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2日 星期六

合乎聖經的默示論︰完全字句默示論


  (1)
基督對聖經的觀點︰

要明確界定聖經的默示性質,沒有一件事,比先確定基督對聖經的觀點更重要。沒有任何人有資格,持有一個比基督更低的觀念去看聖經;基督對聖經的觀念,應該是決定性的;也是任何人的觀點的規範。這是哈利斯的基本論證。他維護聖經的默示,並不是使用提摩太後書三章16節,或彼得後書一章21節作論據(雖然他也承認這些經文是有用的),而是根據基督對聖經的觀點。

 
)全部的默示︰

基督引用舊約時,他是確定整本舊的的默示的。馬太福音五章1718節確定的說,律法的一點一畫(最小的一個字母)都不能廢去,都要成全。他在17節所稱的「律法和先知」,就是對整部舊約聖經的統稱。耶穌在這個強而有力的宣告中,確定了整本舊約是神聖無損的,並且肯定了整本舊約的默示。

     
耶穌在路加福音二十四章44節又提醒門徒,所有在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指著他的話,都「必須」應驗。門徒當時不能明白在舊約中關於基督的死和復活的教訓,但由於舊約是默示的,所有這些預言的事件都必會如實發生。基督一連三次提到舊約,是表示對整本舊約的默示和權威的肯定。

     
當基督與不信的猶太人辯論,他是否具有權柄被稱為上帝的兒子的問題,他引用了詩篇八十二篇6節,並且提醒他們︰「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約十35)。「這句話的意思是,聖經是不能視為錯誤的,從而失去它的能力。」值得注意的是,耶穌所引用的,是一句不太重要的舊約經文,他卻說,經上的話是不能廢除的。

 
)部分的默示︰

基督經常並大量地引用舊約的經文。基督的論辯,是假定了他所引用的舊約經文的完整性。基督這種論辯方式,無形中是確定了舊約每段獨立經文或書卷的默示,舉例說,當耶穌在試探中面對撒但時,他就曾引用申命記來駁斥撒但。他在馬太福音四章4710節,引用了申命記八章3節,六章1316節,指斥撒但的錯誤;並且強調,這些申命記上的話,都必須應驗。耶穌在馬太福音二十一章42節,又引用了詩篇一百十八篇22節,那裡說,彌賽亞要被拒絕。耶穌又在馬太福音十二章1821節,引用了以賽亞書四十二章14節,來形容他憐恤的心。他所提到的外邦人,都曾在先知書中預言過。

     
以上是一些例子,說明基督曾引用舊約的不同部分,證明了這些經文的默示性和權威性。

 
)話語的默示︰

當基督與撒都該人辯論有關復活的教義時,他引用了出埃及記三章6節(這一點相當重要,因為撒都該人只接受五經)︰「我是亞伯拉罕的上帝。」

耶穌的整個論據,端係於「我是」一句話。耶穌似乎是要用希伯來文所暗示的一個動詞;這樣看來,他是接受了七十士譯本(舊約的希臘文譯本)所用的動詞了。七十士譯本在耶穌的時代是受到高度的評價的,實際上它被視為與原本的聖經是同等的。

     
耶穌在確定復活的真理的時候,曾提醒撒都該人出埃及記三章6節的一句話︰「我是。」

他解釋說︰「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

如果舊約的話語不是默示的,耶穌的論據便徒然;但如果舊約每一句話都是真實地默示的,他的論據就顯得無比重要。事實上,耶穌的論點只建立在這句話的一個現在式之上,因為在出埃及記三章6節是這樣寫著︰「我是(現在式)……」,復活的教義就因此得以確定。上帝是先祖的活著的上帝。

     
另一個相似的例子,記載在馬太福音二十二章44節。當時耶穌和法利賽人爭辯,耶穌指出,他們對彌賽亞的觀念是不正確的。法利賽人以為彌賽亞是一位政治上的救贖者,但耶穌向他們引用詩篇一百一十篇1節,那裡以色列的大君王大衛所看見的彌賽亞,是比他更大的,並且稱他為主。耶穌的整個論據,就在兩個字的默示之上︰「我主。」如果詩篇一百一十篇1節所寫不是「我主」,基督的論證就歸徒然。另一個例子是,基督在約翰福音十章34節,引用了詩篇八十二篇6節,他整個的論據就在「上帝」這個字之上。

 
)文字(字母)的默示︰

基督多次提到,他相信聖經的每個字母都是默示的。耶穌在馬太福音五章18節說︰「律法的一點一回都不能去,都要成全。」「一點」是指希伯來文的字母yodh,這個字母看去好像一個標點的撇號(),「一畫」是指希伯來文字母間最輕微的差異,用英文字母來說明,就是OQ在一個筆畫上的差異。耶穌所強調的是,所有舊約的著作,細微至每一個字母,都要應驗。

V)新約的默示︰

基督在樓房室訓諭時,曾經說過一句重要的話,那就是指新約著作,最後得以準確地記錄下來。耶穌在約翰福音十四章26節說,聖靈要令使徒在寫聖經的時候,準確地記下要寫的事情,這樣,便保證了記錄的準確性(比較約十六1215)。

這也許正好說明了,為什麼一個老人如約翰,當他寫基督生平的時候,能夠詳細而準確地,描述在多年前發生過的事情始末。聖靈叫約翰和其他作者,準確地記得這些事情。這樣,耶穌不但確定了舊約的默示,也確定了新約的默示。

     
若要下個結論,我們只得說,耶穌是確定整本舊約的默示的——這是指舊約的不同書卷、舊為精確的話語記載,及舊約的字母和文字而說——礎也預言新約的默示。無疑,那些持守觀念默示論,或其他類似默示論的人,需要重新考慮耶穌對聖經所持的態度。難道耶穌對聖經的觀點,不應成為標準嗎?難道我們可以對聖經,持有比基督更低的標準嗎?
(2) 保羅對聖經的觀點︰

I)舊約和新約的默示︰

保羅在提摩太前書五章18節前面,加上了一句話︰「因為經上說……」然後他就引用申命記二十五章4節,和路加福音十章7節。保羅無疑是在舊約和新約前面冠以一個聖經的名稱。換句話說,保羅是肯定了舊約和新約,都同樣地是上帝所默示的話語。

 
)話語的默示︰

保羅在提摩太後書三章16節,留下了一句名言︰全部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

前面已經提到,「上帝所默示的」一句話,是譯自一個希臘字theopneustos,意思是「上帝呼氣」。在默示和聖經無誤的整個理論上,這是一節重要的經文,若正確地解釋這節經文,問題就得以迎刃而解。

     
有幾件事是需加注意的。首先,既然聖經是上帝呼出的,這就說明了聖經的來源是上帝。這與舊的先知的說法是一致的。舊約的先知從上帝的口領受信息,他們常說︰「耶和華如此說……」先知所講的信息,都是上帝給他們的話語(比較出四15,七12;耶一9等)。

先知的話語,既然是可靠可信的,上帝所呼出的聖經,也是可靠和準確的,因為兩者都是從上帝的口中出來的。保羅所強調的,是聖經的「來源」問題︰神上帝所呼出的氣,「是來自全能者創造之氣」。

theopneustos一字是被動語態,而下是主動語態,這進一步說明了,聖經的來源是上帝,而不是人。

 
)整本聖經都是上帝所呼出的氣。

楊 以德說︰「如果保羅指的是,每一處經文」,他心目中就是說聖經的不同部分;那麼,他是指著個別的經文而說。他的意思是,無論我們提到那一段經文,都是上帝 所默示的。但是另一方面,如果保羅是指『全部經文』,很明顯,他是指一整本聖經而說。無論是這兩種情況的任何一種,保羅都是要說明,只要是稱為『聖經』 的,就是上帝所默示的。」

     
此外,凡是「上帝呼氣出來」的,都稱為聖經。第16節「聖經」一詞,有時是指舊約聖經,但我們也可以作這樣的理解,保羅所使用「聖經」一詞,不單是指舊約,也是指當時代已經寫成的新約(例如,保羅一定也認為路加福音是正典(提前五18)」;也許他更是指著一整本的新約聖經而說,其中一些部分要到將來才寫成。

     
保羅的結論是,新、舊約聖經都是上帝的「呼氣」——都是從上帝而來——不是從人而來的。他無形中是確定了字句默示的信念。

  (3)
彼得對聖經的觀點︰

彼得對聖經的看法與保羅相同。彼得在彼得後書一章21節強調,聖經不是出於人意的,聖經都是在聖靈的監察下寫成的。彼得稱聖經為「先知的預言」(19節)、「經上的預言」(20節),和「預言」(21節)。

彼得宣稱聖經是「全部可靠的」。在21節, 彼得解釋聖經是可靠的原因。如保羅一樣,彼得確定上帝是聖經的來源,雖然聖經是由人寫下的,但人寫聖經均被聖靈所引導。所以無形中,彼得承認了字句默示的 信念,這就是說,聖靈引導聖經的作者,選擇他們的用語。這真理可用以下例子說明︰有人走進百貨公司去購物,因為趕時間,所以雖然身在電動樓梯上面,他還走 著。雖然他是走著,但也是電動樓梯把他輸送到樓上去。同一道理,聖經作者的用語,雖然是根據自己的教育背景和風格特色,但引導他們、輸送他們的是聖靈。聖 靈保證了所寫的一切,都是正確的。

     
彼得在彼得後書三章16節,提到保羅的書信。他說假教師強解保羅的書信,正如他們「強解別的經書一樣」。這是一句獨一無二的宣告,彼得將保羅的著作和舊約聖經等量齊觀。

  (4)
結論︰

字 句默示論最強而有力的根據,是耶穌基督的見證。耶穌基督見證整本聖經,都是上帝默示的,這是指舊約的不同書卷,和聖經原初記錄下來的話語。耶穌根據聖經上 精確的話語,來建立他的論據,這證明了他對聖經的重視。另一方面,保羅也確認聖經,都是上帝的呼氣,人是工具,被上帝引導將聖經寫成。彼得強調,人是被聖 靈引導將聖經寫成。他們每一位的見證,都是要我們接受聖經的字句默示論。

有關上帝的默示之各種觀點


  (1)
自然默示︰

此派說,聖經的默示沒有什麼超然成分。聖經的作者不過是凡人,他們所寫的聖經書卷,和普通人所寫的書沒有什麼不同。不過,聖經的作者有不平凡的宗教意識,因此他們所寫的宗教事物,也就像莎士比亞寫文學一樣,能夠達到超卓的水平。

  (2)
屬靈亮光︰

此派認為,有些基督徒的屬靈領悟力,雖然和其他基督徒同屬一類,但高出很多。任何一位敬虔的基督徒,只要被聖靈光照,就可以寫聖經。此派認為,不是聖經作品本身受默示,而是作者本人被默示而已。士來馬赫在歐洲就曾教導這種思想,而科爾雷基在英國將這思想傳開。

  (3)
部分或動力默示︰

部分默示論認為,聖經中有關信仰及實踐的部分,都是默示的;但關乎歷史、科學、年代,或其他不關乎信仰的事物,是可能有錯的。這種觀點說,上帝在一些可能錯誤的資料中,仍保存了救恩的信息。部分默示論不相信字句默示論(verbal inspiration;那是說,聖經話語的默示)。他們也不相信完全默示論(plenary inspiration;那是說,整本聖經的默示)。他們認為聖經是可能有錯的,不過即便所用的媒介不完全,也可以引領人得救恩。施特朗(AHStrong)就是這派支持者。

     
此 派有不少問題,是未能解釋的,如聖經那些部分是默示的,那些部分含有錯誤?誰去決定聖經那些部分可信,那些部分不可信?(錯誤論者所列出的錯誤清單,常因 人而異。)而且教義怎能和歷史分割呢?(舉例說,關乎耶穌由童女所生的記載,是教義,但也是歷史。)聖經怎能夠在某些部分是可靠的,在某些部分卻是錯誤 的?

  (4)
觀念默示︰

此派認為,聖靈只是將觀念,或意念默示,而不是將話語默示上帝將一個觀念或意念賜給作者,然後讓作者自己的話語表達。聖經因此可能有錯,因為遣詞用語全屬作者的事,而下是上帝所監管的。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耶穌(太五18)和保羅(帖前二13)都確信字句的默示。

柏克的總結說得好︰「意念只能夠用話語接收,也只能用話語傳遞;如果傳給人的意念(thought)是神聖的,也是屬於啟示本質的,它用來表達的形式就相當重要了。我們不能將二者分割。」

  (5)
口授默寫︰

默寫論認為,上帝將聖經的每一個字口授給人,而人是被動地寫下每一句話。他們只像聽寫員,寫下所吩咐他們的每一個字。這觀點將聖經與古蘭經等同,因為古蘭經據說也是用阿拉伯文根據天上的聲音寫下來的。雖然聖經有些地方也是聽寫的(出二十1︰ 「上帝吩咐這一切的話」),但聖經各卷書,無論在風格及用語上都有很大差異,這就說明作者不是機械地操作。希臘文的初學者,很快就會學到,約翰福音和路加 福音的風格迥異;約翰的風格簡樸,用語局限,而路加則詞匯豐富,文筆細膩。如果默寫論是真確的,聖經各卷的風格就應該完全一樣。

  (6) 新正統派觀點︰

新 正統派認為,聖經不能與上帝的話語完全等同,因為上帝不單是用命題說話。上帝不單啟示關於他自己的事實,上帝也啟示他自己。聖經不是上帝話語的「實質」, 聖經只是上帝話語的「見證」;只有當讀者在個人主觀經驗上與基督相遇,聖經才「成為」上帝的話語。此外聖經也是被神話所遮蔽的,要知道事情的真相,就需要 將神話去除。聖經事件的歷史性並不重要,例如,基督不必是在真實的時空裡從死裡復活,重要的是,讀者能透過這些錯誤的記載,在經驗上與上帝相遇。根據這種 觀點,真理的權威是落在個人的主觀上,而不是在聖經本身。

     
福音信仰的基督徒,以相反的論點來作回應。聖經在客觀上是上帝的話,在權威上也是上帝的話,不在乎人是不是向它有所回應(約八41,十二48)。此外,什麼是合法的與上帝相遇的經歷,我們是沒有客觀標準作為衡量依據的;再者,誰人夠資格分辨那些是神話,那些是真理?

上帝之啟示

中國人說「冥冥中有主宰」是承認雖然看不見,但是相信這世界不可能是自然而然,從道德的規律中可以推測在暗中必定有掌管者的存在。
 
的確在一般的情況底下人沒有辦法直接看見上帝,因為祂是超越的神。上帝居住在幽暗之處,為人不能見(王上八12;申四11),隱藏事情是祂的榮耀,相反地能把上帝所隱藏的真理找出來是人的榮耀(箴252-3),這說明了上帝與人之間的差別,上帝的隱藏為要讓人最終可以追求認識祂而敬拜祂!
 
這是一個「弔詭性」的真理﹙paradox﹚。上帝的隱藏是由於神跟人有「本體上的距離﹙ontic distance﹚」,然而在「認知上的距離﹙noetic distance﹚」卻可以透過上帝的自我啟示而跨越。
 
這樣的跨越假設了上帝與人建立相交關係的可能,雖然上帝與人有別,但是因為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所造的,在其形象上像上帝一樣有位格,在本質上的相異中卻有形象上的「相合性」,可以說這「相合性」是因為上帝與人之間通過位格有「類比關係﹙analogical relation in personhood﹚」,兩者有「類比」關係是當兩者雖然有不相同的本質,但是有相類似或「平行的架構」。
 
因此,人即或沒有上帝的神性,但卻有「平行於」上帝的位格,使得兩下間有相交的可能,能夠踰越「關係上的距離﹙relational distance﹚」。在此,我們需要把三種距離區分﹕「本體上的距離」、「認知上的距離」和「關係上的距離」,在上帝與人的各樣情況中息息相關。 

默示與啟示

   默 示與啟示是有著密切的關係的,但是兩者的意義不同,不應當混為一談。一位著名神學家在他所著的系統神學中說明默示和啟示的不同之處,他說:「啟示的目的是 傳達知識,而默示的目的則是要保全教訓之無誤性。故此它們的效用也不相同。啟示的效用是要使領受啟示的人增進智慧,而默示的效用則是要保守他在教訓之時免 犯錯失」。

   默示和啟示並不是必須連在一起的。在上古之時,上帝對某一個人顯明他某項旨意,但是並沒有賜給他默示的恩賜。例如上帝對亞伯拉罕的啟示;這些啟示是後來 上帝感動他的僕人摩西,記載下來的。有時上帝的真理啟示給某一個人,而等了一段時期之後,才指引他將這些啟示書寫出來,並且藉著聖靈的默示,使寫書的人正 確地回憶他已往所領受的啟示,以至他能無誤地記錄這些真理,例如上帝在起初對摩西顯明時的啟示,後來由摩西記錄成書。又如保羅在剛得救時得到上帝的啟示, 但是直到三年後,他才正式開始傳揚這啟示的真理(加1:16,24)。

   另一方面,並非每一卷書的作者,都曾得到特別的啟示的,或是每一卷書的全部內容,都是根據特別的啟示的。歷史部分的書卷,大多只是作者根據當時已經存在 的歷史材料,蒐集編寫而成的。一個顯著的新約實例乃是路加福音。作者路加不是一位使徒。他也承認,路加福音的內容是根據他本人對「傳道的人從起初親眼看 見,又傳給我們的」這些事「詳細考察」而得的(路1:1,3)。但是這種情形並不減少那些書卷或某些書卷部分的可靠性及權威性,因為教會承認,這些書卷的作者,是在聖靈默示之下寫成的。

  然而,領受啟示的人,往往同時也得到默示的恩賜以至他們能將所得到的啟示,立刻無誤地傳佈。如舊約的先知,在新約時代,因為使徒們的職位連帶得到內在性及連綿性的啟示,所以他們的講傳和著作,也是包含啟示和默示兩方面的。

聖經是上帝的默示


[
默示的必須]

     
默示是必須的,因為只有默示,才能將上帝的啟示保存下來。如果上帝啟示了他自己,但啟示的記載不準確,那麼上帝的啟示便成疑問。不過現在默示是保證了啟示是正確的。

[
默示的定義]

    
我們可以為默示下一個這樣的定義︰

默示是聖靈監督作者,讓作者雖然按著自己的風格、個性寫作,但所寫的就是上帝的話語——是具有權威的、可信的,及在原稿上沒有錯誤的。以下是一些著名福音派神學家對默示所下的定義。

     
華菲德︰「因此,默示一般的定義是,上帝的靈在作者身上行使超然的力量;這是由於他們的作品,都已經賦予屬上帝的可靠性。」

     
楊以德︰「默示是上帝的靈在聖經作者身上的監管工作。結果,這些聖經就都擁有神聖的權威及可信性,而且由於擁有這種神聖權威及可信性,它就不會包含錯誤。」

     
來利︰「默示是……上帝對作者的監管。上帝使用他們個別的人格,讓他們將神對人的啟示,組織及記錄下來,因此在原來手稿上的話語,是沒有錯誤的。」

    
為默示所下的定義,須包括以下幾個要點︰

)上帝的因素——聖靈監督作者,保證所寫的都準確;

)人的因素——作者根據個人的風格和性格寫作;

)上帝與人合作的結果;使上帝的真理得以毫無錯誤地記錄下來;

)默示包括作者的用詞選擇;

V)默示只是指原稿而說。

     
默示一詞,是翻譯希臘文theopneustos一字;這字在新約希臘文聖經中只用過一次,就是提摩太後書三章16節。Theopneustos的意思是︰「上帝呼氣」。這字強調,聖經是從上帝呼氣而出的。聖經不是上帝所「吸」氣的一種東西,而是上帝「呼」出來的產品。

聖經的神聖啟示


[
啟示的定義]

 
「啟示」一詞,是從希臘文apokalupsis而來,意思是「公開」或「揭開」。啟示是指,上帝向人類揭露他自己。既然有啟示,就可以有神學研究。如果上帝沒有啟示他自己,我們就不能建立對上帝正確的理解,或有關命題。羅馬書十六章25節,和路加福音二章32節都說明了,上帝以耶穌基督揭示地自己。耶穌基督就是上帝啟示的縮影。

 
啟 示也可以作這樣的定義︰「是上帝的一種行動,借此公開他自己,向人類傳遞真理。上帝借這行動,讓自己向受造之物顯明白己,除此之外,再沒有其他認識上帝的 方法。啟示可以是一個單獨、一瞬間的行動;啟示也可以延續一段長的時期。人類思想對上帝和他的思想的領會,是有程度上的分別的。」重要的是,若不是上帝自 己公開他的真理,人就沒有其他方法去認識這些真理。

 
「啟示」這詞有一個較廣泛的用法,是指「上帝借著創造、歷史、人的良知和聖經的記載,去顯示他自己。上帝的啟示可以是事件,也可以是話語。」

啟示因此可以分為(一般的啟示)(general revelation——上帝借著歷史和自然界啟示他自己;和「特殊的啟示」(special revelation——上帝借著聖經和他兒子啟示他自己。

 
這定義和巴特的信徒,以及同情存在主義神學人士的定義是對立的。巴特(Karl Barth)享有新正統主義之父之稱,他否定一般啟示,理由是人類在墮落中是有罪的,根據巴特,人類在墮落後,是不能再憑著理性去獲得上帝的知識。上帝要向人個別地啟示他自己,讓個別的人可以獲得有關他的知識。包含在上帝話語中的啟示,要經過人經驗的相遇(experiential encounter),就是當人與基督經過存在的相遇(existential encounter)後,才算為真實的啟示。

[
一般啟示(General Revelation]

 
一般啟示雖然不足以叫人獲得救恩,但一般啟示,無疑是獲得救恩的重要的前奏。一般啟示是指,上帝向全人類所顯示,有關他本性的真理;在獲得特殊啟示之前,一般啟示是必須的,也可以說是一種初步的啟示。

 
上帝在自然界顯明自己,也許就是最常提到的一般啟示。詩篇十九篇16節說明了,上帝藉著天上和地上的事物啟示自己。詩人說,這啟示是繼續的——「這日到那日」和「這夜到那夜」,這啟示是不斷進行的(2節)。這啟示是永不停止的。此外,啟示也是無言無語的︰「無言無語,也無聲音可聽。」(3節)最後,啟示的範圍是普世性的︰「它的量帶通遍天下。」(4節)沒有人會被拒於啟示的門外。

宇宙一切井然;太陽離地球93000000英里 ,向地球發放熟能,讓地球得著溫暖,一切都是如此恰到好處。若太陽稍為接近一些,熱力就會過高,生命就不能存在;若太陽稍為遠一點,寒冷就會令人類無法生存。要是月亮和地球的距離比現有的(240000英里 )近一點,萬有引力所做成的潮汐,會令地面被波濤吞沒。仰觀宇宙,一切和諧。上帝也同樣地在大地上啟示了他自己(1節)。人的身體的奧妙,也許就是地球上自然啟示的最佳明證。整個人的身體——心血循環系統、骨胳結構、呼吸系統,包括腦部中央的神經系統——在在都啟示出世上有一位無限的上帝。

 
羅馬書一章1821節,進一步說明自然啟示是什麼。上帝的「眼不能見」、「永能」和「神性」,都是「明明可知的」(20節)。因著上帝在自然界的啟示,人類的罪就無可推諉了。啟示令人察覺到上帝,但這並不足以叫人獲得救恩(再比較伯十二79;詩八13;賽四十121426;徒十四1517)。

 
上帝也藉著他管治的權能,向人類啟示他自己。上帝賜給人陽光和雨水;上帝使人有生活起居(太五45;徒十四1517),這就是顯明了上帝的良善美意。

保羅在路司得曾提醒人,上帝的美善是給人類的一個見證(徒十四17)。

上帝的管治,也藉著上帝對待列國的方法顯明出來;上帝懲罰不信服的以色列民(申二十八1568),但也復興他們(申三十110);上帝審判埃及,因為埃及向以色列犯罪(出七至十一);上帝興起列邦,也叫萬國衰微(但二21上,3143)。

 
除了這些,上帝也向人的良知啟示他自己。羅馬書二章1415節說,上帝將一種關於他的本能知識,放在人的心裡。

「人本能地知道,上帝不單好善厭惡的,這位上帝也是追討善惡最後的公義裁決者。」

猶太人要照著明文的律法受審判,沒有津法的外邦人,因為沒有得著明文的律法,就要按照非明文的律法,也就是寫在人心靈裡的良知受審判。保羅說,這良知好像是人的檢察官一樣(15節)。

「良知可說是人裡面的一個監察者,是上帝在人靈魂裡的聲音。良知按照著人對內心道德律的回應,施行審判。」

[
特殊啟示(Special Revelation]

 
特殊啟示所專注的,較一般啟示為窄。特殊啟示是指耶穌基督和聖經。當然我們對所知有關基督的一切,都是來自聖經,所以特殊啟示也可以說,是限制於聖經之上。

 
聖經中的特殊啟示,是以命題陳述(propositional statement)方式表達的(這方面為新正統主義所否定)。換句話說,啟示是從人以外而來,而不是從人裡面產生的。不少例子都說明,特殊啟示是以命題為特色的︰「上帝吩咐這一切的話」(出二十1);「這是耶和華……吩咐……立約的話」(申二十九1);「摩西將這樣的話寫在書上,及至寫完了」(申三十一24);「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你再取一卷,將猶大王約雅敬所燒第一卷上的一切話寫在其上」(耶三十六2728;比較2節);「我告訴你們,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加一1112)。

 
特殊啟示是必須的,因為人已經墮落了,人是在罪惡之中。要恢復墮落的人與上帝相交,上帝必須將救恩及和好的途徑指示人。特殊啟示的核心就是耶穌基督。聖經中的耶穌基督,就是父自己的彰顯(約一18)。雖然人沒有看見過上帝,「耶穌卻已將父完全表明出來」。

耶穌曾宣告說,他的話語(約六63)和他的工作(約五36),都已證明他是將父表明出來的一位——而他的話語和工作,都已準確地記錄在聖經上。希伯來書一章3節更說︰基督「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象」。

這第一句話,是指基督發放出上帝的榮耀;第二句話是說,基督就是父自己精確的再現。耶穌基督將父向有罪的人類表明,他也藉著救贖,恢復人類與上帝的交通。

 
因為聖經是上帝所呼出(默示)的(提後三16),又是人被聖靈感動而寫成的(彼後一21),所以聖經所描寫的基督,是完全可靠、絕對正確的。特殊啟示在這兩方面,是二而一的。

聖經可以稱為活的、明文的話語(livingwritten Word;來四12),而耶穌基督是活的、成了肉身的話語(living incarnate Word;約一114)。基督無疑是帶著人性,但基督的降生是藉著聖靈蔭庇的工作而成(路一35);聖靈保證基督是無罪的。聖經雖然出自人的手筆,但聖靈親自作監督(彼後一21),保證了聖經作者的話語沒有錯誤。聖經將上帝在基督裡的特殊啟示準確地表明出來。

聖經的神聖來源


[
聖經的宣稱]

 
不少證據顯示,聖經是一本獨一無二的書。聖經本身就顯明了自己的不凡特質。聖經裡面超過人3800次用了︰「上帝說」,或「耶和華如此說」等字眼(如出十四1,二十1;利四1;民四1;申四2;三十二48;賽一1024,耶一11;結一3等)。

保羅也說他所寫的是主的命令(林前十四37),而信徒也都認同(帖前二13)。

彼得也宣告聖經的真確性,並且說明,信徒必須依從上帝確實的話語(彼後一1621)。

約翰也承認他的教訓是從上帝而來的,拒絕他的教訓,就是拒絕上帝(約壹四6)。

 
那些為聖經作這些宣言的人,都是誠實可靠的,他們冒著生命危險,為著聖經的真確性去辯護。就如耶利米直接從上帝領受了信息(耶十一13),當他為聖經辯護,人就想要殺他(耶十一21);他的家人也離棄他(耶十二6),假先知很容易就會被人識破(耶二十三2132,二十八117)。

聖經的宣稱,不應被視為一種循環論證,因為聖經的見證是來自可靠的證人——尤其是耶穌,此外還有舊約的摩西、約書亞、大衛、但以理和尼希米,和新約的約翰和保羅——他們都作了確實的證據,證明聖經的權威,和聖經的字句默示。

[
聖經的連貫性]

 
我們可從聖經教訓的連貫性,和聖經非凡的組合,看到聖經的神聖來源。聖經比起其他宗教著作有更高的地位。例如伊斯蘭教的古蘭經,是由賽德(Zaid ibn Thabit)在穆罕默德的岳父阿布百克(Abu-Bekr)指導下編輯的。到了主後650年,有一群阿拉伯學者編訂了一本聯合版本,最後便毀滅了所有不同的抄本,以保存古蘭經的統一。

相反,聖經是由四十多個不同的作者寫成,他們來自不同的生活層面。例如摩西是政治領袖,約書亞是軍事領袖,大衛是牧羊人,所 羅門是 君王,阿摩司是個牧羊人和修理無花果樹的人,但以理是一國的官員,馬太是稅吏,路加是醫生,保羅是拉比,彼得是漁夫。

 
聖 經不但是由不同的作者寫成,也是寫於不同處境、不同場合。可以說,聖經分別在三大洲(歐洲、亞洲和非洲)上寫成。例如保羅在歐洲的羅馬監獄,和哥林多城中 寫成多卷書信;耶利米和摩西在非洲的埃及寫聖經;而其他大部分書卷都是在亞洲寫的。摩西多數是在沙漠寫書,大衛在郊野寫詩篇,所羅門在皇宮里編寫箴言,約 翰在老遠的拔摩海島上,以被放逐者的身分寫啟示錄,而保羅則在獄中寫了五封書信。

     
大 多數的作者,對其他作者都一無所知,他們也不熟悉其他作者的著作。作者之間的相距遠達一千五百年。聖經奇妙的地方就在這裡,它是一本完整而統一的書。它裡 面沒有矛盾,也沒有不一致的地方。聖靈使六十六卷書統一,也使內容和諧一致。這些書卷都一致地教導三位一體、耶穌基督的神性、聖靈的位格、人類的墮落和敗 壞,以及拯救的恩典。聖經教訓的協調如何解釋?我們的答案只得一個——聖經的作者是上帝。

聖經論之導論


[
聖經(Bible)的意義]

  Bible
(聖經)的希臘文biblion是「書」或「卷軸」的意思。這字是從byblos一字而來,byblos是指一種生長於尼羅河畔,沼澤地帶的紙草(papyrus)。將約一英尺的紙草木髓切下,剝去樹皮,讓烈日把它曬乾,就能製成書寫的材料。人要將橫的木條放在直的木條上面,互相交迭,好像現代三夾板的製法。橫的木條表皮較為光滑,可用來書寫;將多個斷片的木條合起來,就可製成長達三十英尺的卷軸。

 
後來,說拉丁語的基督徒,用bibliabiblion的眾數)這字來稱新舊約的書卷。

[
經卷(Scripture)的意義]

  Scripture
(經卷)的希臘文是graphe,意思是「著作」。在舊約,這種著作被確認為帶有無上權威(比較王下十四6;代下二十三18;拉三2;尼十34)。後來舊約的「著作」逐漸被收集,分成三類︰稱為律法書(Laws)、先知書(Prophets)和聖卷「Writings,或稱詩歌(Psalms)」。這些著作構成舊約的三十九卷,就是現在的舊約正典了。

 
在新約希臘文聖經,grapho(當作動詞使用)被解作「聖經」約有九十次;而以名詞出現(graphe)也有五十一次,差不多全部都用來指聖經。新約有幾種對經卷不同的稱呼︰有指全本聖經(如太二十一42,二十二29,二十六54;路二十四273245;約五39;羅十五4;彼後三16),有指聖經中的個別部分(可十二10,十五28;約十三18,十九2436;徒一16,八35;羅十一2;提後三16),有用作「上帝的話語」的同義詞(如羅四3,九17,十11;加四30,提前五18)。它們也被稱為「聖經」(Holy Scriptures)(羅一2)。提摩太後書三章15節用了另一個希臘文hiera grammata(神聖的著作)。提摩太後書三章16節強調,這些著作不是平凡的著作,而是「上帝的所呼氣默示的」,這正是指它具有權威,在教訓上沒有錯誤而說。

2013年10月6日 星期日

敵基督


【敵基督見於約一2:18,22,4:3;約二7

    「敵基督」指冒基督之身份,作敵擋基督的事。這是預兆中敵對上帝的勢力之一。

【敵基督的出現】

    與背道的事情有關。在歷史上屢見不鮮 (6:6,10:29;彼後2:20;約壹2:19;提前4:1;提後3:1-5),但在主再來前會有嚴重的背道出現,帖後 2:3「離道反教的事」,與 「不法之人」均有冠詞,表示在主再來前一個終結性,達高潮的離道反教事情,這已經在發動了。背道促使不法之人的勢力擴張,後者亦使前者之事增多,且變本加厲。

   舊約中已有預言:
   
a. 「小角」(7:8,11,20,24-26):第四獸之特性與聖民敵對,逼迫聖旻,輕藐上帝。
   
i.  時代論解釋:末日有新羅馬帝國從古羅馬帝國興起,在大災難期間應驗,敵基督興起統一列國,迫害以色列人3年半(7:25)
   
ii. 另一種解釋:應驗於主前168年間敘亞利王朝一君王伊比芬尼對猶太人之逼害,猶太人在其治理下要放棄信仰,好受王朝之希臘文化同化,堅固國勢協助進攻埃及(11:28-45)
   
b. 「行毀壞可憎的」(9:27,11:31;另見太24:15-16)
   
i. 9:24:27707,時代論認為第627是受膏者耶穌被剪除而終止,然而相隔教會時期,至教會被提,大災難開始,敵基督出現。
   
ii. 另一種解釋:那「行毀壞可憎的」指伊比芬尼,也可指主後70年羅馬時期提多將軍為平定猶太暴亂,進攻耶城甚至踐踏聖殿,禁止一切宗教活動。 (事實上,最後一個7其餘一半沒提,似乎有待日後的啟示,24-27節是本段預言的重點:上帝要成就的是除掉罪,成就永義)

    新約的記載:
   
a. 24:15-16:「行毀壞可憎的」
   
b. 24:23-24:假基督,行神蹟異能迷惑人
   
c. 帖後2:2,4,9-12「不法之人」、「大罪人」「沉淪之子」,顯露出來,坐在上帝的殿自稱為上帝,現在(即保羅「當時」)還未顯露因為那攔阻他的還在,那攔阻他的按當代背景可能指羅馬政府本身。顧名思義,不法之人的結局是沉淪的。
   
d. 約壹2:18,224:3,約貳7:「敵基督」在使徒約翰時代已出現,是末日的記號。按文意敵基督不止一個,每個時代都會出現這類敵對上帝的勢力或人物,是將來敵基督的先驅。他一直在發動,等候一個適當的時機,以獨一而可觀的姿態出現。
   
e. 13:10 海獸─有能力、座位、權柄賜給他,說誇大褻瀆話,任意而行,向上帝說褻瀆的話,與聖民爭戰,被萬民膜拜。

    【結論】

    敵基督不限於末期前才的出現,因此,從徵兆去看,也不能知道主再來時間之端倪。敵擋上帝的勢力可以指某一政權,某一君王,身份之確定卻不是容易。

「上帝國度」的定義


   
「上 帝的國」言下之意就是「屬於上帝的國家」。「上帝的國」是以上帝為這個國家的最高權威,他是這國的國君,他是這國真正的掌權者﹔「上帝的國」就是以上帝為 王,以上帝的權柄作為統管萬有的最高權威﹔「上帝的國」就是用上帝的義作為治理百姓之原則的一個國度。屬於上帝、出於上帝,以上帝為最高的權威,上帝是這 國的君王,上帝的權柄統管這國所有的子民,統管的原則就是「上帝的義」。所以,上帝的權威所在、上帝的義運行在他們身上的這些子民,就成為上帝國度的國 民。這樣,上帝的權威和上帝的義,在他的國中間是很重要的事情。

    「撒但的國」是以撒但的權柄作為治理的權威,以「罪」作為治理這國度的原則﹔而「上帝的國」是以上帝的權柄作為治理的最高權威,以「上帝的義」作為治理這國度的原則。
   
    這樣,「上帝的國」和「上帝的義」是不能分開的,「撒但的國」和「罪」是不能分開的。約翰壹書五章19節 說:「全世界都伏在那惡者手下」,這惡者以邪惡的、罪的、抵擋上帝的原則來治理所有屬於它的人﹔而上帝的國是以「上帝的義」來治理所有在義中間被稱義而順 從他的人。所以撒但的國是以「罪」作治理原則的,上帝的國是以「義」作治理原則的。這樣,「罪」跟「義」就變成相對相敵的兩個名詞,就變成誓不兩立的兩個 名詞,這也是聖經給我們看見的重要課題。這不但是原則的問題,更形成了道德基礎的問題。「惡人」 、 「義人」,「惡者」、「義者」,「惡的世界」、「義的世界」,「在罪惡中間的人」以及「被稱義的人」是完全分開兩個截然不同的團體。所以,當你講「上帝的 國」的時候,你不可以偏離「上帝的國」與「上帝的義」之間有關聯的這個事實。正像你講「聖靈」的時候,你不可以偏離「聖靈」與「真理」是絕對不可分開的這 個觀念。當你講「上帝的道」的時候,你不能與「上帝的靈」相隔絕﹔當你講「上帝的靈」的時候,你不能與「上帝的道」相隔絕。因為聖靈是「上帝的靈」,聖 靈又是「真理的靈」,所以「真理的聖靈」就是兩樣連在一起的,所以「上帝的道」和「上帝的靈」是不能分開的。照樣,「上帝的國」和「上帝的義」也是不能分 開的。
   
    聖經裡面把「國」和「義」連在一起的經文是相當多的:「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六:33)。 「上帝的國」、「上帝的權柄」、「上帝的名」、「上帝的旨意」這些更重要的話就繼續不斷出現在主禱文的內容裡面。這樣,你就清楚了,物質的生活是其次的, 而我們與上帝之間的關係、對上帝權柄的順從、對上帝旨意施行在宇宙中間的願望,才是我們向主禱告的重要內容。如果你清楚了上帝的國與上帝的義是不能分開 的,你就越清楚聖經裡面所說的:「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太五:20)。所以,「國」和「義」之間的關係是很清楚的。
   
    當彼得年老的時候,他告訴我們,我們在這個世界上是有盼望的。我們盼望什麼?我們盼望新天新地,然後接下去一句什麼話? 有義居在其中(參:彼後三:13)。這樣,上帝的國和上帝的義,再一次顯明是不能分開的。
   
    誰 是這國度裡面的子民呢?那些因信稱義的人就是這個國度的子民,所以,「上帝的國」跟「義民」也是不能分開的。我們之所以在這個國度裡面,因為我們認識上帝 的義,我們信上帝就被上帝稱為義,我們在義中順從上帝的主權,我們在義中與上帝同行,所以上帝的國、上帝的義是不能分開的。我們把上帝的國跟上帝的義好好 思想、明白以後,真正投入、遵行、享受其中的奧秘之後,我們就在這個世界中間成為義人,領人歸義(就是把人帶到義的國度裡面),我們會發光如星照耀世界上的人。

    感謝上帝!這樣,這個「領人歸義」的國度的擴張,就成為對上帝國度觀念的瞭解以後產生出來的必然行動。「我的國不屬這世界」(約十八:36),「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唯獨遵行上帝旨意的,是永遠常存」(約壹二:17)

「上帝國度」的選民


      
今天我們思想「上帝的國」,要從這個最基本的觀念來看--他 統管萬有,他高居首位,他在天上有寶座,他在至高之處發號施令,使那真正聽見他聲音、明白他旨意、順從他命令的人有所依歸。這些人在哪裡呢?這些人是不是 罪人生出來的罪人呢?是,他們是罪人所生出來的罪人。但是,這些人的心靈深處有一個主宰性的引導,有一個因敬畏上帝而產生的智慧,使他們生命的方向歸向正 途,使他們的內心順服最高的權威。聖經稱這些人是「選民」。

「選 民」就是在罪人中間揀選出來,要分別為聖的、要歸順神權統治的那一批人。這些選民,他們的生活、他們的道德、他們的觀念、他們的思想、他們的行事、他們的 為人,雖然在文化中間會受過一些教育,但他們有上帝在他們心中所給的敬畏的種子、敬畏的心志,所以不走假冒為善的道路,不走只用外表來遮蓋自己、文過飾非 的生活方向。這些人絕對不會滿意文化中的理念,雖然那是何等高超的,但他們盼望得著救贖,好使他們可以進到實際生命的建造以及與上帝之間關係的復和。

這 位在天上高居寶座、執掌宇宙權柄的上帝,他許可這些敗壞、有罪性的人運用他們已經墮落的自由,去弄壞他所造的一切嗎?是。上帝給人自由,以至上帝給人能力 去犯罪的可能性,甚至上帝給人有「任憑」的機會,這些都與上帝尊重「人性」有關係。上帝創造的是自由的人,上帝創造的人是有權柄選擇以「上帝」為中心過生 活,或是以「己」為中心過生活,這是兩種不同的人生路線。上帝許可人過自由的生活,上帝就在這種社會中間賜下他的道,對人說:「歸向我吧!回到我面前來 吧!」

所以聖經另外一個重要的主題就是:上帝對人的呼喚,叫罪人回到他的面前。這樣,上帝的啟示就有「普遍啟示」與「特殊啟示」,上帝的恩典就有「普遍恩 典」和救贖性的「特殊恩典」,上帝的呼召就有「普遍呼召」跟「特殊呼召」。上帝向罪人的呼喚是真實的,但是真正能回頭的,是需要上帝的恩典才能夠使人離開罪惡、歸向上帝,成為上帝的國民。

上帝對按照他形象樣式被造的人有一個計劃,就是要在他們中間建立一個祭司的國度(參:出十九:6)。「祭司的國度」也就表示在這其中有上帝自己的救贖、有上帝自己的施恩,他要與他的百姓建立一個很特殊的關係。這個國度就是這些人尊上帝為王,而上帝把自己的心轉向他們,他作他們的父、他們作他的子女--「父親的心轉向兒女,兒女的心轉向父親」(瑪四:6)。在這個國度,上帝作王,上帝有他的子民,上帝用他的真理教導他們,讓這些人成為屬耶和華的百姓。

基督徒的時間觀

    為什麼西方的進步在最後這三百年有這麼大的成就呢?為什麼東方如果不跟著西方就一定落後呢?現在已經沒有辦法了,你不跟你就死了,你不跟你就被淘汰掉了,在歷史舞台裡面你要被趕下去了。現在全世界都在瘋狂 Internet,你不走這條路你死了。從前世界之窗就是電視,現在網路變成了全球性的世界之窗了。西方把這些東西帶出的原因為什麼?

    因為他們知道時間一去不還,一定要前進的。所以歷史觀結果就影響科學、技術和文化的精神。田立克( Paul Tillich,1886-1965 )說:「當奧古斯丁不能睡覺的那一天,就決定了整個西方的文化走了一條受基督徒影響的路線,他們就站在一條歷史是連線的、向前直走、不回復的那個精神,發揮他們的進步。」

    聖經描寫時間是「有起點有終點」,基督是起點也是終點,這表示祂是整個歷史的一個真正的方向。
 
    我們看到傳統的護教學家,只要能夠把世界當做有一個起點是上帝創造的就滿意了。而 20 世紀法國的一個天主教的神學家德日進( Teihard de Chardin, Pierre 1881-1955 ),把世界當作以基督為Omega point 就更滿意了。「我們全世界向哪裡去?好,基督成為了我們的目標。」

    十八世紀結束以前,康德( Immanuel Kant,1724-1804 )講過這個話:「人類應當向最高的標準、最高的良善(summum bonun )前進,但是我們要承認我們還沒有達到以前,那一位拿撒勒人曾經在那裡過。」

    他不要直接直呼其名--耶穌,這就是哲學家要講上帝這個字的時候,很怕給人家罵他們落伍,他就發明另外的名稱--那「終極因」、那「創造者」、那「絕對精神」(abslute geist ).... 等等。

    這些聖經都有了,你無論講什麼話聖經早就提了,所以當許多的哲學家、科學家發現一些上帝所造的東西,就很了不起看自己不可一世的時候,上帝說:「你在講什麼?你以為你知道的是你發現的嗎?我早放在那裡了,是我給你聰明智慧讓你把它找出來,你還驕傲嗎?你還抵擋我嗎?」

    宗教沒有把「時間」交待清楚,所以許多宗教在時間的淘汰之下,如果沒有從封閉系統出來,一定完蛋。唯一沒有辦法被消滅的就是基督教真正的信仰,而基督教的真正的信仰是建立在上帝的啟示上的,而上帝所啟示的道理、啟示的原則,是今天許多人根本不明白的。

    感謝上帝,基督不但是歷史的起點,基督不但是歷史的終點,基督是整個歷史連線中間每一點的支持者。所以「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那麼我今天還沒談到托住以前,先談到基督既然承受萬有,那表示今天這個世界,最後的最後是耶穌基督所擁有的,因為他要承受萬有換一句話說,「上帝永恆的旨意」寫定了,萬有要歸向耶穌基督。

新天新地


【世界的終結是新天新地的開始】

    聖經用不同的字眼去描寫「新天新地」:「天堂」、「新天新地」、「新耶路撒冷」。  

【「天」或「天堂」】

    在聖經中有不同的含義:
   
a. 可指整個宇宙(1:1;5:18;11:25)
  
b. 與上帝同義(15:18,21;21:25;3:27)
   
c. 上帝的居處(6:9,14;7:21;18:10,35;3:13),這也是信徒的去處,永恒之居所,譯作「天堂」(14:2-3;彼前1:4-5;西1:5;1:10)

    關於天堂的形容有:
    
a. 上帝的居所要降在人間(21:1,3)
   
b. 新天新地是末世的預言,與救贖不可分割(65:17,21-23)

c. 又稱為新耶路撒冷(65:18;21:2,10-22:5),是屬上帝的人的居處。
  
    在天堂或新天新地的生活景況:
   
a. 有上帝的同在(21:3)、人能目睹上帝的榮光(約壹3:2),並知道一切事(林前13:9-12)
   
b. 一切悲哀、哭號、痛苦都除去了(21:4),痛苦的源頭─撒但都被除了(20:10)
   
c. 充滿榮耀,如精金與各種寶石所造(21:18-21),人前所未見的榮耀,彷如城中的光(21:23;22:5)
   
d. 如何生活:人有安息(3:11,18;4:9-11);敬拜 - 天上的敬拜是永恒的(1:1-8,參賽6:3),今世在地上的敬拜是準備與實踐將來在新天新地的敬拜;服事(22:3;參太25:14-30);團契(參來12:22-24),屆時仍是群體的生活,所以用筵席、婚筵、城去描述;沒有嫁娶(22:30),筵席飲食或許是象徵的表達(26:29,主復活後吃喝乃是在地上的事);生命達至完全,舊事已過(21:4);得不同賞賜(19:11-17),按著生前勞力的耕耘(林前3:14-15)

    新天新地的成就:
   
a. 改變:太24:29(13:24),也指天象變化。
   
b. 天地更換的看法:徹底毀滅,由新的代替,不是上帝的另一創造,而是新的更換,在本質上更新。彼後3:13;啟21:1)用字是「更新」。有關「天地改變」,聖經沒有進一步的解釋,只作為給人對將來之審判一警告。彼得後書3:6起,洪水的審判沒把天地毀了。
   
c. 8:20-21指得贖:宇宙萬物與人無別,同樣等候得贖,指釋放(參創3:17;4:23,20,28)
   
d. 上帝仍在地上掌王權(5:9-10)
   
e. 天地不是要被毀滅,否則為何上帝賦予人責任去管理?撒但若見他給世界所帶來徹底的破壞,以致上帝要由頭再造新的,豈不是他得勝,而非上帝得勝麼?

【結語】

     新天新地帶給人盼望,勇氣與樂觀面對今生與世界的責任。

關心永世


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
哥林多後書四章18

永世是聖經中最為嚴肅的且是最實際之題目。雖然我們有限的心智是難以完全了解的,但上帝在他的話語中卻說到永世,所以我們必須注意上帝所說的。這個題目讓我深深覺得不配談論,但是對於基督徒卻又不能不談,因而求上帝幫助,把永生的種子栽植在許多讀者的心中。

現在我們要提到四件事:

1. 世上一切事都是暫時的

首先,必需認清我們生活的這個世界,所有的事都是暫時的。我們周邊的事物都是要朽壞的,必死的,有終了的。在生活中,目前的情況不論怎樣,不久我們都要過去,榮美不過是暫時的。撒拉從前是容貌秀美的女人,但時候到了,她的丈夫亞伯拉罕說︰求你們在這裡給我一塊地,我好埋葬我的死人,使她不在我眼前。(創廿三4

體力不過是暫時的,大衛王從前是大能的勇士,然而他晚年的時候,他卻要像小孩子一樣要人服事他照顧他。

這 是一項會使人覺得謙虛和痛苦的真理,我們必須特別注意。如果你只為今世而活,這真理會提醒你︰你所追求的一切都是暫時的;你的娛樂與喜好,你的事業與利益 不久要過去,如過眼的雲煙,你心所想的也終歸無有。這些東西你不能保存。你臨走的時候也不能帶去。這世界終要過去。你豈不當聽上帝所說的嗎?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西 三2)。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上帝旨意的是永遠常存(約壹二17)。

如果你是真基督徒,這真理也照樣鼓勵你、安慰你,你所有的試煉與衝突也都是暫時的,這一切不久都會過去,要忍受這一切,要往遠處看。你的十字架不久就變為冠冕,你將要與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在上帝的國中同坐。

2. 來世的一切都是永遠的

你要知道我們都要到一個什麼事都是永遠的世界。在墳墓的那一邊,那個未見的世界完全與這世界不同,不論是快樂或愁苦都是永遠的。所不見的事是永遠的,那裡面包含著什麼,是我們這有限的心思所難以想像的。但聖經說到這一方面的事,我們必須仔細聽。

我們的心思要十分清楚得救者將來的喜樂是永遠的。上帝子民的產業是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的(彼前一4) ,他們必得那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彼前五4),在上帝的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詩十六11)。他們的戰爭已結束,他們的工作已完成;他們不再飢,也不再渴。上帝的子民走向永不分散的家園、永無黑夜的白晝。他們要和主永遠同在(帖前四17)。

我 們要清楚知道那些失喪的人將來的愁苦也是永遠的。這是可怕的真理,是我們很不願去想到的。但這是聖經中所明白啟示的,我也不敢隱瞞。永遠的喜樂與永遠的愁 苦是並存的,兩者的持久性也是相同的。天堂是永遠的,地獄也是永遠的。信徒的喜樂是永遠的,滅亡之人的愁苦也是永遠的。

那些以為將來的刑罰不是永遠的,他們喜歡談上帝的慈愛,並且告訴我們永遠的刑罰是與上帝的慈愛相反的。沒人比主耶穌更有慈愛、憐憫與同情,然而他同時也是那位說到︰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可九48)。他就是說惡人要往永刑裡去義人要往永生裡去的那位(太廿五46)。誰都知道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三章寫到關於愛的偉大教導。然而這位使徒卻說到惡人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帖後一9)。使徒約翰在他的福音與書信中寫到很多關於基督徒的愛,然而當這位使徒寫到啟示錄時,他就特別強調將來刑罰的實在性與永久性。

關於這件事我們所知的不比聖經多。人類墮落罪中,因聽信魔鬼的謊言︰你們不一定死(創三4)。撒但今日仍用這同樣的謊言來欺騙人。他勸人說他們可以活在罪中並死在罪中,但將來他們還可以得救。不要中魔鬼的詭計,我們要把握住上帝的話。上帝曾啟示說得救之人的喜樂是永遠的,滅亡之人的愁苦也是永遠的。

如 果我們不持守這嚴肅的真理,我們是在打擊合乎聖經的基督教的中心部位。聖經上說上帝的兒子成為人,在客西馬尼園受苦,並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如果人不 信他至終還能得救,那聖經所說的豈不都是虛假的?聖經中絲毫未說在人死後可以在基督裡有得救的信心。如果罪人不用悔改、不必得到新心最後都能上天堂,那麼 聖靈的工作又有何用?無絲毫証據顯示,不信基督的人在他死後能重生並得一新心。如果不信基督或未經聖靈成聖的人能逃避永遠的刑罰,那麼罪就不再是無限的邪 惡,也就不需要基督的贖罪了。

如果我們不持守這項真理,我們是在鼓勵人繼續犯罪。假如他們能生活並死在罪中至終仍能上天堂,人為何還要悔改並背十字架呢?
如果我們不信刑罰是永遠的,我們就不能相信天堂是永遠的。天堂與地獄二者是並存的,聖經是一貫的,其中同時說到天堂與地獄。
說 到這題目,心情是極痛苦的,很難只是用慈愛的態度來討論這個題目︰如果我們相信聖經,我們必須棄絕以上那種錯誤的教訓。人們怎麼可以只談到上帝的慈悲、憐 憫,卻忽視他的聖潔、他的公義、他的不變性與恨惡罪惡呢?我們必須留心,不要陷入這錯謬中。我們必須信上帝的本來性格,他是怎樣的上帝,我們必須信他就是 那樣的上帝。我們必須照著上帝他自己對自己所作的啟示來相信他。

在詩篇1458-20節中我們看有關上帝慈愛的最美描述︰耶和華善待萬民,他的慈悲,覆庇他一切所造的。”“凡跌倒的,耶和華將他們扶持。凡被壓下的,將他們扶起。”“耶和華在他一切所行的,無不公義,在他一切所作的,都有慈愛。凡求告耶和華的,就是誠心求告他的,耶和華便與他們相近。耶和華保護一切愛他的人。但是我們念到下一節的時候,卻要滅絕一切的惡人又是何等強烈的對比。

3. 我們在永世中的情況要根據我們現在的情況

你要思考,我們在永世中的情況,要完全根據我們在今世的情況,我們在這世上的生活是短暫的。我們的生命是什麼呢?我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雅四14)。雖然我們在世的生活是短暫的,然而卻與未來無止息永世中的情況息息相關。聖經說,上帝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羅二6-8)。

我們永不可忘記今世乃是我們受試驗的時期。每天我們在撒種,這種子要生長結實。我們一切的思想、言語、行為都會產生永遠的結果,凡人所說的閑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太十二36

保羅說︰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 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加六8

我們在今生所撒的,我們在死後要收成,直到永世。

聖 經清楚教導說,我們死時的情況怎樣,在末日號筒吹響 的時候,我們復起時的情況也怎樣。在墳墓中沒有悔改的機會,在死後也不能回轉歸向上帝。現在是相信基督,抓住永生的時候。現在是脫離黑暗而進入光明,並確 知我們的蒙召與揀選的時候。如果我們離開這世界時沒有悔改,沒信基督,我們就會發現我們沒有生在世上更好。

由 此看來,我們應當好好利用我們的時間﹗要記得你的每時、每日、每週、每年的表現,都要加在你死後的永遠情況中。要特別記住,你如何使用那蒙恩之道(如祈 禱、讀經等)。千萬不要馬虎你每日的讀經、祈禱、守主日,以及你在教會崇拜的態度。也要記得當你受魔鬼試探的時候,撒但要對你耳語︰這不過是一個小罪,對你並無害處,大家都是這樣作。

但你必須要往遠處看,要以未見的永世,以永遠的結局來看試探。

4. 現時與永世我們都必須仰望基督

你要想到主耶穌基督乃是一位偉大的朋友,現時與永世我們都必須求他幫助,我們必須完全而且大聲地宣告基督降世的目的。當我們在暫時之事裡生活時,他給我們希望與平安,當我們要在永遠之事裡生活時,他賜給我們榮耀與祝福。藉著他,必朽的人要安然經過暫時,並且毫無懼怕仰望永恆

這些特權是由基督自己寶血的代價買來的。他成為我們的代替者,在十字架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並且復活使我們稱義。

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上帝面前。(彼前三18

那無罪的為我們的罪受了刑罰 ,以致我們這有罪的人,在活著的時候得到赦免與稱義,死時得到榮耀與祝福。

基督為我們買來的這一切事,都白白賜給那些離開罪,來到他那裡而相信的人。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約 七37),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六37)。信 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十六31)。叫一切信他 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

信基督的人可以毫不驚慌地環顧他四邊的暫時之事。 他有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鏽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太六20)。他可以毫無懼怕地仰望永遠的事,他的救主已經復活去為他預備地方。當他離開這世界時,他要得榮耀的冠冕,永遠與主同住。但是我們要在心中十分清楚,這是惟一經歷此事的道路。我們必須有基督作我們的救主與良友。我們必須用信心抓住基督,只要我們在這身體內活著,我們必須信上帝的兒子而活(加二20)。

真 實相信基督的男男女女是何等的幸福﹗當蘇格蘭改教者諾克斯約翰快要死不能說話的時候,他的樸人問他如果他在世時所傳的福音,現在死亡臨近時能叫他得安慰, 就請他舉手以表同意。這將死的人聽見了,就一連舉手三次。然後安然去世。我再說,信主耶穌的男女是有福的﹗如果你我現在無安慰,對將來無盼望,錯完全在我 們自己。那是因為我們不肯到基督那裡得生命(約五40)。

結語

以四個問題來結束本文,幫助你檢討自己︰

  1. 你如何利用你的時間?人生是短促而不定的。人生在世不久即逝,永遠過去。關於你不朽的靈魂你作了什麼?你是在浪費時間呢?或善於利用?你預備迎見上帝嗎?

  1. 在永世裡你將何在?永世不久--很快--即將臨到你。那時你要在哪裡?你是在滅亡之人中呢?或在得救之人中呢?你一定不可罷休,直到你的靈魂得到妥善處置為止﹗死時毫無準備,落在永生上帝的手裡真是可怕的事。


  1. 你願意在今生與永世裡都安穩嗎?你要尋求基督並相信。你要以自己的本來面目來到基督面前。趁他可尋找的時候,尋找他;在他臨近的時候,求告他。現在還不太晚,他等待要施恩給你。在門尚未關閉之前,審判還未開始,要悔改,相信而得救。

  1. 你願意幸福嗎?要抓住基督,要在他裡面過信心生活。要盡心、盡意、盡力跟隨他。一天一天要更認識他。如果你這樣作,當你經過今世之後,你會有大平安,並能以可靠的信心仰望那未見的世界,你便深知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上帝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林後五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