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日 星期五

教會與天國




    如果我把「天國」與「教會」交叉在一起看,我們可以看到天國與教會的全面關係。

【個人層面】

天國
天國:因著基督的救贖與聖靈的內住,上帝在人心靈裡掌權。
個人:有人接受、有人拒絕。
信徒:有時順服,彰顯天國;有時軟弱,遮掩天國。

教會
信徒:在地方會中過敬拜、團契、成長、事奉、宣教的生活。
信徒:在個人、家庭、社群、職場中活出敬拜、團契、成長、事奉、宣教的生命。

【歷史層面】

天國
天國:因著基督進入人類歷史,完成救贖、建立教會,上帝藉著教會及信徒在人世間掌權。
社群:社群有的接受影響、有的不接受影響;天國在人世間的張,有時不明顯。

教會
地方教會:聚集信徒以敬拜、團契、成長、事奉、宣教來榮耀上帝。
地方教會:訓練並差遣信徒在家庭、社群、職場中,活出敬拜、團契、成長、事奉、宣教的生活及生命來榮耀上帝。

末世層面

天國
天國:因著末後將來世代的來臨,上帝在「萬有」中完掌權,祂的國度、權柄直到永遠。

教會
宇宙教會:教會被提在榮耀裡,成為基督新婦,上帝在祂的「子民」中完全掌權。
(
從這個比較來看,天國的含意涵蓋教會而不等同於教會。)

教會的多重意義




  教會是上帝所揀選蒙救贖,所呼召歸屬於祂的子民,是歸屬於基督的身體與新婦。但是,因著教會的宇宙性及地方性的不同範疇,教會也有其不同的意義。

  雖然我們常常用「教會」這個詞句,但是教會有時候指的是地方教會會堂;教會有時候指的是地方教會聚集時的狀態;教會有時指的是地方教會散會時的狀態, 地方教會信徒在生活中的狀態總和就是教會;教會有時指的是在某一地區的某教派的統稱;教會也可以是只指當代普世教會的統稱;教會有時指的是歷世歷代蒙救贖的上帝子民,要被接在榮耀裡的那個教會。

  地方性教會是上帝子民在地方的聚集,為要「學習」並「遵行」敬拜、團契、成長、事奉、宣教的生活,這樣的學習與遵行,不只是地方教會信徒聚集一起的生 活,也是個別信徒在家庭、社群、職場中應該有的生活。換一句話說,信徒必須聚集一起在堂會中、或小組中敬拜,也必須在個人、家庭、社群、職場中過敬拜生 活。同樣的,團契、成長、事奉、宣教等等,不只是信徒在會堂中的活動,也必須是信徒在個人、家庭、社群、職場中的活動。因此,「地方教會」就是歸屬該教會的信徒,在會堂中、在聚會活動時、在個人生活中的總體狀態。

  普世教會是當代所有地方教會、所有基督徒的統稱。而宇宙性教會有時指的是當代普世教會,有時指的是過去的教會、信徒與當代普世教會的總和;而更多時候指的是未來要被接在榮耀裡作基督新婦的宇宙性教會。

2013年10月31日 星期四

上帝仍把原罪留在我們身上之目的


讓我們慎思存留在我們身上原罪的事實,並且要因此而謙卑下來。它就好像疾病一樣地緊貼在我們身上,它在我們心裡面是一個活生生的旺盛原則,攪動我們去犯罪。

原罪比一切的本罪更壞,泉源是更勝過支流的。有些人認為,只要他們循規蹈矩,表面上行善就足夠了﹔唉呀!但是人的本性已經中了毒。

一條河的表面也許會有清澈的流水,但其底部卻是污穢的。你身上戴了一個污穢的地獄,你自己污穢了你一切所行的﹔你的心,就像泥濘的地,污染了至清澈的流水。甚至,雖然你已重生了,但是在你這新人裡,仍有舊人的存在。

哎呀!原罪應當使我們大大的謙卑!這就是為什麼上帝仍然把原罪存留在我們身上的一個主要原因,因為祂讓原罪成為我們肋旁的刺,為要使我們謙卑。

就像亞歷山大的監督,當那裡的百姓接受基督教時,毀壞了他們所有的偶像,只留下了一個,好在日後提醒他們先前拜偶像的行徑,因而恨惡自己。

照樣,上帝仍把原罪留在我們身上,為要拔除我們驕傲的翎羽。在我們銀色恩典的翅膀之下,我們有一雙污黑的腳。

人的原罪


亞當初次犯罪,世人都和他一同墮落嗎?
  
上帝和亞當訂立契約,不是單為亞當他自己,也是為了他的後裔,所以從亞當按常例而生的人都在亞當初次的過犯中一同犯了罪,一同墮落了。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 (羅五12)。

  亞當既是人類的代表,若亞當站立得住的話,我們也就能站立得住了﹔若他墮落的話,我們就墮落了。我們在亞當裡犯罪﹔因此經上記著說,"所有的人都犯罪了"。亞當是人類的頭,他被判有罪,我們就有罪了,就像一個叛國賊,他小孩的血也被玷污了。奧古斯丁說:"既然我們是亞當的一部分,因此所有的人在亞當裡都犯了罪"

  既然在亞當墮落時,所有的人類就跟著墮落,那麼為什麼當一位天使墮落時,其他的天使沒有跟著墮落呢?

  這兩個例子的情況是不同的。天使彼此間並沒有關係。他們被稱為晨星﹔這些星辰之間並不需要有彼此依附而存在的關聯﹔但我們的情況是不同的。我們是在亞當的身中,就像一個孩子是他父母的子脈,我們是在亞當裡面﹔因此,當他犯了罪,我們就犯罪了。

[亞當的罪如何成為我們的罪]

  (1)因著罪的"歸於"關係。古代的伯拉糾主義者(Pelagians)認為,亞當的罪僅僅只是因著行為上的模仿而禍及他的後裔,而不是因著罪的"歸於"關係。但是這節經文"在亞當裡眾人都犯了罪",即駁斥了他們的論點。

  (2)因著生育的關係,亞當的罪成為我們的罪。不但亞當的罪歸於我們,他本性的墮落跟腐敗也給了我們。就像毒藥從水的源頭流到儲水器皿內一樣。這就是我們所說的原罪。"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五十一5)。亞當的麻風病,沾粘在我們身上,就像乃曼所犯的麻風病傳給基哈西一樣(王下五27)。

  這原罪被稱為:

  (1"舊人"(弗四22),這裡被稱為"舊人",並不是像老人般地虛弱,而是因為它的長久存在,也是因為它的醜陋。在年紀老邁的時候,美麗綻放的花朵凋零了﹔所以原罪被稱為"舊人",是因為他使我們原先的美麗衰殘了,讓我們在上帝的眼中,變為陋的。

  (2)原罪被稱為"罪的律"(羅七25)。原罪具有律法的權力,它能使人臣服而忠心為其效命。因為愛罪的心在吸引他們,且有罪的律在強迫他們,所以人必須聽從罪所吩咐他們做的。

[原罪具有消極面和積極面]

  1、消極方面。我們缺乏了那原先我們所擁有的義。我們已經失去了那靈魂曾經擁有的形象完滿精粹之光景地位,罪已經切掉了我們力量來源的原有純潔髮髻。

  2、積極方面。原罪污染了我們純潔的本性。它就像在羅馬人的時代裡,眾水的源頭被下毒造成死亡的後果一樣。原罪已經毒害了我們本性的泉源,它已把我們原先的美麗變作陋的麻風病﹔它已把我們靈魂的蔚藍亮光變作午夜裡的幽暗。

  原罪已經成為我們天然本性分不開的一部分。人生來就他的本性而言,是不能不犯罪的﹔就算沒有惡者去誘惑他,也沒有壞的榜樣讓他去傚法,然而在他裡面有一種與生俱來的原則,讓他無法避免不犯罪(彼後二14)。人不能停止犯罪,就像一匹跛腳的馬無法避免跛行一樣。

  原罪裡具有:

  (1)對良善事務的厭惡敵意。人渴望快樂,但卻敵對使他快樂的東西。他憎惡聖潔,恨惡改變。自從我們墮落離開上帝之後我們沒有一個回轉歸向祂的心志。
  (2)傾向於犯罪。如果就像伯拉糾主義者所說的,人墮落之後,在人裡面仍然心存許多良善,那麼,為什麼人不是傾向於行善就像傾向於行惡一樣呢?我們自己的經驗告訴我們:我們與生俱來的傾向就是犯罪,連異教徒也可以藉著普遍的啟示看出這一點。哲學家希諾克(Hiercoles)說:"犯罪是根植在我們本性裡的。"

人對罪就像對蜂蜜一樣,將它放在舌頭底下舔來舔去,"他們喝罪孽如喝水"(伯十五16)。

就像一個患水腫的病人,他口渴喝水,卻得不到滿足一樣﹔罪人也是如此,在他們裡面有一種缺水的乾旱,他們渴慕犯罪。雖然犯罪讓他們變得更吃力,但他們仍然要繼續犯罪。"他們放縱私慾,貪行種種的污穢"(弗四19)。就像一個獵人,雖然很疲憊,但是他仍然樂於追趕獵物、跟蹤他的獵物,甚至不能停止一樣(耶九5)。雖然上帝已經設立一些轉動發火焰的箭,來阻擋人繼續在罪惡當中,然而人仍然在繼續犯罪。這一切顯示人對于禁果有多麼強烈的慾望。

為了讓我們更進一步地瞭解原罪的性質,我們要思想下列之事:

  1、原罪的普遍性。原罪就好像毒一樣,它的毒性已經擴散到靈魂的每一個角落,每一項才能裡。"已經滿頭疼痛,全心發昏"(賽一5)。如同一個病人,他的身體沒有一處器官是健康的,他的肝臟是腫的,腳是敗疽的,肺是衰竭了﹔我們的靈魂就好像受到如此嚴重的感染,敗疽,直到基督--祂的血成為良藥來醫治我們。

  (1)原罪使我們的知識敗壞了。就像上帝在創造世界前,"淵面黑暗"(創一2), 照樣,人的知識也是如此﹔這個淵面在我們黑暗了,就像每一滴海水裡都有鹽、在苦艾的每一根枝葉都有苦味一樣﹔照樣,人的每一個部分都有罪存在。心智昏暗 了,我們對有關上帝的事極無知,自從亞當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他的眼睛明亮了之後,我們便喪失了我們的視覺。所以人的心智不但無知,甚至也有錯失和謬誤 ﹔我們的判斷力極差,我們以苦為甜,以甜為苦(賽五20)。此外,我們充滿驕傲、妄自尊大及偏見並有許多屬肉體的思想"惡念存在你心裡,要到幾時呢"(耶四14)?

  (2)原罪已經污染了人的心,人的心壞到極處(耶十七9),人的心是個小地獄。在人的心裡有眾多如軍團般的私慾、剛硬、不忠實、假冒為善和許多邪惡的意圖﹔人的心就像大海,裡面的憤恨和復仇使它翻騰。"活著的時候心裡狂妄"(傳九3)。人心是魔鬼的工作室,所有的惡事都在此釐定。

  (3)人的意志變得極頑抗、悖逆。頑抗是叛逆的根源。罪人違背上帝的誡命,為了滿足自己的意志,"我們定要……向天后燒香"(耶四十四17)。人的意志裡深藏著對聖潔的敵意﹔就好像鋼鐵般的肌肉,拒絕向上帝屈服。既然人的意志不但不傾向於屬靈的事,反而敵擋,如此說來,那裡有自由的意志呢?

  (4)情感。這些情感就好像失調的琴絃。情感就好像一個小齒輪,強烈地受到意志--這 主要的齒輪所支配運轉一樣。我們的情感被豎立在一個錯誤的目標上。我們的愛緊貼在罪惡的事上,喜樂被定睛在物質的享受上。我們的情感生來就像一個病人的胃 口,渴望一些有毒,會對他造成傷害的東西﹔他在發燒時卻想喝酒。因此我們所擁有的是污穢,肉體上的情慾,而不是聖潔的渴望。

  2、 原罪的緊貼性。它緊緊地粘著我們,好像黑色緊貼於衣索匹亞人的皮膚一樣,我們無法擺脫它。保羅曾經甩掉過他手上的毒蛇,但是我們無法甩掉我們與生俱有的腐 敗。它可以被比擬為在牆壁上成長的無花果樹一般,雖其根已被拔起,但仍有一些樹的鬚根纏繞在牆壁的石頭縫隙中無法盡除,並且將會再發芽,直到牆被拆成碎片 為止,才能將之盡除。原罪不像是一個客旅,只停留一晚,卻是一位永久的居留者。"住在我裡頭的罪"(羅七17)。

  原罪是邪惡的靈,不管往哪裡走,它必如影隨形地跟隨著我。"迦南人偏要住在那地"(書十七12)。

  3、原罪妨礙並攔阻我們對上帝的敬拜操練。信仰上的遲鈍,呆滯是從何而來的呢?這就是原罪的果實。在我們該盡的本分上搖晃,使我們沉睡。"故此,我所願意的善,反不做"(羅七19)。罪被比喻成重擔(來十二1)。就好像一個人被秤錘的砝碼綁在身上,跑不快一樣。就好像皮裡紐(Pliny)所說一條粘在船底的海鰻,阻撓了此艘船航行時的速度。

  4、原罪,雖然潛伏在靈魂裡,卻像地底湧出的泉源一樣,在無法預期的時刻,就噴湧而出。基督徒,你們無法想像,設若上帝離你們而去的話,在你們心中的邪惡是會如何突然的奔湧而出啊!"你僕人難道是一條狗嗎?焉能行這大事呢"(王下八13)?哈薛(Hazael)不相信在他心裡有苦毒的根源,使他剖開孕婦的肚子,摔死嬰兒一樣。你的僕人難道是一條狗嗎?是的,當裡面的原罪被攪動時,是遠不如狗的。如果當時有人去找彼得說:彼得,在幾個鐘頭之內,你將否認基督。他必定會說,"你的僕人難道是狗嗎?"哎 呀!彼得不瞭解他自己的心,亦不知在他裡頭的敗壞是會勝過他的。海,也許平靜,看來清澈﹔但是當風吹動時,其浪是何等地波濤洶湧啊!照樣,雖然你的心現在 看似良善的,然而,當誘惑鼓勵時,原罪會如何顯露它自己,讓你心裡的情慾和激情洶湧澎湃。誰會想到大衛的心裡隱藏著姦淫、挪亞隱藏著酗酒、約伯隱藏著咒詛 呢?只要上帝任憑一個人而去,這個世上即便是看來最聖潔的人,他內在的原罪必定會在突然之間顯露它猙獰的面目啊!

  5、原罪與我們該盡的本分和所蒙的恩賜相混著。

  (1) 在我們該盡的本分上。就像一隻癱瘓或中風的手,因它缺乏某種內在的力量,所以無法避免顫抖一樣﹔照樣,因為我們缺乏原來義性的原則,因此我們無法活出任何 無罪的善行。就像一個麻風病人,任何這個人所觸及的都成為不潔淨了﹔原罪就像麻風病,它污染了我們的禱告和眼淚。它就好像在我們書寫之時無法避免不弄臟一 樣。雖然我並不意味著重生者聖潔的行為和善行的本身是罪,因為這麼說,就等於是指責基督的靈,因為這是藉著祂所完成,運行的工作。但,我是說,即使敬虔者 最好的善行,仍然有罪緊貼著它們。而唯獨基督的血才可以成為我們聖潔善行的挽回祭。

  (2)我們的恩賜。不信與信心、不冷不熱與熱心、驕傲與謙卑,摻雜在一起。就好像一個不健康的肺,造成氣喘或者是呼吸急促不順一樣﹔照樣,原罪使得我們的心受到污染,使得我們的恩賜氣息短促虛弱。

  6、原罪是存在我們裡面的一個旺盛、主動的原則。它不會安靜地躺著,而是不斷地激動、蠱惑我們去犯罪﹔它就好像一個被囚禁,不安穩的犯人。"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羅七15)。 保羅怎麼會這樣做呢?這是原罪攪動、激發他這樣做的。原罪就好像一直在動,不安定的水銀。當我們睡覺時,罪仍在綺想的意念中醒著。原罪使我們的思想不斷地 在圖謀行惡,並使我們的雙手將之實踐出來。在它裡面沒有安定的原則,而是一個不安定的原則﹔就好像一直不斷地跳動的脈搏一樣。

  7、原罪導致一切的本罪。原罪是點燃罪惡的火引,它是所有實際罪愆懷胎的地方。它是一切謀殺、姦淫、掠奪的來源。雖然實際的罪愆(本罪)與原罪比起來,較為聲名狼籍,但原罪更是可憎的﹔肇始的起因是更甚於其結果的。

  8、原罪在今世是無法完全得到醫治的。雖然恩典能克服罪,但卻沒有完全地將它除去。雖然我們像基督,有聖靈初熟的果子,但是另一方面,我們仍然不像祂,因為我們有肉體上的殘渣。有兩個國在腹中。原罪就像在但以理書四章23節裡的那棵樹,雖然樹枝和樹乾已經被砍掉,但樹根仍然存在。雖然聖靈使得敬虔者的罪不斷地變得虛弱,但是原罪的根,仍然殘留著。它是一個在今世決不乾涸的大海。

但是,為什麼在我們重生之後,上帝仍然允許原罪殘留在我們裡面呢?如果祂願意的話,祂可以把它除掉。

  (1)祂這樣做是要在最軟弱的信徒身上彰顯出祂恩典的大能。恩典將勝過腐敗的急流。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腐敗是我們的,而恩典是上帝的。

  (2)上帝允許原罪留在我們身上好讓我們渴慕天堂,因為在那兒沒有污染的罪,也沒有試探人的惡者。當以利亞被帶到天上去的時候,他的外袍掉了下來了﹔照樣,當天使帶我們到天上去的時候,這原罪的外袍也必掉落下來。我們將不再哀嘆頭疼,也不再有一顆不信的心了。

原罪之意義

     
  「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51:5)
    
   根據聖經的診斷,罪是一種人性普遍的敗壞,它發生在每一個人的每一部分(王上846;羅39-23718;約壹18-10)。新舊兩約都給罪一些名稱,以曝露罪的道德本質,諸如:悖逆上帝的管治,誤失上帝所要人達到的目標,踰越上帝的律法,不服上帝的指引,污穢自己以干犯上帝的純潔,在上帝這位判官面前招致罪咎。這種道德性的扭曲有其動力(This moral deformity is dynamic):罪的成立首先是出於對上帝的呼召與命令的一種非理性的、負面的、悖逆的反應,一種與上帝抗爭,好讓自己作上帝的精神。罪的根源是倨傲(pride),與上帝敵對,這種精神見之於亞當的首次犯罪;而罪行的背後,總是包含有一些思想、動機和慾望,以各種方式表達出人類墮落的心靈是如何刻意要頂撞上帝對我們生命所作的安排。
  
  罪可以總括定義為:在行為、習慣、態度、看法、性情、動機和生存模式中,與上帝的律法不一致。描述 罪的不同層面之經文有:耶利米書179,馬太福音1230-37,馬可福音720-23,羅馬書 118-32077-2585-81423(馬丁路德說,保羅寫羅馬書是為了「把罪放大」),加拉太書516-21,以弗所書 210-11417-19,希伯來書312。雅各書210-11,約翰壹書34517。保羅在書信中所提的「肉體」一詞,通常是指被罪慾所驅使的人;此字亦可作「情慾」。聖經所查出並揭發之特定的缺失和邪惡,那更是多得無法在此勝數了。
  
  「原罪」是指我們的本性所 衍生的罪惡,這並不是聖經上的詞彙,而是奧古斯丁創造的,然而它卻將罪在我們的屬靈體系裡的實情,原本托出。原罪的主張並不是說,起初上帝造人時,罪是人性的一部分(上帝造的人是正直的,傳729);也不是說,罪與繁衍和生產過程有關(利1215章中所謂的與月經、遺精、生產有關的不潔,只是預表性的、禮儀性的,而非道德上的、真實的)。

    原罪的主張乃是說:

(1) 罪惡在人一出生時就存在,在人犯下實際的罪行之前,罪惡已經藉著動機扭曲之心態存在了;

(2) 這種內在的罪惡是所有實際罪行的根源;

(3) 罪惡由亞當——人類在上帝面前的第一位代表——透過一種實在卻神秘的途徑,傳給了我們。原罪的主張強調:我們不是因為犯了罪,才成為罪人;而是因為我們是罪人,生來就有被罪奴役的性情,我們才犯罪。
  
  「全然墮落」(total depravity) 一詞,常常被用來把原罪的涵義表明清楚。它指明我們在道德與靈性上的敗壞是全然的。完全不是指程度而言(因為人有可能比他現在壞的程度更壞),而是指範圍 而言。這教義宣告,人沒有一處不被罪玷污,所以,我們的行為不會像我們應該有的光景那樣好。結果,導致在我們裡面的、和我們有關的事物,在上帝的眼中看 來,沒有一樣是有功績的,無論我們做什麼,我們都無法贏得上帝的喜悅;除非上帝的恩典拯救我們,我們是失喪的。   

   全然敗壞的教義也隱含了全然無能的教義。全然無能是指一種光景,人靠他自己無法真誠地、全心地回應上帝和祂的話(約644;羅87-8)。保羅稱這種無力回應上帝的墮落之心,為一種死亡的狀態(弗215;西213)。

    威斯敏斯德信仰告白,第9章第3條說:「人因墮落在罪惡的狀態中,已經完全喪失一 切的意志力,不再能實行任何與救恩伴隨之屬靈的良善。所以屬血氣的人既是與屬靈的良善完全相反,並且死在罪中,他就不可能靠自己的力量,自行歸正,也不能自行預備歸正。」
  

亞當犯何等大的罪


由亞當頃刻之間的墮落,我們可以得知一個人若靠自己而被離棄是何等悲慘的事啊!亞當因為靠自己而被棄絕,墮落了。

哎呀!那麼,我們會變得如何呢?若上帝離棄我們的話,我們會何等快速的墮落啊!

一個人沒有上帝的恩典,就好像一艘在暴風雨中的船沒有了舵手或錨,隨時會撞上任何的岩石。所以你要向上帝做這個禱告說:"主啊!不要離棄我,既然有能力的亞當都這麼快地墮落了,那麼我這個毫無能力的人會是何等快速地墮落啊!"

哎呀!你要抓著上帝大能的手並祂以印封緘的應許:"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林後十二9)。

  從我們的始祖因吃禁果而墮落的罪當中,我們要思想兩件事情:

  1、他們是因著蛇的誘惑而墮落。

魔鬼悄悄地潛入蛇的裡面,利用蛇來說話好像天使在巴蘭的驢內一樣。撒旦的誘惑試探是何等的狡猾。它的詭計遠比所發射的箭更利。撒旦誘惑試探人的詭詐伎倆包括:它是徹頭徹尾的偽裝者,它以謊言來引君入甕。它說的第一個謊言:"你不一定死"(創三4)。第二個謊言是說,上帝嫉妒我們的始祖快樂。"上帝知道你們吃的日子,你們的眼睛必定明亮"(第5節)。它說因為上帝嫉妒你們的幸福快樂,因此祂禁止你吃這棵樹上的果子。第三個謊言,是騙他們說吃了以後,就可以像上帝一樣:"你將會像上帝",第5節這裡是它誘惑的人的詭詐之處。魔鬼是頭一個說謊者,然後是一個謀殺者。

  在始祖還沒有得著完全順服的堅定認可的試驗之前,它很快地就設計陷害了我們的始祖。在天上的天使已經完全地渡過他們聖潔的堅定認可試驗﹔他們被稱為早晨之星(伯卅八7), 因此他們是堅定不移的恆星﹔然而我們的始祖還沒有經過順服的堅定認可試驗,他們還沒有穩定地行在他們聖潔的軌道上。雖然他們曾經有站立得住的可能,他們也 曾經有墮落的可能﹔他們是聖潔的,但是有改變的可能。在他們還沒有渡過他們被堅定的認可順服試驗之前,撒旦就誘惑了我們的始祖,這就是撒旦的狡猾之處。

  它誘惑試探的狡猾之處就是,它首先設計引誘 夏娃,因為它認為夏娃比較不能抵抗。撒旦在最低的地方超過籬笆﹔它知道它可以迂迴,蜿蜒地藉著一個引誘來陷害她。一個經驗老道的軍人在遭遇到風暴臨近或進 入一個城堡時,會很仔細地察看圍牆,看哪裡有破口,或是尋找哪一個他更能夠輕鬆進入的地方﹔照樣,撒旦也如此對待軟弱器皿。它首先引誘夏娃,因為它知道, 一旦它勝過了夏娃,她可以很容易地引來她的丈夫犯罪。魔鬼亦是如此藉著約伯的妻子大大的試探約伯:"你咒詛'中譯:棄掉'上帝,死了吧"(伯二9)!

撒旦知道以夏娃來引誘亞當是更有效的,且更不會引起猜疑。哎呀,這是何等的狠毒!有時我們的親友被證實是會造成引誘的試探。當一個妻子勸阻她的丈夫不要盡他的本分,或者是慫恿他去行惡的時候,她就是她丈夫的陷阱。

"從來沒有像亞哈的,因他自賣,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受了王后耶洗別的聳動"(王上廿一25)。

他向炭火吹氣,使他的罪所燃燒的火焰愈發高漲。撒旦的詭詐之處,就是藉亞當的太太來誘惑他﹔撒旦知道,她可以引誘他犯罪。

  從撒旦攻擊夏娃的心,可以看出撒旦誘惑試探人的詭詐之處。它想要說服她,上帝沒有講真話:"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創三4)。削弱她的信心就是撒旦的詭異傑作。當撒旦動搖她的信心的同時,使她開始懷疑上帝﹔她就立刻地"降服了",便伸手行惡。

  2、撒旦在誘惑試探中的殘忍性。

就在亞當被上帝賦予一切榮美的不久時刻,魔鬼毫 無情面地,就像是在亞當加冕典禮那一天,就把他從寶座上除去,並且把他和他的後裔都帶入咒詛裡面。可見撒旦對人類是沒有任何的愛﹔它無情地極其恨惡我們, 這樣敵對的嫌惡是無法挽回的。這就是亞當犯罪後的光景,亦是受蛇引誘後的犯罪光景。

  亞當所犯之罪的本身就是"吃禁果"。這罪是極其邪惡的,我們經由三方面可看出:

  (1)當我們思想到是誰犯了這個罪的時候,就可看出這罪的可憎性,亞當被賦予了完美和高貴的身份才能﹔他擁有知識的光照,並聖潔的裝飾﹔他已知道他的本分、職責,而且對他而言,順服上帝的命令和知道上帝的命令是一樣容易的。他可以選擇犯罪或不犯罪﹔然而他蓄意地吃了禁果。

  (2)亞當所犯之罪的嚴重性。
  怎麼說亞當所犯的罪是那麼嚴重呢?他只不過是曾經摘了一個蘋果吃而已。難道擷一個蘋果是這麼嚴重的事嗎?

  他的罪是抵擋無限量的上帝。這罪裡面包含眾多的罪,這罪裡有許多不同的罪糾結在一起﹔亞當所犯的這一個罪裡面,包含了有許多的罪。這是一個包羅萬象,環環相扣的罪。至少有十個罪包含在其中。

   不信。我們的始祖不相信上帝所說的話是真實的。上帝說:他們吃的日子必定死。但是他們無法相信如此美好的果子居然會帶來死亡。所以,他們除了不信,將上帝當作說謊的,更邪惡的是:他們寧願相信魔鬼也不要相信上帝。

  心不存感恩。這是一切罪的縮影和本質。亞當 在樂園裡犯罪。上帝賞賜他極豐盛的憐憫﹔甚至賦予他上帝自己形象的戳記,使他成為世界的管理者﹔允許他吃園中一切樹上果子(只有一棵例外),而他卻居然決 定要吃那棵樹上的果子!這是極不知感恩的表現﹔這就好像在潔白的羊毛上染色,使它變成血紅一樣。當亞當的眼睛明亮時,他發現他所行的是令他感到非常羞愧的 事,他就把自己隱藏起來。一個身處在樂園中犯罪的人,當看到上帝的面容時而不臉紅是怎麼可能的呢!

  亞當所犯的罪包括不滿足。他若滿足的話,就 不會想到去改變他的景況。我們會認為亞當所擁有的一切一定使他滿足了,因為他雖然與天使不同,然而卻是跟天使差別不大。他身上曾擁有純潔無罪的袍子遮蓋 他,有樂園的榮耀加冕他﹔但他卻仍不滿足,他想要更多﹔他偏要離開受造的地位。亞當的心貪婪到連整個世界都無法填滿!

  驕傲。因為他想要像上帝。這只只不過剛從泥土裡鑽出來的蟲,居然想要當上帝。撒旦說:"你們便如上帝",而亞當也真盼望如此﹔他以為分別善惡樹能抹亮他的眼睛,而使他成為無所不知的。但,因他爬得太高了,所以摔了下來。

  不順服。上帝說:"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 雖然這要付上他生命的代價,但他偏要吃。不順服,是一個違背公正的罪。我們順服那賞賜生命氣息給我們的上帝是理所當然的。上帝賞賜亞當生命,因此亞當用忠 心來回報上帝是理所當然的。上帝如何能容忍祂的律法就在祂的面前被踐踏呢?不順服的罪,使得上帝在樂園的東邊安設發火焰的劍。

  好奇心。他管閒事地乾涉,並超越了原本就不屬於他的範圍。耶和華因伯士麥人擅自窺視祂的約櫃,就擊殺了他們(撒上六19)。亞當偷窺了上帝隱秘的事,想吃上帝所禁止的果子。

  任性。雖然亞當可以選擇所有其他的樹,但是 他的胃口,愈變愈放縱、任性,他必須要得到這棵樹。就像以色列人,上帝賞賜他們嗎哪,這是天使的食物。哎呀,然而他們卻偏嚮往鵪鶉。除非,他們的慾望能得 著滿足,否則他們堅持上帝所供應他們的是不夠的。上帝不僅滿足亞當的需求,並且使他的歡愉得著了滿足﹔然而他放縱、任性的胃口卻覬覦著禁果。

  褻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是不屬於亞當的,但是他卻擅敢吃了它,並且褻瀆地掠奪了上帝的東西。哈帕勒斯(Hapalus)搶奪了聖殿並偷竊了其中的銀器,被視為極大的罪﹔照樣,在亞當偷竊了上帝特別為自己保留的樹的事情上也是如此。褻瀆是雙重的搶奪。

  謀殺。亞當是一個公眾的代表人物,所有他的後裔都包括在裡面﹔他一旦犯罪就立刻地摧毀了他整個的後裔,除非上帝賞賜祂白白的恩典。若亞伯的血大聲地向上帝哀告:"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裡向我哀告"(創四10),那麼亞當一切後裔的血,為了伸冤所發的哀告會是何等地大啊!

  擅敢行事的罪。亞當認為上帝的憐憫是理所當然的,他心裡仍是自誇的說:"我還是有平安"﹔他以為,即使行事頑梗連累眾人卻是平安,他以為雖然他行惡,但仍不會死﹔他以為上帝會寧願為了他而背乎祂自己的預旨,也不會懲罰他。這是極其任意妄為、擅敢行事的罪。亞當背約的罪是何等的邪惡啊!
一個罪可能包含其他許多的罪在內。我們常常有傾向把罪看輕的念頭,並說那不過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小罪。在亞當所犯的罪裡,包含了有多少的罪啊!哦!你要儆醒免得犯任何的罪!這就像一套叢書通常包括好幾冊,照樣,在一種罪裡,可能包含了許多的罪。

  (3)亞當犯罪所帶出的結果就是死。它敗壞了人的本性。那一滴能毒害整個大海洋的毒藥是何等地毒啊!照樣,那污染整個亞當所犯的罪是何等致命﹔它毒害了所有人類,並且將咒詛帶給了他們,直等到那能替我們成為咒詛的基督把它除去為止。

亞當犯罪


"於是,女人……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創三6)。

  這裡所意指的是:我們的始祖從他們被造純潔無罪的光景中墮落了。使他們墮落的罪,是因為吃了禁果。

  我們的始祖從他們被造純潔無罪的光景中墮落了。"上帝造人原是正直,但他們尋出許多巧計"(傳七29)。

當時的亞當是完全聖潔的,他的心是正直的,他也有行善的自由意志﹔然而他的頭疼痛到似乎急著發明使自己和他後裔滅亡的方法為止,他曾尋出了許多的巧計。

1)他的墮落是蓄意的。因為他曾經擁有不犯罪墮落的能 力,自由意志是足以使他抵擋引誘的充足防護盾牌。除非他自己首肯,否則魔鬼是不能夠脅迫他犯罪的。撒旦彷彿是一情人般的吸引他,而不是像一位君王般的強制 者﹔然而亞當卻將其能力束之高閣,放棄運用他的力量,容讓自己被引誘犯罪﹔正如一位雄糾糾氣昂昂的白馬王子,因某次的誤擲而失去了其尊貴的身份地位並國度 一樣。亞當曾經擁有尊貴的身份地位,他曾經是世界的主人。"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一28)。但是他在一次誤擲中失去了其尊貴的身份地位。他犯罪之後,隨即喪失了樂園。

2)亞當的墮落是頃刻之間的,他並沒有維持在他的尊貴王權地位中太久。

  在亞當墮落之前,他在樂園中待了多久?

  妥斯塔多士(Tostatus)說:他在樂園的第二天就墮落了。裴瑞爾斯(Pererius)說:亞當是在他被造的第八天墮落的。最有可能性和被接納的看法是:亞當是在他被造的那一日墮落的。愛任紐(Irenoeus),區利羅(Cyril),依皮法紐以及其他許多人也持有相同的觀點。讓我傾向於相信此一觀點的理由如下:

  (1)經上記著說,撒旦"從起初"就是個謀殺者(約八44)。 它謀殺了誰呢?不是在榮耀中的天使,因為即便它伸手亦無法觸及到他們﹔也不是被咒詛的天使,因為他們早就滅絕自己了。那麼,撒旦如何從起初就是個謀殺者? 撒旦一墮落,就立刻引誘人類去犯罪﹔這是一種誘殺。由此可知亞當並未在樂園中停留太久﹔就在亞當被創造後不久,魔鬼便極其快速的攻擊他,並且藉著引誘把他 謀殺了。

  (2)當時亞當還未曾吃生命樹上的果子。"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耶和華上帝便打發他出伊甸園去,耕種他所自出之土"(創三22-23)。 這一棵樹的果子是園中的極品,並且被安置於樂園的正中央,若蛇不是先利用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來迷惑他的話,很有可能亞當會首先吃下這生命樹上的果子。因此 我可以下個結論說,亞當是在他被造的同一天墮落的,因為他還未曾嘗過生命樹上的果子﹔那一棵生命樹在他的眼目中最耀眼,其上結有最美味的果子。

  (3"人居尊貴中不能長久"(詩四十九12)。猶太教律法師們說:"亞當居尊貴中不到一宿。"希伯來文"居住"一字是指"居住整晚。"因此,亞當似乎是在樂園中留宿不到一夜。

罪惡如何入侵人類世界


    保羅說:「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五12
 
    罪在此成為入侵人類世界的勢力,而亞當作為把關者卻失敗了,讓罪侵占人類生活的每個部分。亞當犯罪帶來的效果不但影響他個人,更成為子孫世代的咒詛,他一人的過犯就給罪惡讓出「立足的地盤」(參弗四26-27),亞當接受魔鬼試探實際上便是給予對方佔領他心靈世界的「同意權」。
 
    亞當犯罪 在本質上雖然和路西弗一樣,都是嫉妒上帝而產生的背叛行動(創三5),但是在程式上卻有差別,因為不是自發的,乃是在被誘惑下同意的,雖然比較被動,然而仍屬自由意志的誤用(創三6)。結果是亞當在拒絕罪惡的事情上失去了主動權,變成不能不犯罪,光景便只有每況愈下,越來越多生活領域被罪惡所佔據。
 
    從一代到下一代的情況也越來越糟,亞當的長子該隱因嫉妒把弟弟亞伯殺害正反映了罪性──已扭曲的人類生命──的遺傳(創四1-16),對他人的嫉妒其實是對自己的自戀的一體兩面,拉麥的兇殘比他的祖宗該隱有過之而無不及(創四23-24)。
 
    罪 惡並不停留在個人的生活範圍,在群體中有累積和擴散的態勢,罪的公共性最能呈現在人類社會文化中,每一個人的罪通過言行的示範作用,都變成了公共財產,注 入文化的大鎔爐裡,各人又浸淫在其中,自覺或不自覺地吸取促進犯罪的養份,就是本來相對單純的人沾染了這樣的文化也會墮落,相信這是創世記六章提到挪亞洪 水時代的危機。
 
    在該隱殺害亞伯以後,基本上人類便落在文化的黑暗中,直到亞當的第三個兒子塞特的出生才給予人類一點新希望,塞特代替了被殺的亞伯,產生敬虔的後代:「塞特也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以挪士。那時候,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創四26
 
    從塞特到挪亞的族譜便是代表了與該隱不同的族系,是像亞當原初有上帝的形象樣式(創五3)(創世記編者加了一個按來突顯這點,創五1),並且在塞特的族系中有如與上帝同行的以諾和義人挪亞等聖經公認的敬虔典範人物的出現(創五21-2428-29)。
 
    然而敬虔的後裔最終敵不過罪惡的感染:「當人在世上多起來、又生兒女的時候,上帝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創六1-2
 
    這短短的一句放在上下文脈,是不難看見個中分別所指的「上帝的兒子」和「人的女子」不外乎是塞特的敬虔後裔和該隱罪惡的子孫,所謂人女子的「美貌」與上帝兒子的「隨意」都強力暗示了性慾方面的引誘而墮落,從此引申出來的更大範圍的強暴與罪惡不言而喻(創六13),創世記的編者只用了兩句來形容其嚴重性:「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創六5-6
 
    這情況最終導致上帝以洪水審判當時的世界。
 

墮落的恢復

    
《基督教要義》第三卷詳細處理了拯救論,指出人在上帝的話與上帝的靈引導之下,通過信心領受上帝恩典,開始經歷稱義與重生(成聖)。加爾文由重生(成聖)談論起,指出墮落的人如何在信仰中改變自己,最重要的就是經歷到死去(Mortification)與活起來(Vivification),人在罪上死去,通過信心而重生(基督教要義3.3.3 )。
       
加爾文把信仰視為一種對上帝認識的更新,使得原本喪失認識上帝能力的理性得到恢復。通過上帝的恩典,人的意志得到變化與改造,而且是完全出自上帝的改造,由一個惡的變為好的意志。加爾文強調意志改造之後,人並不是自己得到行善的能力,乃是得到所有出自上帝的善。
 
所以,重生之後,人才開始有行善之能力。當然,不是開始有信仰就馬上在行善的能力上完全,要經過時間的。所以,基督徒需要彼此扶持,需要加入教會,在教會中成長。
 

墮落的處境

     
加爾文認為原罪不斷地滋生情慾的事與各種罪惡,有如火爐持續地迸出火焰與火花,又如泉源不停地湧出泉水。他形容在墮落中的人:「人完全為罪所籠罩,如同洪水 淹沒一般,所以凡出自人的都是罪」(基督教要義2.1.9 )。人的肉體與靈魂都敗壞了,整個人成為罪惡的源頭。
       
在墮落中的人,理性被愚昧蒙蔽,意志被慾望束縛(基督教要義2.1.12 )。就理性而言,人雖然仍有理性而與獸有別(基督教要義2.2.17),但是只能作用在諸如法律、文學、手藝等地上事物,而且理性處在常常被欺騙的狀況下(基督教要義2.2.25),因此雖然仍有良心(基督教要義2.2.22),卻是未能健全地分辨善惡。
       
就意志而言,加爾文贊同奧古斯丁以來的傳統,主張人的意志已經被罪所束縛,因此凡意志所出者必然是犯罪(基督教要義2.3.5 )。
       
靈魂的兩大功能(理性與意志)在墮落中人身上均已嚴重損毀,以致使人認識上帝的能力被蒙蔽,而因未能認識上帝又使人在墮落中無法改變自己,如此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
 
    也因為如此,需要聖靈的重生,人才可以恢復原本上帝之形像與樣式,當然這是一生持續不斷之事。當然,這重生之起頭是讓人心轉向基督,其後是不斷之更新,使人稱義到真正成聖。
 

墮落的源頭

      
加爾文認為亞當是人的墮落源頭,因為亞當不只是人類的祖先,而且是人性(human nature)的根源,因此使全人類沾染了亞當所帶來的腐化(基督教要義2.1.6 )。以此方式,加爾文巧妙地避開了生理學遺傳與原罪的關連,而給予原罪神學性的解釋,以亞當為人性的根源,因而將人類帶到墮落的情況下。
       
亞當墮落的根本原因在於不信,加爾文指出:「所以不信就是亞當背叛的根源。野心、驕傲和忘恩負義都由此而生,因為亞當貪得無厭,玷污了上帝的仁慈。」(基督教要義2.1.4
 
加爾文以「不信」為墮落的最基本原因,因為他認為人應當時時刻刻生活在上帝的榮耀之下,人若不信則將徹底地摧毀人與上帝的關係,一個離開了上帝榮耀的人自然是生活在諸般罪惡裡頭。不信所帶來人與上帝關係的疏遠,正是靈魂死亡的開始。
       
亞當墮落對人類的影響即「原罪」,加爾文指出:「原罪是我們本性上一種遺傳的邪惡和腐敗,散佈於心靈的各部分,使我們為上帝的憤怒所憎惡」(基督教要義2.1.8 ),而且在我們裡面滋生情慾的事與各種罪惡。
       
    人本是有上帝之形像與樣式,當活出上帝的榮耀,但是人墮落虧欠上帝之創造原意,所以人之所以有罪,就是未達上帝要求之標準,且是普遍性之問題。也因為如此,每個人都需要上帝的救贖,才可以進入上帝國得永生。

原罪

  (1) 定義︰

    原罪可以定義為︰「人與生俱來的罪的狀態及境況。」

   這樣定義是因為︰

  )原罪出自人類的根源(亞當),

  )每個人來就有原罪;

  )原罪是所有污染人生命的具體罪行的根源。

    簡單來說,原罪就是「我們整個本質敗壞的情況」。

  (2)
結果︰

    首先,人是全然敗壞的。

    「全然敗壞(Total depravity)不是說,每個人的行為都徹底地敗壞,也不是說,每個人都陷在每種形式的罪中,也不是說一個人不能去羨悅美事,或實行美事;全然敗壞是說,罪之破壞能力延展到所有的人,及整個人的每個部分,所以人在天然本質上,不能行上帝看為善的事」。

     
第二,人有與生俱來的罪性。

    「罪的本性令人所做的任何事(善的或惡的),都不能得上帝喜悅。」人的每個部分都受到影響︰智能(林後四4);良知(提前四2);意志(羅一28);心(弗四18);以及整個人(羅一18至三20)。

行為之約的元素


1.立約之雙方

    立約之雙方乃是上帝和人。由於上帝是創造者而人只是受造者,故此立約之雙方並不是站在同等地位。上帝並沒有預選和亞當商討,是否要立約,或約法的性質和內容。上帝決定了約法的原則並細則,然後訓示亞當。

    亞當非但本身接受這個約,並且他是代表全部人類。這一點可以在下列數點上得到證實︰

    第一,上帝在伊甸園中所說的一切情形,非但影響到亞當,也影響到他的後裔,如地的受咒詛,眾人的死和他們的罪性等。假使亞噹噹時並不是代表全人類接受此約,那末應當只有他本人受到這些懲罰。但是事實卻不然。

    第二,羅馬書五︰12,哥林多前書十五︰22等經文明顯指出,全人類因亞當的行動而擔負共同之責任的。

    第三,救贖之法也是建立於代表性之原則上的。基督以救主的地位,代表一切屬於他的人。他的贖賞被算作信徒的贖賞。他的順服被算作信徒的信服。在救恩的計劃上言,全人類都隸屬於兩大支派之下,即亞當或基督之下(林前十五︰45~47)。

    第四,不但在立約方面,聖經也指出,世上一切的基本組織,都是根據代表性的之原則的。這些基本的組織即是家庭,教會,及國家。

2.約制或條件

    約法的條件是完全順服。上帝對亞當說︰「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創二︰17),並不是縮小順服的範圍,也不是指,除了吃禁果以外,亞當可以隨意作任何其它的事情。亞當在受造之時,上帝已經將他的律法放在人的心中(參羅二︰14~16),相反地這個條件的建立,是要特別引起亞當的注意,試驗他是否願意遵守上帝一切的話語。

    這裡我們特別要提出,這次的試驗是有時間性的,否則就不成為試驗了。假使在規定的時間內,亞當完成了這個試驗,那末我們可以相人,也必會進入更一層的生命,即是一個再會有墮落的可能的永遠生命了。上帝的選民得到永生的保障,也是藉著基督在某一段時間內成全的順服(來九︰28等)。天使和墮落的天使也暗示,在某一個時期後,那些沒有背叛的天使,不再會墮落了(猶6)。

3.賞賜和懲罰

    背 叛的懲罰乃是死。包括身體,靈命,法理,和永遠的死。人犯罪後,他的靈命立即死去,不再能和上帝繼續以前的交往。他被逐出伊甸園。在法理上,他成為上帝審 判的對象。身體之死的種子,在他犯罪之時已經開始,成為一個會朽壞並敗壞的身體,而且終久必要死亡。然而他沒有立即死亡,因為上帝要給他一個機會,和他立 一個恩典之約,以挽回那罪惡的境遇。

    背叛的懲罰,使我們聯想到順服的賞賜。有賞必有罰和有罰必有賞,乃是天經地義的道理(申卅︰15~20)。上帝既然告訴亞當不順服將要得的後果,他也一定已經預備了一個賞賜給亞當,若是他順服上帝的命令,從立約的表記及啟示錄的預言中看來,順服的賞賜將是永生(創三︰22;啟廿二︰214)。亞當因為犯罪,而被取消了採食生命樹之果子的權利。但是得救的人又重新得到那個賞賜,正如啟示錄廿二章所描述的。

4.立約的表記

    立約的表記乃是生命樹。因為惟有這個表記是代表應許和恩典的;而且是只能由得應許之人領受的。

    我 們要記得,這生命樹只是一個表記,一個象徵,而並不是一棵具有幻術的樹。正如亞當的墮落和受罰,並不是因為「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在他的身體內發生作用,而 是因為他的採食象徵他對上帝的背叛,所以生命樹也不一定是要籍著果子而使人得到永生。然而這表記是有其功用的,它影射到某一件實體,如同在舊約祭禮中牛羊 的血,和新約時代的聖禮,是影射基督實在的寶血。否則表記將是一個空虛無用的表記了。

行為之約的根據


■立約的元素在立約的雙方;立約的約制或條件,立約的果實賞賜或懲罰;和立約的表記(參創十七︰1~14)。

■自恩典之約的推論。恩典之約不過是行為之約的實施,為要實現行為之約所沒有實現的。基督降世要補救亞當的失敗,實現行為之約的應許。他生在律法之下,為要拯救生在律法之下的人。他為我們成全了約法的條件,因為他完全順服天父的旨意,以至於死(加四︰4~5;林前十五︰45)。

■根據羅馬書五︰12~19中 基督與亞當的比較。這段經文指出,基督代表一切在他裡面的人,正如亞當代表一切在他裡面的人。基督的功勞,白白的加諸於所有信他的人,正如亞當的罪辜也加 諸於他所有的後裔全人類。基督既然是要應驗恩典之約的應許,那麼一定在伊甸園也曾和亞當立了一個約(即行為之約)。否則,我們將無法解釋這段經文的意義。

■何西阿書六︰7提起亞當的背約。有些角經家將它譯作「他們卻如人背約」。但是這種解釋很不通順,也不合理,因為當人犯罪時,當然他是如人犯罪,這句話豈非成為畫蛇添足?英文改正本也將之譯作「如亞當背約」。

始祖墮落的難題三:為什麼上帝要處以如此重刑

    對此問題,茲分四點,加以解答︰
    1.上帝這一個命令,雖似輕微,卻有很深的意義,因為此乃測驗順服的最好的方法。
    例如一個孩子對其母親的命 令,僅在微小的事上一直頑強不肯服從,就可表示他其餘一切雖似順服的行為也不是為他母親的緣故而作,而全是為他自己。易言之,他乃絲毫沒有一點順服的作 為,以及孝敬的心。我們對上帝的話,自更不應藐視。只有一個輕浮的人,一個一向「掉以輕心」的人,才會把小事當小事,以為無足輕重(trifles  are trifles  only  to  triflers)。我國成語說,「小不慎,則亂大謀」,「星星之火,足以燎原﹗」「涓涓之流,可成氾濫之災﹗」又雲,「因小可以失大」,「見微可以知著」;所以我們要警悟,在無關宏旨的事裡面,乃有重大的意義。  Awake to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insignificant﹗)因為我們所住的世界,不但屬於一位無限偉大的上帝,且又屬於一位「無限微小,無微不至的上帝」(infinitesimal)。
    2.上帝這一個表面的命令,在實質上,並非任意的,也非無關緊要的。這乃是上帝對人類意志一個具體的表示與要求,要人類知道他乃有最高的統治權,以及絕對所有權。「普天之下,莫非王臣,率土之濱,莫非王土。」
   上帝藉著分別善惡樹上的禁果,教訓人類,使他們知道他乃是萬有之主,人類乃是寄居者。他乃選擇那樹──他的產業,來測驗人類的順服,要藉著外表的可覺察的標征,來證實他們的內心對上帝是否健全正直。當他們把手放在那棵樹上,摘取那隻禁果的時候,乃就是否認上帝的所有權,喧賓奪主,據為己有。
    3.關於上帝命令的製裁乃有生死禍福之重大意義,亞當夏娃必能明白了悟,不應玩忽。
    創世記二章十七節清楚的說︰「……分 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語氣嚴重,意義明顯,絕非含糊。因此夏娃加重語氣對蛇說︰「唯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上帝曾說︰ 『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可證他乃完全明白;而且還加上一語說︰「也不可摸」,益證他不但明白,且有戒慎恐懼之心。霍祺氏(Hodge)在他所著的《基督教神學》中說︰「樹是重要的,命令也是重要的,都不容玩忽漠視。這一個選擇,乃關生命與滅亡──上帝與自我。存亡禍福之辨,絲毫不容加以玩忽。」
    4.基上所論,始祖這一個不順服的作為,實乃顯明他們的意志已經完全敗壞,而且已經離開上帝──這乃表示他的「忘恩」、「不信」、「野心」與「叛逆」。
    始祖不順服的動機,並非僅為一種意慾,而乃是一個要「如上帝」(創二5)的野心。這一個摘吃禁果的作為,僅為一個「楔形的尖端」,而並非其全貌──這 乃是一個基本的決定,要特立獨行,不顧上帝和他的律法,只求他自己的福樂,達成他自己的願望,有我無神,我行我素。這種心地剛硬,離神叛道的人,僅是執持 他自己的計劃,任性使氣,一意孤行。常人以為摘食禁果,乃是芝麻小事;上帝處以重刑,未免「小題大做」;殊不知此事的意義,非在其外表的行為,乃在其內在 的心意。吾國古聖教民,亦重心意,故曰︰「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意誠,而後心正;心正,而後身修;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 治,而後天下平。」現在舉世洶洶,兵凶戰危。經雲︰「末世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因為那時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謗瀆、違背父母、忘恩負義、 心不聖潔、無親情、不解怨、好說讒言、不能自約、性情凶暴、不愛良善、賣主賣友、任意妄為、自高自大、愛宴樂,不愛上帝,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 意」(提後三15)。主耶穌說︰「你們也要聽見打仗和打仗的風聲,總不要驚慌;因為這些事是必須有的,只是末期還沒有到。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多處必有饑荒、地震。這都是災難的起頭。那時,人要把你們陷在患難裡,也要殺害你們;你們又要為我的名,被萬民恨惡……且有好些假先知起來,迷惑多人。只因不法的事增多……。」(太二四612
    誰為為之,孰令致之?探本窮源,追究禍始,乃在始祖一念之差,一舉之失﹗誰謂上帝「小題大做」?基督聖道,不是宗教,乃為救世的真道。所謂「誠、正、修、齊、治、平」亦唯此是賴。世人唯有真切悔改,勿蹈始祖的覆轍,皈向基督為救主──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賽九67)世人唯有這樣悔悟,始能「否極泰來」,開萬世的太平,進入新天新地(參啟二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