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1日 星期四

基督在教會的榮耀

 

    基督為教會而來,基督為教會捨命,基督親自把他的教會建立在磐石上,又差派他的聖靈與教會同在,帶領教會明白各樣的真理。在世上各樣的組織中,唯獨教會是上帝嚴重的瞳仁。基督唯獨「為教會作萬有之首」(弗1:22)。在他與教會親密聯合中,基督顯明了他的榮耀。

      基督按照上帝公義的律法,為我們的罪而道成肉身,忠心地完成他先知、祭司與君王的職分,擔當我們的罪,也為我們做成完全的義,彷彿我們已經親自承 受了罪的代價,已經完全遵行了上帝的律法一樣。他這樣眷顧我們,完全是因著他對我們的大愛而甘心樂意地替我們行的,基督那不可磨滅的榮耀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彼前2:24)

    「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代我們到上帝面前。」(彼前3:18)

    為什麼義的要代替不義的?上帝的公義何在?因為這是上帝所行的:「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賽 53:6)

    要明白基督教的核心教義「因信稱義」,必須明白上帝為什麼叫基督這完全的義者為不義的人而死,否則「因信稱義」本身就是不義,上帝的公義就受到了褻瀆,我們也無法在上帝面前稱義。

      首先,所有的選民,也就是上帝的整個教會,都在亞當裡因為違背上帝的律法而墮落,處於咒詛之下。這一咒詛所包含的就是今生和永世的死亡。任何人都 無法經受這樣的咒詛並得救。但是,上帝斷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出34:7),罪本身不受到懲罰,是不合乎上帝的公義、聖潔和信實的。因此,上帝在其永世的預旨中設定,為了拯救他的教會,必須有「懲罰的轉移」(translationofpunishment),也就是說,要把懲罰從當受卻無法承受的人那裡, 轉移到不當受卻能承受的人那裡。約翰·歐文指出:「上帝所設定的這一懲罰的轉移乃是基督教的根基,也是聖經中所包含的一切超自然啟示的根基。」

    因此,傳統的改革宗神學家在撰寫系統神學著作時,在上帝論中,在闡明上帝的本質、屬性、位格之後,馬上談及上帝的預旨,在順序上總是把上帝的預旨放在人論、 基督論、教會論、救贖論、末世論之前。原因在在於:上帝的預旨乃是世界歷史的根基,世界歷史不過是上帝之預旨的展開。

      上帝所設定的這種懲罰的轉移在第一個應許中就已經顯明了,在以後舊約中所設立的各種敬拜制度中不斷得到進一步的解釋和肯定。律法中所規定的各樣獻 祭也合乎普遍啟示中顯明的基本原則,也就是當用我們最好的東西來敬拜上帝,但其首要的目的和用處仍然是向人們表明這種懲罰的轉移:把罪人當受的懲罰轉移到 他者身上,由其代替罪人成為祭品。因此,在《希伯來書》這卷書中多次強調:「基督……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來9:28)。

 

2022年8月10日 星期三

基督與聖經

 

    聖經每一卷書的目的,都是引導激勵我們識主更多,愛主更深,事主更誠。聖經是父神的啟示,除了聖子主耶穌和聖子所願意啟示的,沒有人知道聖父(太十一27)。

 

    所以,聖經就是「基督的話」,我們應當將之豐豐富富存在心裡(西三16)。聖父已將統治萬有的權柄交付與聖子(太二八18;西一15-20;弗一19-23);而聖經就是主基督牧養治理祂子民的主要工具。

 

    正如主基督的信寫給小亞細亞的七教會(啟二至三章),整本聖經就是祂寫給今日教會的信。基督的教會從古至今,皆以聖經作為正典,以之為最終的裁判標準,來解決一切信仰與生活上的爭論,因為聖經的權威就是教會元首主基督的權威。

 

基督見證聖經,聖經見證基督,互相印證彼此的權威,因此基督與聖經合而為一,是一體同源的權威。所以,「道成文字inscripturation」(聖經)的奧秘,與「道成肉身incarnation」(基督)的奧秘相似。基督是上帝的兒子,道成肉身,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了人的樣式,來到世上(腓二6-7);聖經是上帝的話語,也屈尊取了奴僕的形式,使用人類的語言,進入時空。基督道成肉身,成為人子,但是沒有任何罪惡,是完美的救主;同樣的,上帝的話道成文字,寫成聖經,也就沒有任何錯誤,是完美的真理。

 

感謝上帝,賜給我們這本聖經—成文的道,完美的救恩啟示,是活潑大有功效的真道,是主基督向你我說的話。感謝上帝,『主耶穌愛我我深知,因有聖經告訴我』。

 

 

聖經的權威

 

我們可能受他人或教會的見證影響,因而對聖經產生了敬意。然而,我們信服聖經的權威,主要不在於任何屬人的見證或教會的傳統,乃是完全在於上帝是聖經的真正作者,而上帝就是真理本身。聖經是上帝的話,是救恩的啟示,藉著聖靈默示所賜下的,所以聖經當然是真理的絕對最高權威,遠在人類理性,經驗,傳統這些次要權威之上,是你我生命存在的根基,生活動作的基準。聖經的權威,是清晰自明的,且是完備無缺的。

 

1.     聖經的清晰perspicuity

 

    雖然聖經裡所記載的並非每件事都一樣清楚,每個人所明白的程度也不盡相同,但是關於救恩福音與信仰生活,要人相信遵行的基本須知,則是一清二楚,在聖經各處皆有清晰詳解,即使是凡夫俗子也能明白,對救恩真理得著足夠的認識。因此,在上帝的特別保守護理之下,聖經原文被忠實抄寫保全至今,並且聖經所到之處,都翻譯成當地母語出版發行,使得所有人能閱讀明白在主基督裡的救恩;並且,將上帝的話豐豐富富存在心裡,以上帝所喜悅的方式來回應敬拜祂,並藉著聖經所生的忍耐安慰,可以得著盼望(羅十五4)。

 

2.     聖經的全備sufficiency

 

  關於上帝所要人領受的一切事情,上帝的榮耀,人的得救,信仰生活等全面的旨意,都完備無缺明文記載在聖經中,或在從聖經可得的必然結論裡。上帝藉著聖靈默示先知使徒寫成的聖經,是一次永遠的,作為建造教會的全備根基(弗二20)所以,無論何時何地,都不可增添或刪減聖經(啟二二18-19)。若以屬人的傳統或假託「新啟示」之名,在聖經之外增加或另立權威,則必是異端假道。換言之,聖經本身就是夠用的,叫屬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三16-17)。

 

3.     聖靈的光照

 

    雖然聖經裡面到處充滿證據,顯明其為上帝的話,然而,最終而言,我們所以會完全接受且確實相信其屬上帝的權威與無謬的真理,乃是因為聖靈在我們內心所做的光照見證。此見證是藉者上帝的話,且伴隨上帝的話而成的。為了使明白聖經相信主耶穌基督而得救,聖靈的在我們內心的見證,是不可或缺的。正如聖靈為主耶穌作見證,聖靈也為主的話作見證,將認識上帝榮耀的光也照在聖經的話語上,使我們透過聖經能與主面對面的認識(林後三18;四6)。雖然查考討論,別人的見證,與自己的經歷,都能幫助我們預備我們來接受聖靈的內證,然而,此內在光照,完全是聖靈的主權大能作為。

 

4.     聖經的解釋

 

既然聖經是上帝的話,每一基督徒就要認真研讀,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二15),運用遵行於生活中。我們不可照私意解釋,更不可無知強解,以免自取沈淪(彼後三16)。聖經是上帝的話,用人類語言寫成的,具人類語言的性質,所以要依照字義文法與歷史背景來觀察解釋,不可背離上下文,寓意亂解。新舊約聖經共66卷,是漸進的與合一的啟示,前後配合互補說明,因此,聖經是自解自明的;解釋聖經的最高準則就是「以經解經」:當我們讀到難解的經文,就要以他處較清楚易明的經文來解釋之。其實,解釋聖經最大的問題,不在聖經本身,乃在我們自己的心有無真正歸向主,有無除去心裡的帕子(林後三14-16)。讀經解經的最後目的,是將上帝的話運用在我們自己的生活處境中,作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常常遵行主的話,就必曉得真理,而真理必叫我們得以自由;可見遵行聖經是明白聖經的先決條件,也是作主門徒的真正標誌(約八31-32)。

 

 

聖經的默示

 

     『默示inspiration』(或譯「靈感」)是指:上帝藉著聖靈,保守祂的選僕將所領受的啟示,正確無誤地傳講或記載,以傳達給祂的子民,作永遠的見證。出三二16)。聖靈感動先知與使徒將所得的啟示,寫成聖經,共66卷(舊約39卷,新約27卷)。聖經的默示既是完全的,且是真實的,是信仰與生活的最高準則(提後三16-17):

 

1.     徹底的默示

 

    聖經的默示,就「範圍」而言,是「全面默示plenary inspiration」:上帝感動作者寫成聖經,保守他們所寫的每一部份都是上帝的話(彼後一21);就「遣詞用字」而言,是「字句默示verbal inspiration:上帝直接引導作者使用人類語言說出上帝的話,所以聖經的一點一話都不能廢去(太五17-18)。

 

2.      真實的默示

 

    聖經的默示,就「內容」而言,是「絕對無謬無誤的默示infallible and inerrant inspiration」:既然上帝保守祂的選僕寫下聖經—祂的話,而祂的話就是真理,當然聖經是絕對無謬無誤的,聖經所說的一切,都是全然真實可信,在凡事上都是確實可靠的準則指引(約十七17;多一1-2)。