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7日 星期二

有限無誤論之問題

 

    人若對默示一詞,被愈來愈多的形容所限制,他就會這樣講﹕「我相信逐字、完全、無謬、無誤、無限的聖經默示」,只不過等於一代以前的人講的「我相信聖經是上帝所默示的。」

 

    這些限制,在他們嘗試的每個層面,都不能通過。這是一些福音派基督徒近來所持有的「有限無誤」(limited inerrancy)觀點。他們爭論說﹕只有這觀點才與事實相符。我們應該怎樣回答?首先, 讓我們留意卓越的聖經學者亞徹博士(Dr. Gleason Archer),講到完全無誤的立場有什麼必須條件﹕

 

……一個修正學派已經興起,而且顯眼,這學派強而有力地挑戰聖經無誤,但仍自稱真正絕對的福音派……這著手法的支持者總是爭論說,只有他們是誠實和可信的聖經權威,因為「聖經現象」包括可證明的錯誤(至少在歷史和科學方面),所以我們不可能誠實地以理性支撐聖經無誤的……

 

    要回答這樣的話,福音派信徒應該一致地、義不容辭地指出兩件事﹕

 

1)如果聖經原手稿包含這樣的錯誤,聖經無謬的權威就在邏輯上站不住腳;

 

2)鑒於所有有關資料,沒有具體的謬誤指控能站得住腳。

 

    換言之,我們必須首先證明,無謬而非無誤,是不可能的,因為它是一個邏輯上的矛盾。其次,我們必須顯示,當我們根據已制定的證據規則來檢查,所謂聖經原手稿的錯誤證據,都沒有基礎。

 

    我們現在要顯示,「有限無誤」的立場在兩方面崩潰:

 

    第一,聖經那裏有和它自己無誤的設定互相矛盾?「有限無誤」的觀點不是從聖經來,只是根據所謂謬誤的內容。當我們批判性地檢查這假設,它總是無法證實,更怎能以之為可檢定的事實呢?

 

    第二,聖經的神學部分和它的非神學部分是不能分開的;即是說,信仰問題(教義)和實踐(道德)和科學及歷史是緊密相連的。換言之,如果我們接納它在科學和歷史上有錯誤,我們也無法維持它在信仰和實踐上的無誤。

 

    我們要評估這基本論題——斷言在教義和道德教導上無誤,但接納在科學和歷史上有錯誤,我們將看見有限無誤的立場崩潰。

默示與聖經無誤

 

自由神學、新正統、和一些福音派神學家對這名詞累進的限定

保守聖經支持者的反應

否認逐字默示

逐字默示(太四4;羅三2

否認整本聖經是默示的(有限默示)

全部逐字默示(提後三16;彼後一21

否認默示必須是無謬(默示可以是有謬誤的)

完全逐字無謬的默示(上帝不撒謊;多一2;參考﹕來六18

否認無謬(infallibility)等於無誤(inerrancy),即是,若說聖經無謬,不等於說聖經無誤(無謬vs無誤)。

逐字完全、無謬、無誤的默示(參﹕約十七17

否認無誤是指全部聖經(只在信仰和生活等事情上無誤,有限的默示)

無限的逐字、無謬、無誤默示

2023年11月5日 星期日

上帝的寬容

 

    寬容是上帝本質性的屬性之一,上帝由於寬容而約束祂自己,沒有在一開始的時候就把祂所有的憤怒都傾注到罪人的身上,而是延遲祂的審判,同時把恩惠賜給罪人。這就是上帝寬容的屬性(出346)。從普遍的意義而言,主對罪人是寬容的。“還是你藐視祂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祂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羅24)。“倘若上帝要顯明祂的憤怒,彰顯祂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羅922)。

 

    在選民未歸正之前,上帝對他們也是寬容的。“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祂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39);“藉著人的信,要顯明上帝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羅325)。

 

    上帝對祂的子女是寬容的,在他們重生的狀態中,上帝並不總是為他們的罪而斥責他們(選民所受到的懲罰並不是絕對意義上的懲罰),而是不看他們的失敗,對他們寬容忍耐。“我必憐恤他們,如同人憐恤服事自己的兒子”(瑪317);“父親怎樣憐恤他的兒女,耶和華也怎樣憐恤敬畏祂的人”(詩10313)。

 

    這就是上帝的屬性,正如我們向你詳盡地證明的那樣。祂的屬性是聖潔、良善、慈愛、恩惠、憐憫、寬容。

 

    假如你確信自己處於痛苦的狀態中,渴慕與上帝和好,就來就近祂,不要擔心害怕。假如你想親近祂,確實是誠心實意,並按正確的途徑,也就是惟獨藉著基督,就毋需沮喪。來吧!主不是毫無憐憫,殘酷無情,不知可憐人的。恰恰相反,祂正如自己奉祂的名所宣告的那樣:“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上帝,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出346)!就像那位浪子的父親一樣,對于歸向祂的人,主從遠處跑來迎接他。祂召喚你,向你顯現,並應許絕不丟棄那些來到祂面前的人。不要讓懼怕攔阻你,要坦然無懼地就近主,就近祂的慈愛。

 

    信徒啊,假如主沒有立即把你從險惡的環境中救拔出來,沒有馬上滿足你的願望,沒有垂聽你的禱告,你就認為上帝殘酷無情,毫無憐憫,你這樣作對主是何等的不義啊!這樣的想法是對上帝的不敬。你對上帝的想像是不恰當的。你的思想是這樣的犯罪,不敬上帝,還是謙卑你自己吧!要約束你自己,要為這樣的思想而恐懼戰兢。假如你對這樣的思想固執不放,對你自己是何等的有害啊!這會攔阻你的禱告,使你的禱告沒有信心。你自己喪失對上帝的確信,無法表達你對上帝的愛,給自身帶來黑暗和不安,使上帝的面向你隱藏,很容易陷入罪惡之中。

 

    當調整你自己,不要再繼續這樣了,要約束自己,看待上帝時總是要根據上帝的聖言,正如我們所描述的那樣。承認祂確實如此,讚美祂如此完全。假如你犯了罪,或者處於愁苦之中,就要牢牢地相信上帝的屬性確是如此,並努力尋求對上帝保持這樣的印象。因此,要經常在祂面前謙卑你自己,就像小孩一樣,自由自在地來到上帝的面前,相信祂確實是這樣的上帝,不僅祂的屬性如此,而且對你來說,祂就是這樣的上帝。對此要高興歡喜,要毫無擔憂地把你自身和你的事交託祂。你會經歷到:這不僅會成為你的安慰和喜樂,而且會增進你與上帝的親密的交通,堅固你的信心,使你在成聖之道上不斷長進。這樣,上帝的聖潔不僅不會使你感到沮喪,而且會在你心中生發一種孩子般的敬畏之情;對聖潔的追求也會成為你的喜樂,因為上帝是聖潔的。

 

上帝的公義

    可以從上帝屬性中的公平、完全和聖潔的角度來思考上帝的義;也可以從上帝的義向受造物顯明的角度來考察。因此,上帝的義或公義就在於使每個人都各得其所,既包括懲罰,也包括獎賞。

 

    公義的施行或是藉著互相交換完成,或是藉著報應的方式實現。在人與人之間,公義的施行是藉著互相交換的方式而進行的(justice by way of mutual exchange),比如金錢的報償就是根據契約而進行的。然而,對於上帝而言,這是不適合的,因為我們的任何工作,不管如何完全,在上帝面前都無功可居。既然我們的工作都不是完美的,在工作和報償之間就沒有任何均衡的關係。上帝始終是獨立自足的,祂不欠任何人任何東西。人無法把屬於自己的東西帶到上帝的面前,因為祂所行的善事都源於上帝。既然行善是人天生的本分,假如他行善了,他也不能因此而主張什麼。“這樣,你們作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當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所當作的本是我們應分作的’”(路1710)。

 

    必須把報應性公義(retributicve justice)歸之於上帝,不管是獎賞還是懲罰,都是如此。上帝所行的皆為正直公義。“祂是磐石,祂的作為完全,祂所行的無不公平,是誠實無偽的上帝;又公義,又正直”(申324)。當上帝根據自己的應許或威脅而採取行動的時候,祂是公義的。“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詩514)。當上帝救贖一個人的時候,祂所行的也是公義的。“但如今上帝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就是上帝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羅321-22)。上帝定罪人有罪,也是公義的。“……顯祂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祂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羅25-6);“耶和華啊!祢是公義的,祢的判語也是正直的”(詩119137)。一般把上帝的審判稱之為上帝報應的公義(the avenging justice of God)。

 

    問題:就上帝報應的公義而言,上帝之所以懲罰罪,是因為祂喜歡這樣嗎?因為假如祂樂意的話,祂可以對罪不加懲罰。還是因為上帝的公義性,使祂不能不對罪加以懲罰,也就是說,祂不能任憑罪不受到懲罰呢?

 

    回答:問題並不在於上帝是否有權力和權柄懲罰我們。犯罪就當受到懲罰,這是每個人天生就曉得的事實。外邦人知道“上帝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羅132)。或是上帝是通過強制懲罰罪,或是上帝報應性的公義自然使祂對每一犯罪都立即回應,加以懲處,正如火總是要燃燒一樣,是否如此並不是問題。上帝獨立行作萬事,而且作到極致,這對祂都是自然而然的。然而,在解釋上帝行使其旨意的自由性的時候,不要理解為,上帝是否對罪作出懲罰對祂來說是無關緊要的事。精準地說,應當把這種自由性視為必然的結果。因此,因其完全、聖潔、公義的屬性,上帝作為獨一的至智的上帝,樂意在一定的時候,以祂看為合適的方式,對罪加以懲罰。然而,眼前的問題是:“義或懲罰是公義的實施,因此懲罰是不可避免的,而且作為上帝,祂不能對罪不加懲罰就宣佈無罪,因為這樣的行為是不公義的,是與祂的聖潔和公義性相悖的。是這樣的嗎?”我們的回答就是:“是這樣的”,這在聖經中得到了證實。“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創1825)。上帝是公義的審判者(詩79);“凡作孽的,都是祢所恨惡的;好流人血弄詭詐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詩55-6);“耶和華是忌邪施報的上帝。耶和華施報大有憤怒;向祂的敵人施報,向祂的仇敵懷怒。耶和華不輕易發怒,大有能力,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鴻12-3)。在17章中探討補贖的必要性時,我們會對這一問題更加全面地探討。

 

    罪人哪,不管你是誰,都要注意,因為上帝是公義的!“上帝啊,可憐我這個罪人吧,”不要幻想這樣禱告就能滿足上帝的公義,或者靠你自己竭盡全力,修德養性,約束自己,不作惡事,就能滿足上帝的公義。這樣幻想是通向永遠毀滅的寬路,而且已經使千千萬萬的生活在福音服事之下的人滅亡了。假如你能擺脫這種愚拙的幻想,就仍然還有希望。然而,只要仍然在這種幻想中執迷不悟,你就沒有什麼希望。請注意,假如不滿足上帝的公義,就不會有恩典和得救的盼望,也就是說,藉著忍受懲罰來得到恩典和救贖,是沒有希望的。

 

    你聽說過上帝是滿有恩典的上帝,這確實是真的。然而,你把上帝的恩典解釋為毋需補贖就可罪得赦免,卻是犯罪扭曲了上帝的恩典的真義。這樣的解釋所說的並不是恩典。上帝是不矛盾的上帝。上帝的公義,是絲毫不能打折扣的,自然會要求對罪人作出懲罰。上帝是不會背乎自己的,因此上帝的恩典不會否定祂的公義。恩典不是與公義不相合,而是證實公義。所以,在聖經中上帝的恩典受到了極大的尊崇,也就是上帝雖然在人身上沒有發現什麼,人本不配得什麼,祂卻把祂的兒子賜給他們作為中保。祂把選民的罪歸算到自己的身上,基督承擔他們犯罪當受的公義的懲罰,為他們滿足了上帝的公義。這就是恩典,就是上帝在福音中把基督作為中保賜給人。上帝把信心賜給罪人,使罪人接受基督,把自己的靈魂交託耶穌,這就是上帝的恩典。上帝使罪人歸正,賜給他屬靈的生命,這就是上帝的恩典。上帝使罪人在感官上經歷祂的恩寵,這就是上帝的恩典。上帝使罪人成聖,帶領他在聖潔之路上進步,以致得救,這就是上帝的恩典。

 

    請注意,上帝的恩典與你對上帝的恩典的看法是有著巨大的不同的。把你自己的錯誤概念丟在一邊,不要再試圖靠自己禱告、悔過自新來把一切擺正了。也許你會說,“那樣我就沒有什麼希望了,我就會陷於絕望之中。”我的回答是,“你用這點虛幻的希望來奉承自己,到底有什麼益處呢?還是放棄一切的希望,對你自己徹底絕望吧。要相信、承認上帝的義,對祂來說,沒有贖罪和擔當懲罰,就沒有罪的赦免。要明白你的罪,也要明白上帝的公義,要明白你自己沒有滿足這一公義的能力。要恐懼戰兢,但是,既不要因此停滯不前,也不要在這種困境中消沉下去。讓對上帝的懼怕感動你相信祂。尋求上帝的公義得以滿足的救贖之道。因此,逃到基督那裡,以祂為你的中保,接受祂為你的公義和聖潔,這是你可以得救的唯一道路。”

 

    信徒啊,你既然已經曉得這一接近上帝的道路,就要不斷地探究關於上帝之公義的真理,直到你曉得其純潔、榮耀和寶貴。因上帝的公義而尊崇祂,因上帝的公義而歡喜。愛慕祂的公義,正如愛慕祂的良善和憐憫一樣,祂已經替你滿足了這一公義,因此你更要切慕祂的公義。主帶領你和祂的一切選民成聖得救,要為此而感謝祂。不要認為上帝的公義是與你敵對的,要曉得這公義是為你而存在的,目的是要你得救,並公義地懲罰你的仇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