二)才開始存在,直到被提(帖前四13至18)。這就是災前被提的一個理由:災難的目的,是審判不信的外邦人,及懲罰不順服的以色列人(耶三十7),教會在災難中沒有分。
雖然啟示錄二十章4至6節,確定時代論前千禧年派的觀點,但那不是主要的根據。時代論前千禧年的根據,是舊約時代的約。這些約都是按字面解釋的、無條件的,及永恆的。這些約沒有附帶條件,如清楚地應許以色列人將來擁有土地,得著彌賽亞的統治,及屬靈的祝福。
(I )亞伯拉罕的約:在創世紀十二章l至3節,亞伯拉罕之約得著土地的應許(十二l﹔比較十三14至17,這點進一步在巴勒斯坦之約中發展)﹔得著無數的後裔,擁有國家、王朝、及寶座(十二2﹔比較十三16,十七2至6,進一步在大衛之約中發展),及救贖(十二3﹔比較二十二18,進一步在新約中發展)。
(II)巴勒斯坦之約(申三 十l 至10):這約保証以色列人擁有永遠的土地的權利。這約是無條件的,正如「上帝要」這句話表明了,這約沒有相關的義務。這約應許了以色列人,最後以懊悔及信心回到自己的地上,悔改信主(2節)。上帝會使他們昌盛(3節)。這約也將在千禧年中應驗。
(III)大衛之約(撒下七12至16):這約的條款可用第16節兒個名詞概括起來。「家」一詞,應許由大衛得著一個王朝﹔「國」是指有國王所統治的民眾﹔「寶座」說明君王統治的權力﹔「永遠」強調給以色列的應許是永恆的及無條件的。這個約會在基督來管治以色列人時應驗。
(IV)新約(耶三十一31至34):這約是上帝將來賜福以色列人的根據──以色列人透過基督的死,得著罪的赦免。這個約是無條件的,這可在33至34節「我要……」的字眼中看到。
如果這些約是按平常的意義去了解,他們便是指明,信主的以色列民將來會在彌賽亞統治的土地上得著福氣。這些約都會在千禧年中應驗。
[被提]
被提的根據是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7節。被提在約翰福音十四章l至3節,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1至57節,及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3至18節都提及過,這和基督第二次來臨是有分別的。災難前,基督從天降臨,將教會帶到自己那裡,而災難就降臨在不悔改和不信的世界。
主張災前被提有以下幾個理由:
(l)有關災難的性質。但以理書的第七十個七──就是災難── 上帝在這七年間將他的憤怒傾倒下來。(啟六16至17,十一18,十四l9,十五l,十六l、l9)。這被形容為上帝的審判(啟十四7,十五4,十六5至7,十九2),及上帝的刑罰(賽二十四21至22)。
(II)有關災難的範圍:全地都包括在內(賽二十四l、3、4、5、6、21,三十四2)。這也包括上帝對以色列人的懲罰(耶三十7﹔但九24)。如果這個就是災難的性質及範圍,我們很難解釋,教會也要在地上經歷上帝的憤怒。
(III)災難的目的:上帝對災難的目的,是要審判在地上的人(啟六10,十一10,十三8、12、14,十四6,十七8),預備以色列人迎見她的王(結三十六18至32,瑪四5至6)。這些都不是屬於教會的。
(IV)有關災難的一致性:災難是但以理的第七十個七。但以理書九章24節清楚指出,這些是為以色列人的。
(V)有關災難的免除:教會是基督的新婦,是基督的所愛,而不是他憤怒的對象(弗五25〉。要教會經過災難無疑是教會與基督親密關係的一種矛盾。某些經文都確定,教會可以蒙保守,免除災難(帖前五9﹔帖後二13﹔啟二10)。
(VI)有關災難的結果。馬太福音二十四章的徵兆(及其他不少經文),都是給以色列人的,與基督的再來有關﹔但關乎教會的被提沒有睜兆,,(這是因為被提是突然而來的,如災前被提派所持的。)「教會所接受的命令,是在主即將再來的亮光下生活,主來要使他們改變,來到他面前(約十四2至3﹔徒一11﹔林前十五51至52﹔腓三20﹔西三4﹔帖前一10﹔提前六14﹔雅五8﹔彼后三3至4)」。
[災難]
災難是但以理的第七十個七(但九27)。按照先知的用語,一個七就等於七年。七十個七(490年)的最後七年﹔在主前444年開始。六十九個七(483年),到基督的死結束(但九26)。在第六十九個七(主候33年)及第七十個七(將來大災難)之間,有一個時間上的空隙。但以理的第七十個七的災難,是特別為以色列人的(不是教會),因為但以理如此說:「為使本國之民和你的聖城,已經定了七十個七」(但九24)。耶穌在馬太福音二十四至二十五章,詳細談到災難中的事情,他向門徒指出,以色列民會發生的事,這說明災難是針對以色列人的。
災難是與獸訂盟約,應許保護以色列人而開始的(但九27)。實際上,被提不是立刻就開始了災難﹔教會被提及簽訂盟約之間,可能相隔一段短時期。災難是包括上帝對不信的世界的審判,如啟示錄六至十九章詳細所載的,包括一連串的印、號角、碗的審判,最後是基督帶著新婦──教會,得勝地回來(啟十九11至21)。
預言的一年有三百六十天。先知所強調的災難的后半部分,特別稱為「大災難」(太二十四21),稱為四十二個月(啟十一2),或一千二百六十日(啟十一3)。
說明了災難的性質的目的,可解決是否有分受災難的爭論。
(1) 災難的性質:前面已說明了,災難是上帝傾倒憤怒的時候(帖前一10﹔啟六16,17,十一18,十四l9,十三l,十六l、l9),是刑罰的時候(賽二十四20至21),是苦難的時候(耶三十7﹔但十二l),是大破壞的時候(珥一15﹔帖前五3)是毀滅的時候(番一14、15),是審判的時候(啟十四7,十六5,十九2)。教會既是基督所愛的,那麼,為何他要教會經過災難?
(2 )災難的源頭:災後被提派認為,災難是撒但發憤怒的時候,而不是上帝的。然而,聖經所強調的,這是上帝施行審判,將憤怒傾倒在不信的世界中。(賽二十四l,二十六21﹔番一18﹔啟六16至17,十一18,十六l9,十九l至2等)。
(3)災難的目的:災難的第一個目的,是叫以色列人回轉,這是上帝對以色列民所施行的懲罰(耶三十7﹔結二十37﹔但十二l﹔亞十三8至9)。第二個目的是審判不信的人及邦國(賽二十六21﹔耶二十五32至33﹔帖後二12)。
[基督的審判台]
以下經文提到基督的審判台:羅馬書十四章10節﹔哥林多前書三章9至15節﹔及哥林多后書五章10節。這不是指永遠命運的審判,而是賞賜在教會時代忠心的信徒。基督審判的「台」(希臘文bema),來自希臘競技的背景。那裡,勝出的運動員獲得頒獎。保羅是用這個比喻去說明給教會時代信徒的賞賜。在審判台前,人在身體上所行良善的事,都要得著報賞(林候五10)。信徒的工作被查核(林前三13),不論是個人的努力,或是上帝透過他所做到的。如果信徒的工作不能存留,他可以得救,卻沒有賞賜(林前三15)。如果信徒的工作是真純的,他會得到賞賜(林前九25﹔帖前二l9﹔提後四8﹔彼前五4﹔雅一12)。
賞賜是在基督再來之前已給予的,因為基督再來時,新婦已經獲得賞賜了(啟十九8)。
[羔羊的婚筵]
基督再來之前,基督與教會的婚筵會在天國進行的。在啟示錄十九章7節,當基督與他的新婦再來,婚禮也已經開始了。婚禮是為教會的,在天上發生﹔而婚筵是為以色列人,在當時是千禧年的國度的地上舉行。
[基督第二次來臨]
災難結束時,基督以肉身回到地上(亞十四4),施行審判,并開始千禧年的國度(亞十四9至21﹔太二十五21﹔啟二十4)。舊約時代及災難時期的聖徒復活,承受國度(啟二十4)。第二次來臨時,基督會審判猶太人及外邦人。猶太人的審判是根據他們有否預備基督的再來(太二十五l至3〉,及他們是否忠心作上帝話語的管家(太二十五14至30)。得救的猶太人得以進入千禧年國度(太二十五21),而未得救的要被丟在外面的黑暗里(太二十五30)。不信的外邦人會在約沙法谷受審判(亞十四4),審判是根據他們對猶太人的態度(珥三2﹔太二十五40)。相信彌賽亞的可承襲國度(太二十五34)﹔不信的會落在永遠的刑罰中(太二十五46)。
[千禧年國]
當基督再回到地上,他會坐在大衛的寶座上,立為耶路撒冷的王(路一32至33)。所立無條件的約要求基督按字面,以肉身回來,建立國度。亞伯拉罕之約應許以色列人得著土地、後裔、統治者,及屬靈的祝福(創十二l至3)﹔巴勒斯坦之約應許以色列人得以在地上復興,并且住在土地上(申三十一l至10)﹔大衛之約應許有統治者坐在大衛寶座上(撒下七16)﹔新約應許以色列人獲得赦免 -- 這就是說,國家蒙祝福(耶三十一31至34)。在基督再來時,這些約都會成全。以色列人要從列國被招聚(太二十四31),回轉(亞十二10至14),及在彌賽亞統治下復興。
千禧年的條件,是有一個物質上及靈性上完美的環境。那是個和平(彌四2至4﹔賽三十二17、18)、喜樂(賽六十一7、10)、安慰(賽四 十l 至2)、沒有貧窮(摩九13至15)、沒有疾病〈賽三十五5至6)的時候。因為只有信徒才能進入千禧年,那也將會是個公義(太二十五37﹔詩二十四3至4)、順服(耶三十一33)、聖潔(賽三十五8)、行真理(賽六十五16),及滿有聖靈(珥二28至29)的時代。
基督會作君王統治(賽九3至7,十一l至10),如大衛的執政者般(耶三十三15、17、21﹔摩九11)。貴族與首領也要統治(賽三十二l﹔太十九28﹔路十九17)。
耶路撒冷要成為世界及統治的中心點(亞八3),耶路撒冷會升高,以顯示其重要性(亞十四10)。以色列境內將有地形變化(亞十四4、8、10)。
千禧年結束時,各時代未得拯救的死人都復活了,在白色的大寶座前接受審 判。他們會被定罪,被丟在火湖裡。這是他們的結局(啟二十11至15)。魔鬼、獸(敵基督),及假先知,也都被丟在火湖裡(啟二十10)。
[永世]
千禧年之候,天地都要受審判(彼後三10),因為天地都曾經是撒但反叛上帝的領域。在永世裡,所有救贖的人將被接納(來十二22至24),住在其中(啟二十一至二十二)。
時代前千禧年派
此派如歷史前千禧年派一樣,同樣相信主基督再來後,會以權能及威嚴統治世界一千年,一千年過後才是新天新地。
1. 二者不同之處
歷史派︰主要根據來自新約。
時代派︰主要基礎來自舊約預言,特別是有關以色列(亞伯拉罕的約,摩西的約,大衛的約、新約等)。
歷史派︰千禧年國度是全球性的,中心是主基督,萬族皆平等。
時代派︰千禧年國度主要為以色列, 她會被高舉在萬國之上。
歷史派︰ 教會被提後將會與主再臨地上同作王。
時代派︰ 國度只有一個,是現在的, 也是將來的(already, but not yet)。有些學者如華富爾得(Walvoord)等贊成國度有兩個︰ 一個是全宇宙的, 是永恆的;另一個是過渡期的,教會有別於以色列。但大部分學者如潘特科斯(Pentecost)、圖特森( Toussaint)、伯恩(Burns)等均贊成只有一國度︰主實際掌權之國度,實現於千禧年中,信徒同作王。
歷史派︰以色列與教會之間並沒有十分清楚的分野,教會是屬靈的以色列,已取代以色列位置了。
時代派︰ 國度只有一個,是現在的, 也是將來的(already, but not yet)。有些學者如華富爾得(Walvoord)等贊成國度有兩個︰ 一個是全宇宙的, 是永恆的;另一個是過渡期的,教會有別於以色列。但大部分學者如潘特科斯(Pentecost)、圖特森( Toussaint)、伯恩(Burns)等均贊成只有一國度︰主實際掌權之國度,實現於千禧年中,信徒同作王。
歷史派︰以色列與教會之間並沒有十分清楚的分野,教會是屬靈的以色列,已取代以色列位置了。
時代派︰ 一切對著以色列之預言均以字義解釋,必要在以色列身上應驗。
歷史派︰千禧年國度明顯只出現於啟示錄二十章1至6節,所以並非十分重要, 最重要是新天新地。
歷史派︰千禧年國度明顯只出現於啟示錄二十章1至6節,所以並非十分重要, 最重要是新天新地。
時代派︰舊約十分多地方皆指著千禧年國度而言, 所以十分重要,因為它應驗了舊約大部份對以色列國之預言。
歷史派︰ 千禧年並不一定是一千年。
歷史派︰ 千禧年並不一定是一千年。
時代派︰ 千禧年按字義解,是實際的一千年。
歷史派︰只有二次復活——信徒及非信徒。
歷史派︰只有二次復活——信徒及非信徒。
時代派︰ 信徒與非信徒有二種,但不是二次復活。
歷史派︰滅後被提。
歷史派︰滅後被提。
2 . 二者相同之處
I . 啟示錄二十章1至6節和羅馬書十一章25至26節 皆按字義解。
II . 啟示錄十九至二十章乃順序發生之事, 均指將來而 言。
III. 以色列要在此期間全家歸主。
IV . 世界會愈來愈趨敗壞混亂,先有大災難, 才有主 再來及千禧年國。
V . 主基督必要有形有體地再來,且要作王。
3 . 此派代表
此派的代表有華富爾得(John F.Walvoord)、來利(Charles C.Ryrie)、陳宏博,王永信等。
4 . 此派主要根據
I. 聖經的預言(如亞十二10與約十九37;亞九9與約十二15;賽四十3與約一23 等)必按其文字意義應驗。
II . 舊約對以色列多處預言尚未應驗︰
a. 以色列從未擁有過上帝在創世記十五章18至21節中應許給他們那麼大塊的土地。約書亞所得的只有迦南地而已(參書廿一43-45)。而所羅門王在最輝煌的時期亦未到埃及邊界(參王上四21)。以前以色列對部份地土之擁有權只屬短暫時間,但上帝的應許卻是將那地給他們“永遠為業”(參創十三15;十七8等)。有關地的應許,自以色列人入迦南後仍在先知書中重申(耶卅一35-37;結卅九26-28;何十四4-7;珥三18-21;摩九13-15),表明那應許尚未應驗。
b. 彌賽亞以鐵杖掌管, 治理列國之預言(詩二1-12,八九19-29;彌五2-5;賽九6-7;耶廿三5-6,三十8-9,卅三14-17、20-21;結卅七24-25)尚未應驗。這國度一定是在地上──一過渡期王國,引進新天新地去的。若現已“作王”、已“和平”,值得相信嗎?若這樣的“作王”豈不太軟弱嗎?
c. 以色列全家歸主之預言尚未應驗,而這預言一定是在地上,最可能是在千禧年國度期間應驗(耶卅一31-34;羅十一25-26)。
d. 以色列民人囗如天上之星、地上之沙那樣多之預言,只可能在千禧年國度中應驗(創十三16,十五5,十七6 等)。
e. 以色列國成為大國之預言尚未應驗(創十二2)。
III. 以色列在新約中仍有獨特身份,上帝在她身上仍有未完成之應許要實現,而羅馬書九至十一章是針對以色列而言的。而羅馬書九章27節與十章21節則明顯將外邦人(包括信徒)與以色列人分開。還有羅馬書九章25至26節中的“以色列”不可能指教會。
IV. 哥林多前書十五章22至28節對於復活的次序有這樣的記載︰主基督之復活, 成了初熟的果子;“以後”(跟著)是屬於基督者(死了之信徒)的復活;再後是末期(未信之人)的復活。
V . 啟示錄二十章1至15節所載若按字義解釋,完全與哥林多前書十五章22至28節吻合。
VI. 有關啟示錄二十章1至15節可作以下的解釋︰
a. 聖經表明有主基督在地作王一千年。
b. “一千年”在舊約及新約聖經中並無表示以寓意解釋。
c. 詩篇九十篇4節和彼得後書三8節中的“千年”並非作寓意解,乃表明上帝之不受時空限制的神性及偉大。
d. 數字在啟示錄中絕大部份(尤其是在日子方面)均以字義解(如啟十一2-3,十三5,十二6、14;參但九24-27等)。所以“一千”理應作字義解。
e. 撒但到現在還未真正被捆縛,若我們說現在已是千禧年(例如“無千”者言),那麼上帝的力量豈不太小、太差了嗎?
f. 二種復活(連主基督的復活, 共有三種)與哥林多前書十五章22至28節吻合 。
g. 啟示錄二十章4至6節 的“復活”一字乃是指靈性上之復活,第二次的復活才是肉體上之復活,則有下列問題是很難通過的︰這些人是先為耶穌及上帝之道作見證,以致殉道的,若他們的 復活是指靈性上的復活(即得救),這豈不是說,他們先為主作見證、殉道那才得救?同時“復活”一字在同一節經文中(啟二十5)出現了兩次,若經文無交代,則二字應是同樣意義,不可能前者指靈性上之復活,後者卻指肉體上之復活。還有“復活”一字在其他經文中,亦絕少指靈性得救。
VII. 千禧年國度是有需要的,因為以色列要全家歸主,應驗上帝的應許(參羅十一26;耶卅一31-34),並預備我們進入新天新地。先操練與主同作王,迎接新天新地。
VIII. 猶太人一直相信有這樣的國度。(可參主前二世紀的《以諾一書》(I Enoch)、《禧年之書》(Jubilees);主前一世紀的《所羅門詩篇》(Psalms of Solomon)、《西比林神喻》(Sibylline Oracles);主後一世紀的《摩西升天記》(Assumption of Moses)、《以諾二書》(II Enoch)、《以斯拉四書》(IV Ezra)、《巴錄二書》(II Baruch)等。早期教會領袖(如帕皮亞、巴拿巴、愛任紐、游斯丁、特土良)等皆相信有此國度。
IX . 啟示錄之次序乃根據但以理書九24至27節的第七十個七而來,而第七十個七乃是未來要發生之事。
X . 啟示錄七章之十四萬四千一定是將來末世要發生的。
XI. 啟示錄八、九章之審判一定是未出現的。
XII . 啟示錄十一章所載兩位見證人之事一定是未來的。
XIII. 啟示錄十二章所載撒但之工作不可能指現世,一定是指未來的。
XIV . 啟示錄十二章所載之獸(十角)一定是將來的。
a. 他是在第七十個七中活躍的, 故一定是大災難期中之事。
b. 他似乎與但以理書九章26節中的“一王”相似。因為他們均有大帝國(但七7、23;啟十七7-13);三載半時間得勝了大災難期信主的聖徒(但七25;啟十二14)。被彌賽亞(在再來時)所滅(但七11、26;啟十九20);是在主將國度賜給聖徒前被毀滅(但七22、27;啟二十4-6)。
c. 他又與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1至10節之大罪人相似。
XV . 哈米吉多頓大戰(啟十九11-21)一定是未來的。
5. 問題討論
1. 以上根據,那些是你覺得合理的?那些是你覺得不合理的?為什麼?
2. 千禧年國度時,基督要與聖徒重回地上作王,豈不是地上會出現二種形體的人︰屬天形體(林前十五50-54,主的形體及大災難前信主之聖徒的形體)及屬地形體?
3. 舊約對以色列之預言是否一定指政治性之以色列而言?(參耶卅一31-34;林前十一25;太廿一43)。
4. 以賽亞書(十一1-10,四二1-4,九6-7,六一1-2,四九1-13)、彌迦書(五2-4)、撒迦利亞書(十二10)及但以理書(二36-45)所指的是否“千禧年”還是指新天新地?
5. 為何要等一千年才開始新天新地?
6. 希伯來書八章13節明載那舊約之禮儀將要歸於無有,為何在千禧年間要倒退,恢復聖殿祭祀之禮儀呢?(亞十四16-21)
7. 此派優點何在?弱點又是什麼?
6 . 對時代前千禧年派的評論
基本上,時代前千對啟示錄二十章1至6節之解釋如歷史前千一樣,所以,歷史前千所要面對之問題,時代前千者亦需面對,這些問題包括︰
例如若千禧年國度時,主基督要與聖徒重返地上作王,地上豈不是出現二種形體的人?其次,在主再來後為何要再等一千年才開始新天新地?這個問題聖經並無加 以解釋,筆者亦覺不容易想得通。另一方面,因時代前千的基礎主要是立在舊約,特別是上帝與亞伯拉罕、大衛、摩西等所立的約上,所以下列問題常會有人提出︰
I . 是否所有舊約對以色列的預言均針對政治性的以色列而言?從耶利米書卅一章31至34節及哥林多前書十一章25節之預言及應驗來看,並不一定!但是,我們當然也不能因此便說,所有針對以色列的舊約預言均已轉到教會身上應驗了!(參太廿一43)
II . 希伯來書八章13節明載舊約之禮儀將要歸於無有,不再存在了,為何在千禧年間要大倒退──恢復聖殿祭祀之禮儀呢?當然,對教會而言,一切禮儀已歸於無有,但為何聖經反而應許以色列如此!
III . 舊約對未來世界之描繪(如賽十一1-10,四二1-4,九6-7,六一1-2,四九1-13;彌五2-4;亞十一10;但二36-45等)是否全部指“千禧年”國度來說?抑或是指新天新地而言?筆者覺得原文中,下列字眼如“在聖山”(賽十一9)、“地上”(四二4)、“大衛的寶座上”(賽九7)等,均不可能是新天新地之描寫(參啟廿一、廿二章)。
“歷史性”前千禧年派(Historic Premillennialism)
(資料取自殷保羅著的《慕迪神學手冊》)
[簡介]前千禧年派這個字眼,是說明基督會在千禧年以前再來,在地上建立一千年的政權,然而,前千禧年派也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歷史性」前千禧年派(或稱為非時代論前千禧年派),而另一種則稱為時代論前千禧年派。歷史性前千禧年派的主要代表有賴特(George E.Ladd)及沛恩(Barton Payne)。
歷史性前千禧年派的釋經學系統,與時代論前千禧年派不同。歷史性前千禧年派 不將以色列和教會加以區分,也不使用一貫按字面意義的聖經詮釋方法。賴特提出,以賽亞書第五十三章不是關乎彌賽亞的預言,所以,「按字面意義的釋經是行不 通的」。再者,「新約將舊約預言 應用在新約教會上,將教會當作靈性的以色列。」
其中一個例子,是羅馬書九章25至26節,那裡引用了何西阿書一章9,10節,二章23節。所引述的舊約本來是談及以色列,但新約的引用是指教會而說。這種「靈意釋經學」(spiritualizing hermeneutic),還有其他例子:羅馬書二章28至29節,四章11節、16節﹔及加拉太書三章7、29節。希伯來書第八章,將耶利米書三十一章33、34節的新約,應用在教會身上,是另一個的例子。賴特的結論是:「保羅眼中的教會,就是屬靈的以色列。」
[災難]
如將上帝對以色列人的計畫,與他對教會的計畫加以區分,災前被提的結論是毫無疑問的,可是歷史性前千禧年派不接受這個區分,他們教尋教會是要經過災難。賴特堅持說,這是初期教會的信念。他又進一步說,用於基督再來的希臘文(parousia, apokalypse, 及 epiphany),並沒有災前被提派所說的那種區分,說有兩次不同的來臨。仔細研究災前被提的主要經文后,賴特說,新約聖經并沒有關於災前被提的明確教導。他說:「上帝的話沒有一處確定的說,信徒的被提及復活,是在災難前發生的。」。
教會在災難時期仍然留在地上的論點,可總結如下:
(I)災後被提是初期教會的傳統觀點,而災前被提只是近代發展的。
(II)雖然教會在災難時仍留在地上,教會所要受的是苦難及試驗,而不是上帝的憤怒﹔上帝的憤怒是向不信者發出的。
(III)教會時代的聖徒及舊約信徒的復活,不是分開的,全部都在同一時間復活── 就在基督建立國度之前。
(IV)新約聖經作者所盼望的不是被提,而是基督的再來。所有關於基督再來的陳述,都是指一次的來臨,而不是先有一次為教會的秘密的來臨,然後在災難候又有眼見的再來,統治的來臨。
(V)教會是包括所有時代得救的人。因為聖經指出,災難時信徒仍在地上(啟七14),這就是說,教會不會在災難前被提。
[第二次來臨]
傳統前千禧年派說,是根據啟示錄十九章6至10節,在基督再來時,會舉行羔羊的婚筵──「基督與他的新婦,教會,合而為一。」
聖經進一步用比喻的語言來形容這件事(太二十五l至13﹔林后十一2)。基督凱旋再來時,打敗了敵人,將獸及假先知丟進火湖裡(啟十九20),魔鬼也在無底坑中被捆縛一千年(啟二十2至3),到一千年完了,魔鬼也被扔在火湖里裡(啟二十10)。
[千禧年]
基督的統治不是從未來某些事件開始──他現在已在天上統治。基督現坐在上帝的右邊,作彌賽亞君王,施行統治。「新約沒有將基督的統治限於是在千禧年對以色列的統治,這是一個在天上屬靈的統治,現在已開始了。」
腓立比書二章5至10節表明,基督現今已得到冠冕,施行統治(林前十五24﹔提前六15)。使徒行傳二章34至35節(是引用詩篇一百一十2)說,大衛寶座的所在,由耶路撒冷轉到天上,所以基督的統治不止是未來千禧年的,也是屬世的
。
根據哥林多前書十五章23至26,基督國度的凱旋可分為三個階段:(l)基督的復活是第一個階段,接著相隔一段不固定的時間﹔
(II)基督再來(parousia)及信徒的復活,接著是一段沒有限定的時間,這是第二階段﹔
(III)「末了」,基督完全征服敵人,這是最後來階段。
基督的彌賽亞國度在歷史上的出現,不單是千禧年。事實上,「基督從復活升天時起,已開始了彌賽亞的政權。他現在的政權是看不見的,要來的世代包括新天新地,是與現在秩序有分別的,我們只能稱之在歷史之外的事(beyond history)。
2013年9月27日 星期五
歷史前千禧年派
此派的立場認為現在並非千禧年,千禧年是要到主基督再來後才開始的。然而,千禧年並不一定是指字義的一千年,而是一段日子,上帝總結了救世的計劃,到日子滿足後,便進入到永恆的新天新地去。
1 . 此派主要根據(全來自新約)
I. 啟示錄清楚教導這真理︰
a. 十九章11至16節記載主基督的第二次再來。
b. 再來後,他會治服三個仇敵︰敵基督、撒但、及死亡。
c. 十九章17至21節記載敵基督及其軍隊的敗亡。
d. 二十章4至6節記載有復活及千禧年。
II . 羅馬書十一章25至26節記載以色列人會全家歸主,所以上帝對以色列仍有獨特的計劃。
III . 啟示錄二十章4至6節所載之復活,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信徒的復活,千禧年後則為非信徒復活,復活後則受審。
IV . 聖經多處記載基督要有形有體地再臨地上(參啟一7;徒一11;約十四3;太廿四3、44,廿五1-31等)。而啟示錄十九章乃唯一記載主再來之經文,若此章不是指主有形有體的再來,則整本聖經根本沒有記載這真理的應驗。
2 . 其他有關立場
I. 舊約聖經並沒有教導千禧年國度之事。
II . 教會是屬靈的以色列,上帝對以色列的所有預言,均已在教會實現。
III . 千禧年國度只有在啟示錄二十章1至6節出現,所以並非重要。
IV . 教會也要經歷大滅難,然後被提。
3 . 此派代表
此派的代表有︰賴特(George E. Ladd),著有《蒙福的盼望》(The Blessed Hope)、《國度的福音》(The Gospel of the Kingdom);屈立賢(Nathaniel West),著有《末世論的研究》(Studies in Eschatology);霍亨利(Henry W.Frost),著有《基督復臨》(The Second Coming of Christ)。
4. 問題討論
1. 你個人認為以上的立場中那些是對的?那些是不對的?為什麼?
2. 若千禧年是主基督重臨地上作王的一段光輝日子(按此派意見),為什麼整本聖經其他地方均沒有提及?
3. 為何舊約有關以色列之預言要靈意解釋,唯獨新約一部分經文(如羅九至十一章;啟二十1-6)則按字義解?這是否前後不一致?
4. 若復活只有二次,啟示錄二十章4至6節是指所有信徒的,千禧年後則屬非信徒的,那麼啟示錄七章9節之信徒又何時復活及被提?而馬太福音廿七章52至53節、啟示錄十一章11節和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3至17節中所記載之復活情況又是否同時?千禧年中去世的信徒又如何?
5. 你是否贊同此派立場?為什麼?
5 . 對歷史前千禧年派的評論
I . 此派一方面因解經原則,不能不將羅馬書九至十一章(特別是羅十一25-26)及啟示錄二十章1至6節作字義解,但另一方面,卻又將所有舊約對以色列及未來國度作靈意解(可能要與無千妥協?),其解經原則明顯有不一致的弊病。
II . 此派不將“一千年”解作一千年,明顯與其用字義解釋啟示錄二十章1至6節不一致。
III. 若啟示錄二十章4至6節所記載的是信徒唯一一次復活,那些千禧年中才死去,或千禧年後才死去之信徒又如何?他們在何時復活?啟示錄七章9節的那些穿白衣、被主用血買贖過來,從各國、各族、各民、各方來的人,既已全部站在寶座及羔羊面前,他們明顯已經被提了,而按照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6至18節所載,被提以先必有“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復活”。故此若將啟示錄二十章4至6節之復活視為唯一的一次信徒復活是很有問題的。
IV . 當然無千者亦會質詢,若“千禧年”是那麼微不足道,為何要有千禧年?為何不可以在主再來後便直接進入新天新地?
千禧年簡述
教會對於啟示錄廿: 4-6所記的「基督作王一千年,」大體上有三種不同的解釋。分述於後:
一、後千禧年論
後千禧年論者相信,基督在教會中,藉著聖靈的能力,在全球廣傳福音,悔改信主之人日增,教會在團體和個人對社會的影響,漸漸擴大,進入教會之全盛時代,或稱教會之黃金時代。 該時代即是代表基督在世作王一千年的情景。然後,基督復臨,引進最後境地。
這種論說在十九世紀未期與廿世紀初葉時,相當流行。除了自由派將天國比諸地上的基督化社會外,保守派神學家也有多人鼓吹這種論說。但自從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人心的險惡和社會的腐敗再次顯明以來,保守派人士對這種看法,已經寥寥無幾。
二、無千禧年論
無千禧年論說,在早期教會,已由奧古斯丁倡導。他認為,千禧年乃是指教會時代,代表基督第一次降臨,成就救贖,直到他復臨之日。千年是一種意喻,代表一個時代,時代的久長則無人知道,因為基督復臨之日不在啟示範圍之內。 基督教會的長老會和改革宗教會大體上採取這種觀點。
三、前千禧年論
前千禧年之觀點,也在早期教會已被某些神學家採納。到了十九世紀時,重新興起。十九世紀時與起之時代論派,非但指守前千禧年之解釋,而且分門別類,加注各種細則,並且添加歷史性前千禧年派見解以外之論說。
前千禧年的論點是,當預兆顯現,基督復臨後,他將與信徒在地上作王一千年。 之後,不義之人才復活受審,然後引進永遠的境地。
時代論派在此基本觀點之外,同時持守數點他們特有的見解,主要是:
第一,千禧年國是猶太性的。基督將在耶路撒冷作王一千年,以實現他第一次降臨時原來之目的。時代論派將天國與神國分為兩種不同的國度,以天國為猶太性之國度。他們認為,當時因猶太人拒絕接受耶穌為基督,所以天國的實現暫被擱置,直到基督復臨之時實現。
第二,時
代論派大多相信,新約的基督徒將會在大災難之前被提離世界。其中一部分人士認為,基督徒可能全在大災難之中期被提到空中。他們同時相信,在大災難期間,猶
太人因看到基督徒突然失蹤,各項災難臨頭,就聽從「選民」之傳道,而大批接受耶穌為彌賽亞,以至在千年時與他一同作王。
第三,基督徒之被提,是隨時可能發生,而且是秘密的。因為被提將會發生在預兆顯明之前,故無人會知曉。直到基督徒「失蹤」後,世人才會發現此事。
我們應當認清,雖然所有的時代論者都相信前千禧年論說,但並非是所有的前千禧年論者相信時代論派對千禧年之特殊解釋。
我們認為,時代論派的這些特殊解釋,與聖經教訓的原意不符。我們要特別指出:
第一,福音書和使徒書信中從未提到基督在第一次降臨時,他的目的是要在耶路撒冷建立猶太性的天國,也從未說起基督後來更改他的計劃,更沒有提起他第二次來臨是要成全第一次失敗的計劃,即是建立猶太天國。
第二,如果在大災難期間據時代論的見解,基督徒都已被提,聖靈也已離開世界,而大批猶太人卻為在沒有聖靈作工的情況下悔改,相信耶穌為彌賽亞,則將是出奇的奇事。 換句話說,那是件不可能之事(約三: 5)。
第三,福音書明白記載,耶穌的復臨將是普世同時會知曉之空前大事(太廿四: 27),而且信徒與非信徒都將經歷這大災難(太廿四: 16- 24)。
我們也要指出,除了啟示錄第廿章中之外,其它經文都沒有提起基督復臨後再會在地上作一千年,而啟示錄乃是一卷異象書,內中多有意喻。另一方面,其它經文沒有在基督復臨和最後景況之間,插入一千年之教訓,而將此兩件大事放在同一個時期中(帖前四: l5-17; 太廿五: 31-46)。
最後,我們要提出, 雖然我們反對時代論的特殊論點,因為它不符合聖經救贖啟示之教訓,我們卻承認,福音派人士不必對歷史性的前千禧年論者和無千禧年論者之觀點,費時論爭,我們應當記得,預言是難於瞭解的。試觀舊約許多虔誠的猶太人,包括耶穌的門徒在內,尚曾錯解了基督的使命(參太十六: 21-24;徒一: 6)。 基督徒主要的盼望,乃是警醒等候主的復臨(啟廿二: 20)。
論千禧年
有些學者把千禧年與基督再臨連接在一起,或則說在再臨之前,或則說在再臨之后。前者乃為前千禧年派(Premillennialists),后者乃為后千禧年派(Postmillennialists)。
千禧年說,乃非常流行,我們不可能漠視,須加分別研討。前千禧年派,認為主要在千禧年以前再臨;后千禧年派則認為主要在千禧年以后再臨。可是除這兩派以外,還有很多人,認為千禧年說,實乃不合聖經的教訓,此乃被稱為無千禧年派(Amillennialists)。顧名思義,就可知道,無千禧年派乃完全否認有所謂千禧年,他們認為聖經指示我們,現在的神國時代乃要立刻連接到至上、圓滿、永恆的神國。
我們須知,主耶穌基督的國度不是現世的,乃是永世的。以賽亞先知說︰「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賽九7)但以理先知也說︰「我在夜間的異象中觀看,見有一位像人子的,駕著天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權柄、榮耀、國度,使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事奉他。他的權柄是永遠的,不能廢去;他的國必不敗壞。」(但七13一14)
路加福音一章三十至三十三節︰「天使對她說︰『馬利亞,不要怕,你在上帝面前已經蒙恩了。你要懷孕生子,可以給他起名叫耶穌。他要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上帝要把他祖大衛的位給他,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他的國也沒有窮盡。』」
希伯來書一章八,十一至十二節說︰「論到子卻說︰『上帝阿,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你的國權是正直的……。天地都要滅沒,你卻要長存……;天地就都改變了,唯有你永不改變,你的年數沒有窮盡。」十二章二十七至二十八節又說︰「……受造之物都要挪去,使那不被震動的常存。所以我們既得了不能震動的國,就當感恩,照上帝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上帝。」
彼得后書一章十一節說︰「這樣,必叫你們豐豐富富的得以進入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啟示錄十一章十五節說︰「第七位天使吹號,天上就有大聲音說︰『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他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
第一,乃是進入永遠的境界,馬太福音七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主耶穌說︰「凡稱呼我主阿,主阿 的人,不能都進天國;唯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 能嗎?』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第二,乃是進入永生,馬太福音十八章八節,主耶穌說︰「倘若你一只手,或是一只腳,叫你跌 倒,就砍下來丟掉。你缺一只手,或是一只腳,進入永生,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裡。倘若你三只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來丟掉;你只有一只眼進入永生, 強如有兩只眼被丟在地獄的火裡。」
第三,乃是得救。馬可福音十章二十四至二十七節主耶穌說︰「『……倚靠錢財的人進上帝的國是何等的難哪﹗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上帝的國還容易呢。』門徒就分外希奇,對他說︰『這樣誰能得救呢?』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是不能,在上帝卻不然,因為上帝凡事都能。』」(關于「得救經文」,不勝枚舉,例如約三17……)
有些千禧年派的人,以為無千禧年說乃是一種新思想,乃為一種最新奇的虛構。殊不知這種批評,乃不符歷史的事實。無千禧年說雖為一個新的名詞,但這種思想,實乃有其久遠的歷史。這至少有如第二第三世紀教父時代「千年至福說」(Chiliasm)一樣,有許多倡導的人。從那時開始,此說就被大家所接納,在各種教會信條裡有些明白宣稱,有些則含有此種思想。而在改正宗教會裡,無千禧年說,則尤為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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