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林前十二7)
1.定義
人在靈裡得到聖靈親自啟示,得知已發生的事情或人的隱情,予以指明出來,好配合聖靈的行動—聖靈啟示人知道,好像上帝知道一樣。
2.範例和功用
1)增加人的信心,以致接受福音
a.撒瑪利亞的婦人(約四18~19)
b.拿但業(約一47)
c.拉撒路(約十一1~16)
2)指出暗中的隱情和罪惡,使人敬畏上帝。
a.亞拿尼亞夫婦(徒五1~11)
b.亞干罪行(書七10~15)
c.基哈西的貪心(王下五15~27)
3)識破魔鬼的計謀,防範攻擊
a.主知道文士的歪念(可二5~9)
b.主知道西門的心(路七36~50)
c.以利沙知道亞蘭人的計謀(王下六8~13)
4)配合醫病的恩賜,使病人治癒
a.保羅治好生來瘸腿的(徒十四8~10)
b.拉撒路(約十一1~16)
5)應用在日常生活中
a.主命令門徒牽驢和驢駒(太廿一1~6)
b.主命令門徒預備逾越節(路廿二7~13)
6)用於揀選門徒
拿但業(約一48)
3.如何追求,保持和操練
1)每天早上先好好靈修,準備聆聽主的吩咐,去幫助有需要的人(賽五十4)
2)與聖靈保持密切的連繫,交通交誼(林前二10~15)
3)追求有敏銳的靈,讓聖靈透過我們說話(太十16~20)
4)在教會中或日常生活中可求問聖靈事情,並試著去行,看是否應驗,這樣一步步地操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