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6日 星期六

認識福音主義

 

    在教會史上,福音主義(evangelicalism)一直廣為信徒採納,早期教會如是,改革時期的馬丁路德更以福音主義者自居,稱自己為「福音派人士」(die Evangelischem)。十八世紀英國由於衛斯理和懷特菲的復興運動,教會充滿了福音主義的氛圍。十九世紀美洲因著基要派和自由派的論爭,基要主義一辭令人望而遠之。影響所及,歐洲信仰純正的人改稱為「福音派」(Evangelicals),福音主義(Evangelicalism)在二十世紀隨之復甦。英國神學家史托德(John R. W. Stott)在《獨排眾議的基督》(Christ the Controversialist)一書中指出:「福音派的基督教其性質是神學的,其本質是來自聖經的,其歷史淵源不斷,其重心與歷代福音運動一致。」

    可見,福音主義源於十六世紀那些看重聖經教導和實踐的信徒。他們的信念顯然與當時著重傳統過於聖經教導的教會大為不同。事實上,這種看重聖經的屬靈傳統,在十六世紀以前的本篤修院已經存在,而且可上溯至早期教會。然而,當中古教會越來越制度化,這種以聖經為生活中心的信徒生活漸漸失落,代之而起的是追求聖人功德、禮儀和補贖。宗教改革──尤其是路德宗──繼承這種以聖經為中心的精神,往往被視為與福音主義等同。可是後來福音主義漸漸失去動力,成了基督教(Protestant)的同義詞。十七世紀以後,少有人稱基督教為福音主義。

        1942年,美國教會審慎而刻意地重新採納福音主義一詞,以便與基要主義(fundamentalism)有所區別,組成了「全國福音派聯盟(National Association of Evangelicals,簡稱NAE)。福音主義繼而成為一項運動,發展蓬勃。福音主義並非一個宗派,但從其名稱所蘊含的意義來看,今日自稱為福音派的教會似乎都有一些共識。

        福音主義源於希臘文euangelion,即有關上帝給世人的好消息,內容是耶穌的救贖,是上帝無條件的恩典;藉著聖經的啟示,我們得以認識和接納這好消息。路德提出的「唯獨恩典,唯獨聖經,唯獨信心」成了福音主義的核心。麥格夫(Alister E. McGrath)用四點來總括今日福音主義的特色:

        a. 以耶穌基督為中心,包括屬靈上及神學上的探討,特別重視祂在十字架上的犧牲。

        b. 無論在屬靈操練、教義或倫理上,聖經都是最高的權威。

        c. 強調認罪悔改的宗教經驗,例如重生或生命的改變。

        d. 關懷傳揚福音,與別人分享信仰。

        雖然今日宗派眾多,福音主義並沒有被嚴格界定屬哪一門哪一派,不過舉凡自稱福音派的,大都認同上述四點。福音主義是內在於眾教會的一個無形群體,貫串起不同 歷史、地域、文化的基督徒。無論在西方還是東方的基督教,福音派都代表一個舉足輕重的群體,我們既自稱為福音派的信徒,更必須認識清楚我們的信仰特質,以免自毀牆腳。如此,二十一世紀的福音派教會,特別是華人教會,才能有更大更快的發展。

    然而福音派的信仰特質是甚麼?我們不能光靠喊口號便叫人滿足於所委身的信仰。福音派信仰的特質是肯定信仰的對象是客觀、真實且普遍的。這與後現代所推翻的「宏大敘事」(grand narrative)大相逕庭。我們先看看福音派所強調的信仰,然後再看看多元主義的挑戰。蘭姆(Bernard Ramm)在《洪流中的堅信》(The Evangelical Heritage)指出:「基督教只有一個,它就是真理。」

    福音派並不擁有全部真理,但她肯定「這」真理,並有系統地趨近它。神學與哲學不同,哲學可以有精密的思維,但沒有客觀的對象。神學一如科學,是一種尋求成果的活動,不是主體營造的理念,並有確實的對象。基督教只有一個,並沒有多個基督教,其核心就是上帝最高和最後的啟示中心──耶穌基督。希伯來書一章1至3節用七個主題與基督相比,例如創世、救贖、啟示和世界的終局等。道成肉身的基督是福音派神學的核心,但在二十世紀多元主義的舞台上,耶穌基督越來越顯得局促一隅。

    衛爾斯(David Wells) 感到二十世紀的人太著重自我、太內在化,整個世界只有自己的感受,宗教沒有普遍的真理,甚至有些基督徒把基督教私有化,變成個人的真理。他強調基督教的信 仰乃在客觀上帝的話語:「它〔基督教信仰〕源於上帝的恩典,是客觀地根源於基督。它不是倚賴人的感覺來傳送,乃是因著人接受這啟示的真理而向人展示出來。」

    布洛殊(Donald Bloesch)也說:「正確的神學是在乎它是否與所討論的對象吻合(conformity),這對象就是上帝啟示的道。」

    因為這道確實存在於歷史中,是客觀真實的。難怪巴特自言,若要在歷史的天主教和新派的基督教之間作出選擇,他寧願選擇天主教,因為天主教的信仰有歷史根源可尋,新派的基督教,由士萊馬赫、立敕爾等開始,已脫離基督教賴以生存的客觀真理。雖然巴特仍稱士萊馬赫為基督徒,我們也看見新派基督教有值得欣賞之處,但他們的信仰根基畢竟太偏重啟蒙運動以來所高舉的理性,距離啟示的真確性越來越遠。

    1942年緊隨全美福音派聯會之後,加拿大福音團契(Evangelical Fellowship of Canada)亦於1950年代成立。福音派其後人材輩出,有卡爾亨利(Carl Henry〔美〕)、薛華(美)、史托德(英)、狄力奇(Helmut Thielicke〔德〕)、葛培理(Billy Graham〔美〕)、滕近輝(Philip Teng〔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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