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3日 星期二

自由神學

 「自由」一詞,是指隨時歡迎新思想,不受傳統或非理性鉗制的自由。在過去一百五十年間,這詞有三方面的用法︰

1.法國天主教會爭取政治的民主和教會改革的人士;

2.聖公會要求的教義寬鬆;

3.更正教那些受啟蒙運動(Enlightenment)影響而在神學上秉承士來馬赫(Schleiermacher)和立敕爾(Ritschl),在哲學上兼承康德(Kant)和黑格爾(Hegel),在聖經研究則秉承史特勞斯(Strauss)和威爾浩生(Julius Wellhausen, 1844-1918)的神學家。

我們這裏所要討論的是屬第三種,即自由神學或新派神學。

下列各項是他們思想的重心︰

1.  把信仰的重心從傳統教導變成以當代的人為中心,及具自然主義特色的觀念;若有需要,則不惜放棄傳統的信仰。

2.  對傳統基督教的超自然(Super-natural)事件,如神蹟奇事懷疑,不願接納某些只因聖經或教會肯定為對的事便視之為對;具實證主義者(Positivist)的傾向,喜歡對聖經及教會的教導給予「客觀」、「科學」和反神蹟的評價;以及愛把時下學者受現代的思想,高置聖經及教會傳統之上。

3.  認為聖經只是人的宗教思想及經驗的記錄,不是上帝啟示的真理;對聖經作者記錄的,也是基督教賴以為基礎的事實懷疑。強調教會不應堅持己見,應接納神學的多元性,並且要以個人和社會倫理為教導的核心,堅持教會存在的目的是改造社會,不是使別人信福音而得救。

4.  認為上帝的工作主要是在文化的發展,如哲學、社會學、道德及美學的上帝觀。在基督論上則採取非道成肉身論,只看耶穌為宗教先驅、一個典範,是完全被上帝充滿的人,而不是神聖的救贖主。對世界則採取樂觀、進化的態度,認為上帝的計畫是使不成熟的人類成長,不是救贖墮落的人類。

5.  對人類文化的潛能抱著積極樂觀的心態,以為人藉著反省自己的經驗便能認識上帝,進而搭建出一套可行的自然神學(Natural Theology);相信一切宗教均來自人對上帝共有的認識,分別只在枝節的解釋和不同的著重點,而各宗教是站在不同的進化階梯上,至終會同歸一源,因此敵視基督教任何排他的宣稱。

6.  否認始祖的墮落使全人類蒙上罪咎、玷污,和靈性無能,反而認為人類在屬靈事上是不斷提升的。否認替代受刑的贖罪論,和因信稱義是本於基督的歸義,反而接受道德影響論,認為基督的死不過具一種領導的作用,而上帝只本於人悔罪的基礎來饒恕人。他們也否認有一天基督會再來,而認為道德進步的結果,會在地上建立上帝的國。

自由神學可說是由十八世紀啟蒙運動後的自由主義所產生出來。自由神學可說是控制了歐洲更正教達半個世紀,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人類的樂觀精神和自信心完全崩潰為止。後來自由主義被新正統主義攻擊。但是,即使到了廿一世紀,在西方,甚至在亞洲,不同形式的自由神學,在學術界仍有許多跟隨者。

「保守派」的出現都是為了抗拒自由神學而有。此派思想的人認為,自由神學只是小圈子的離道越軌的乖行,是既非客觀、非科學,又是非理性的,他們企圖藉此保守教義,使教會傳統保持純正,不受侵害。保守派人士包括更正教、安立甘大公主義者,和羅馬天主教等人士,也有保守派的聖經學者、神學家、教會、宗派、福音機構,以及神學院。自稱為基要主義(Fundamentalism)的人常是最極端的保守主義者。在過去廿世紀的後半五十年間,保守派大大得勢,但在大宗派教會內,他們仍屬少數的行列。

聖潔運動

更正教聖潔運動的根源可上溯至衛斯理(J. Wesley)。衛斯理曾說,上帝興起循道會(Methodism),就是要傳播「合乎聖經的聖潔」,並且說,上帝在今生要把基督徒心中的罪除盡,以使基督徒的動機能成為完全的愛。

「基督徒的完全」、「完全的愛」、「全然成聖」,和十九世紀所謂「第二次恩福」和「聖潔」,全是論到這種恩典工作的詞語。他們說,人只要竭力追求就能得著,他內心的聖靈也 為此作見證。人若要追求這種恩福,並且找到後想盡力保守它,就要努力過捨己愛上帝的生活,和努力行善。基督徒被聖化後,他的靈性便會大大增進,像以前所經 歷的一樣。但其中有一個分別,聖化後的靈命成長,他的心是充滿著愛,對人對上帝都是如此,此外就一無要求。當然,成聖的基督徒仍會有不成熟、不適當及偏差 的行為,但從動機而言,成聖的基督徒是不會犯罪的。

衛斯理的教義是把好幾種教導混合起來的結果︰古代教會論到基督潔淨人心的神修教義、敬虔派對屬靈經驗中某些有效因素的強調,以及改教運動看信心為人得救惟一需要的條件等。

循道會對這教訓日漸冷卻後,聖潔運動就代之而起,在1850-1950年間更是達到高峰。從神學而言,這聖潔運動有三個形式。

【衛斯理派的聖潔】

從循道會主流分支出來的教派〔如︰拿撒勒人會、救世軍等〕、教育機構〔如︰阿斯伯理(Asbury)學院及神學院〕,以及一些獨立的教師〔如︰Oswald Chambers1874-1917; A. Paget Wilkes1871-1934)〕,均持守衛斯理原本的教訓,把聖潔等同內在生命的改變,而不是道德言行的彰顯。

【凱錫克的聖潔】

凱錫克(Keswick)原是英國的湖區,教會自1875年開始在這裡舉辦培靈會,會期初時是一個星期,後來變成兩個星期。在改革宗影響下,衛斯理派的立場有了四種明顯的改變︰

1.「第二恩福」雖然能增加人的愛心及改變人的生命,它卻不能把人的罪完全根除。

2.恩福基本上就是被聖靈充滿,叫人能繼續與裡面敗壞的人性爭戰。

3.人只要一次又堅決地把自己獻給上帝,恩福自然就會臨到︰人可以「藉著信心得著」,就算他自己感覺不出來。

4.在這爭戰中,人不應與自己敗壞的人性直接宣戰(「靠著自己的力量」),不然的話只會失敗;人應該藉著禱告,仰望基督來勝過。

代表這樣的觀點,主要的教師有帕麥爾(Phoebe Palmer, 1807-84)、培德曼(W. E. Boardman, 1810-86)、羅拔.史密斯(Robert Pearsall Smith, 1827-98)、哈拿.史密斯(Hanna Whitall Smith, 1832-1911)、賀普金斯(Evan H. Hopkins, 1837-1919)、慕勒(H. C. G. Moule, 1841-1920)、梅爾(F. B. Meyer, 1847-1929)和慕安得烈(Murray)等。

【五旬宗的聖潔】

從歷史的角度來看,五旬宗(Pentecostalism)是一種融合了衛斯理對聖潔教導的思想,把「第二恩福」等同使徒行傳第二章所說的「聖靈的洗」(Baptism in the Spirit),再加上說方言,就是他們視之為外在證據;內在的包括一種特別的生活方式,和與世界完全的分別。

五旬宗的聖潔過去影響華人或中國人教會極多,進入廿一世紀才漸漸減少。今天還有不少的五旬宗教會、聖潔會、拿撒勒人會,留在華人教會之中。

聖潔運動的確能叫信徒在物質時代深化屬靈生命,但它也有不少偏差──精英主義、律法主義、寂靜主義、文化的消極主義、反智主義、狂熱主義,這些都是它的領袖們不曾察覺的。奧古斯丁(Augustine)對聖潔的教導,加上改革宗和信義宗的修改,拒絕把救恩分成「第一」和「第二」恩福,很可能是比較真實及健康的。

2014年12月21日 星期日

奧古斯丁的時間觀


   
海德格爾就曾在其演講「聖奧古斯丁的時間觀」中這樣開頭:「在西方哲學中有三種關於時間本質的沉思是里程碑式的:第一種是亞里士多德的;第二種是奧古斯丁的;第三種來自康德。」

    奧古斯丁被看作除亞里士多德和康德以外最重要的三位偉大的時間思想家之一。基督教神學家田立克說:「從哲學上說,時間學說是奧古斯丁的最大成就,因為在這裡,他真正開始了關於時間概念的思想的新時代。」

    奧古斯丁的時間觀最初的意圖是要證明上帝的永恆和超時間性,為上帝的絕對自由辯護,即便心靈向度,也是為了證明上帝的存在是絕對存在,上帝是超越時間的,只有人的存在才是在時間中的存在。

   
奧古斯丁在懺悔錄11卷第1章開門見山:「永恆為你『上帝』所有」 。永恆只是上帝的屬性,因為它是創造者,不僅創造了世界,也創造了時間。在第13章。他認為,時間是上帝創造的,在天地創造之前沒有世界,也沒有時間,所以說上帝在創造天地之前「那時候」在幹什麼的問題是無意義的、而且是自相矛盾的。上帝也不在時間上超越時間。

    「你是在永遠現在的永恆高峰上超越一切過去, 也超越一切將來,因為將來的,來到後即成過去。」

    「你的日子,不是每天,而是今天,因為你的今天不離明天,正如也不跟隨昨天一樣。你的今天就是永恆。」

    「你創造了一切時間,你在一切時間之前,而不是時間不在某一時間中。」

    這段文字非常精當地反映出永恆與時間的複雜關聯。闡明了時間的受造本性。

   
在第14章 中他就根據日常時間經驗以否定的語氣提出:「可是時間究竟是什麼?沒有人問我,我倒清楚,有人問我,我想給他解釋,卻茫然不解了」,要給出「是什麼」的回 答的確困難,但「是否存在」的問題不難回答。所以他自信,時間是存在的,它有過去、現在和未來,儘管時間本身受制於時間性的事物。

    「沒有過去的 事物就沒有過去,沒有到來的事物就沒有將來,沒有現存的事物就沒有現在。」

    也就是說,在日常時間經驗中,過去的東西和過去、現在的東西和現在、將來的東西 和未來之間還沒有分別。這就是著名的時間之問。

   
15章中用歸謬法論證無論過去、現在還是將來都不是長的,尤其是現在的長短問題,他通過現在的一百年、一年和一天,進行了時間的無限劃分,最後說,「現在是絲毫沒有長度的。」

    所以,他說「時間是心靈的伸展」。是這種觀點,我們在此「匆忙中抓來的是永遠保持的永恆之光輝」。

   
奧 古斯丁對時間的定義突破了古希臘的哲學思想,使人們對時間與運動的關係之理解產生了倒轉:運動不再是理解時間的前提,而時間是理解運動的前提。對奧古斯丁 來說他給出的時間定義已經解決了信仰困惑,既然時間是心靈自身的延伸,這也意味,時間與我們一樣是被造的,在我們之前也就沒有時間,既然沒有時間,也就沒 有所謂的時間之前、時間之後,更沒有理由問上帝你在創世之前做什麼。上帝在創世之前沒有時間,那麼,上帝就是超越時間的,不受時間的限制;他在時間之外創 造了時間中的一切,並且是從無中造有。因為一切「有」都是與時間一起開始的,這也意味著在這「有」之外,就是無。人要知道那個本源就不可能在「有」中找, 因為那個「有」是本源創造的(約11-3)。

時間是上帝所創造的

  《創世記》11節說:「起初,上帝創造天地」,《以賽亞書》4610節說「我從起初指明末後的事」。起初這詞本身的包含「時間」,而時間亦為上帝「在開頭」所造。他造這時間的同時,不但造了空間──天 地,也造了物質。因為「天地」就包含有物質的意義在內。猶太教的傳統謂以「創造」作「紀元」。在基督教的歷史中,事物發生的每一瞬間都是前後連貫,環環相 扣的,從上帝創世時的時間起點開始,一直指向時間終極的末日審判,時間是方向明確的單行線,這是典型的線性時間觀。使徒約翰從上帝那裡到啟示:主上帝說: 「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阿拉法,俄梅戛」是希臘字母首末二字),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


   
時 間是源於上帝,是不循環的,所以基督徒活著不再是自己,而是基督在我們裡面活著,我的生命是為基活著。生命屬於基督的人,他的時間也完全屬於基督。時間的 自主權不再是我,而是基督,為此,基督徒要讓所有的時間來榮耀上帝,讓過去的時間都要過的有意義。時刻是記錄著有意義事件的痕跡,一些時間所記錄的事件都 是值得回憶的。時間決不記錄沒有意義的事件,這一些沒有被記錄的時間,就是完成沒有價值的,如同白白的經歷這一些時間。

    所 以,基督徒應該讓已過的時間,在生命裡留下,或記錄下許許多多有意義的事件或片斷,這一些事件或片斷都是人生之中最珍貴的記憶。人沒有特權利用時間來滿足 自己的私慾,只能讓時間去完成上帝所交託給我的使命。生命屬於主,時間屬上帝,基督徒建立起一個時間的主人是基督的觀念,讓時間更有價值,讓時刻更精彩。

時間本是上帝的恩賜

    時 間是上帝賜人最美好的禮物,使人人擁有這一份時間的禮物,這一份禮物昂貴的讓人買不起,也不是人配得的,而是出於上帝白白的恩典,完成免費的送給,免費不 等是廉價的。所以,每一個要珍惜這一份不之易的恩典,總要愛惜光陰。要愛惜光陰這句話也可譯為「要利用光陰」、「要抓住機會」或「要贖回光陰」;意思就是 說,時間過得太快,我們應當把握每一個機會,不要錯過,機會錯過了就無法再找回來。所以,基督徒務要愛惜光陰,珍惜現今還有的機會。時間無法倒流,時間浪 費了就無法挽回,如同覆水難收(參撒下14:14);所以,我們應當謹慎地使用今天的機會和時間。


   
這個世代提供了許許多多讓沉迷的媒介,如網絡、電視、遊戲等系列的媒介,許許多多人因為聊天,才上網,或看電視,或玩遊戲然而,當我的心進入這些虛擬的世界時,很快就被吸引,玩的很起勁。無形之中,有許許的時間被浪費掉了

    一年只有31,536,000秒,沒多也沒有少。面對時間一定要有緊迫感,才能真正在所於你、我的時間裡完成應該完成的事情,不要把每一件事情拖到明天,明天有明天的事,今天的天應該當天完成。所以,基督徒要建立正確的時間觀。

    曾有科學家假設:人的一生可以活到80歲,那麼 在這一生當中,吃飯的時間加起來要用掉5年;睡覺、休息用掉2030年;走路、旅行用掉23年;跟人家講話、聊天、開玩笑用掉34年,所以我們別亂開玩笑哦;其它日常生活時間如刷牙、洗臉、洗澡、梳頭、做運動等要用掉68年,就連上廁所都有用掉半年多時間;除去小時候的不懂事、老年的痴呆,餘下已經所剩無幾,大概就20年左右,而在這些時間裡面我們還不是百分之百的利用,我們的確要好好的數算一下,在我們一生當中用來敬拜神的時間究竟有多少,恐怕比上廁所的時間還少!難怪摩西對我們說:「求主指教我們怎樣數算自己的日子,好叫我們得著智慧的心」

   
時 間是確定的,人在每一時刻中都擁有時間,在時間的懷抱中度過;然而,時間又一個模糊的概念,不知道自己要做什麼?時時悄然的走過,歲月在要的臉上留下痕跡 時,突然覺醒,時間無情過去了,呼喊著:時間等等我,時間無情的往前行。最終,人在時間的長河中死寂了。每一個基督徒應該建立起來正的時間觀,把上帝給我 的時間發揮到極致,讓時間在我們身上反映上帝的榮耀。

   
基 督教的時間觀使人充滿著盼望,我們始終是朝著一個目標前進,在前進路上。人類的救贖主活著,他坐在天父的右邊,為我們代禱。縱使在前進的路上有困境,依然 有出路。正所謂「走頭無路時,救贖主必開出路」。任何的困境不能攔阻基督徒向著目標前進,這個目標就是邁向永恆的國度,朝見不朽的君王。

2014年12月17日 星期三

衛理公會

  循道主義  , 亞米紐斯神學 ,

  我們的信念   , 衛斯理神學十要  ,  約翰衛斯理的四大神學支柱   ,

  負責任的恩典:衛理宗思想的現代省思  ,     衛斯理神學反思   ,

  從衛理宗的連結觀(connectionalism)反省當前開拓的事工   , 

  衛斯理神學之恩典觀  , 衛斯理不認同加爾文的雙重預定論 ,

  約翰衛斯理對救恩的看法  ,  信心 , 信徒的犯罪或悔改 ,
 
  聖潔運動  ,  衛斯理非常著重聖潔神學及其實踐 , 成聖 ,

  衛斯理教訓的社會特徵,

循道主義

    本來循道主義者(Methodist)原是指十八世紀支持英國大奮興的人,說他們凡事循規蹈矩,後來它卻變成一個專有名詞,指跟隨約翰.衛斯理(J. Wesley)的人在他離世後不久,離開了英國教會,自己組成一新教派。

開始的時候,循道會原是英國聖公會內一個宗教組織,衛斯理一直不想另立新教派,但後來許多現實問題出現,使他與英國聖公會的制度不斷有矛盾,就如對傳福音的安排,為蘇格蘭和北美的福音工作而按立牧職,和在英國容忍法(Toleration Act, 1689)下,建立福音站及發證書給人去傳福音等,這些與當時聖公會的規則相違,令他們不得不承認,另立宗派是不能避免的了。

1932年英國循道會內幾個派別尋求聯合(包括了南方循道聖公會、循道派抗羅宗教會,與循道聖公會),他們引用的其中一份重要文件,即是由循道宗創立之始,到今天仍守著的福音信仰,那就是相信聖經是上帝的啟示,是信仰與生活至高無上的原則。

開始的時候,衛斯理神學主要受循道主義對宣教的重視,及其救恩論的影響,基督教一切其他教義均受這兩個角度決定。他們把重心放在上帝的主權上,卻不是輕忽上帝其他的屬性,或漠視人的責任。他們看重基督的神性。還有,他們強調人單靠己力不能成就自己的救贖,並且又以贖罪論為試金石,用來分辨福音的真偽。福音是為萬人預備的,然而卻不是人人都接受。因信稱義的教義是處於信仰核心地位,它使人得生,並且被改變。聖靈的工作則叫人有得救的確據,和使人成聖。,這教義在當代十分重要,因為那正是人最忽略的一面。他們又重視恩典的倫理,認為這是新生命所必需有的表現。

整體說來,衛斯理神學可說是福音派的亞米紐主義,加上強週聖靈所賜的能力。衛斯理神學雖然也有亞米紐那種反對神學決定論的精神,它對近代英國那種較近伯拉糾主義和神體一位論(Unitarianism)的亞米紐主義,卻絕不支持。

稍後期,循道主義與加爾文派為了預定論(Predestination)而爭辯。循道宗的主要發言人是傅勒徹爾(John William Fletcher, 1729-85)。傅 勒徹爾在救恩論上,一方面保持人的自由,但另一方面也堅持上帝仍是主動的,祂仍在掌管一切。他認為,若不保持平衡的觀點,就會使人誤解,甚至引起道德上的 混亂。除此之外,傅勒徹爾也把衛斯理關於成聖的思想發揮,認為成聖與五旬節聖靈降臨的經驗有關,因此成聖是即時的,不是漸進的,而聖靈的「洗」及「充滿」,都是信徒可以經歷的。

整體說來,衛斯理的神學在著名的聖經學者克拉克(Adam Clarke,約1760-1832)的努力下,又有很大的進步。他高舉衛斯理極重視的聖經,認為它是有權柄的,也是足夠的,能把上帝的本體及目的啟示出來。

但把衛斯理的思想發展成有系統的神學,卻是華生(Richard Watson, 1781-1833)的功勞。他的《神學原理》(Theological Institutes, 1823-4)就是衛斯理主義的系統神學。他看自己是維護福音信仰的人,使它免受自然神論者及神格一體論者的攻擊。同時他也向伯拉糾主義者及某些加爾文主義者挑戰,他作品內就有一大段是專門討論贖罪的範圍的。華生並沒有太多引用衛斯理的作品,不過他整個神學思想,卻忠於衛斯理的思想。他認為聖經是無誤的,因此可以引伸到各方面來應用。

最能代表衛斯理神學的,卻是波普(William Burt Pope, 1822-1903)的《神學概略》(Compendium, 1875-6)。此時,循道主義已不再是一個小教派,它在普世教會已有一定的地位。波普在發揚循道主義的時候,也稱循道會的神學本質上是屬乎聖經,是大公的, 也是正統的,與福音信仰的傳統是一脈相承。為了證明此點,他由早期教會的思想,一直追溯到衛斯理。他認為衛斯理神學裡面的亞米紐思想,只是加爾文主義一種 較極端的形式,它本身卻不屬正統的衛斯理思想。波普的《神學概略》雖然對當代批判性思想不太重視,卻仍不失為一本有力的認信宣言。至於循道會在當代敢於迎 戰批判思想的,就首推阿瑟(William Arthur, 1819-1901)。他是個護教士,對當代理性問題有頗深的認識,這是近代學者的共識。

總體說來,衛斯理的神學在英國的影響力,不如它在美國之敬虔團體般明顯。由希士(A. M. Hills, 1848-1935)及偉利(H. Orton Wiley, 1877-1962)寫的手冊,深受歡迎。

新正統主義

這是二十世紀(特別是中葉)更正教神學的一個流行派別,它之稱為「正統」,因為它針對和挑戰自由派的神學,但它同時也稱為「新」,因為它同樣嚴肅地面對文化和神學帶來的新挑戰。有時人稱新正統主義是企圖在自由派或新派神學(否定傳統的神學課題),和保守的福音派(Evangelicals)之間尋找出路的一門神學。

開始的時候,由歐陸神學家提倡,著名的有︰巴特(K. Barth)、卜仁納(E. Brunner)、布特曼(R. Bultmann),後來加入了田立克(P. Tillich、約翰.貝利(J. Baillie)、端納.貝利(D. M. Baillie)、賴荷.尼布爾(Reinhold Niebuhr)等。這個神學派別說不上有什麼組織,也沒有一致的信念,或明確的活動範圍。
自由派在十九世紀末和二十世紀初最為活躍,可說控制了整個西方的神學趨勢;新正統主義正是因反對這種思想而興起。它特別反對的,是自由派認為聖經所載之事不可盡信,只有歷史研究能使人確信什麼事是真實。另外,自由派也否決人的宗教經驗作神學的資料。但是,世界大戰使人類文化面對空前的危機,而對人性抱著理想態度的自由派神學更徹底破產了。

新正統主義肯定上帝是絕對超越的,祂是完全「另類」的(wholly other),除了上帝自我的啟示外,人無法認識祂。上帝怎樣啟示祂自己呢?基本上是透過耶穌基督,或「道」(logos,因此新正統主義也被稱為「洛格斯神學」),此外也透過救恩歷史(Salvation-History),這是聖經見證的核心。

新正統主義接納歷史研究的結果,也就是說他們看聖經是一本人寫的書,是可以有錯誤的文獻。他們認為上帝是藉著聖經來啟示自己,因此聖經必須是一個可信靠的媒介,我們可以藉著它與上帝及基督相遇。新正統主義特別強調人與上帝相遇,藉著相遇信仰才有意義。這是一種存在主義的思想,因此新正統神學也被稱為「存在主義神學」,特別是在布特曼和保羅.田立克的神學思想中被反映出來。

      新正統派所了解的上帝的「道」,包括成為肉身的道(The Incarnated WORD)、寫成聖經的道(The written Words)以及宣講的道(The Proclamation words),它們全屬上帝的「道」。可見這派別的人把上帝的道分成三種類,這很自然地,把上帝的啟示也分成三種類:即道成肉身的啟示(這是最中心的)、聖經的/上帝話語的啟示、歷史的啟示。人諾要與上帝的「道」相遇,必須承認有罪的人只能透過上帝在基督裡的恩典,才能得到救贖;人只能透過信心,才能與上帝建立救贖的關係。事實上,也只有相信上帝的人,才能認識上帝,或知道怎樣討祂的喜悅。

教會對新正統神學的批判

教會對新正統主義的典型批判約有三個:

1. 新正統主義者特別強調上帝的啟示只能透過信心去認識,他們所指的信心是一種與上帝相遇的信心,沒有這信心的人,或不想與上帝相遇的人也無所謂。因此,把上帝的啟示和救恩全依靠人是否願意與上帝相遇。不像正統教會所堅持的說,上帝的啟示是開放給所有的人,上帝的救恩是為所有的罪人,不願意領受者並不能逃避上帝的審判。

2. 他們強調上帝的超越,令人懷疑是否人還能有意義地談論或認識上帝。或說,到底這樣的上帝是否存在(或說新正統神學認為上帝的存在在乎人是否願意去和那超越者(上帝)相遇),是不是還與我們有密切關係。

3. 潘寧博(W. Pannenberg)及其他人,對新正統主義者的歷史觀表示懷疑。他們既看啟示為歷史,但世俗歷史基本上是敗壞墮落的,是不能從中真正地認識上帝。

基要主義

    在廿世紀初期,基要主義(Fundamentalism)興起,與當時正流行的自由主義(liberalism)對抗,稱霸一時。

    基要主義的興起完全是因為聖經受到一班新派學者的批判(有使用哲學方法、科學方法、宗教比較法,最利害的是各類形的聖經批判學),因此保守派(conservatives)教會中一些學者群起在各地舉辦聖經講座,保護聖經的權威,提出基要/基本(fundamentals)的信仰教義。

    這些保守派學者1895年在尼亞加拉(Niagara)舉行大會,定出「基要信仰五點宣言」:

1. 聖經每字都是上帝所默示;

     2. 耶穌的神性;

     3. 耶穌為童貞女所生;

     4. 耶穌的死是代贖性的;

     5. 耶穌肉身復活與肉身再來。

    這五大宣言後來引起許多風波,後來在1919年再定更詳細的九大信條:

   1. 聖經默示無誤論(inerrancy)

   2. 三位一體論;

   3. 基督由童貞女誕生及神人二性;

   4. 人乃被造但墮落;

   5. 基督代罪的救贖;

   6. 基督肉身復活;

   7. 信徒重生論;

   8. 基督肉身隨時回來;

   9. 肉身復活至永生或永死。

可見這些信條宣言是針對自由派神學而定。後來許多教會接納這九大信條而成立基要派協會,這協會直到1952年才消失。當時基要派主要人物有J.C. Machen, C.I. Scofield等。

    基要派和保守派這兩個名字常帶給人誤會。其實按信仰而論,基要派和保守派並沒有太大分別。保守派本來就是指一般堅持傳統及正統聖經信仰的教會,沒有特別的協會和組織,而基要派卻是由1895年及1919年二次會議產生出來,背景卻是對抗自由派主義而起。基要派必然是保守派,但保守派不一定是基要派,如果你堅持不想加入基要派協會,或不想認自己是基要派人物。

新基要主義

    基要主義逐漸傾向極端的分離主義(separatism,不再和其他派別/宗派來往)而導致許多神學家對她產生厭煩的態度,因此在這樣的情況下出現三個不同的神學運動:

新基要主義和基要主義在教義上大致相同,在對待別的神學派系的態度上卻較為溫和,有以下七個主要教義:

   1. 高舉以聖經為基礎的基督教(堅守聖經無誤論,即「無誤無疵,全善全美」)

   2. 積極辯護和傳揚福音;

   3. 強調個人的敬虔和社會參與;

   4. 駁斥進化論和一切反基督教的科學主義(堅守創造論)

   5. 提倡保守派團體聯合;

   6. 注重教會內部的聖潔和合一;

   7. 重申聖靈工作的重要和需要。

新基要主義一方面是要脫離基要主義傾向極端分離主義,另一方面可說是不願意加入比較開放的福音派主義/新福音派主義。這派人有時自稱為「保守派」或「保守福音派」(Conservative Evangelicalism)

從以上七點來看,他們的信仰實確委實穩健、純正,令人欽佩,可是他們後來還是被福音派評為「思想狹窄、反對理智、堅持分離」。其陣容後來也逐漸衰弱。

福音派主義

一些神學家因為不接受基要主義傾向分離主義而逐漸退出基要派協會而自稱 「福音派」(Evangelical) (馬有藻:「基督教思想史導論」(香港:天道, 1979), 326)把這福音派都統稱為「新福音派」)

    一直以來,福音派皆指由宗教改革運動以後的教會,這是因為馬丁路德首先使用「福音派人仕」(die Evangelischen)這個字自稱。一般指那些以聖經啟示為權威的教會。

    真正新福音派這名稱是因為在1948年,哥頓康爾(Gordon-Conwell)的院長奧根奇(H.J. Ockenga)要求當時的新基要派人仕摒棄基要主義,以新福音派自稱。

不管怎樣,()福音派當時只是指一班不接受基要派的分離主義者,但是在信仰上他們還是接納基要派的九大信條。

這些福音派教會在第二次戰後極興盛,福音派主義在歐美,亞非,非洲,南美洲都有明顯的影響力。雖然這時代的新派或自由主義日見擴張,但是在佈道工作、差傳工作、青年工作、教會增長,和聖經會議這幾方面,福音派卻是遙遙領先,在各地呈現百花齊放的燦爛現象。

    近年來福音派所召開的福音會議、宣道會議、學生會議、福音大爆炸、新生命運動,在世界各地燃點起不少復興的火把,直接地鼓舞起熱心愛主的信徒為主作工,廣傳福音,也間接地刺激起其他人士對自己信仰的自覺。

    由於福音派人士一向在組織上都是甚形散漫,有些甚至怕組織,反組織。故此,很難為福音派作一個詳細的分類,只有美洲方面的組織比較完整和有勢力。

歐洲福音派組合

    在歐洲,因為傳統的宗派教會根基及陣營龔固多年,各教會也因為國家界線和文化語言的背景,教會歷史也根深蒂固,少有福音派的大聯合運動出現。

    德國本身就是信義會的大陣營,幾乎沒有其他宗派可立足,最多是有一個由國家信義會分出來的自由福音信義會(Frei Evangelische Lutheran Kirche)出 現,雖然是福音信義會,獨立自養自治,但是卻沒有濃厚的福音派形式存在當中,只不過比傳統的信義會在儀式方面較自由開放。過去大約每年在漢堡有一次大型的 福音聚會,每天晚上約有六千人聽道。另外,在南部每年有一次大型的青年獻身營,約七百至一千人出席。這些聚會起初是由當時漢堡大學神學系神學教授狄立奇(Helmut Thilecke)推動。現在聲勢也消弱了許多。

    狄力奇本身必須在自由主義濃厚的煙幕中積極為福音主義爭辯。一九七四年出版的巨著《福音派信仰》(The Evangelical Faith),就如在德國和歐洲的神學湖子裏,投下了一塊巨石,深得神學界人士的好評。

    英國的福音派主義,有司徒德(John R.W. Stott)積極的推動,在神學思想上,有莫大的貢獻。他雖然是一位聖公會的牧師,卻極力推動福音派運動,他在倫敦的講壇純粹是福音派的代表,每星期吸引許多聽眾,也有許多著作,幾乎每本暢銷超過百萬本。他對愛丁堡福音協會(世界福音派聯會)鼎力支持。可惜,他以一個福音派學者自居,在組織上沒有和自由派作積極的抗衡。後來有福音派學者甚至指責他在某些信仰上(例如對社會的道德的態度及對天主教的接納)不屬於真正的福音派。

    英國著名神學家布如司(F.F. Bruce),可以說是今天歐洲福音派主義的主將,他學問淵博,著述奇多,自一九五九年開始,便在英國曼徹斯特大學神學系任教,同時任「福音派季刊」(The Evangelical Quarterly)主編,藉著這份神學季刊,將近代福音派的思想灌輸到歐美各大學和神學院。他經常被邀請到德、法、美各國講學,成為一個神學權威。

    荷蘭神學家白高華(G.C. Berkauwer)對改革宗的神學思想力和發揚,著作甚多,講道有力,對社會民生極表關懷。他被選為皇家科學會會員,這種榮譽實在是每位正統信仰的基督徒應引以為榮的,雖然在行政上,組織上白高華沒有積極推動,他的思想,著述和講道卻教會,學人,神學生影響甚大。

    瑞士的薛華(Francis A. Schaeffer)雖 然是屬於基要派的老將,近年來的思想已經被福音派廣泛的接納和歡迎。他的著述正面指出自由主義的謬誤,加上他夫婦二人經常和青年學者在一起團契聚會,對年 青的一代影響甚大。他的書籍在美國很暢銷,也多次環遊講學。薛氏的福音工作,可以說在廿世紀歐洲神學黑暗的大海裏,豎立了一座福音的燈塔。

2014年12月16日 星期二

與基督聯合之重要

  「與基督聯合」對救贖的實施是重要的一面;若忽略討論它,就不但會導致對救贖的實施的解釋缺而不全,且我們對基督徒生活的看法也會起重大偏差。沒有一件事比與基督聯合和相交更重大或基本了。

  「與基督聯合」在其本身是一個非常廣大而概括的主題這不單是救贖的實施的一個步驟;從聖經的教訓及其廣義的解釋來看,這是救贖的實施的每一步驟的基礎。「與基督聯合」是整個救恩教義的中心真理,不單在救恩的實施上如此,在基督一次作成的救贖大工上更是如此。

    誠然,整個救贖的過程始自「與基督聯合」的一個階段,而救贖是要實現「與基督聯合」的其他階段,有關這一點,若記得新約聖經慣用的一句短語:「在基督裡」(in Christ),就會顯而易見了。「與基督聯合」的意義正是「在基督裡」的意義。

 

救恩的根源是在基督裡

  在父神永恆的揀選(eternal election)裡,救恩本身的根源是「在基督裡」。

    保羅說:「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就如上帝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134)

    父神在永恆中已作揀選;他是在基督裡作揀選。人不能明白揀選的詳情細節,但有一事實是夠明顯的,就是在基督以外,父神在永恆中再沒有作揀選。言之意謂:若不是與基督聯合,那將要得救者在上帝預定之愛的終極計劃中是不會有分的——他們是在基督裡被揀選的。若從聖經追索救恩的根源,那就是「與基督聯合」。這不是一件附添之物,乃是從起初就有的。

  再者,當基督捨命作救人的贖價時,上帝的子民是在基督裡,他們因基督的血被救贖,因這緣故,救恩是為他們設的。他們是在基督的死、復活和高昇上與他聯合 (62-11;弗24-6;西334)

    保羅說:「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 (17)

    所 以,我們斷不能分開基督一次為萬人作成的救贖大工和「基督與子民的聯合」,這聯合是在創立世界以前自父神的揀選已成就的。換言之,我們斷不可分開救贖和上 帝隱秘的安排,這安排是出自上帝的慈愛、智慧和恩典:當基督在受咒詛的木頭上死和從死裡復活時,使基督與其子民聯合,又使子民與基督聯合。以上是用另一種 方式說明教會是基督的身體,並且「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5:25)

  上帝的子民是在基督裡被造成新人。「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 ( 2:10)

    在 這裡,保羅強調一個重大的真理,就是人得救,不是靠行為,乃是靠恩典。救恩的起源是上帝的恩典。有一事實證明了這解釋,就是人得救是藉著基督裡的新創造。 有一事我們不應引以為怪,人實際地擁有救恩的起點應是「與基督聯合」。上文已申述其原因:按著父神永恆的揀選,救恩的超始是在基督裡;並且,在基督裡,救 恩藉著耶穌買贖的血一次得以完成。當上帝的子民實際地成為救贖的領受者時,我們不能以為這如此「與基督聯合便中止了——他們是仍在基督裡被造成為新人。

  不但新生命的開始是在基督裡,新生命的持續也需要與基督保持同樣的關係。基督徒的生活和行為是在基督蒙引導(64;林前145,比較:林前615-17)。信徒過的新生命是有分於耶穌復活的生命;他們在他裡面富足,口才知識都全備。

  信徒也是在基督裡死的。他們是在基督裡、或說藉著(through)基督而睡了;並且是在基督裡死了(帖前41416)。就是死也不能分開這「與 基督聯合」,還有比這事實更淺白地說明「與基督聯合」是沒有斷絕的嗎?當然,死是真實的,死就是靈魂和身體的分開,但是死了的人分解的成分在基督裡仍是聯 合的。「在耶和華眼中看聖民之死,極為寶貴」。( 116:15)

  最後,上帝的子民將來要在基督裡復活和得榮耀。當號筒末次吹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時,他們將在基督裡復活(林前 15:22)。他們要與基督一同得榮耀( 8:17)

  因此,「與基督聯合」的源頭是父神在創世以前的揀選,「與基督聯合」的果效是上帝眾兒子的得榮耀。上帝子民的遠景(perspective)不是狹窄的,乃是寬大而長遠的;不是只侷限於窨和時間之內,乃是在永恆中擴展。這遠景的軌道有二個焦點,一是父神在永恆計劃中揀選的愛,二是子民在基督的榮耀彰顯時與 他一同得榮耀。前者沒有起點,後者沒有終點。我們在基督再來時與他同得榮耀只是一個結束的起點,這包括不止息的永世。「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 (帖前 4:17)

「與基督聯合」與時間關係

現世的歷史是我們 認識的,並且,因為現世的歷史是在這個遠景之內,這可以有意義和盼望。是什麼支配過去、現在和將來,使之在信心的生活和榮耀的盼望中是一貫的?為何信徒可 以如此快樂地思想神命定的計劃?何以信徒能在今世的困惑和患難中保持忍耐?為何他對未來能有確實的自信,又有因盼望上帝的榮耀而歡樂?

原因就是他對過去、現在、將來的思想不能脫離「與基督聯合」。他如今是在基督的死和復活的大能力上與基督聯合;這事向他證實了他在創世以前在基督裡蒙揀選的真實性——上帝在基督裡賜給他天上所有屬靈的福氣,正如他是在創世以前,在基督裡蒙揀選一樣(比較:弗134)

他又有一個永遠產業的印證,因為他是在基督裡,被應許的聖靈所印證;這聖靈是他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被買贖的民得蒙救贖(比較:弗 11314)

在「與基督聯合」以外,我們只能在驚慌和沒有基督的恐懼中去看過去、現在或將來。因著「與基督聯合」,整個時間與永恆的局面都改變了 並且,上帝的子民可有說不出來的喜樂和充滿榮耀。

  「與基督聯合」是一個含義極之廣闊的主題:這包括救恩廣大的範圍,始自救恩至終的源頭,即上帝永恆的揀選,終於救恩最後的完成,即蒙揀選者的得榮耀。這 不單是救贖實施的一個階段,卻是救贖的每一方面的基礎,即包括其成就和實施的基礎。「與基督聯合」使一切集歸於一,又確保但凡蒙基督救贖的人,他都有效地 實施每一步驟的救贖和分授同樣的恩典。

  「與基督聯合」是救贖的實施的重要部分。惟有救贖之工有效地實施後,我們才能實際地有分於基督。保羅寫信給以弗所的信徒,提醒他們一事,就是他們是在 創世以前在基督裡蒙揀選的;然而,他也提醒另一事,就是他們從前有一段時期是「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 有指望,沒有上帝」(212);他們「本是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 2:3)。他們雖在永世前在基督裡已蒙揀選,但仍無分於基督,直至他們有效地被召;能與上帝的兒子一同得分之時(林前19)。因此,人是藉著父神有效的呼召才有分於基督,進而享受救贖的恩福。惟有那時,人才親嘗有分於基督。

「與基督聯合」是屬靈的

  「屬靈的」(spiritual)一詞是意思被歪曲之多,新約聖經的辭果少有如此。這詞通常指某些模糊的情感作用稍強的狀態。在新約裡,「屬靈的」是指從聖靈來的。屬靈的人就是有聖靈內住和受聖靈支配的人;屬靈的心理狀態就是從聖靈而生和受聖靈管制的心理狀態。

    因此,若說「與基督聯合」是屬靈的,其首要的意義是這聯合的連繫是聖靈本身。「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林前 1213,比較:林前61719;羅89-11;約壹324413)

    在救恩恩典的運作上,基督和聖靈是互相依賴而不可分的。我們需要革新慣 常的看法,才能領略這一點。聖靈就是基督的靈;靈(the Spirit)就是主的靈(the Spirit of the Lord),基督就是靈的主(the Lord of the Spirit)(比較:羅89;林後318;彼前111)

    若基督的靈住在我們裡面,那末基督也住在我們裡面;基督藉著靈住在我們裡面。「與基督聯 合」是一件莫大的奧秘!聖靈就是這聯合的連繫,這事並不減低這奧秘,反而為奧秘帶出豐富的亮光。這防範兩方面的錯誤;一是對奧秘存感覺上的看法,二是單純的情感作用的解釋。
  上述解釋帶進第二個要點:即「與基督聯合」所以是屬靈的,是因為現今考查的正是一個屬靈的關係。這聯合不是上帝的位格的聯合——三個位格合於一上帝;不是 構成基督位格的聯合——兩種性質存在於一位格;也不是構成人的聯合——身體和靈魂組合成一個人。

    這不是單單感覺(feeling)、愛慕 (affection)、悟性(understanding)、頭腦(mind)、內心(heart)意志(will)和目的(purpose)的聯合。在此有一個聯合,是人不能個別下定義的。但這卻是一個性質非常屬靈的聯合,與聖靈的性情和工作成為一致。這使基督住在其子民當中,又子民住在基督裡面。這 是一件真實地超出人的分析能力的事。

「與基督聯合」是奧秘不可思議的

  引用「奧秘的」(Mystical)去形容「與基督聯合」,我們宜先查考聖經有關「奧秘」(mystery)一詞的意義。我們易於把這字解作一些全然 難於理解和無法明了之物,但這卻不是聖經的意思。使徒保羅在羅馬書162526節為這詞的解釋定下要點。他說:「並照永古隱藏不言的奧秘……這奧秘如 今顯明出來,而且按著永生上帝的命,藉眾先知的書指示萬國的民,使他們信服真道」。經文提出四件有關這奧秘的事:

  (1)這是自永古隱藏不言的——這是某些在上帝的思想和計劃中被隱藏起來的東西。

  (2)這並沒有繼續被隱藏——這被顯明出來,而且按著上帝的命令和意旨被指示與人。

  (3)上帝透過聖經傳開這啟示,而且這也被置存聖經內——這被啟示與萬國,不再是隱秘的事。

  (4)這啟示的目的是要使萬國信服真道。

  所以,一個奧秘就是一些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之物,但上帝藉著他的聖靈向我們顯明了。人透過啟示和信心,就可認識並支取它。

  顯然地,「與基督聯合」是這樣的一個奧秘!保羅論及「與基督聯合」並將這與夫妻的聯合比較,然後他說:「這是極在的奧秘,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 ( 5:32)

保羅又說:「這奧秘在外邦人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就是基督在你們心裡成了有榮耀的盼望」;他這樣形容說:「這道理就是歷世歷代所隱藏的奧秘,但如今向他的 聖徒顯明了。」 (西12627)

「與基督聯合」是奧秘的,這本身是一個奧秘。如此事實強調這聯合的可貴性,和其中的關係的親密性。

  聖經用作說明「與基督聯合」的比喻為數甚多,且是十分顯著的。以至高的存在而論,「與基督聯合」可相比於三一上帝中三個位格彼此的聯合。這解釋令人難以 置信,但卻是聖經確實的記載(14231721-23)。以至低的存在而論,「與基督聯合」可相比於一間房子的眾石頭和房角石的關係( 219-22;彼前245)。間於此二個極限之內,還有許多不同的存在和關係都有不同種類的比喻。「與基督聯合」可相比於亞當和他所有後裔的聯合 (512-19;林前1519-49)、丈夫和妻子的聯合(522-33;比較:約329)、頭和人體各部的聯合(41516)及葡萄 樹和枝子的關係(15)。因此,我們有不同局面的類比(analogy),始自無生命境界,一直上升至神性各個位格的永遠生命。

  這教導我們一個重大的原則。顯然地,我們決不可降低「與基督聯合」的性質和方式,使之形同房角石和房子眾石頭的聯合,或形同葡萄樹和枝子的聯合,或形 同頭和身體其他各部分的聯合,甚或形同夫妻的聯合。在不同的例子中,聯合的方式、性質和類別都有差。雖有類同,但卻不是相等。正如人不可以降低基督與子民 的聯合至上述其他存在的聯合;同樣地,人也必不可把這提托至神性中各位格的聯合。在此,類同再次不解作相等。「與基督聯合」並不解作人與三一上帝的生命聯合 起來。如此曲解正是這重大的真理易引起的誤會。但是,那構成這曲解的思想過程卻忽略了一些最簡單的原則。即類同並不解作相等,這些原則當常牢記。作一個比 (comparison)並不等於作一個方程式(equation)。就一切被造物的聯合(union)或合一(unity)的類別(kinds) 言,信徒與基督的聯合是最高超的。存在的最大奧秘就是三位一體的奧秘——三個位格在一位上帝內。敬虔最大的奧秘就是道成肉身的奧秘,即上帝的兒子成為人,在肉身顯現(提前 3:16)。然而,在被造物眾關係中,最大的奧秘卻是上帝的子民與基督聯合。這聯合的奧秘被另一個類比的聯合證實,即在神性的合一裡,聖父與聖子聯合。

  按著慣例,「奧秘的」(mystical)一詞是表達運用信心的神秘主義(mysticism)。有一件事需認識,就是信心的生活包含著一種理智的神秘主義。信徒被召與基督相交,而相交則等於交通(communion);信心的生活是與被高舉和永活的救贖主的一種活的聯合和交通。信心不是只關係那曾降 世並一次為萬人成就救贖大工這救贖主,信心不只關係這位救贖主已死了,更關係他已復活了,且長遠活著,作我們的大祭司和代求者。因著信心關係基督是活著的 救主和主宰,信徒與他相交達於頂點。人的相交沒有可與基督的相交比較——他與子民相交、子民與他在互有知覺的愛中相交。使徒彼得如此記載:「你們雖然沒有 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滎光的大喜樂」。(彼有18)信心的生活就是愛的生活,而愛的生活就是相交的生活,或說 是與那位長遠活著、替子民祈求、並能體恤子民軟弱者的神秘的相交。因為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因此他對子民的試探、患難和軟弱 有著無窮盡的憐憫。我們乃是與這樣的一位相交。真信心的生活不可能是一種冷淡地認同的生活。這必須有愛和相交的熱情溫暖,因為與上帝相交是真信仰的冠冕 (crown)和頂峰(apex)。「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約壹 1:3)

  「與基督聯合」是整個救恩教義的中心真理。一切上帝在永恆的揀選中為子民所預定的計劃、一切藉基督一次為萬人成就救贖所確保獲得的恩澤,他們成為救贖的 禮物 真 實參與這一切、一切使子民因著上帝的恩典而至終享有的福樂,這些都屬於與基督聯合和相交的範疇。正如先前曾論及的,立嗣進入上帝的家、成為全能父神的子女 是上帝賜子民的恩典和權益的事要指出:上帝在基督裡在創世以前的揀選,是立眾子作後嗣的揀選。當保羅解釋父神從創世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一族子民,並使他 們成為 聖潔,他也加上以下的話,即上帝因愛子民而預定他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145)。明顯地,蒙揀選成為聖潔和立嗣的預定是平衡的——這些是用兩 個方式說明同一個重大真理。這兩個方式顯露屬於父神之揀選的不同方面(facets)。因此,「與基督聯合」和立嗣是這奇恩典互相補充的兩方面。「與基督聯合」在「立嗣」達到至高點,而「立嗣」是沿著「與基督聯合」的軌道運作。上帝的子民是「上帝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 8:17)

所有的事、或生、或死、或現今的事、或將來的事,全是他們的;因為他們是屬基督的,基督又是屬上帝的(林前32223)。所所積蓄的一切智慧知識,都在基督裡面藏著。子民就是與他聯合。他們在他裡面得以完全,他是各樣執政常權者的元首。

  在他裡頭,有著測不透的豐盛——恩典和真理、智慧和能力、恩惠和慈愛、公義和信實。上帝的子民可從他那裡支取力量,面對今生的需要,工作為來世的盼望。 所以,沒有別的真理比「與基督聯合」的真理更能分授主裡的自信和力量,安慰和喜樂。這真理也助長成聖,原因不只是所有成聖的恩典都來自基督——那位被釘十 字架和被高舉的救贖主,更是因為與基督相交的知覺和因相交而有的豐恩厚益都會激發我們以謙虛、恭敬和愛心的態度與基督同行;他曾死而復活,故此堪稱為我們 的主。「凡遵守主道的,愛上帝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約壹256) 「你們要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你們裡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樹上,自己就不能結果子;你們若不常在我裡面,也是這樣」。( 15:4)

  有關「與基督聯合」的主題,還有另一方面的解釋不能忽略。若忽略這一點,則對這聯合的含義在理解和辯認上有嚴重的缺漏。這些含義的起源是:基督與三全 一體的其他位格的關係,又因著我們的「與基督聯合」,我們三位一體的其他二位格的關係。耶穌自己說:「我與父原為一。」 ( 10:30)

因這緣故,我們當期待「與基督聯合」會帶給我們與父同樣的關係。我們的主所告訴我們的亦恰正如此:「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 14:23)

這思想令人樂不可言,但卻是毫無錯誤的——父神並基督要到信徒那裡,與信徒同住。或許耶穌的另一句話更為明顯:「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 信我的人祈求;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 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我在他裡面,你在我裡面,使他們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 ( 1720-23)

不單只聖父與信徒聯合,住在信徒裡面,耶穌說聖靈也同樣內住信徒裡面。「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他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你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裡面。」 (141617)

因此,「與基督聯合」是關係與聖父、聖子、聖靈的聯合。這一個出自耶穌自己的見證,是使徒約翰和保羅曾反覆述說的。約翰說:「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約壹 1:3)

保羅也說:「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 8:9)

我若以為上帝的子民只是與基督發生如此親密的關係,那末這觀念就是太狹窄,因而也屬曲解的觀念。

   誠然,我們在此所討論的正是最高程度的神秘主義。神秘主義不是模糊不可理解的感覺或狂喜,乃是與那又真又活的上帝相交的神秘主義。與那獨一、又真又活的 上帝相交是因為、也單獨因為我們是與神性中三個分明的位格相交。在整個上帝與人重大的救贖關係裡,三個位格的每一個都與我們有規定而個別性的相交。信徒認 識聖父,並且在聖父本身特有的性情和功能與他相交;信徒也認識聖子,也按著聖子本身特有的性情和功能與他相交,聖子的功能包括聖子、救主、救贖主和被高舉 之主 的功能;他們更認識聖靈與聖靈相交,都是按著聖靈本身特有的性情的功能,即作聖靈、保惠師、安慰師和使人成聖者的功能。

「與基督聯合」不 是模糊混亂地進入狂喜出神之境,這乃是堅固地建基於啟示的信心,這啟示是上帝為人置放於聖經內的。又是信心透過聖靈的內證使人主動地接受啟示。然而,信心 也激發情感的最深泉源,達至神聖之愛與樂的至境。信徒與三一上帝進入相交的至聖所,他們這樣做是因為上帝叫他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 2:6)。他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上帝裡面(西 3:3)。他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洗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存著充足的信心,來到上帝面前,因為基督並不是進了人手所做的聖所,乃是進了天堂,如今為他們顯在上帝面前( 9:24)

得榮耀是救贖的最後步驟

  「得榮耀」是救贖的實施的最後步驟。這結束了那始於「有效的呼召」的過程。這確是整個救贖過程的總結。上帝永恆的旨意為他揀選的人預定了一個目標,而 「得榮耀」是這目標的達成。這包括基督代死的工作為人得到並確保救贖,而「得榮耀」亦關係這救贖的成就。然而,我們何時才「得榮耀」呢?

  我們在此需辨別「得榮耀」是什麼一回事,並這是如何實現的。「得榮耀」不解作死後信徒靈魂所進入蒙福的境界。誠然,當聖徒死後,他們那與身體分離的靈 魂在聖潔上得以完全,並立刻顯現在主基督跟前。靈魂離開身體,就與主基督同在(比較:林後58)。在榮耀中與基督同在的境界不容許任何罪的玷污——死去聖徒的靈魂是「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 12:23)

    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總括了這方面的真理,說:「信徒的靈魂死後成聖,並且立刻進入榮耀;他們的身體等待與基督聯合,暫安息在墳墓中直到復活時」。然而,不論上帝的子民死後的變化多麼榮耀,不論他們如何渴慕像使徒所述「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比較:腓123),這卻不是信徒的「得榮耀」。「得榮耀」不是信徒盼望和期待的目標。基督為子民成就的救贖,不是單為救他們脫離罪惡,更為救他們脫離一切罪的後果。

    罪的工價乃是死,信徒的死並不救他們脫離死。死——那最後的仇敵——仍未除減、未被得勝所吞滅。因此,「得榮耀」的目的是要毀滅死本身。人若把信徒死時的蒙恩代替那將要得的榮耀——「得榮耀」即「這必朽壞的既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既變成不死的」(林前 15:54),那便是羞辱基督、又低估了基督徒的盼望的本質。

    對死亡事件的執見表明一種信心、愛心和盼望的偏離。使徒提醒我們道:我們有聖靈初結果子的,就「自己心裡嘆息,等候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 8:23),這才是「得榮耀」。當上帝的子民整個身體、靈魂都改變形狀、近乎那復活、被高舉和得榮耀的救贖主時,又當他們本有卑賤的身體被改變,和基督榮耀的身體相似(比較:腓321)時,他們整個人就全然而至終地被救贖。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

    所以,活著的上帝賜予蒙救贖 者的榮耀是一點不少於「復活至全然享受上帝」的榮耀。基督是上帝首先從死裡復生的,是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也是在許多弟兄中首生的。

  必 須等到身體復活才「得榮耀」。這真理解明一事:所有上帝的子民,都將在時間的某一同點上一起「得榮耀」。他們是沒有先後的分別的。對這「得榮耀」而言,是 徹底地不同於聖徒的死和死後與基督同在的「得榮耀」。上帝的每個聖徒的死都個別地有定期,其離世與基督同在因此亦有定期。由此可見,「死亡與基督同在」這 事件富有高度的個別意義。但「得榮耀」卻不如此,二者均沒有優先和次要之分——一切都將在基督裡得榮耀。

  新 約聖經對上述事實有特別的重視。我們或會覺得不必慎重其事、或會說:重要的真理卻是所有信徒都要得榮耀,在此以外一切均不重要。實情卻非如此。使徒保羅認 為必須讓帖撒羅尼迦人知道、甚或提醒一事,就是當主再來時,那些活著還存留的人,不會比先死去的人多有好處,「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 使長的聲音,又有上帝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帖前41617);因此,那些活著的人,和在基督裡死去而如今復活的人,都會一同被提,在空中與主相遇。

    保羅再說:「我如今把一件奧秘的事告訴你們,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 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 (林前155152)

    故此,「得榮耀」是當基督二次降臨時,整個被救贖的團體立時改變成為無罪進入 得拯救,乃為拯救子民。他將從天降臨,其呼叫勝過末了的仇敵的聲音。「那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死啊!你得勝的權勢在那裡?死啊!你的毒 鉤在那裡?」(要前155455)

  救贖的實施最後的作為是一件發生於同一剎那、並不分彼此地關係所有信徒的事,這事是上帝救贖計劃的最後的成就。這事實帶來不少教訓。整個被救贖的團體是 有如一個身體般同得榮耀。以上解釋和一切關乎「得榮耀」是最後的過程的解釋是一致的。「與基督聯合」連接救贖的慈愛和恩典的每一方面。上帝的子民是在創世以前在基督裡被揀選的。他們在基督裡藉著他的血被救贖——他愛教會,為主捨命。他叫他的子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 (比較:弗525256)

    基督作成救贖的計劃,好叫這計劃「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 5:27)。當屬天的計劃達至其盛大的終節時,基督將會在他父的榮耀中再臨,也會在他自己的榮耀中降臨——這將是「等候至大的上帝,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213)。然而,這也將是上帝的眾子的顯現( 8:19)。這將是一個完全的相合(coincidence),那時刻將有父榮耀之彰顯、基督榮耀之彰顯和上帝兒女榮耀之釋放。被 揀選者的「得榮耀」將與父末後的作為同時發生,就是子的「被高舉」和「得榮耀」。「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上帝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 8:17)這裡有屬天的調和,如此調和證明了神聖之愛、智慧和權柄的不可思議,也證明上帝的榮耀。「到那日,惟獨耶和華被尊崇」。( 2:11)

  在上帝達成救贖目的之時,「得榮耀」將在同一時間內影響所有上帝的子民。「得榮耀」會至終成全上帝的旨意和恩典。這是萬古以先,上帝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比較:提後19)。這些上帝的子民得榮耀的真理補足了其他有關基督徒盼望的教義。

信徒「得榮耀」和基督在榮耀中來臨切切相關

  基督的降臨——就是那可見的、公開的和榮耀的降臨——叫許多承認基督名的人有反應。對現今基督徒的先進而成熟的觀點而言,基督的降臨看來是天真浪漫。

    這種態度類似彼得警告他的讀者的那種,他說:「該知道在末世必有好譏誚的人,隨從自己的私慾出來譏誚說:主要降臨的應許在那裡呢?因為從列祖睡了以來,萬物與起初創造的時候仍是一樣。」 (彼後334)

    這種不信近乎懷疑「主耶穌為童貞女所生」或否認替代代贖論(substitionary atonement)和 拒絕主耶穌肉身的復活。惟有如此的不信才會對主從天上雲彩榮耀的降臨漠不關心。這種不信蔑視主肉身的、可見的和公開的再來時,便變得越更增劇。若「主再 來」的確信和希望不是我們看未來的焦點,那是因為我們思想的至基本架構缺乏基督徒的特性。信徒的盼望是以基督的第二次再臨為中心;基督的二次再臨是與罪無 關,為要完成拯救。

    保羅稱此為「所盼望的福,並等候至大的神,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 2:13)

    那因信他而認識他,雖未曾看見他而愛他的信徒如此說:「阿們!主耶穌啊!我願你來。」 ( 22:20)

    主耶穌的降臨是榮耀的盼望不可缺少的,因此,若沒有了基督榮耀的彰顯,信徒的「得榮耀」便毫無意義了。「得榮耀」是 「與基督一同得榮耀」。若刪去了後者,就是奪去了使信徒可以存確信、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去盼望他們「得榮耀」的緣由。

    彼得這樣記載:「倒要歡喜,因為你們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他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彼前 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